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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期货: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4-009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定价原则及依据、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

一、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一)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关联方

2023年度,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关系
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第一大股东
2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国富”)联营企业
3浙江永安国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国富实业”)永安国富之子公司
4永富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富物产”)永安国富之子公司
5浙江新聚物产有限公司永安国富之子公司
6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资管”)财通证券之子公司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基金”)财通证券之联营企业
8OSTC Yongan Trading Co.,Limited子公司香港永安商贸有限公司之联营公司
9浙江永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投资咨询”)OSTC Yongan Trading Co.,Limited之子公司
10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方”)持股5%以上股东
11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东方之子公司
12舟山济海能源有限公司浙江东方之子公司
1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14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关联自然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15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16物产中大欧泰有限公司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17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能”)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18物产中大物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19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20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21物产中大(海南)发展有限公司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22宁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23物产化工(浙江自贸区)有限公司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24物产中大元通齐达(浙江)贸易有限公司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25物产中大金属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26物产中大(宁波)物流有限公司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27浙江物产永利实业有限公司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28浙江物产化工集团宁波有限公司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29浙江奥通汽车有限公司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30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31浙江物产道富有限公司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32山东新豪克轮胎有限公司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33物产中大国际贸易(舟山)有限公司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34天津茂高实业有限公司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35INTOP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36WUCHAN ZHONGDA UTECH SINGAPORE PTE. LTD.物产中大之子公司
37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省交投”)持股5%以上股东
38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39海盐五矿汇邦物流有限公司浙江省国贸之子公司
40嵊州市信和置业有限公司浙江省国贸之子公司
41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浙江省交投之子公司
42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交投之子公司
43浙商中拓集团(浙江)弘远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浙江省交投之子公司
44浙商中拓集团(重庆)有限公司浙江省交投之子公司
45浙商中拓益城(海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交投之子公司
46宁波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交投之子公司
47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交投之子公司
48浙商中拓益光(海南)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交投之子公司
49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浙江省交投之子公司

从2023年4月开始,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再属于公司关联方,属于关联方期间的关联交易披露至2023年3月31日;从2023年12月开始,浙商银行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再属于公司关联方,属于关联方期间的关联交易披露至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其子公司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处无偿划转取得公司9.48%的股权,成为公司关联方。基于此,除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3年全年按照关联方进行管理并披露相应交易外,公司只披露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其他控股子公司之期末结存余额。

(二)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金额
财通证券接受IB业务服务7,276,328.28
财通证券接受资产管理产品1代理销售服务162,235.26
永富物产采购货物65,335,108.25
永安国富实业采购货物16,295,671.52
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4,172,879.17
舟山济海能源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0,141,592.90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货物30,544,697.72
宁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356,268.99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6,105,984.05
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货物61,903,626.86
天津茂高实业有限公司采购货物4,004,290.65
浙江物产道富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5,395,280.29
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3,310,093.40
物产化工(浙江自贸区)有限公司采购货物3,789,281.41
物产中大元通齐达(浙江)贸易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453,119.47
物产中大欧泰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2,115,415.89
浙江物产永利实业有限公司采购货物483,805.31
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2,641.51
海盐五矿汇邦物流有限公司采购服务11,321.50
物产中大物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货物40,779.42
浙江奥通汽车有限公司采购服务8,171.68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金额
永安国富提供资产管理产品代销服务7,185,733.08

[注]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银行或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

资产管理产品,资金信托,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基金等。下同。

财通资管提供资产管理产品代销服务25,235.06
永安国富实业提供仓储服务154,732.08
永安国富实业销售货物16,347,539.14
永富物产提供仓储服务29,467.09
永富物产销售货物84,664,589.60
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12,935.78
浙江物产永利实业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921,230.27
物产中大(海南)发展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9,989,889.93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3,879,417.94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686,217.93
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297,178.49
浙江物产道富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2,966,290.50
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220,138.58
物产化工(浙江自贸区)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3,044,778.73
物产中大欧泰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119,432.87
WUCHAN ZHONGDA UTECH SINGAPORE PTE. LTD.销售货物1,951,529.61
山东新豪克轮胎有限公司销售货物946,096.20
舟山济海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仓储服务10,086.79
舟山济海能源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754,424.78
物产中大元通齐达(浙江)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仓储服务4,669.81

3.关联方在公司开设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2期末权益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财通基金37,130,762.199,926.11
财通证券778,349,310.91418,270.79
财通资管3,212,385,263.75184.44
永安国富2,300,620,580.96740,845.70

[注]该等公司包含公司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

永富物产16,993,105.457,099.25
永安国富实业52,514,065.442,250.98
永安投资咨询721.00
浙江新聚物产有限公司42,255,055.869,239.87
宁波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2,949,227.37
嵊州市信和置业有限公司10.00
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2,067.2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019.26
浙商中拓集团(浙江)弘远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3,849,922.69
浙商中拓集团(重庆)有限公司1.00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83,859.04
浙商中拓益光(海南)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1,676,138.84
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3,455.74
物产中大欧泰有限公司1,157.57
浙江物产道富有限公司1,234.54
浙江物产化工集团宁波有限公司5,378.21
物产环能1,490.23
INTOP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44.04

4.公司及其并表产品在财通证券开户从事股票交易,本年产生证券交易手续费161,936.92元。

5.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本年取得利息收入5,856,026.84元,确认利息支出1,831,092.29元。

6.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场外期权交易,本年投资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金额
财通证券-2,931,829.36
永富物产-9,000.0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809,767.75
关联方名称金额
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11,979,742.46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上海有限公司4,482,386.70

7.财通证券承租公司房屋用于经营,公司本年确认租赁收入21,615,253.52元。

8.其他关联交易

公司本年分别支付物产环能、永安国富、财通资管、财通证券、浙江新聚物产有限公司、浙商银行其他费用9,517.41元、1,147,169.37元、5,397,197.94元、758,176.32元、178,995.77元、1,288.41元。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3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货币资金
浙商银行130,899,530.42
应收账款
财通资管7,499.18374.963,529.23176.46
永安国富850,000.0042,500.00
其他应收款
物产中大(宁波)物流有限公司5,000.00250.00
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2,900.00870.00
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1,095,282.0854,764.10

[注]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关联方账龄均系1年内,按预期信用损失率5%计提坏账准备。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3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宁波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227,059.0161,352.95
预付账款
INTOP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1,948,845.83
物产中大国际贸易(舟山)有限公司412,535.79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2,814,310.70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上海有限公司13,013,079.65
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5,265,414.27
浙江物产道富有限公司1,164,269.96
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3,120,000.01
物产中大元通齐达(浙江)贸易有限公司1,998.60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合同负债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125,884.91
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5,110,619.47
其他负债
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664,380.53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16,365.04
预收款项
财通证券7,205,084.487,205,084.50
其他应付款
财通证券93,809,828.37275,569,070.06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上海有限公司18,560,500.00
永安国富101,289.0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3,730,833.23
浙商中拓益光(海南)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9,000,000.00
浙商中拓益城(海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185,266.80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子公司及并表产品持有关联方作为管理人募集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

单位:元

管理人资管产品账面价值
财通基金310,092,387.06
财通资管1,012,049,368.75
永安国富986,859,608.60

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关联方持有本公司作为管理人募集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

持有人持有资管产品份额
浙江东方310,015,069.44
永安国富10,289,812.25
本公司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4,621,739.66

5.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合约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合同类型浮盈/浮亏期末金额
财通证券场外期权浮亏8,545,456.29
关联方名称合同类型浮盈/浮亏期末金额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场外期权浮盈49,341,883.30
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场外期权浮亏3,781,930.12
宁波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场外期权浮盈1,083,196.63
浙商中拓益光(海南)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场外期权浮盈1,217,224.82
浙商中拓益城(海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场外期权浮盈2,469,150.93
永富物产远期合同浮盈973,433.63
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远期合同浮亏252,212.39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对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主要关联方在2024年度至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作如下预计:

序号交易事项交易内容2024年度预计交易额度
1提供期货经纪服务关联方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在公司开立期货账户进行期货交易,并向公司支付相应费用。因交易量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2期货经纪中间介绍(IB)业务关联方接受公司委托,为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向公司收取相应费用。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3接受代理买卖证券服务公司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在关联方开立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并向其支付相应费用。因交易量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4认购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公司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购买关联方发行的股权、债券(包括但不限于次级债、公司债、收益凭证)等金融产品,或认购由关联方管理的金融产品(含资管产品),并支付相应的认购费、管理费等费用。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5关联方认购公司或子公司发行或管关联方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购买公司发行的股权、债券(包括但不限于次级债、公司债)等金融产品,或认购由公司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序号交易事项交易内容2024年度预计交易额度
理的金融产品管理的金融产品(含资管产品),并支付相应的认购费、管理费等费用。
6代理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公司代理销售关联方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并向其收取相应费用。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7关联方代理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关联方代理销售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并收取相应费用。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8向关联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关联方聘请公司为其本身及资产管理产品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向公司或子公司支付相应费用。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9接受关联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公司聘请关联方为其本身及资产管理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向其支付相应费用。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10商品贸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商品贸易活动。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11证券、金融产品、金融衍生品等交易公司及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证券、金融产品、金融衍生品等交易,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包括证券回购、证券转让、收益互换、场外期权等。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量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12担保服务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服务,并向其支付相应费用。担保规模将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准,担保费率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13存款业务公司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向关联方办理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理财及其他存款类业务。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14贷款业务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贷款、票据贴现、保函、进口信用证及项下押汇/代付、进口押汇/代付、福费廷、出口押汇、国内信用证及其他贸易融资等。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15其他公司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因业务发展需要与关联方发生除上文提及之外的其他日常性关联方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捐赠、收取房屋租金、支付物业费等。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三、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一)第一大股东

第一大股东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股本(截至2023年12月31日)第一大股东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财通证券杭州金融业-资本市场服务464,374万元30.18

(二)其他关联方

1.关联法人

除上述第一大股东外,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由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的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

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四、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等方法,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定价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

2.上述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允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执行上述关联交易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完全的决策独立性,关联方对此不具有控制能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六、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

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此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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