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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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等相关规定,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指母公司,下同)2023年度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标准,相关指标具体报告如下:
(1)净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3,600万元。
公司2023年12月31日净资本为409,803.76万元,符合标准。
(2)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总额)不得低于10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3年12月31日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总额)为313%,符合标准。
(3)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2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24%。
公司2023年12月31日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净
资产)为39%,符合标准。
(4)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3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不含客户权益)与流动负债(不含客户权益)的比例(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为670%,符合标准。
(5)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5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负债(不含客户权益)与净资产的比例(负债/净资产)为11%,符合标准。
(6)规定的最低限额结算准备金要求。
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为39,468.98万元,符合标准。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