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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华材料: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31526 证券简称:凯华材料 公告编号:2024-018

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13:00-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5:00—2024年5月15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1526凯华材料2024年5月10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聘请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天津市东丽区一经路27号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一)

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着重汇报了2023年度董事会在推动经营目标达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履职、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公司的总体目标任务,并明确了2024年董事会工作计划。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着重汇报了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回顾了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及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三)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着重汇报了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回顾了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及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顺林)》(公告编号:2024-019)、《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东梅)》(公告编号:2024-020)。

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顺林)》(公告编号:2024-019)、《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东梅)》(公告编号:2024-02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

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审议《关于<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六)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2023年的财务数据,编制了《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八)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2023年的财务数据,编制了《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根据2024年的经营工作计划,结合上年的财务收支情况,合理进行预算,编制了《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九)案》

公司根据2024年的经营工作计划,结合上年的财务收支情况,合理进行预算,编制了《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二)

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审议《关于提名高如芝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十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拟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人,因监事会主席王硕阳提出辞职,监事会拟提名高如芝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五);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拟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人,因监事会主席王硕阳提出辞职,监事会拟提名高如芝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一经路27号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郝艳艳 电话:022-24848766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一经路27号

(二)会议费用:与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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