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5日,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拟对《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新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其中对于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执行总裁1名,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三十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 | 第一百三十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 |
第一百三十四条 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和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提名上述人员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以及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 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辞职的具体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负责公司某一方面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和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提名上述人员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以及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 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辞职的具体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执行总裁根据总裁的授权,协助总裁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全面工作,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负责公司某一方面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新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