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10点在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5600号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6-1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通知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5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