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亿能电力: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易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37046 证券简称: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036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 陈易平

作为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坚持职业操守,谨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本人(陈易平)基本情况

陈易平,男,1971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12月获得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大专;2002年7月毕业于苏州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2005年12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硕士;2008年1月毕业于美国Dominican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访问学者)。1995年4月~1996年12月任无锡东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律师,1997年1月~1997年12月任无锡天柱律师事务所律师;1998年1月~2002年3月任江苏英特尔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年4月-2003年6月任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年7月-2006年1月任江苏沁园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6年2月至今任江苏瑞莱律师事务所律师,管理合伙人,主任;2007年12月陈易平在美国Katten律师事务所芝加哥总部实习;2015年2月-2021年6月兼任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0月在美国FoxRothchild律师事务所费城总部实习;2016年9月至今任无锡市国际商会副会长;2020年12月至今任无锡律协副会长;

2022年12月起担任全国律协涉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2023年12月起担任江苏律协副监事长; 2021年2月至今兼任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 会次数出席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投票情况
陈易平5500均为赞成票

公司 2023 年共计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陈易平3300

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本人(续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6月1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切实履行委员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2023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或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4月21日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
2023年8月23日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
2023年10月26日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
2023年12月28日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查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等事项。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同意

四、 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公正,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少于全年预计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未发生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情况

公司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苏亚金诚具有相关执业资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及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财务及审计情况,确保公司财务报告数据及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公司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或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10月25日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
2023年11月24日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上市公司协会及北交所的有关培训课程,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4、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及公司官网投资者服务平台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5、2023年,本人通过公司现场考察,深入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内部控制等情况,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建言献策,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五、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 在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二) 在2023年度任期内,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

(三) 在2023年度任期内,未发生本人提议聘用或解聘审计机构的情形;

(四) 在2023年度任期内,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五) 在2023年度任期内,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在2023年任职期间,我们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如被公司续聘为独立董事,我将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全体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易平2023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