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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能电力: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钱美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37046 证券简称: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035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 钱美芳

作为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坚持职业操守,谨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本人(钱美芳)基本情况

钱美芳女士:1969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本科学历,2023年10月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会计硕士,注册会计师。1988年9月至 1997年12月,任宜兴市精细化工厂出纳、助理会计、财务科长;1997年12 月至2002年3月,任宜兴万昌食品有限公司助理会计、财务科长;2002年3月至2005年3月,任江苏德威节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2005年6月至2009年6月任舟山万昌食品有限公司财务副总;2010至1月至2016年11月任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409)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行政副总;2017年3月至今任江苏幕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江苏智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咨询顾问;2019年1月18日至今任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3月12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3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题、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意见,为公司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 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二)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列席参会。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任期内,本人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参加2023年审计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四) 参加2023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或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4月21日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
2023年8月23日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
2023年10月26日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
2023年12月28日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查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等事项。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同意

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或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10月25日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
2023年11月24日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五)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一)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 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近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经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2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苏亚金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苏亚金诚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中关于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监高的薪酬计划及实际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薪酬标准合理,有利于保证管理层的稳定,促进管理层勤勉尽责,同时也能更好地吸引人才,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顺利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 在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二) 在2023年度任期内,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

(三) 在2023年度任期内,未发生本人提议聘用或解聘审计机构的情形;

(四) 在2023年度任期内,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五) 在2023年度任期内,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 总体评价

在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举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如公司继续选举并聘任本人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钱美芳2023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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