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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本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七名董事全部出席。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萍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进行了确认。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未发现报表中存在异常情况,认为财务会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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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