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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汇科: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有两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任期内。

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钟宇、潘秀玲、蔡金铸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钟宇担任。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新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由钟宇、潘秀玲、蔡金铸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钟宇担任。

上述两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且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均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事项,议案审议结果均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事项,议案审议结果均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议案审议结果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审议结果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严格核查与评价。与会计师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审计进度安排及时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交流,全力保障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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