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867 公司简称:新化股份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应思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益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洪益琴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元(含税)。上述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中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展望,是公司根据当前的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状况作出的预判和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做出的业绩承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股份公司、新化股份 | 指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新化公司 | 指 | 江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 |
滨海环保公司 | 指 | 滨海新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馨瑞香料公司 | 指 | 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 |
江西新信公司 | 指 | 江西新信化学有限公司 |
浙江新兰公司 | 指 | 浙江新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新伽玛公司 | 指 | 浙江新伽玛化学有限公司 |
中荷环境公司 | 指 | 杭州中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新化公司 | 指 | 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 |
新锂想公司 | 指 | 浙江新锂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新耀科技公司 | 指 | 浙江新耀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伽玛投资公司[注] | 指 | 建德市伽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景辉公司 | 指 | 中景辉(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创热电公司 | 指 | 建德市大洋同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管理层 | 指 | 对公司决策、经营、管理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
《公司章程》《章程》 | 指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东方证券 | 指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告期、本期、本年度 | 指 | 2023年度,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 2024年3月,伽玛投资公司名称变更为建德市伽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新化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 XINHUA CHEMICAL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XINHUA CHEMICAL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应思斌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胡建宏 | 潘建波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 | 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 |
电话 | 0571-64793028 | 0571-64793028 |
传真 | 0571-64755918 | 0571-64755918 |
电子信箱 | xhhg@xhchem.com | xhhg@xhchem.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1607 |
公司网址 | www.xhchem.com |
电子信箱 | xhhg@xhchem.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新化股份 | 603867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姚本霞、刘崇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4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林浣、朱伟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2,596,603,559.77 | 2,683,361,677.66 | -3.23 | 2,554,823,933.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2,619,759.41 | 329,227,288.36 | -23.27 | 196,817,553.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40,207,274.93 | 306,348,555.89 | -21.59 | 180,618,058.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 281,423,571.68 | 322,931,647.41 | -12.85 | 55,048,546.59 |
流量净额 |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204,974,219.69 | 2,036,825,610.86 | 8.26 | 1,655,415,825.65 |
总资产 | 3,970,557,843.13 | 3,732,732,847.69 | 6.37 | 2,813,210,389.4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6 | 1.79 | -24.02 | 1.0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3 | 1.78 | -25.28 | 1.0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0 | 1.67 | -22.16 | 0.9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93 | 18.34 | 减少6.41个百分点 | 12.6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35 | 17.06 | 减少5.71个百分点 | 11.59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生产建设
(四)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662,063,164.17 | 595,466,407.7 | 645,832,067.18 | 693,241,920.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8,334,236.90 | 59,601,988.60 | 66,381,094.13 | 48,302,439.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75,780,811.91 | 56,892,096.46 | 62,141,942.44 | 45,392,424.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225,953.02 | 99,608,125.29 | 87,568,320.93 | 46,021,172.4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649,769.39 | -2,627,090.75 | 1,566,562.0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231,223.29 | 12,847,607.89 | 12,792,242.26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4,536,084.51 | 8,909,168.90 | 9,105,081.6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09,014.17 | 6,592,665.40 | -4,655,286.1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30,129.00 | 110,891.2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19,651.61 | 3,173,092.94 | 2,661,039.4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76,388.15 | -199,344.97 | 58,956.65 | |
合计 | 12,412,484.48 | 22,878,732.47 | 16,199,494.9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9,000,000.00 | -239,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375,541,373.15 | 365,029,271.35 | -10,512,101.80 | |
合计 | 614,541,373.15 | 365,029,271.35 | -249,512,101.80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落地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一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公司紧紧围绕“稳业务、调结构、促创新、拼效率”主基调,聚焦主业、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布局新能源产业的培育与发展,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坚持以效益导向为中心,结合原料波动、市场需求的趋势变化,按照效益最大化原则组织生产,灵活运用经营策略,促进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强化产品功能升级,较好的平滑了市场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机溶剂业务板块经营业绩有所增长,脂肪胺业务板块受下游偏弱的市场需求及装置升级改造停工影响,盈利水平有所下滑,合成香料业务同比利润下降,但依旧是历史第二成绩。在新能源领域,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萃取剂及新萃取法,在盐湖提锂、锂回收等业务板块持续发力,成为报告期内公司增长最快的业务板块。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9.71亿元,净资产为24.0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9.51%。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97亿元,同比下降3.23%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3亿元,同比下降23.27%。
持续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孵化培育新项目。浙江、江苏基地全面推进提升改造、智能化数字化工厂建设,先后完成10万吨有机胺装置及罐区、TMDD操作室等提升改造,江苏T-206塔更换、高醇IPA改造项目、APC先进控制系统优化等系列工作。提升了生产装置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同时改善了现场操作环境,推动生产提质增效。大洋中试基地项目顺利开车并完成了多个特种胺类产品的试生产,为下一步特种胺项目落地提供实验数据支撑;江苏新化与兴福电子达成电子级异丙醇项目合资协议,公司异丙醇产品向电子级高端领域拓展,提高了产品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江苏馨瑞三期项目完成环评审批,宁夏香料一期项目报告期内项目建设完成既定任务目标,逐步投产,产能的扩大,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推进公司整体发展。公司萃取提锂项目逐步落地,与盐湖股份、蓝科锂业签订的萃取法沉锂母液提锂工业化试验项目已于 7 月份顺利投产;锂电回收领域公司与江苏耀宁新能源有限公司合作建设一期1万吨/年废旧锂回收产线,并成功将萃取剂应用于格林美电池回收产线。
科研创新赋能新产业,跑出企业发展“加速度”。公司企业研究院成功创建为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科研平台与能力再上新台阶。研究院精准把握市场需求的脉动,指导各研发室和产品部、子公司积极协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研发工作,推动近百个项目顺利开展各项试验。成功申报科技项目16项,其中国家级2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级6项。《工业用一异丙胺高效催化剂与低能耗精制工艺研究与应用》获得浙江省化学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公司通过一系列高科技技术项目的研发建设,有效增强了公司的技术储备,引领公司长远发展。
全面压实安全主体责任,织牢织密安全环保防护网。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本质安全,强化管理的方针,建立了长效、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 HSE管理,强化责任体系,提升管控能力,全力确保安全环保和生产运行稳定,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报告期内,公司提高部门自查频率,隐患排查任务下沉,在自查与整改过程中,强化员工安全环保防范意识,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好日常安全培训、应急演练、技能评比、特殊作业等工作,针对所有生产装置开展HAZOP分析并完成整改。举办了首届“集团安全管理工作交流及培训会”,组织全集团各基地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生产与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参与讨论交流,分享安全管理经验,提升安全管理能力。环保工作平稳有序,集团安全环保工作整体运行平稳。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要从事脂肪胺、有机溶剂、合成香料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经营。公司产品所处行业地位及新公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等内容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的相关内容。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坚持以科技为本、创新发展的经营战略,以打造健康、安全、绿色、环保的新型现代化工企业为目标,已形成多元化、规模化、科技含量较高、工艺技术较为先进的低碳脂肪胺系列、有机溶剂系列和合成香料系列等产品。 主要业务具体内容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之“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之“1、行业基本情况(2)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的相关内容。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产品低碳脂肪胺、有机溶剂、合成香料,都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公司主要产品的装置规模和工艺技术等在国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主导产品异丙胺、乙基胺和异丙醇无论从生产规模、成本、市场占有率来说,都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作为国内脂肪胺行业重要生产企业,公司的综合产能位居国内前列,系目前全球范围内排名前列的低碳脂肪胺产品生产企业。其中:公司现有异丙胺产能国内最大,曾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优异,为国内众多医药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其中:工业用一异丙胺、工业用三乙胺、工业用一正丁胺三个产品获“浙江制造”认证。
公司产品种类较齐全,基本覆盖脂肪胺C2-C4系列,可为客户提供较全面的胺类产品,特别是农化企业客户所需脂肪胺产品较多,公司可提供各种低碳脂肪胺组合,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一站式产品服务。产品种类齐全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服务能力、提高客户黏性,增强公司对大客户吸引力,降低客户对采购价格敏感程度,提升公司毛利率水平。
2、成本优势
公司产能规模较大,故具有一定的原材料采购议价能力。如大宗原料丙酮,公司与主要丙酮生产商大多签订年度合约,且享有优惠的合约价格。大宗原材料采购价格较低亦有利于提升毛利率水平,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公司规模效应明显,在成本控制方面具有优势;产品的工艺技术等在国内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装置主要系自行研发设计,通用性强,可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及时调整工艺,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生产结构,选择毛利率相对较高的产品或工艺技术进行生产。
公司目前是实现丙酮加氢法与丙烯水合法两种工艺规模化生产异丙醇产品的厂家。其中:丙酮加氢法是国内首创,曾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丙烯水合法是利用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的专利技术建设并持续改进提升而成。两种工艺使公司可以在不同原料之间选择具有成本优势的原料进行产品生产,在市场竞争中可以始终保持成本优势。
3、区域优势
公司地处华东区块,公司脂肪胺产品下游主要用于农药(如除草剂草甘膦异丙胺盐、莠去津等)生产,国内草甘膦等除草剂生产商集中在浙江、江苏、山东地区,在港口、原料供应与产品使用厂家的合理运输半径内,在保证产品的顺利销售与原料的充足供应的同时,也为进出原料与成品节约了运输成本,增加了产品的竞争力,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提高公司毛利率及盈利能力。
4、技术优势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有浙江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化高级胺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新材料企业研究院。经过多年发展,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新型催化剂以及合成技术等,多项技术获得了发明专利授权,主要产品通过自己的研发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公司形成了一些特有的工艺技术。特别是在矿用化学品领域,公司积极拓展应用范围,在原有镍、钴、稀土分离等业务外,积极推动萃取法提锂技术和专用化学品在盐湖提锂、矿石提锂、锂电回收的应用。萃取法提锂技术及产品已成功应用于藏格矿业沉锂母液回收装置、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沉锂母液回收、格林美电池回收生产线等。
5、市场优势
一方面,客户合作关系稳定。为了保证终端产品品质的稳定性,下游企业客户往往倾向于和两到三家产品稳定性较好的生产企业建立长久合作关系。医药类客户在产品采购前会经过一个严格的生产技术、安全环保、企业信用、产品质量等的一系列认证程序,一经确定则在下游产品生命周期内不会轻易改变。公司与国际、国内农化巨头的合作时间均在10年以上,也是草甘膦国际农化公司在亚太地区最主要的合作伙伴。另一方面经过多年发展,无论在成本竞争力还是品质与供货稳定的保证上,都已在行业内获得了良好的信誉;公司与国内外的草甘膦生产龙头企业、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香精生产企业都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群体的稳定性奠定了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核心基础。
公司合成香料产品因与全球香料香精行业龙头瑞士奇华顿公司深度合作,奇华顿所需产品优先向本公司采购,保证了较高的产能利用率和稳定的市场需求,为公司带来了稳定的效益来源。
6、管理优势
公司多年来在化工生产上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包括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等,为生产经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是公司稳步成长的基础。在国家加大环保安全整治的背景下,公司生产经营保持正常,有助于在行业整合中取得领先优势。在行业后续无大幅新增产能的趋势下,随着下游行业需求稳定且稳步上升,供需关系向有利于供方发展,有利于公司毛利率提升。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9,660.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61.9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27%;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20.7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59%。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596,603,559.77 | 2,683,361,677.66 | -3.23 |
营业成本 | 1,992,706,033.71 | 2,050,873,618.18 | -2.84 |
销售费用 | 19,937,358.44 | 17,876,286.39 | 11.53 |
管理费用 | 140,775,326.88 | 128,924,093.28 | 9.19 |
财务费用 | 12,346,354.96 | -9,618,719.92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90,968,815.44 | 87,815,601.45 | 3.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1,423,571.68 | 322,931,647.41 | -12.8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727,032.03 | -551,176,299.5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916,445.68 | 489,691,120.86 | -105.5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脂肪胺、有机溶剂类产品销售价格下降,营业收入下降;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受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影响,营业成本略有下降;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支付REACH认证费用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子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支出及交通、办公等费用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可转换债券利息支出增加及汇兑收益减少;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系研发项目投入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及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23%,主要系报告期内脂肪胺、有机溶剂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导致销售收入下降;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2.84%,主要系受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营业成本略有下降。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化工行业 | 2,566,425,404.29 | 1,976,463,111.90 | 22.99 | -3.34 | -3.01 | 减少0.27个百分点 |
其他行业 | 815,114.18 | 1,866,594.24 | -129.00 | -77.95 | -48.77 | 减少13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 (%) | |||||
脂肪胺 | 1,232,462,616.98 | 1,028,325,906.06 | 16.56 | -13.97 | -9.39 | 减少4.21个百分点 |
有机溶剂 | 487,281,792.42 | 338,425,608.54 | 30.55 | 11.78 | 4.21 | 增加5.05个百分点 |
合成香料 | 518,807,319.18 | 412,040,081.28 | 20.58 | -0.59 | 4.09 | 减少3.57个百分点 |
其他 | 328,688,789.89 | 199,538,110.26 | 39.29 | 22.41 | 7.39 | 增加8.4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销售 | 1,858,878,445.04 | 1,403,584,137.40 | 24.49 | -4.06 | -5.56 | 增加1.19个百分点 |
国外销售 | 708,362,073.43 | 574,745,568.74 | 18.86 | -1.80 | 3.52 | 减少4.1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按细分行业分为化工行业和其他行业,其他行业包括浙江新兰公司复合新材料。
公司主营业务按照产品分为脂肪胺、有机溶剂、合成香料、其他四大类,脂肪胺类主要产品为异丙胺、二异丙胺、乙基胺、正丙胺、正丁胺等;有机溶剂类主要产品异丙醇、异丙醚等;合成香料类主要产品为乙酸对叔丁基环己酯、乙酸邻叔丁基环己酯、牡丹腈、檀香类、水杨酸酯类等;其他类主要产品为表面活性剂、阻燃剂、工业氨水、有机膦类化学品等。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脂肪胺 | 吨 | 101,162 | 100,961 | 4,311 | -4.70 | -5.85 | 4.89 |
有机溶剂 | 吨 | 60,560 | 61,231 | 1,497 | 18.44 | 21.37 | -30.95 |
合成香料 | 吨 | 15,073 | 14,841 | 2,637 | -3.62 | 2.34 | 9.65 |
产销量情况说明本期脂肪胺、有机溶剂类有部分外调产品销售。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 | 情况 说明 |
例(%) | |||||||
化工行业 | 原材料 | 1,537,861,662.49 | 82.41 | 1,619,919,074.82 | 82.38 | -5.07 | |
公用工程 | 172,761,893.17 | 9.26 | 204,473,520.60 | 10.40 | -15.51 | ||
包装物 | 34,483,976.94 | 1.85 | 33,201,473.38 | 1.69 | 3.86 | ||
职工薪酬 | 35,731,276.83 | 1.91 | 30,664,196.80 | 1.56 | 16.52 | ||
制造费用 | 85,200,795.35 | 4.57 | 78,024,090.94 | 3.97 | 9.20 | ||
小计 | 1,866,039,604.78 | 100.00 | 1,966,282,356.54 | 100.00 | -5.10 | ||
其他行业 | 原材料 | 548,862.57 | 53.12 | 2,324,051.84 | 39.93 | -76.38 | |
公用工程 | 16,475.18 | 1.59 | 112,178.87 | 1.93 | -85.31 | ||
职工薪酬 | 注1 | ||||||
制造费用 | 467,827.16 | 45.28 | 3,384,767.41 | 58.15 | -86.18 | ||
小计 | 1,033,164.91 | 100.00 | 5,820,998.12 | 100.00 | -82.25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脂肪胺 | 原材料 | 820,630,752.64 | 86.50 | 884,398,354.67 | 84.65 | -7.21 | |
公用工程 | 75,704,664.43 | 7.98 | 113,187,207.80 | 10.83 | -33.12 | 注2 | |
包装物 | 21,558,701.03 | 2.27 | 19,841,181.81 | 1.90 | 8.66 | ||
职工薪酬 | 10,389,103.15 | 1.10 | 10,063,158.75 | 0.96 | 3.24 | ||
制造费用 | 20,419,221.33 | 2.15 | 17,230,285.65 | 1.65 | 18.51 | ||
小计 | 948,702,442.58 | 100.00 | 1,044,720,188.68 | 100.00 | -9.19 | ||
有机溶剂 | 原材料 | 263,152,331.70 | 82.33 | 258,890,546.45 | 83.38 | 1.65 | |
公用工程 | 40,469,893.81 | 12.66 | 33,458,166.57 | 10.78 | 20.96 | ||
包装物 | 3,098,846.67 | 0.97 | 2,811,361.83 | 0.91 | 10.23 | ||
职工薪酬 | 1,925,804.21 | 0.60 | 1,995,071.87 | 0.64 | -3.47 | ||
制造费用 | 10,992,384.06 | 3.44 | 13,325,791.23 | 4.29 | -17.51 | ||
小计 | 319,639,260.45 | 100.00 | 310,480,937.95 | 100.00 | 2.95 | ||
合成香料 | 原材料 | 307,992,011.36 | 75.60 | 338,742,375.07 | 79.78 | -9.08 | |
公用工程 | 42,787,749.58 | 10.50 | 38,632,511.43 | 9.10 | 10.76 | ||
包装物 | 8,079,200.92 | 1.98 | 9,263,975.20 | 2.18 | -12.79 | ||
职工薪酬 | 13,010,540.31 | 3.19 | 9,221,281.24 | 2.17 | 41.09 | ||
制造费用 | 35,548,695.83 | 8.73 | 28,726,414.12 | 6.77 | 23.75 | ||
小计 | 407,418,198.00 | 100.00 | 424,586,557.06 | 100.00 | -4.04 | ||
其他 | 原材料 | 146,635,429.36 | 76.65 | 140,211,850.47 | 72.91 | 4.58 | |
公用工程 | 13,816,060.53 | 7.22 | 19,307,813.67 | 10.04 | -28.44 | ||
包装物 | 1,747,228.32 | 0.91 | 1,284,954.54 | 0.67 | 35.98 | ||
职工薪酬 | 10,405,829.16 | 5.44 | 9,384,684.94 | 4.88 | 10.88 | ||
制造费用 | 18,708,321.29 | 9.78 | 22,126,367.35 | 11.51 | -15.45 | ||
小计 | 191,312,868.66 | 100.00 | 192,315,670.97 | 100.00 | -0.52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注1:派遣人员薪酬计入制造费用;注2:主要系煤价下跌所致。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9,256.1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2.8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36,599.5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4.1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8,243.4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2.4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注释 |
销售费用 | 19,937,358.44 | 17,876,286.39 | 11.53 | |
管理费用 | 140,775,326.88 | 128,924,093.28 | 9.19 | |
财务费用 | 12,346,354.96 | -9,618,719.92 | 不适用 | |
研发费用 | 90,968,815.44 | 87,815,601.45 | 3.59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90,968,815.44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90,968,815.4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50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4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3.6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7 |
硕士研究生 | 20 |
本科 | 62 |
专科 | 46 |
高中及以下 | 14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77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49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9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注释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1,423,571.68 | 322,931,647.41 | -12.8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727,032.03 | -551,176,299.59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916,445.68 | 489,691,120.86 | -105.50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9,000,000.00 | 6.40 | -100.00 | 注1 |
其他应收款 | 3,658,693.16 | 0.09 | 8,076,623.19 | 0.22 | -54.70 | 注2 |
其他流动资产 | 55,062,516.36 | 1.39 | 81,260,669.69 | 2.18 | -32.24 | 注3 |
长期股权投资 | 69,319,596.74 | 1.75 | 3,288,793.96 | 0.09 | 2007.75 | 注4 |
使用权资产 | 2,093,370.20 | 0.05 | 100.00 | 注5 | ||
短期借款 | 48,046,673.60 | 1.21 | 140,159,194.44 | 3.75 | -65.72 | 注6 |
合同负债 | 25,988,035.61 | 0.65 | 19,877,903.36 | 0.53 | 30.74 | 注7 |
应交税费 | 23,976,835.23 | 0.60 | 12,990,140.27 | 0.35 | 84.58 | 注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5,316.02 | 0.01 | 100.00 | 注9 | ||
其他流动负债 | 2,920,970.06 | 0.07 | 2,201,148.26 | 0.06 | 32.70 | 注10 |
长期借款 | 129,241,363.10 | 3.25 | 100.00 | 注11 | ||
租赁负债 | 1,651,767.46 | 0.04 | 100.00 | 注12 |
其他说明注1:系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注2:主要系本期收到期初股票期权行权款;注3:系本期收到部分增值税留抵退税款;注4:系本期对同创热电、中景辉公司投资增加;注5:系本期新增租赁办公场所确认使用权资产;注6:系本期馨瑞香料公司归还银行短期借款;注7:系期末预收货款增加;注8:主要系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注9:系本期新增租赁办公场所,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加;注10:系期末预收货款增加,待转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加;注11:系宁夏新化项目贷款增加;注12:系本期新增租赁办公场所确认租赁负债。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275,000.00 | 保函保证金 |
181,426.51 |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 |
合计 | 2,456,426.51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化工行业现处的阶段性特征为:我国已成为全球化学品制造大国,拥有完整门类、完善产业链和规模成本优势;持续受益于我国改革开放,长期稳定政治经济环境、营商改善环境,不断增大的市场空间,具有全球化工投资吸引力,国际化工向中国转移的趋势仍将沿袭;随着我国经济高增长结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全球经济下行,行业投资收缩、部分过剩产能压缩,倒逼行业通过产业升级、新市场产品开发、国产化替代寻求增长空间,驱动行业内部竞争格局进一步向优势企业集中;行业结构不合理矛盾仍然突出,产能过剩、有效供给不足并存,产业升级、补缺项还存“卡脖子”技术,研发能力还存较大差距,并随经济转型,全球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进一步显现。
“十四五”时期,我国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引导和推动化工行业发展趋势和竞争格局演变。
预计未来行业总的发展趋势是,优化空间布局,深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压减“两低三高”(附加值低、技术水平低、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高、安全生产风险高)产能,增强创新动能和有效供给。具体表现在:
(1)国际分工转移上,如前所述,我国仍将为国际化工转移的承接地,且随着我国产业调整升级,产业层次向高端延伸发展,如此同时,亦存在部分产能向市场地或原材料产地转移,也存在单边主义抬头影响产业升级核心技术进口;
(2)空间布局上,各地对化工园区进行清理整顿升级、化工入园力度仍将加大,产能从历史形成的分散布局和部分生态与安全敏感区布局向科学规划、管理规范、达标升级的绿色化工园区集约布局;
(3)发展方式上,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
(4)发展动能上,从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提高全要素效率,其中,技术进步、技术创新突破越来越成为核心驱动力量;
(5)产业发展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优化升级为主线,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从传统增量扩能为主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低效落后产能逐步出清,增量向价值链中高端、进口替代、改善有效供给等薄弱环节发展;
(6)产业链平衡上,将随产品结构不断调整而重构新平衡;
(7)供需模式上,以供给满足消费为主,逐步转向有效供给满足需求与有效供给创造市场相互促进转变,产品尤其是高性能化学材料应用市场不断挖掘,新化学品创造市场需求;
(8)行业政策上,继续抑制“两低三高”产能,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创新创造,引导行业增强发展动能、高质量发展,推动行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向有效供给不足、进口依赖度高的先进化工材料和专用化学品发展,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撑的化工新材料自主可控;
(9)在行业内部,市场占有率继续向绿色化工园区化集约发展的优势头部企业集中,同时,大小企业产品差异化分工程度逐步提高,行业竞争格局仍趋向改善。
1、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时间 | 相关政策 | 发文单位 | 主要内容 |
2022 年 1 月 | “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 国务院 | 完善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称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
2022 年 3 月 | 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6 部门 | 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提高本质安全和清洁生产水平,将加速石化化工行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进我国由石化化工大国向强国迈进。加快煤制化学品向化工新材料延伸﹐煤制油气向特种燃料﹑高端化学品等高附加值产品发展。到 2025 年,石化化工行业基本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强、结构布局合理、绿色安全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格局,高端产品保障能力大幅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明显增强,高水平自立自强迈出坚实步伐。 |
2022 年 7 月 | 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 | 工信部、发改委等 6 部门 | 到 2025 年,重点工业行业能效全面提升,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能效明显提升,绿色低碳能源利用比例显著提高,节能提效工艺技术装备广泛应用,标准、服务和监管体系逐步完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重点产品能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 2020 年下降13.5%。 |
2022 年 7 月 | 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计划(2022-2024年)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浙江将以工业企业、园区为主阵地,以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为主抓手,大力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全面促进全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经过三年努力,力争为工业企业组织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服务15000家以上,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6000项以上,其中省级重点项目300项以上;推动全省规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碳排放、水耗分别下降10%、12.5%、10%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2023年石化、化工、建材、钢铁等行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基准水平产能比例达到100%,为有效推动2025年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达到50%打下坚实基础。 |
2022 年 8 月 | 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 工信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 | “十四五”规划期间,产业结构与用能结构优化取得积极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建成—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研发、示范、推广一批减排效果显著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工艺装备产品,筑牢工业领域碳达峰基础。到 2025 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 2020 年下降 13.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
2022 年 10 月 | 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 国家发改委、统计局 | 《通知》明确了原料用能的基本定义和具体范畴,即能源产品不作为燃料、动力使用,而作为生产非能源产品的原料、材料使用。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属于原料用能范畴;若作为燃料、动力使用,不属于原料用能范畴。 |
2023年2月 |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加快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高耗能行业低碳转型。全面推行绿 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建造。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资源建筑应用,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低碳环保、节能减排。 |
为推动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及规划方案,加快重点行业技术、工艺、装备等升级,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持续推行节能减排、降碳低碳,全面推进传统产业升级。相关政策、方案的出台,对后期发展将带来较大影响。
安全环保政策及其变动情况
2022 年 2 月 | “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 | 国务院 | 实施化工园区安全提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改造工程,以危险工艺本质安全提升与自动化改造、安全防护距离达标改造、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为重点,推进化工园区示范创建,建设化工园区风险评估与分级管控平台。 |
2022 年 3 月 | “十四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方案 | 应急管理部 | 到 2025 年,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法制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严格,化工园区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国化工油气和烟花爆竹事故总量以及化工较大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建立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控制体系。 |
2022 年 11 月 | “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 科技部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 | 研究火电、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交通等行业深度脱碳技术和数字化与低碳化协同的分布式能源系统支撑技术;开展重点工业、交通、建筑部门近零排放/净零排放示范工程,典型区域碳中和技术集成示范工程,建立示范工程的碳排放和碳减排评估技术方法及相关数据库;研究甲烷、氢氟碳化物、氮氧化物等排放监测与减排替代技术和产品。 |
2023年4月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规范 | 应急管理部 | 安全生产标准是国家基础性制度,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和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支撑。《规范》作为强制性行业标准,总结了近年来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救援评估的实践经验,是规范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
报告期内,为加强安全环保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家继续出台相关政策,提升安环标准,强化监管责任,促进安全提质、环保升级,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公司所处行业为精细化工行业,行业相关政策的变动,将对行业经营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我国仍处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质量发展进程。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业周期调整,产品市场竞争加剧,进一步强化行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发展趋势和行业竞争格局优化、行业集中度提升趋势。
(2).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脂肪胺、有机溶剂、合成香料、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经营。其中脂肪胺系列、有机溶剂系列和合成香料系列为当前主要产品。1)脂肪胺行业情况
脂肪胺作为氨的有机衍生物,是许多化工产品的重要合成原料,广泛应用于农药、医药、涂料、染料、催化剂、固化剂、新能源材料、化妆品、食品添加剂、化肥缓释剂、保鲜剂等下游行业。公司脂肪胺产品主要为异丙胺系列、乙基胺系列、正丙胺系列、正丁胺系列等,均属于低碳脂肪胺。公司低碳脂肪胺产品,无论从生产规模、成本、市场占有率来说,都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作为国内脂肪胺行业重要生产企业,公司的综合产能位居国内前列,系目前全球范围内排名前列的低碳脂肪胺产品生产企业。其中:公司现有异丙胺产能国内最大,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近年来我国农药工业快速发展,已形成了包括科研开发、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原材料及中间体配套的较为完整的农药工业体系,农药的生产能力与产量已处于世界前列。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药产业在全国的地位逐渐升高,医药工业总产值占GDP的比重也不断上升。未来随着国内和国际市场对药品市场需求和消费的持续增加,医药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将不断提升。异丙胺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市场较为成熟,产需较为稳定。中国是全球主要的异丙胺生产国家,产能占比达到78%左右,也是主要的异丙胺出口国家。2)有机溶剂行业情况
公司有机溶剂系列主要产品是异丙醇。从国内异丙醇消费占比来看,主要应用于医药中间体、有机合成及其他、农药、电子清洗、油墨和涂料。公司建有2套异丙醇生产装置,10万吨/年丙酮法加氢生产异丙胺副产异丙醇装置,5万吨/年丙烯直接水合生产异丙醇装置。公司是目前国内唯一实现丙酮加氢法与丙烯水合法两种工艺的规模化生产厂家。其中:丙酮加氢法是国内首创,丙烯水合法是利用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的专利技术建设并持续改进提升而成。两种工艺使公司可以在不同原料之间选择具有成本优势的原料进行产品生产,在市场竞争中可以始终保持成本优势。目前国内异丙醇产能超过百万吨,绝大多数为丙酮法工艺。国内异丙醇供应增速快于需求,导致异丙醇行业产能进入过剩期。2024年1月全资子公司江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与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拟合资在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沿海化工园区建设2万吨/年电子级异丙醇项目,公司异丙醇产品向电子级高端领域拓展。3)合成香料行业
香料香精行业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子行业之一。香料香精是伴随着现代工业发展而出现的集“高、精、新”技术于一身的产物。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日化行业、食品工业、医药工业等下游产业的规模不断扩大,我国香料香精行业作为配套产业也呈现了持续稳定的发展态势。与此同时,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升级也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香料香精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行业预期将持续增长,属于成长性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生物源香料(以松节油为原料)和全合成香料(以双环戊二烯、醋酐等化工产品为原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香料香精行业中的子行业香料行业,同时按照香料的来源可归为合成香料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在合成香料行业具备了一定的生产规模和综合实力。公司与全球最大的香料香精企业瑞士奇华顿(Givaudan)合资设立香料生产企业馨瑞香料,其产能为16,000吨香料产品。合资公司充分利用合作双方的技术和生产经验进行装置建设与生产,相关产品75%左右供应奇华顿全球采购,为公司的稳定生产与市场销售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公司在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74,650吨/年合成香料产品基地项目,可以增加香料产品品种,扩大香料产品产能,夯实企业原有产品的竞争力,从而进一步提升企业在香料行业中的地位。目前宁夏新化合成香料产品基地一期 16650 吨/年产能逐步释放。
2 产品与生产
(1). 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设立供应部、生产运行部、市场营销部、国际贸易部并协调动力部、储运部、品管部、安全环保部等各部门共同协作完成原料采购、产品生产、产品销售回款的整个过程。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分为战略采购(针对主要原料)和日常采购两种模式。战略采购是公司采购人员根据经营战略需求,通过内部客户需求分析,外部供应市场、竞争对手、供应基础等分析,在标杆比较的基础上设定物料的长短期的采购目标、达成目标所需的采购策略及行动计划,并通过行动的实施寻找到合适的供应资源,满足企业在成本、质量、时间、技术等方面的综合指标。
日常采购是公司采购人员根据确定的供应协议和条款,以及公司的物料需求时间计划,以采购订单的形式向供应方发出需求信息,并安排和跟踪整个物流过程,确保物料按时到达企业,以支持企业的正常运营的过程。
2、生产模式:
公司设有生产运行部,并协调各产品部、动力部、供应部、储运部、品管部、安全环保部等各部门共同协作,完成公司产品生产的整个流程。公司一般按年度预算结合每月的销售计划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运行部制定每月的生产计划,经领导审批后将生产计划下达给各产品部,各产品部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生产运行部协调并保障各能源供应及生产调度,品质管理部对产品质量进行全过程管理,安全环保部进行安全与环保全过程的控制。多部门共同协作确保按客户要求及时供货。
3、销售模式:
公司设有市场营销部和国际贸易部,并协调其他部门,完成公司产品销售的整个流程。市场营销部负责制订国内客户年度、月度销售计划,并分解落实;定期开展市场调研工作;组织业务谈判,履行销售合同签订程序;负责客户维护等。国际贸易部负责国外客户年度、月度销售计划,并分解落实;开展国外市场调研工作,收集国外市场信息及客户与供应商反馈;进出口业务实施等。公司下游客户主要包括生产商和贸易商两类;公司针对两类客户均采用买断式的直销模式,均采用统一模板的产品购销合同或订单,没有差异。公司产品主要根据原料变化、市场供需、库存量、销售区域等标准来制定定价策略,另外,对于用量较大、忠诚度较高、合约较长的客户也会有价格优惠政策。
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脂肪胺 | 化工 | 丙酮、酒精等 | 农药、医药、橡胶助剂、电池电解液等 | 原料价格、产品供求关系 |
有机溶剂 | 化工 | 丙酮、丙烯等 | 油墨、涂料、农药和制药工业过程中的溶剂 | 原料价格、产品供求关系 |
合成香料 | 化工 | 松节油、醋酐、双环戊二烯等 | 各类日用、食用、烟用香精 | 原料价格、产品供求关系 |
(3). 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依靠不断的研发投入推动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共开展小试中试研究140项,完成91项;开展产业化项目17项,完成15项。申报省级新产品11项,下文获批5项,包含香精香料、阻燃剂、提锂技术等方向;申请专利31项,获授权专利21项。成功申报科技项目16项,其中国家级2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级6项。完成项目验收9项,开展新化学物质登记4项,新增工程项目备案4项。《工业用一异丙胺高效催化剂与低能耗精制工艺研究与应用》获得浙江省化学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1)、异丙胺的主要生产工艺
2)、异丙醇的主要生产工艺
① 丙酮法生产工艺流程同异丙胺生产工艺
② 丙烯法生产工艺
3)、乙基胺的主要生产工艺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在建产能已投资额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脂肪胺(吨) | 135,000 | 74.93 | |||
有机溶剂(吨) | 90,000 | 67.29 | |||
合成香料(吨) | 16,000 | 93.21 | 16,650[注1] | 69,845.83 | 2024.6 |
注1:宁夏新化合成香料项目备案产能74,650吨,分两期实施。一期产能26,650吨,其中10,000吨为自用原料,实际香料产能16,650吨;二期产能48,000吨。一期预计2024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原材料采购
(1).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丙酮 | 根据生产需求,结合市场行情的集中采购 | 电汇或银行承兑 | 11.44 | 44,937.44 | 44,435.27 |
酒精 | 根据生产需求,结合市场行情的集中采购 | 电汇或银行承兑 | -3.41 | 50,437.88 | 50,898.07 |
液氨 | 根据生产需求,结合市场行情的集中采购 | 电汇或银行承兑 | -12.92 | 31,048.35 | 31,078.70 |
丙烯 | 根据生产需求,结合市场行情的集中采购 | 电汇或银行承兑 | -12.53 | 45,492.42 | 45,467.57 |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较大
(2). 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烟煤(吨) | 战略采购 | 电汇或银行承兑 | -26.56 | 50,709.69 | 52,924.65 |
电(万kW.H) | 协议采购 | 电汇 | -6.07 | 8,466.05 | 8,466.05 |
主要能源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较大
(3).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产品销售情况
(1).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化工行业 | 2,566,425,404.29 | 1,976,463,111.90 | 22.99 | -3.34 | -3.01 | 减少0.27个百分点 | 未知 |
其他行业 | 815,114.18 | 1,866,594.24 | -129.00 | -77.95 | -48.77 | 减少130个百分点 | 未知 |
(2).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环保与安全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杭州福海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3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29,7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设立新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2.中景辉(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广纳珈源(广州)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中景辉(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民币3,335万元,认购广纳珈源(广州)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的1,111,111元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基金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239,000,000.00 | 239,000,000.00 | ||||||
合计 | 239,000,000.00 | 239,000,000.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景辉(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广纳珈源(广州)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中景辉(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民币3,335万元,认购广纳珈源(广州)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的1,111,111元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基金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中荷环境公司 | 2,100 | 100 | 化工危废环保化处理 | 12,847.04 | 2,305.94 | -450.91 |
江苏新化公司 | 12,000 | 100 | 异丙醇生产销售 | 39,211.76 | 33,008.88 | 13,178.75 |
江西新信公司 | 3,500 | 100 | 有机膦产品 | 5,709.71 | 4,426.52 | 410.55 |
馨瑞香料公司 | 4,000万美元 | 51 | 合成香料 | 48,559.34 | 37,167.52 | 5,865.93 |
新伽玛公司 | 630 | 100 | 表面活性剂 | 2,793.12 | 2,174.02 | 935.42 |
浙江新兰公司 | 2,000 | 100 | 玻璃纤维复合新材料 | 1,830.21 | 1,798.92 | -174.87 |
宁夏新化公司 | 16,000 | 100 | 合成香料、有机膦 | 111,224.51 | 13,504.59 | -1,577.69 |
新锂想公司 | 1,000 | 79.6 | 新材料新技术推广服务 | 6,467.11 | 4,649.72 | 3,653.65 |
中景辉公司 | 30,000 | 99 | 股权投资 | 3,371.16 | 3,371.16 | -28.84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三)“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之“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持续的科技创新能力,创造更有价值的产品,实现企业、社会、自然的和谐发展,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专业化学品供应商。
1.稳定基础业务
脂肪胺、有机溶剂、合成香料是公司基础业务板块,是公司当前收入与利润的主要来源。巩固主业,维持主业市场领先地位,通过节能降耗和生产工艺技术创新不断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为客户提供品类齐全、物有所值的产品,构建规模大、产品全、品质好的企业形象。公司未来发展总体思路是由粗放型的精细化工纵向发展为专业化学品,即产品线不断扩充,走产品深加工发展路线,使得公司当前基础业务产品规模化、低成本化、运行稳定化,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2.深化专业应用
在基础业务稳定领先的同时,公司积极进行研发创新,加强专业人才引进、扩大科研硬件设施投入,提高公司科研能力,并且与知名科研院所联合,开展产学研合作,使科研成果最大限度地向公司主营业务方向转化,做到技术的整合和应用相结合来深化产业链和产品线,做全产品系列,实现从单一产品到产品系列的转变、从生产产品到客户应用服务的转变,为客户提供最专业的产品和最专业的服务,有效地满足顾客的复杂需求。
3.面向高新领域
科技创新与研发的能力决定了企业在产品开发上的深度和广度,通过持续的投入,自主研发与公司内外的先进技术进行整合,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通过技术筛选而选择高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及新的精细专业应用领域作为未来主要进入的产业领域,达到多个主体产业并行发展的目的。同时以科技研发为依托,开展科技应用服务、技术开发成果的转让与输出业务,重点是萃取法提锂技术在盐湖提锂、矿石提锂、锂电回收领域的推广应用。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一、强化生产,落实安全环保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考核,提升安全标准化水平;推动完善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应急救援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强化污染防治,减少资源消耗,强化“三废”有效治理,持续加大环保工作管控力度;切实做好环保及节能减排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环保“零伤害、零污染、零泄漏、零事故”目标。
二、把握市场机遇,落实降本增效
研判市场需求变化趋势,灵活调整生产经营策略,提高公司应对市场变化的抗风险能力。加强新化品牌建设,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和能力,为客户提供真正有价值的产品和服务,实现与客户的合作双赢。深入挖掘新的应用场景,减少同质化竞争,提高盈利能力。在盐湖提锂、矿石提锂、电池回收等多渠道拓展业务,加强和战略客户的深度合作,在业务推广和商务方面继续发力。持续强化基础管理,多措并举积极推进降本增效工作。
三、坚持创新驱动,提升核心竞争力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脂肪胺、有机溶剂及合成香料是公司利润主要支撑板块,加大对三大主营产品新品种开发、质量提升和新用途开发,提高市场竞争力,巩固及提升行业地位。全力建设催化剂自主研发平台,积极推进合成生物技术开发高价值化学品平台,谋划布局表面活性剂应用平台等新型科研平台,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实现更加绿色、高效和可持续的发展。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属精细化工行业,具有易燃易爆、有毒、高温高压的生产特点。不排除因生产过程管理控制不当或其他不确定因素发生导致安全事故,给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和周边环境带来严重不利影响。措施: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以人为本”的经营方针,树立底线管理思维,建立和完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卫生一体化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企业标准体系,加强危险源、环保因子的识别与控制,全面加强现场管理,提升装置本质安全水平,推进节能减排,建立健全事故预案、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升职业素养和责任意识,科学管理、严格管理,实行从项目建设到生产销售的全过程风险控制。
2.因环保标准提高而带来的风险
公司所处精细化工行业属于污染行业,属国家环保政策调控的重点。随着国家和社会对环境保护要求的日益提高,国家将有可能颁布更高的环境保护标准。如果环保标准提高,公司对环境保护设施和日常运营管理的投入将进一步加大,从而影响公司盈利水平。长期以来,公司采取积极的环保措施,高度重视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和管理,目前公司的各类污染物通过处理后均达标排放,符合政府目前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随着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相关环保门槛和标准的提高,以及政府环保管理力度的加大,不排除公司因加大环保投入对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排除未来公司的个别生产装置因难以达到新的环保标准或环保成本投入过高而面临淘汰的风险。措施:坚持环保底线思维,除了坚持环保“三同时”、排放标准,强化生产过程控制外,密切关注环保政策和行业动态,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减污减排。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基础化工原料,大部分市场供应充足,但是价格与石油产品价格、市场供需关系存在较大的关联性。全球石油市场的价格波动会带来基础化工产品采购价格的波动,市场供需的不平衡也会对公司原材料价格造成影响。若产品售价未能与原材料成本同步调整,经营成本的增加将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在行业现有技术条件下,原材料占公司生产成本比重较高的情况难以改变,在可预见的未来,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仍会对公司产品的毛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4.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
2023年12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7,937.7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15.73%,应收账款占比及金额都较大。公司已按照既定会计政策在期末对应收账款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的总量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如果下游客户集中遭遇财务状况恶化、经营危机或宏观经济重大调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将可能使公司资金周转率与运营效率降低,存在流动性风险或坏账风险,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配套指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通知的要求开展公司治理工作,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内部治理机制。同时,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公司章程及一系列法人治理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为公司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进行了梳理,对内控手册及流程进行相应完善,使其与公司的制度、办法及机构职能、业务流程相匹配,适应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5 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5月16 日 | 有关详情见本公司2023年5月16日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9月14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9月15日 | 有关详情见本公司2023年9月15日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1月13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11月14日 | 有关详情见本公司2023年11月14日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应思斌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42 | 2023/5/15 | 2026/5/15 | 650,000.00 | 650,000.00 | 0 | 111.13 | 否 | |
胡健 | 董事、党委书记 | 男 | 72 | 2023/5/15 | 2026/5/15 | 19,204,660.00 | 19,204,660.00 | 0 | 115.33 | 否 | |
王卫明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7 | 2023/5/15 | 2026/5/15 | 2,435,702.00 | 2,435,702.00 | 0 | 93.33 | 否 | |
陈晖 | 董事 | 男 | 39 | 2023/5/15 | 2026/5/15 | 0 | 0 | 0 | 0.00 | 否 | |
洪益琴 | 董事、财务总监 | 女 | 55 | 2023/5/15 | 2026/5/15 | 1,358,973.00 | 1,358,973.00 | 0 | 89.73 | 否 | |
李春光 | 独立董事 | 男 | 40 | 2023/5/15 | 2026/5/15 | 0 | 0 | 0 | 5.33 | 否 | |
马文超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23/5/15 | 2026/5/15 | 0 | 0 | 0 | 5.33 | 否 | |
翁建全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23/5/15 | 2026/5/15 | 0 | 0 | 0 | 7.33 | 否 | |
赵建标 | 监事 | 男 | 55 | 2023/5/15 | 2026/5/15 | 1,743,373.00 | 1,743,373.00 | 0 | 95.73 | 否 | |
赖侃拓 | 监事 | 男 | 25 | 2023/5/15 | 2026/5/15 | 0 | 0 | 0 | 0.00 | 否 | |
方军伟 | 监事 | 男 | 54 | 2023/5/15 | 2026/5/15 | 310,415.00 | 300,815.00 | -9,600 | 减持 | 35.38 | 否 |
胡建宏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男 | 50 | 2023/5/15 | 2026/5/15 | 464,422.00 | 464,422.00 | 0 | 89.73 | 否 | |
徐利红 | 总工程师 | 男 | 55 | 2023/5/15 | 2026/5/15 | 685,777.00 | 685,777.00 | 0 | 88.53 | 否 | |
张新利 | 副总经理 | 男 | 47 | 2023/5/15 | 2026/5/15 | 105,170.00 | 105,170.00 | 0 | 86.13 | 否 | |
徐卫荣 | 监事(已离任) | 男 | 63 | 2020/5/15 | 2023/5/15 | 1,743,373.00 | 1,683,373.00 | -60,000 | 减持 | 20.33 | 否 |
包江峰 | 董事、总经理(已离任) | 男 | 48 | 2020/5/15 | 2023/5/15 | 2,144,506.00 | 2,104,506.00 | -40,000 | 减持 | 42.92 | 否 |
祝立宏 | 独立董事(已离任) | 女 | 60 | 2020/05/15 | 2023/05/15 | 0 | 0 | 2.00 | 否 | ||
罗娟香 | 独立董事(已离任) | 女 | 44 | 2020/05/15 | 2023/05/15 | 0 | 0 | 2.0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30,846,371.00 | 30,736,771.00 | -109,600 | / | 890.26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应思斌 | 曾任新化股份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新化股份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胡健 | 曾任新安江化肥厂电工、电气管理员、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新化有限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新化有限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新化股份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 |
王卫明 | 曾任新安江化肥厂技术科技术员,新化有限香料车间主任、总经济师兼市场营销部经理,经营副总经理,技术副总经理、技术研发中心主任、科技管理办公室主任,新化股份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陈晖 | 曾任建德市财政局结算中心副主任、农业科科长、债务科科长。现任建德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建德市 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党组成员,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 |
洪益琴 | 曾任新安江化肥厂财务科会计,新化有限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新化股份财务总监、董事。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
胡建宏 | 曾任新安江化肥厂新化有限财务部会计、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副经理,新化股份物管部经理、供应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审计部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
翁建全 | 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教授,美国农业部天然产物利用研究所访问学者。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艺学位点培养负责人、学科副主任。公司独立董事。 |
李春光 | 曾任乐平矿务局法务部干事,浙江金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浙江如初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
马文超 | 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系主任,中国会计学会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安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
赵建标 | 曾任新安江化肥厂、新化有限车间维修工、设备科科员、异丙胺分厂副厂长、厂长、市场营销部经理、新化股份监事,江苏新化总经理、新化股份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江苏新化董事长,江苏馨瑞董事长,公司监事。 |
方军伟 | 曾任新化有限合成氨车间操作工,新化有限化工车间副主任,建德市新化综合服务公司副经理,杭州新成化学有限公司经理,江西新信公 |
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新化股份监事。现任江西新信化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监事。 | |
赖侃拓 | 建德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科员,公司监事。 |
徐利红 | 曾任新安江化肥厂合成车间变换工,技术科技术员、副科长,新化有限合成氨分厂副厂长、厂长,新化股份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生产服务中心主任、复合新材料项目组组长。现任公司总工程师。 |
张新利 | 曾任新安江化肥厂工人、新化有限电工、供应部采购员、供应部副经理、新化股份供应部经理、浙江新木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新化股份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已在相关公告中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查阅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陈晖 | 建德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 党组成员 | 2022年12月 | - |
陈晖 | 建德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23年1月 | - |
赖侃拓 | 建德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科员 | 2023年4月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陈晖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非独立董事 | 2022年12月8日 | 2025年12月7日 |
祝立宏 |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2月10日 | 2025年05月12日 |
祝立宏 |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2月22日 | 2023年12月21日 |
祝立宏 |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8月8日 | 2025年8月7日 |
祝立宏 | 浙江工商大学 | 副教授 | 1987年7月 | - |
祝立宏 | 亚洲硅业(青海)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9月25日 | 2023年7月 |
罗娟香 | 浙江如初律师事务所 | 主任律师 | 2017年10月1日 | 2027年9月30日 |
翁建全 | 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 教师、学科副主任 | 2005年8月 | - |
赖侃拓 | 建德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 科员 | 2022年4月 | - |
李春光 | 浙江如初律师事务所 | 律师、高级合伙人 | 2017年9月19日 | - |
马文超 | 浙江工商大学 | 主任、教授 | 2014年1月1日 | - |
马文超 | 杭州安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的薪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决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 | 否 |
事项时是否回避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公司关于董监高薪酬预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结合自身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 制定的关于董监高薪酬的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公司根据制定的薪酬制度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津贴均已全额发放,奖金在绩效考评后发放。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890.26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应思斌 | 董事长 | 选举 | 换届选举 |
胡健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胡建宏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李春光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马文超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赵建标 | 监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赖侃拓 | 监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应思斌 | 总经理 | 聘任 | 换届选举 |
包江峰 | 董事 | 离任 | 到期离任 |
祝立宏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到期离任 |
罗娟香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到期离任 |
包江峰 | 总经理 | 离任 | 到期离任 |
徐卫荣 | 监事 | 离任 | 到期离任 |
邵旻 | 监事 | 离任 | 到期离任 |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查,公司监事方军伟于2023年1月3日至10日之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卖出25,4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3%,成交金额合计约 87 万元。2023年1月12日公司披露《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构成窗口期违规交易公司股票情形。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05 号)《关于对方军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并向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和传达,本次违规主要是由于疏忽导致,并非主观故意,且方军伟本人就违规减持事宜进行了自查和反省,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错误,对本次事项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购回其违规减持的25,400股股票。方军伟先生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购回公司股份 25,400股。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3年04 月23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的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5、《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预计的议案》 17、《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18、《关于公司经济目标责任制相关事项的议案》 19、《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20、《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22、《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5月15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6月29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8月28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
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8、《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10月 27日 | 审议通过: 1、《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实施废旧极片及电池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的议案》 3、《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年12月12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胡健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应思斌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王卫明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陈晖 | 否 | 6 | 6 | 1 | 0 | 0 | 否 | 3 |
洪益琴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胡建宏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翁建全 | 是 | 6 | 6 | 4 | 0 | 0 | 否 | 3 |
马文超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3 |
李春光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3 |
祝立宏 | 是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罗娟香 | 是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包江峰 | 否 | 1 | 1 | 0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姓名 | 董事提出异议的有关事项内容 | 异议的内容 | 是否被采纳 | 备注 |
包江峰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未将总经理列入董事候选名单 | 否 | 无 |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说明无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马文超(主任委员)、翁建全、胡建宏 |
提名委员会 | 翁建全(主任委员)、马文超、胡健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李春光(主任委员)、马文超、洪益琴 |
战略委员会 | 胡健(主任委员)、应思斌、王卫明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3月7日 | 审议《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上述议案。 | 无 |
2023年4月22日 | 1、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上述议案。 | 无 |
9、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11、审议《关于<审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
2023年8月27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上述议案。 | 无 |
2023年10月25日 | 1、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上述议案。 | 无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22日 |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2023年5月15日 |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22日 | 1、审议《关于公司经济目标责任制相关事项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2023年8月27日 |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22日 | 1、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预计的议案》 4、审议《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2023年8月27日 | 审议《关于对广纳珈源(广州)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2023年10月25日 | 审议《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实施废旧极片及电池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3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56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09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629 |
销售人员 | 49 |
技术人员 | 192 |
财务人员 | 31 |
行政人员 | 93 |
管理人员 | 92 |
其他人员 | 9 |
合计 | 109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33 |
本科 | 271 |
专科 | 406 |
高中及以下 | 385 |
合计 | 1,095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并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流程,公司制定了《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薪酬管理制度,对员工薪酬体系、薪酬结构、绩效工资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员工薪酬由月薪标准、销售提成、年度绩效、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福利等组成,公司根据员工岗位或工作性质差异,合理确定其薪酬结构。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历来重视职工教育工作,拥有分层分类的培训体系,采取“内培为主,外聘为辅”内外结合的培训方式,围绕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以提高职工队伍各项素质水平为目标,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创新与攻关等活动,从职工中发掘、培养各类各层次的人才,优化企业人才储备。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5元(含税)。上述预案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分配方案于 2023 年 6 月 21日实施完毕。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元(含税)。上述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4.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82,438,593.3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2,619,759.41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2.63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82,438,593.3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2.63 |
注:2024年1月1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80,000股;2024年3月2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394,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2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9.47元/股,最低价为 20.2元/股,回购均价25.0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1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监督执行。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职。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严格的内控管理体系,并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重要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权限;各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依法合规运营,并严格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等。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2024年4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4,657.29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口数量 (个) | 主要特征污染物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浓度 | 排放总量(t) | 核定的排放总量(t/a) | 超标排放情况 |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洋基地) | 废水 | 连续排放 | 厂区东面 | 1 | CODCr 氨氮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水污染排放限值中直接排放限值CODCr ≤50mg/L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氨氮≤ 8mg/L | PH:6.71 CODcr:19.03mg/L 氨氮:0.31mg/L | CODCr:1.66 氨氮:0.027 | CODCr:9.64 氨氮:1.055 | 不适用 |
废气 | 连续排放 | 厂区北面 | 1 |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颗粒物 |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二氧化硫:35mg/m?、氮氧化物:50mg/m?、颗粒物:5mg/m? | 二氧化硫:1.78mg/m? 氮氧化物:12.55mg/m? 颗粒物:1.73mg/m? | 二氧化硫:2.541451 氮氧化物:17.703371 颗粒物:1.344809 | 二氧化硫:180 氮氧化物:132.3 颗粒物:7.35 | 不适用 |
杭州中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间隙排放 | 厂区中央 | 6 |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颗粒物 VOCs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01/T0277-2018) 二氧化硫:550mg/Nm3 氮氧化物:240mg/Nm3 颗粒物:120mg/Nm3 挥发性有机物:80mg/Nm3 | 二氧化硫:3mg/m? 氮氧化物:10mg/m? 颗粒物:6.5mg/m? 挥发性有机物:10.4mg/m? | 二氧化硫:0.38 氮氧化物:2.5 颗粒物:2.61 挥发性有机物:2.26 | 二氧化硫:0.388 氮氧化物:2.526 颗粒物:3.113 VOCs:2.425 | 不适用 |
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 | 废气 | 连续排放 | 厂区北侧 | 2 | 氮氧化物 甲苯 氯化氢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氮氧化物:4.5mg/m 甲苯:NDmg/m? 氯化氢:5.8㎎/m? | 氮氧化物:0.19 甲苯:0 氯化氢:0.0031 | 氮氧化物:0.25 甲苯:0.217 氯化氢:0.0047 | 不适用 |
江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 | 废气 | 间隙排放 | 厂区西北 | 1 | 异丙醇 非甲烷 总烃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 异丙醇:0.908mg/m?; 非甲烷总烃:1.66mg/m? | 异丙醇:/ 非甲烷总烃:0.1773 | 异丙醇:/ 非甲烷总烃:2.874150 | 不适用 |
滨海新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 | 连续排放 | 厂区西北 | 1 | CODCr 氨氮 总氮 总磷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CODCr:228mg/L 氨氮:2.46mg/L 总氮:8.84mg/L 总磷:0.15mg/L | CODCr:26.59 氨氮:0.906 总氮: 2.7569 总磷:0.0394 | CODCr:/ 氨氮:/ 总氮:/ 总磷:/ | 不适用 |
废气 | 连续排放 | 厂区西北 | 1 | 硫化氢 氨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硫化氢:0.007mg/m? 氨气:0.95mg/m? | 硫化氢:/ 氨气:/ | 硫化氢:/ 氨气:/ | 不适用 |
江西新信化学有限公司 | 废水 | 间歇排放 | 厂区西南角 | 1 | PH值 CODCr 氨氮 | 《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 (GB8978-1996 三级):PH:6~ 9、CODcr≤500 mg/L 氨氮:≤35 mg/L | CODCr: 333mg/L 氨氮: 5.36mg/L | CODCr:1.01931 氨氮:0.01641 | CODCr:1.88 | 不适用 |
废气 | 连续排放 | 厂区西南角 | 1 | 二氧化硫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二氧化硫≤900mg/m?、颗粒物≤200mg/m? | 二氧化硫: 3mg/m? 颗粒物: 10.7mg/m? | 二氧化硫: 0.01044 颗粒物:0.03552 | 二氧化硫: 35.84 | 不适用 | |
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 | 废气 | 连续排放 | 厂区西南 | 2 | 颗粒物 S02 NOx VOCs | 《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1/1025-2016 | 颗粒物:0.1 S02:0.003 NOx:0.11 VOCs:0.12 | 颗粒物:0.315 S02:0.16 NOx:6.4825 VOCs:10.977 | 颗粒物:0.63 S02:0.32 NOx:12.965 VOCs:37.4022 | 不适用 |
废水 | 间断排放 | 厂区东北 | 1 | CODCr 氨氮 总氮 总磷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 CODCr:100 氨氮:6.33 总氮:4.68 总磷:10.6 | CODCr:0.2143 氨氮:0.0136 总氮:0.01 总磷:0.023 | CODCr:0 氨氮:0 总氮:0 总磷:0 纳管进污水处理厂无总量指标 | 不适用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洋基地):
(1)废气处理设施:锅炉废气经SCR+SNCR脱硝、布袋除尘、湿电除尘、湿法脱硫处理后60米烟囱达标排放;异丙胺、有基胺生产装置合成放空气经冷凝水洗后送至吹风气焚烧炉焚烧处理后20米烟囱达标排放;污水站废气经酸洗、碱洗后送至锅炉焚烧处理后60米烟囱达标排放;包装废气和储运罐区废气经水洗、二级酸洗后达标排放;老异丙胺罐区废气经水洗达标排放;双氧水装置氧化尾气经冷凝、活性炭吸附后35米烟囱达标排放;TMDD装置废气经冷凝、活性炭吸附后15米烟囱达标排放;阻燃剂烘干、粉碎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膜除尘后25米烟囱达标排放,工艺废气经吹风气焚烧炉焚烧后20米烟囱达标排放;甲类危废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15米烟囱达标排放;清洗桶废气经水洗、酸洗后15米烟囱达标排放。
(2)废水处理设施:合成氨的造气废水闭路循环使用不外排,其他所有废水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与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低浓度废水混合经生化处理、膜处理后排入兰江,膜处理浓水经三效蒸发处理。
(3)噪声处理设施:选用低噪声或自带消音的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建筑隔音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设有专用危废库房,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固体废物外送具备危险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了电子联单手续;污泥、煤渣、煤灰和石膏等一般固体废物委托具备相应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杭州中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 废气处理设施:
1)设置一套冷凝+碱洗喷淋+RTO废气焚烧系统(1#废气处理系统)2)设置一套冷凝+水洗+碱洗喷淋系统(2#废气处理系统)3)设置一套布袋除尘系统(3#废气处理系统)4)设置一套碱洗喷淋系统对甲类仓库、危废库废气进行处理(4#废气处理系统)5)设置一套碱洗+水洗喷淋系统(5#废气处理系统)6)设置一套水封罐+碱洗喷淋系统(6#废气处理系统)
(2)废水处理设施:甲类车间设备、管线清洗废水按照有机、无机生产岗位分别配管进入高浓度废水收集池和低浓度废水收集池,后经三废岗位处理再进入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洋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储罐清洗废水全部收集回用;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根据废水类别收集至高、低浓度废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安装在线监测,合格进入市政管网,不合格进入应急池待处理;低浓度磷酸二氢铵母液通过资源再利用方式生产缓释复合肥磷酸铵镁后进入三废岗位处理,后进入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洋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处理设施:选用低噪声或自带消音的设备减少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设有专用危废库房,危险固体废物外送具备危险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了五联单手续。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
(1)废气处理设施:A、B、C、D生产装置尾气送至5万方RTO炉焚烧处理后 25米烟囱达标排放。
(2) 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废水预处理后进滨海新化环保科技公司深度处理,纳入江苏艾思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处理设施:选用低噪声或自带消音的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建筑隔音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液、废油脂、废树脂、废催化剂、废包装袋、滤渣等危险废物委托具备相应危险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转移联单手续。
江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
(1)废气处理设施:工艺驰放气和充装废气经过合并后通过火炬燃烧去除污染物后经过25米排气筒排放。
(2)废水处理设施:公司产生的废水直接输送到滨海新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3)噪声处理设施:选用低噪声或自带消音的设备。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设有专用危废库房,危险固体废物外送具备危险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转移联单手续。
滨海新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废气处理设施:加盖密封后产生的氨气和硫化氢经过一级水洗+二级次氯酸钠吸收处理后排放。
(2)废水处理设施:所有废水进入污水站物化和生化预处理,一企一管进入江苏艾思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处理设施:选用低噪声或自带消音的设备。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设有专用危废库房,危险固体废物外送具备危险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了转移手续。
江西新信化学有限公司:
(1)锅炉改为天然气锅炉,于2019年10月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
(2)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含二甲苯、正己烷废气处理:采用活性炭吸收工艺处理后进20米高烟囱排放。
(3)废水处理设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打入公司污水站,与生产废水一起处理。生产废水先经过絮凝预处理,再进入生化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到进水标准后排入铅山工业园区污水站处理。
(4)噪声处理设施:选用低噪声或自带消音的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建筑隔音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的蒸馏残渣、废弃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等作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江西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
(1)废气处理设施:工艺废气、罐区、危废仓库、充装废气经过收集后通过一级碱喷淋+一级水洗+RTO+一级碱喷淋+一级水洗吸收输送至火炬燃烧去除污染物经过30米排气筒排放。
(2)废水处理设施:工艺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后通过隔油机+二级气浮机+水解酸化+厌氧塔+
一级A/0+二级A/0初期处理后废水直接输送到污水站处理。噪声处理设施:选用低噪声或自带消音的设备。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设有专用危废库房,危险固体废物外送具备危险固体废物经营许可
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转移联单手续。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5日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洋基地)取得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大洋污水站扩建及尾水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2023年3月3日滨海
新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2023年3月6日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洋基地)完成排污许可证的变更;2023年8月22日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洋基地)完成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杭州中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和11月21日《排污许可证》进行了变更,于2023年11月30日《排污许可证》进行了重新申请。2023年7月10日,杭州中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了杭州市生态管理局建德分局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
330182-2023-28-M.;2023年9月26日取得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的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3万吨新材料迁建提升项目(新化股份产业基地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2023年11月15日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洋基地)完成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2023年12月6日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洋基地)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各单位均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洋基地)、杭州中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了建德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洋基地)于1月31日开展甲类危废库精馏高废物泄漏演练,4月26日进行重大危险源事故专项、危化品泄漏事故专项演练,8月7日进行乙烯贮罐泄漏事故应急演练。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江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滨海新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了滨海县环保局备案。江西新信化学有限公司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了铅山县环保局备案,并于6月开展了正丁烯卸车泄漏事故、磷化氢泄漏应急演练。杭州中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备案,并于2023年9月开展危废库包装物泄漏应急演练。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合成香料产品基地项目(一期)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各单位均根据国家环保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检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编制修订了工厂自行检测方案和 2023年环境监测计划,按照 2023 年环境保护自行监测计划,开展了自行监测和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工作,并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各省环保厅自行检测平台等政府指定的网站、平台公布了监测信息,监测结果均为合格。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各单位均已按照环境保护税法缴纳环保税。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要求建设了各项废水、废气、固废、噪声污染治理设施,具体建设内容为:
浙江新伽玛化学有限公司:
⑴、废气处理设施:本项目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采用通风系统,加强车间通风进行防治。⑵、废水处理设施:该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洋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⑶、噪声处理设施:选用低噪声或自带消音的设备,现场无高噪声设备。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该项目无危险废物产生,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已开展了环境监测,废水、废气监测结果均达标,符合现行标准要求。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069.5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光伏电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间内公司对厂内部分动力设备进行升级,采用能效等级高的设备,减少能源消耗,间接降低碳排放;正式投入使用光伏发电项目产生的清洁能源,全年光伏发电1840.799Mwh,大大降低外购电的消耗,间接降低碳排放约1069.5吨CO2。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19.00 | |
其中:资金(万元) | 219.00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惠及人数(人)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关注公司自身发展的同时,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以及企业社会价值的实现,通过捐赠扶贫、助学、关爱退役军人、向慈善总会捐款等多种方式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2023 年,公司及各子公司开展公益活动累计捐赠金额 219万元。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备注1 | 备注1 | 备注1 | 是 | 备注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备注2 | 备注2 | 备注2 | 是 | 备注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3 | 备注3 | 备注3 | 是 | 备注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4 | 备注4 | 备注4 | 是 | 备注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备注5 | 备注5 | 备注5 | 是 | 备注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备注6 | 备注6 | 备注6 | 是 | 备注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股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也未投资(控制)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同业竞争的情形。
2、本人/本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本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
3、对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本公司将通过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在该等企业的方式履行本承诺。
4、如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股的其
他企业将不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股的其他企业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本公司来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5、本人/本公司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本公司经营的业务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将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本公司。
6、本人/本公司作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备注2: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为了规范与新化股份公司之间的潜在的关联交易,持股5%以上的股东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①、公司及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自觉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公司在本公司中的地位谋求与本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本公司股东之地位谋求与本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②、如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作出侵犯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③、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及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本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④、公司作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⑤、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公司将向本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为了规范与公司之间潜在的关联交易,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①、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下同)、及本人和本人直系亲属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自觉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在本公司中的地位谋求与本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地位谋求与本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②、如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相应的权利及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作出侵犯本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③、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和本人直系亲属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将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本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④、本人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⑤、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本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备注3: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1、公司承诺
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将严格履行生
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自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自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
(1)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2)依法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之日前30个工作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回购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自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4: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股东建德市国资公司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减持方式: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并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在6个月内遵守前述关于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比例承诺;
3、减持价格: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数量:在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股份数量含以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后的股本数量计算,下同)的10%,在锁定期满后的第13—24个月内,本公司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第13个月初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0%;
5、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公司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6、本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8、发生以下情形时不得减持公司股份;1)发行人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9、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公司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二)股东胡健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减持方式:锁定期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并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在6个月内遵守前述关于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比例承诺;
3、减持价格: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数量:在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股份数量含以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后的股本数量计算,下同)的10%,在锁定期满后的第13—24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第13个月初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0%;
5、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人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6、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8、发生以下情形时不得减持公司股份;1)发行人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9、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10、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承诺。备注5: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股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也未投资(控制)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同业竞争的情形。
2、本人/本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
3、对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本公司将通过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在该等企业的方式履行本承诺。
4、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股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股的其他企业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5、本人/本公司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
6、本人/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7、本人/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以上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备注6: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为了规范与新化股份之间的潜在的关联交易,持股 5%以上的股东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公司及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公司在发行人中的地位谋求与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如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作出侵犯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3、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及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发行人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4、公司作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5、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公司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为了规范与新化股份之间的潜在的关联交易,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下同)及本人和本人直系亲属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在发行人中的地位谋求与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地位谋求与
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如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相应的权利及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作出侵犯发行人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3、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和本人直系亲属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将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发行人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4、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5、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9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7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姚本霞、刘崇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3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0,000.00 |
财务顾问 | 无 | - |
保荐人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此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 5 月15 日召开的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查,公司监事方军伟于2023年1月3日至10日之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卖出25,4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3%,成交金额合计约 87 万元。2023年1月12日公司披露《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构成窗口期违规交易公司股票情形。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05 号)《关于对方军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司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并向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和传达,本次违规主要是由于疏忽导致,并非主观故意,且方军伟本人就违规减持事宜进行了自查和反省,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错误,对本次事项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购回其违规减持的25,400股股票。方军伟先生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购回公司股份 25,400股。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诚信状况良好,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了公司与GIVAUDAN SA 及其子公司、建德市白沙化工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公告。 |
3、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议案已获得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别及内容 | 2023年预计发生金额 | 2023年实际发生额 |
GIVAUDAN SA及其子公司 | 销售产品(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50,000.00万元 | 36,599.51万元 |
采购原料等(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料等) | 300.00万元 | 3.33万元 | |
特许权使用费(关联方为子公司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产品提供技术许可) | 150.00万元 | 102.82万元 | |
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关联方按持有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公司 | 20,000.00万元 | 4,851.00万元 |
提供反担保) | |||
建德市白沙化工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500万元 | 318.86万元 |
建德市大洋同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 23.49万元 |
4、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9月22日,本公司和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生物)共同设立了同创热电公司。根据同创热电公司章程,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本公司和大洋生物各认缴2,500万元。本公司和大洋生物于2021年11月分别支付投资款250万元。2022年12月30日,本公司与大洋生物以及杭州建德高铁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高投)、大洋生物与本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建德高投以4,800万元、本公司大洋生物及大洋生物本公司各以1,100万元,共计7,000万元对同创热电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同创热电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其中建德高投持股40%,大洋生物及本公司各自持股30%。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和大洋生物分别实际各向同创热电公司出资3600万元,建德高投出资4800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07,9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30,9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30,900.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4.50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139,000,000.00 | 0.00 | 0.0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00,000,000.00 | 0.00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39,000,000.00 | 10月20日 | 1月18日 | 募集资金 | 1.40%或3.40% | 479,835.62 | 0 | 是 | |||||||
中国 | 银行理 | 50,000,00 | 11月 | 2月 | 自有 | 1.40%或 | 174,52 | 0 | 是 |
银行 | 财产品 | 0.00 | 14日 | 13日 | 资金 | 3.40% | 0.55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11月23日 | 2月21日 | 自有资金 | 1.40%或3.40% | 172,602.74 | 0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来源 | 到位时间 | 募资金金额 | 资金净额 | 投资总额 (1) | 资金总额(2) | 投入进度(%)(3)=(2)/(1) | 比(%)(5)=(4)/(1)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19年6月21日 | 57,015.00 | 0 | 49,066.47 | 49,066.47 | 36,515.83 | 38,216.13 | 104.66 | 5,651.68 | 15.48 | 14,029.32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2年12月2日 | 65,000.00 | 0 | 63,925.33 | 63,925.33 | 63,925.33 | 53,972.42 | 84.43 | 13,251.96 | 20.73 | 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4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元)新型煤气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19年6月21日 | 否 | 14,312.00 | 14,312.00 | 46.12 | 14,960.93 | 2024年5月 | 否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年产2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8千吨电子级氨水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19年6月21日 | 否 | 13,978.73 | 1,428.09 | 0.02 | 1,428.09 | 不适用 | 否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中荷环境58,100吨/年废酸、11,600吨/年废碱、10,000吨/年废有机溶剂资源化综合利用迁建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19年6月21日 | 否 | 10,031.16 | 10,031.16 | 0 | 10,366.37 | 2021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 | 研发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19年6月21日 | 否 | 7,572.57 | 7,572.57 | 5,605.54 | 8,253.74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
新建2,000吨/年新型无卤有机阻燃剂项目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19年6月21日 | 否 | 3,172.01 | 3,172.01 | 0 | 3,207.00 | 2020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宁夏新化合成香料产品基地项目(一期) | 生产建设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2年12月2日 | 否 | 63,925.33 | 63,925.33 | 13,251.96 | 53,972.42 | 2024年6月 | 否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4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元)新型煤气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已经投入14,960.93万元,占该募投项目总金额的104.53%。项目试生产过程中该项目运行未达到预期效果,公司拟进行整改,优化工艺。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7月调整为2024年5月。
2. 年产2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8千吨电子级氨水一期已于2021年3月完工。该项目原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做出的,但在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受经济环境、市场环境、技术进步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已不符合目前的经营业务需求,亦不符合未来发展规划,且存在无法产生预期间接经营效益的风险。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提前终结该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14,189.21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 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项目分为中试及研发楼两期,中试项目仍处于建设过程中,公司研发楼与总部办公大楼搬迁时同期同地实施,总部办公大楼目前尚未取得土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调整为2025年12月。因公司“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较早,近年浙江中试基地须参照新建项目审批管控,随着安全、环保、节能和压力容器等法规标准的提高,原计划利旧设备无法使用,选用了先进的符合法规要求的装备,此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工、材料等建设成本上涨,因此设备、自动化控制、应急设施等投资增加,安全环保等公用工程的投入亦有所增加。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8,253.74万元,占该募投项目总金额的109.00%。鉴于中试装置及配套设施等投入增加,研发大楼与总部办公大楼建设同期实施且日期尚无法确定,公司拟将“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变更,后续研发大楼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实施。
年产2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8千吨电子级氨水一期已于2021年3月完工。该项目原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做出的,但在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受经济环境、市场环境、技术进步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已不符合目前的经营业务需求,亦不符合未来发展规划,且存在无法产生预期间接经营效益的风险。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提前终结该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14,189.21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公司募投项目“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合成香料产品基地项目(一期)”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仍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试生产过程中需要不断调试,基于谨慎性考虑,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情况,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相应延期。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年12月调整为2024年6月。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终止前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变更/终止前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终止原因 | 变更/终止后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金额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年产2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8千吨电子级氨水项目 | 13,978.73 | 1,428.07 | 不适用 | 一期已于2021年3月完工。该项目原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做出的,但在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受经济环境、市场环境、技术进步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已不符合目前的经营业务需求,亦不符合未来发展规划,且存在无法产生预期间接经营效益的风险。 | 14,189.21 |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 |
m.cn)披露的公告。 | ||||||
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项目 | 7,572.57 | 8,253.74 | 不适用 | 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项目分为中试及研发楼两期,中试项目仍处于建设过程中,公司研发楼与总部办公大楼搬迁时同期同地实施,总部办公大楼目前尚未取得土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年12月调整为 2025年12月。因公司“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较早,近年浙江中试基地须参照新建项目审批管控,随着安全、环保、节能和压力容器等法规标准的提高,原计划利旧设备无法使用,选用了先进的符合法规要求的装备,此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工、材料等建设成本上涨,因此设备、自动化控制、应急设施等投资增加,安全环保等公用工程的投入亦有所增加。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8,253.74万元,占该募投项目总金额的109.00%。鉴于中试装置及配套设施等投入增加,研发大楼与总部办公大楼建设同期实施且日期尚无法确定,公司拟将“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变更,后续研发大楼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实施。 | 不适用 |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 2023年12月12日,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00万元(含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84,627,700 | 100 | 963,774 | 963,774 | 185,591,474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84,627,700 | 100 | 963,774 | 963,774 | 185,591,474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84,627,700 | 100 | 963,774 | 963,774 | 185,591,474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权行权960300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3474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2年11月28日 | 100元 | 650.00 万张 | 2022 年 12 月 16 日 | 650.00 万张 | 2028 年 11月 27 日 |
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
其他衍生证券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3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公开发行了6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5,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2年11月28日(T日)至2028年11月27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
3.0%。到期赎回价为115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情况详见本节“一、(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67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546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0 | 31,348,331 | 16.89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胡健 | 0 | 19,204,660 | 10.35 | 0 | 质押 | 3,800,000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944,733 | 6,949,563 | 3.74 | 0 | 无 | 其他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93,080 | 5,851,960 | 3.15 | 0 | 无 | 其他 | |
王卫明 | 0 | 2,435,702 | 1.31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创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14,500 | 2,314,500 | 1.25 | 0 | 无 | 其他 | |
包江峰 | -40,000 | 2,104,506 | 1.13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吴永根 | -166,429 | 1,871,100 | 1.01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刘丽萍 | 415,354 | 1,808,814 | 0.97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赵建标 | 0 | 1,743,373 | 0.94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31,348,331 | 人民币普通股 | 31,348,331 | |||||
胡健 | 19,204,6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204,66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949,563 | 人民币普通股 | 6,949,563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851,960 | 人民币普通股 | 5,851,960 | |||||
王卫明 | 2,435,702 | 人民币普通股 | 2,435,702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创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1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14,500 | |||||
包江峰 | 2,104,506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4,506 | |||||
吴永根 | 1,871,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71,100 | |||||
刘丽萍 | 1,808,814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8,814 | |||||
赵建标 | 1,743,373 | 人民币普通股 | 1,743,373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原始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兴远优选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退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赢长远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创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314,500 | 1.25 |
刘丽萍 | 新增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808,814 | 0.97 |
赵建标 | 新增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743,373 | 0.9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兴远优选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赢长远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不在全体前 200 名股东范围内,公司未知其持股数。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一大股东建德市国资公司持股比例为16.89%;第二大股东胡健持股比例为10.35%;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均在5%以下。公司不存在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超过30%的情况,不存在单一股东单独控制董事会的情形,不存在单一股东对公司决策构成实质性影响,股权比较分散,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一大股东建德市国资公司持股比例为16.89%;第二大股东胡健持股比例为10.35%;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均在5%以下。公司不存在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超过30%的情况,不存在单一股东单独控制董事会的情形,不存在单一股东对公司决策构成实质性影响,股权比较分散,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郑月华 | 2003.4.4 | 91330182747194800P | 102,000 | 市政府或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资产经营。主要以投资、控股、参 |
股、转让等形式从事资本经营业务;从事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和经营性投资项目的建设开发业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以及咨询服务。 | ||
情况说明 | 无 |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3年12月13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不适用 |
拟回购金额 | 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 |
拟回购期间 | 自董事会(2023年12月12日)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回购用途 | 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
已回购数量(股) | 0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无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无 |
注:2024年1月1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80,000股;2024年3月2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394,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2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9.47元/股,最低价为 20.2元/股,回购均价25.0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1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3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公开发行了6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5,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2年11月28日(T日)至2028年11月27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到期赎回价为115元(含最后一期利息)。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43号文同意,公司6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2年12月16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化转债”,债券代码“113663”。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己刊登于2022年11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新化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3,553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10,503,000 | 17.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57,592,000 | 8.86 |
胡健 | 47,696,000 | 7.3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8,631,000 | 5.9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747,000 | 3.04 |
易方达颐天配置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601,000 | 3.02 |
嘉实基金-工商银行-嘉实基金裕远多利资产管理计划 | 15,003,000 | 2.3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稳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000,000 | 1.69 |
申万宏源证券-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申万宏源和谐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000 | 1.5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9,763,000 | 1.50 |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新化转债 | 65,000,000 | 112,000 | 649,888,000 |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新化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112,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3,474 |
累计转股数(股) | 3,474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0.0019 |
尚未转股额(元) | 649,888,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99.9828 |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 说明 |
2023年6月21日 | 31.86元/股 | 2023年6月 15 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因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导致转股价格调整。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31.86元/股 |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总资产397,055.78万元,资产负债率39.51%。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给予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评级为 AA-级,主体信用评级为 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自成立至今,公司均按期、足额偿还了各银行的借款本金和利息,未发生到期未
清偿借款的情形。公司业务保持持续稳定发展态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为充足,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以保证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的资金需要。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4〕3717号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化股份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化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二)和五(二)1。
新化股份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脂肪胺、有机溶剂、合成香料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销售。2023年度,新化股份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2,596,603,559.77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新化股份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新化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分析波动原因;
(4) 对于内销收入,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或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及客户签收单等;对于外销收入,获取海关出口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或订单、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6) 实施截止测试,评价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二)和五(一)3。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化股份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97,267,888.95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17,890,232.35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79,377,656.60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或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坏账准备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
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 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包括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测试管理层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和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 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新化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新化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新化股份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新化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
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新化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新化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新化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本霞(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 崇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32,030,664.02 | 683,318,993.8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9,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79,377,656.60 | 245,367,103.91 | |
应收款项融资 | 365,029,271.35 | 375,541,373.15 | |
预付款项 | 31,228,304.02 | 31,145,716.56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658,693.16 | 8,076,623.1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09,991,307.68 | 302,247,048.85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5,062,516.36 | 81,260,669.69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76,378,413.19 | 1,965,957,529.16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9,319,596.74 | 3,288,793.9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48,024,448.71 | 692,880,184.04 | |
在建工程 | 1,107,401,744.97 | 901,459,235.4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093,370.20 | ||
无形资产 | 142,327,116.10 | 140,617,019.7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554,067.93 | 6,841,795.7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459,085.29 | 21,688,289.7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94,179,429.94 | 1,766,775,318.53 | |
资产总计 | 3,970,557,843.13 | 3,732,732,847.6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8,046,673.60 | 140,159,194.44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57,390,422.40 | 360,115,869.47 | |
应付账款 | 329,713,695.76 | 304,496,213.6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5,988,035.61 | 19,877,903.3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2,862,026.12 | 28,624,382.80 | |
应交税费 | 23,976,835.23 | 12,990,140.27 | |
其他应付款 | 18,230,913.73 | 16,131,644.0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4,285.00 | 15,00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5,316.02 | ||
其他流动负债 | 2,920,970.06 | 2,201,148.26 | |
流动负债合计 | 739,434,888.53 | 884,596,496.2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29,241,363.10 | ||
应付债券 | 565,520,786.84 | 542,568,309.5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651,767.46 | ||
长期应付款 | 68,722,286.16 | 72,210,396.5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8,601,128.19 | 31,821,393.5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5,446,311.13 | 23,072,347.3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29,183,642.88 | 669,672,446.87 | |
负债合计 | 1,568,618,531.41 | 1,554,268,943.1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85,591,474.00 | 184,627,7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98,913,205.01 | 98,930,251.45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25,167,709.96 | 507,751,782.9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8,246,202.89 | 9,005,781.97 | |
盈余公积 | 92,795,737.00 | 92,313,850.0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294,259,890.83 | 1,144,196,244.5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04,974,219.69 | 2,036,825,610.86 | |
少数股东权益 | 196,965,092.03 | 141,638,293.6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401,939,311.72 | 2,178,463,904.5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970,557,843.13 | 3,732,732,847.69 |
公司负责人:应思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益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洪益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94,012,315.97 | 288,065,658.5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9,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15,723,838.40 | 108,751,859.33 | |
应收款项融资 | 318,830,580.43 | 358,935,579.89 | |
预付款项 | 21,556,921.84 | 21,926,276.84 | |
其他应收款 | 795,486,714.20 | 762,178,859.7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17,968,632.31 | 121,850,900.6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4,180,881.39 | 24,044,606.2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97,759,884.54 | 1,924,753,741.2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497,139,542.35 | 422,061,541.8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52,220,246.28 | 294,997,944.66 | |
在建工程 | 306,891,034.08 | 263,290,862.6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50,767,630.70 | 55,299,094.2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66,386.98 | 4,231,779.3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228,991.54 | 5,474,921.8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15,413,831.93 | 1,045,356,144.52 | |
资产总计 | 3,013,173,716.47 | 2,970,109,885.7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57,390,422.40 | 360,115,869.47 | |
应付账款 | 117,481,724.14 | 116,705,246.7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4,661,095.59 | 13,281,947.03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141,290.13 | 21,365,406.84 | |
应交税费 | 3,191,297.28 | 2,216,112.66 | |
其他应付款 | 9,949,975.62 | 8,627,234.1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61,452.18 | 1,429,403.87 | |
流动负债合计 | 427,277,257.34 | 523,741,220.7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565,520,786.84 | 542,568,309.5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68,722,286.16 | 72,210,396.5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541,662.48 | 11,955,701.8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179,312.63 | 18,233,045.1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65,964,048.11 | 644,967,453.02 | |
负债合计 | 1,093,241,305.45 | 1,168,708,673.7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85,591,474.00 | 184,627,7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98,913,205.01 | 98,930,251.45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30,891,774.28 | 513,327,894.8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92,795,737.00 | 92,313,850.00 | |
未分配利润 | 1,011,740,220.73 | 912,201,515.6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19,932,411.02 | 1,801,401,212.0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013,173,716.47 | 2,970,109,885.75 |
公司负责人:应思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益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洪益琴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596,603,559.77 | 2,683,361,677.66 | |
其中:营业收入 | 2,596,603,559.77 | 2,683,361,677.66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271,813,397.76 | 2,285,983,690.40 | |
其中:营业成本 | 1,992,706,033.71 | 2,050,873,618.18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5,079,508.33 | 10,112,811.02 | |
销售费用 | 19,937,358.44 | 17,876,286.39 | |
管理费用 | 140,775,326.88 | 128,924,093.28 | |
研发费用 | 90,968,815.44 | 87,815,601.45 | |
财务费用 | 12,346,354.96 | -9,618,719.92 | |
其中:利息费用 | 25,613,717.29 | 9,173,400.25 | |
利息收入 | 9,050,416.09 | 4,678,399.18 | |
加:其他收益 | 14,607,857.22 | 12,977,736.8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670,111.32 | 9,302,782.8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65,973.19 | -38,757.4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54,234.45 | -2,282,558.2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32,997.58 | -3,866,154.1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9,907.27 | 81,639.52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40,850,805.79 | 413,591,434.10 | |
加:营业外收入 | 1,308,985.34 | 9,993,582.55 | |
减:营业外支出 | 4,437,676.17 | 6,630,856.89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37,722,114.96 | 416,954,159.76 | |
减:所得税费用 | 48,947,065.78 | 47,345,521.90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8,775,049.18 | 369,608,637.8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8,775,049.18 | 369,608,637.8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2,619,759.41 | 329,227,288.3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155,289.77 | 40,381,349.5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88,775,049.18 | 369,608,637.8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52,619,759.41 | 329,227,288.3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6,155,289.77 | 40,381,349.5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6 | 1.7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3 | 1.7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应思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益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洪益琴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472,081,150.55 | 1,696,561,524.63 | |
减:营业成本 | 1,215,768,185.02 | 1,353,058,389.92 | |
税金及附加 | 7,488,925.46 | 3,782,295.88 | |
销售费用 | 11,026,803.62 | 11,157,843.31 | |
管理费用 | 81,193,253.82 | 79,200,549.99 | |
研发费用 | 46,890,697.16 | 54,630,778.72 | |
财务费用 | 17,427,888.29 | -5,088,637.55 | |
其中:利息费用 | 25,268,434.44 | 2,338,681.76 | |
利息收入 | 6,897,740.57 | 3,734,194.49 | |
加:其他收益 | 7,501,799.52 | 9,029,464.9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6,105,031.95 | 53,653,364.66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68,775.43 | -38,757.4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2,434.36 | -1,039,332.3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7,479.32 | -1,074,467.6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085.81 | 58,435.9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5,428,229.16 | 260,447,769.86 | |
加:营业外收入 | 594,441.29 | 9,430,398.46 | |
减:营业外支出 | 3,550,831.84 | 3,802,161.0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12,471,838.61 | 266,076,007.25 | |
减:所得税费用 | 10,377,020.47 | 23,116,656.3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2,094,818.14 | 242,959,350.8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2,094,818.14 | 242,959,350.8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02,094,818.14 | 242,959,350.8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应思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益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洪益琴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467,935,606.92 | 2,365,506,184.9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0,717,116.23 | 6,490,228.5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652,617.45 | 35,324,810.8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01,305,340.60 | 2,407,321,224.3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81,673,954.06 | 1,740,831,720.1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7,420,936.25 | 162,880,296.3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0,917,831.52 | 102,022,639.3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9,869,047.09 | 78,654,921.0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19,881,768.92 | 2,084,389,576.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1,423,571.68 | 322,931,647.4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536,084.50 | 8,909,168.9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13,425.85 | 1,331,202.7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626,483.09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5,873,000.00 | 727,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1,022,510.35 | 739,866,854.7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84,026,542.38 | 520,043,154.3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6,85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873,000.00 | 771,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7,749,542.38 | 1,291,043,154.3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727,032.03 | -551,176,299.5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3,975,923.12 | 17,053,911.5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856,373.12 | 1,02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27,132,489.28 | 1,200,720,653.31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1,108,412.40 | 1,217,774,564.8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90,000,000.00 | 597,020,813.7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7,850,027.73 | 85,105,647.9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4,830.35 | 45,956,982.2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8,024,858.08 | 728,083,443.9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916,445.68 | 489,691,120.8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131,182.47 | 7,769,668.7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911,276.44 | 269,216,137.4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8,662,961.07 | 409,446,823.6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29,574,237.51 | 678,662,961.07 |
公司负责人:应思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益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洪益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38,677,570.51 | 1,302,585,003.3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9,079.07 | 6,490,228.5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696,999.32 | 18,044,709.0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53,403,648.90 | 1,327,119,940.9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85,882,098.67 | 989,953,509.8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1,703,546.74 | 107,168,312.8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954,539.11 | 54,670,174.3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773,460.31 | 46,955,323.9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70,313,644.83 | 1,198,747,321.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909,995.93 | 128,372,619.9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68,937.35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0,839,585.89 | 46,409,168.9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5,533.61 | 942,755.3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998,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5,707,221.49 | 792,377,263.8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6,662,340.99 | 843,496,125.5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3,167,585.52 | 101,025,465.2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5,600,000.00 | 33,5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886,585.14 | 1,421,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5,654,170.66 | 1,555,525,465.2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1,008,170.33 | -712,029,339.7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119,550.00 | 16,033,911.5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39,453,301.88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119,550.00 | 655,487,213.3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99,999.5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4,004,605.10 | 70,870,295.9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4,004,605.10 | 71,070,295.5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885,055.10 | 584,416,917.8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733,538.09 | 4,461,274.5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5,946,657.39 | 5,221,472.5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8,065,658.58 | 282,844,186.0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4,012,315.97 | 288,065,658.58 |
公司负责人:应思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益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洪益琴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84,627,700.00 | 98,930,251.45 | 507,751,782.92 | 9,005,781.97 | 92,313,850.00 | 1,144,196,244.52 | 2,036,825,610.86 | 141,638,293.69 | 2,178,463,904.5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4,627,700.00 | 98,930,251.45 | 507,751,782.92 | 9,005,781.97 | 92,313,850.00 | 1,144,196,244.52 | 2,036,825,610.86 | 141,638,293.69 | 2,178,463,904.5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 | 963,774.00 | -17,046.44 | 17,415,927.04 | -759,579.08 | 481,887.00 | 150,063,646.31 | 168,148,608.83 | 55,326,798.34 | 223,475,407.17 |
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2,619,759.41 | 252,619,759.41 | 36,155,289.77 | 288,775,049.1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63,774.00 | -17,046.44 | 17,258,690.01 | 18,205,417.57 | 19,749,615.10 | 37,955,032.6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60,300.00 | 18,197,685.00 | 19,157,985.00 | 19,856,373.12 | 39,014,358.1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474.00 | -17,046.44 | -13,572.44 | -13,572.44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
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938,994.99 | -938,994.99 | -106,758.02 | -1,045,753.01 | |||||||||||
(三)利润分配 | 481,887.00 | -102,556,113.10 | -102,074,226.10 | -102,074,226.1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81,887.00 | -481,887.0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2,074,226.10 | -102,074,226.10 | -102,074,226.1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 |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759,579.08 | -759,579.08 | -578,106.53 | -1,337,685.61 | |||||||||||
1.本期提取 | 18,552,081.35 | 18,552,081.35 | 2,391,149.93 | 20,943,231.28 | |||||||||||
2.本期使用 | -19,311,660.43 | -19,311,660.43 | -2,969,256.46 | -22,280,916.89 | |||||||||||
(六)其他 | 157,237.03 | 157,237.03 | 157,237.0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5,591,474.00 | 98,913,205.01 | 525,167,709.96 | 8,246,202.89 | 92,795,737.00 | 1,294,259,890.83 | 2,204,974,219.69 | 196,965,092.03 | 2,401,939,311.72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1,409,900.00 | 529,601,467.06 | 5,850,000.00 | 12,091,402.43 | 84,912,062.29 | 893,250,993.87 | 1,655,415,825.65 | 99,385,215.95 | 1,754,801,041.6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1,409,900.00 | 529,601,467.06 | 5,850,000.00 | 12,091,402.43 | 84,912,062.29 | 893,250,993.87 | 1,655,415,825.65 | 99,385,215.95 | 1,754,801,041.6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3,217,800.00 | 98,930,251.45 | -21,849,684.14 | -5,850,000.00 | -3,085,620.46 | 7,401,787.71 | 250,945,250.65 | 381,409,785.21 | 42,253,077.74 | 423,662,862.9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29,227,288.36 | 329,227,288.36 | 40,381,349.50 | 369,608,637.8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89,650.00 | 98,930,251.45 | 20,678,465.86 | -5,850,000.00 | 126,148,367.31 | 1,293,621.70 | 127,441,989.01 | ||||||||
1.所有者投 | 689,650.00 | 15,344,261.50 | 16,033,911.50 | 1,020,000.00 | 17,053,911.50 |
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98,930,251.45 | 98,930,251.45 | 98,930,251.4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395,209.37 | -5,850,000.00 | 10,245,209.37 | 166,863.69 | 10,412,073.06 | ||||||||||
4.其他 | 938,994.99 | 938,994.99 | 106,758.01 | 1,045,753.00 | |||||||||||
(三)利润分配 | 7,401,787.71 | -78,282,037.71 | -70,880,250.00 | -70,880,25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401,787.71 | -7,401,787.7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0,880,250.00 | -70,880,250.00 | -70,880,25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2,528,150.00 | -42,528,15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2,528,150.00 | -42,528,15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 |
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085,620.46 | -3,085,620.46 | 578,106.54 | -2,507,513.92 | |||||||||||
1.本期提取 | 17,133,173.61 | 17,133,173.61 | 2,033,148.19 | 19,166,321.80 | |||||||||||
2.本期使用 | 20,218,794.07 | 20,218,794.07 | 1,455,041.65 | 21,673,835.7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 | 184,627,700.00 | 98,930,251.45 | 507,751,782.92 | 9,005,781.97 | 92,313,850.00 | 1,144,196,244.52 | 2,036,825,610.86 | 141,638,293.69 | 2,178,463,904.55 |
期末余额
公司负责人:应思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益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洪益琴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84,627,700.00 | 98,930,251.45 | 513,327,894.89 | 92,313,850.00 | 912,201,515.69 | 1,801,401,212.0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4,627,700.00 | 98,930,251.45 | 513,327,894.89 | 92,313,850.00 | 912,201,515.69 | 1,801,401,212.0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63,774.00 | -17,046.44 | 17,563,879.39 | 481,887.00 | 99,538,705.04 | 118,531,198.9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2,094,818.14 | 202,094,818.1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63,774.00 | -17,046.44 | 17,517,103.43 | 18,463,830.9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60,300.00 | 18,197,685.00 | 19,157,985.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474.00 | -17,046.44 | -13,572.44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91,042.64 | -791,042.64 | |||||||||
4.其他 | 110,461.07 | 110,461.07 |
(三)利润分配 | 481,887.00 | -102,556,113.10 | -102,074,226.1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81,887.00 | -481,887.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2,074,226.10 | -102,074,226.1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8,818,123.08 | 8,818,123.08 | |||||||||
2.本期使用 | -8,818,123.08 | -8,818,123.08 | |||||||||
(六)其他 | 46,775.96 | 46,775.96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5,591,474.00 | 98,913,205.01 | 530,891,774.28 | 92,795,737.00 | 1,011,740,220.73 | 1,919,932,411.02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1,409,900.00 | 535,158,667.69 | 5,850,000.00 | 84,912,062.29 | 747,524,202.53 | 1,503,154,832.5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1,409,900.00 | 535,158,667.69 | 5,850,000.00 | 84,912,062.29 | 747,524,202.53 | 1,503,154,832.5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3,217,800.00 | 98,930,251.45 | -21,830,772.80 | -5,850,000.00 | 7,401,787.71 | 164,677,313.16 | 298,246,379.5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2,959,350.87 | 242,959,350.8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89,650.00 | 98,930,251.45 | 20,697,377.20 | -5,850,000.00 | 126,167,278.6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89,650.00 | 689,65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98,930,251.45 | 98,930,251.4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9,906,334.56 | -5,850,000.00 | 25,756,334.56 | ||||||||
4.其他 | 791,042.64 | 791,042.64 | |||||||||
(三)利润分配 | 7,401,787.71 | -78,282,037.71 | -70,880,25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401,787.71 | -7,401,787.7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0,880,250.00 | -70,880,250.00 |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2,528,150.00 | -42,528,15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2,528,150.00 | -42,528,15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9,428,989.59 | 9,428,989.59 | |||||||||
2.本期使用 | 9,428,989.59 | 9,428,989.5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4,627,700.00 | 98,930,251.45 | 513,327,894.89 | 92,313,850.00 | 912,201,515.69 | 1,801,401,212.03 |
公司负责人:应思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益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洪益琴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化肥厂,系成立于1967年的全民所有制企业。1997年9月8日,新安江化肥厂经建德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新安江化肥厂公司制改组的批复》(建企改〔97〕26号)批准,改制为建德市新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1997年9月24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2008年6月16日,建德市新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200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建德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39822750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8,558.80万元,实收股本18,559.15万元(与注册资本不一致系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股份变动暂未办理工商变更),股份总数18,559.15万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股票于2019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有:脂肪胺、有机溶剂、合成香料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六届八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江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等12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为便于表述,将本公司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公司简称如下:
公司全称 | 简 称 |
本公司子公司 | |
江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 | 江苏新化公司 |
杭州中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中荷环境公司 |
中景辉(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景辉公司 |
江西新信化学有限公司 | 江西新信公司 |
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 | 宁夏新化公司 |
浙江新伽玛化学有限公司 | 新伽玛公司 |
浙江新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新兰公司 |
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 | 馨瑞香料公司 |
滨海新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滨海环保公司 |
浙江新耀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新耀科技公司 |
浙江新锂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新锂想公司 |
建德市伽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伽玛投资公司 |
本公司其他关联方 | |
杭州新成化学有限公司 | 新成化学公司 |
建德市大洋同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同创热电公司 |
广纳珈源(广州)科技有限公司 | 广纳珈源公司 |
建德市白沙化工有限公司 | 白沙化工公司 |
奇华顿股份有限公司 | GIVAUDAN SA |
奇华顿日用香精香料(上海)有限公司 | 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超过资产总额的0.3% |
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 超过资产总额的0.3%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超过资产总额的0.3%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超过资产总额的0.3%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超过资产总额的0.3%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超过资产总额的0.3%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 超过资产总额的0.3% |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 超过利润总额的15%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投资收益超过利润总额的15%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超过资产总额5% |
重要的承诺事项 | 对投资者决策有重要影响的事项 |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以及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重要影响的事项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
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
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7. 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注]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经减值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 |
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经减值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
注:指本公司合并内关联方,下同
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30.00 | 30.00 |
3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本节 11.金融工具处理。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本节 11.金融工具处理。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本节 11.金融工具处理。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按照本节 11.金融工具处理。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本节 11.金融工具处理。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本节 11.金融工具处理。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本节 11.金融工具处理。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按照本节 11.金融工具处理。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本节 11.金融工具处理。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本节 11.金融工具处理。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本节 11.金融工具处理。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按照本节 11.金融工具处理。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本节 11.金融工具处理。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本节 11.金融工具处理。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本节 11.金融工具处理。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按照本节 11.金融工具处理。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 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 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00-5.00% | 9.50-19.4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7 | 5.00% | 13.57-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3.00-5.00% | 19.00-32.33% |
公司使用安全生产费购置的安全生产设备采用一次折旧法计提折旧;部分易腐蚀的机器设备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 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经竣工验收且完成消防质检验收之后转固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完成,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经验收合格转固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安装、调试完成,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经验收合格转固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排污权及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 目 |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年/权证使用期限 | 直线法 |
排污权 | 10年/排污许可证期限 | 直线法 |
软件 | 3年/预计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2) 直接投入
直接投入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1)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3) 折旧及摊销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的摊销费用。
(4)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
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有脂肪胺、有机溶剂、合成香料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等,与客户签署的产品销售合同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时点及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外销产品收入确认时点及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
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安全生产费
公司按照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 6%、5%[注]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注]公司氨水、磷酸二氢钾等产品销售按9%税率计缴增值税,其他主要产品按13%税率计缴增值税,利息收入按6%税率计缴增值税,房租收入按5%税率计缴增值税。出口销售采用“免、抵、退”办法,货物出口退税率为13%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江西新信公司 | 15% |
江苏新化公司 | 15% |
馨瑞香料公司 | 15%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
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江苏新化公司、江西新信公司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本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金额为2,173,837.51元。
2.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本公司、江苏新化公司、江西新信公司和馨瑞香料公司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2)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2023年12月,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本公司2023年度至2025年度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管理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布江西省2023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赣高企认办〔2024〕1号),2023年12月,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江西新信公司2023年度至2025年度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对江苏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2022年12月,江苏新化公司被认定为江苏省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3年(自2022年至2024年),在资格有效期内,公司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
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对江苏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2023年11月,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江苏馨瑞公司2023年度至2025年度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729,574,237.51 | 678,662,961.07 |
其他货币资金 | 2,456,426.51 | 4,656,032.74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732,030,664.02 | 683,318,993.8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期末其他货币资金系保函保证金2,275,000.00元及远期结售汇保证金181,426.51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39,000,000.00 | / | |
其中: | |||
银行理财产品 | 239,000,000.00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239,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88,229,461.16 | 252,685,015.82 |
1年以内小计 | 288,229,461.16 | 252,685,015.82 |
1至2年 | 4,407,396.00 | 5,441,396.23 |
2至3年 | 2,275,731.57 | 598,688.96 |
3年以上 | 2,355,300.22 | 2,928,925.50 |
3至4年 | ||
4至5年 |
5年以上 | ||
合计 | 297,267,888.95 | 261,654,026.5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01,893.00 | 0.37 | 1,101,893.00 | 100.00 | 1,101,893.00 | 0.42 | 1,101,893.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6,165,995.95 | 99.63 | 16,788,339.35 | 5.67 | 279,377,656.60 | 260,552,133.51 | 99.58 | 15,185,029.60 | 5.83 | 245,367,103.91 |
其中: | ||||||||||
合计 | 297,267,888.95 | / | 17,890,232.35 | / | 279,377,656.60 | 261,654,026.51 | / | 16,286,922.60 | / | 245,367,103.9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镇江市东兴化工 有限公司 | 682,389.00 | 682,389.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省阳信浩然 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419,504.00 | 419,504.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101,893.00 | 1,101,893.0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88,229,461.16 | 14,411,473.06 | 5.00 |
1-2年 | 4,407,396.00 | 440,739.60 | 10.00 |
2-3年 | 2,275,731.57 | 682,719.47 | 30.00 |
3年以上 | 1,253,407.22 | 1,253,407.22 | 100.00 |
合计 | 296,165,995.95 | 16,788,339.35 | 5.6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01,893.00 | 1,101,893.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185,029.60 | 1,656,510.32 | 53,200.57 | 16,788,339.35 | ||
合计 | 16,286,922.60 | 1,656,510.32 | 53,200.57 | 17,890,232.3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53,200.57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37,979,939.72 | 37,979,939.72 | 12.78 | 1,898,996.99 | |
客户2 | 18,807,050.57 | 18,807,050.57 | 6.33 | 940,352.53 | |
客户3 | 14,054,202.67 | 14,054,202.67 | 4.73 | 702,710.13 | |
客户4 | 12,144,680.00 | 12,144,680.00 | 4.09 | 607,234.00 | |
客户5 | 7,158,709.02 | 7,158,709.02 | 2.41 | 357,935.45 | |
合计 | 90,144,581.98 | 90,144,581.98 | 30.34 | 4,507,229.10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65,029,271.35 | 375,541,373.15 |
合计 | 365,029,271.35 | 375,541,373.15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20,747,473.14 | |
合计 | 120,747,473.14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具有较高信用的商业银行,由其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该等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1,217,574.05 | 99.97 | 30,806,534.46 | 98.91 |
1至2年 | 10,729.97 | 0.03 | 239,063.10 | 0.77 |
2至3年 | 100,119.00 | 0.32 | ||
3年以上 | ||||
合计 | 31,228,304.02 | 100.00 | 31,145,716.56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1 | 5,949,766.97 | 18.92 |
供应商2 | 3,532,047.69 | 11.23 |
供应商3 | 2,499,598.52 | 7.95 |
供应商4 | 2,245,009.44 | 7.14 |
供应商5 | 2,014,028.02 | 6.41 |
合计 | 16,240,450.64 | 51.65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658,693.16 | 8,076,623.19 |
合计 | 3,658,693.16 | 8,076,623.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607,967.58 | 7,754,818.18 |
1年以内小计 | 1,607,967.58 | 7,754,818.18 |
1至2年 | 2,136,000.00 | 535,612.80 |
2至3年 | 351,712.80 | 324,992.00 |
3年以上 | 683,767.00 | 358,775.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779,447.38 | 8,974,197.9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股票期权行权款 | 4,961,565.00 | |
押金保证金 | 2,517,854.00 | 2,211,886.20 |
应收暂付款 | 2,249,880.58 | 1,644,489.71 |
其他 | 11,712.80 | 156,257.07 |
合计 | 4,779,447.38 | 8,974,197.9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87,740.91 | 53,561.28 | 456,272.60 | 897,574.79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12,050.00 | 112,05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48,061.28 | 48,061.28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本期计提 | -206,987.53 | 106,550.00 | 323,616.96 | 223,179.43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68,703.38 | 224,100.00 | 827,950.84 | 1,120,754.2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第一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第二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已发生信用减值。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97,574.79 | 223,179.43 | 1,120,754.22 | |||
合计 | 897,574.79 | 223,179.43 | 1,120,754.2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建德市大洋镇人民政府 | 1,500,000.00 | 31.38 | 应收暂付款 | 1-2年 | 150,000.00 |
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243,000.00 | 5.08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12,150.00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 | 90,000.00 | 1.88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209,070.00 |
189,000.00 | 3.95 | 1-2年 | |||
368,900.00 | 7.72 | 2-3年 | |||
75,000.00 | 1.57 | 3年以上 | |||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500,000.00 | 10.46 | 押金保证金 | 1-2年 | 50,000.00 |
SyntheximSAS | 483,534.51 | 10.12 | 应收暂付款 | 1年以内 | 24,176.73 |
合计 | 3,449,434.51 | 72.16 | / | / | 445,396.73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11,991,764.00 | 1,442,181.41 | 110,549,582.59 | 107,490,914.08 | 1,072,671.18 | 106,418,242.90 |
在产品 | 36,785,423.47 | 444,083.19 | 36,341,340.28 | 23,207,577.46 | 425,360.99 | 22,782,216.47 |
库存商品 | 118,068,164.27 | 4,895,349.21 | 113,172,815.06 | 133,551,178.75 | 4,924,458.71 | 128,626,720.04 |
周转材料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33,204,775.51 | 33,204,775.51 | 25,804,888.73 | 25,804,888.73 | ||
委托加工物资 | 16,722,794.24 | 16,722,794.24 | 18,614,980.71 | 18,614,980.71 | ||
合计 | 316,772,921.49 | 6,781,613.81 | 309,991,307.68 | 308,669,539.73 | 6,422,490.88 | 302,247,048.85 |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072,671.18 | 408,802.86 | 39,292.63 | 1,442,181.41 | ||
在产品 | 425,360.99 | 18,722.20 | 444,083.19 | |||
库存商品 | 4,924,458.71 | 205,472.52 | 234,582.02 | 4,895,349.21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6,422,490.88 | 632,997.58 | 273,874.65 | 6,781,613.81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54,794,511.20 | 74,026,075.05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268,005.16 | 7,234,594.64 |
合计 | 55,062,516.36 | 81,260,669.69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同创热电公司 | 2,385,758.11 | -2,385,758.11 | |||||||||
小计 | 2,385,758.11 | -2,385,758.11 | |||||||||
二、联营企业 | |||||||||||
同创热电公司[注] | 33,500,000.00 | -552,112.98 | 46,775.96 | 2,385,758.11 | 35,380,421.09 | ||||||
新成化学公司 | 903,035.85 | -16,662.45 | 886,373.41 | ||||||||
广纳珈源公司 | 33,350,000.00 | -297,197.76 | 33,052,802.24 | ||||||||
小计 | 903,035.85 | 66,850,000.00 | -865,973.19 | 46,775.96 | 2,385,758.11 | 69,319,596.74 | |||||
合计 | 3,288,793.96 | 66,850,000.00 | -865,973.19 | 46,775.96 | 69,319,596.74 |
[注]:同创热电公司因本公司持股比例变化导致由合营企业变为联营企业。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48,024,448.71 | 692,880,184.0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848,024,448.71 | 692,880,184.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96,686,311.48 | 928,542,728.18 | 16,371,802.78 | 43,775,552.98 | 1,385,376,395.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0,478,060.03 | 119,633,316.44 | 2,151,113.46 | 4,408,533.24 | 256,671,023.17 |
(1)购置 | 455,573.10 | 21,508,564.80 | 2,151,113.46 | 1,941,477.25 | 26,056,728.61 |
(2)在建工程转入 | 130,022,486.93 | 98,124,751.64 | 2,467,055.99 | 230,614,294.5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16,506.84 | 13,807,662.19 | 978,501.85 | 848,770.96 | 17,751,441.84 |
(1)处置或报废 | 2,116,506.84 | 13,807,662.19 | 978,501.85 | 848,770.96 | 17,751,441.84 |
4.期末余额 | 525,047,864.67 | 1,034,368,382.43 | 17,544,414.39 | 47,335,315.26 | 1,624,295,976.7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34,407,093.23 | 511,899,210.42 | 10,894,199.15 | 35,295,708.58 | 692,496,211.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281,362.21 | 71,116,935.06 | 1,304,420.57 | 3,106,503.82 | 95,809,221.66 |
(1)计提 | 20,281,362.21 | 71,116,935.06 | 1,304,420.57 | 3,106,503.82 | 95,809,221.6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09,424.37 | 8,688,571.46 | 929,576.75 | 806,332.42 | 12,033,905.00 |
(1)处置或报废 | 1,609,424.37 | 8,688,571.46 | 929,576.75 | 806,332.42 | 12,033,905.00 |
4.期末余额 | 153,079,031.07 | 574,327,574.02 | 11,269,042.97 | 37,595,879.98 | 776,271,528.0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71,968,833.60 | 460,040,808.41 | 6,275,371.42 | 9,739,435.28 | 848,024,448.71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2,279,218.25 | 416,643,517.76 | 5,477,603.63 | 8,479,844.40 | 692,880,184.0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宁夏新化公司综合楼、C车间等合成香料项目房屋建筑物 | 100,688,181.00 | 房产证正在办理中 |
操控中心等公司大洋厂区房屋建筑物 | 32,887,535.90 | 系临时土地使用权证,因未达到容积率要求,需变更换证后办理权证。 |
中荷环境公司甲类仓库、公用工程楼、丁类仓库等房屋建筑物 | 25,748,409.31 | |
小 计 | 159,324,126.21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054,251,879.90 | 851,965,354.49 |
工程物资 | 53,149,865.07 | 49,493,880.91 |
合计 | 1,107,401,744.97 | 901,459,235.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宁夏新化公司74,650吨/年合成香料产品基地建设项目 | 571,876,941.04 | 571,876,941.04 | 586,047,808.28 | 586,047,808.28 | ||
4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元)新型煤气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 169,373,208.74 | 169,373,208.74 | 167,525,743.97 | 167,525,743.97 | ||
宁夏新化含膦新材料产品项目 | 155,092,039.95 | 155,092,039.95 | 3,316,407.85 | 3,316,407.85 | ||
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 | 55,683,758.05 | 55,683,758.05 | 28,545,610.00 | 28,545,610.00 | ||
中试车间项目 | 23,943,697.33 | 23,943,697.33 | 37,735.85 | 37,735.85 | ||
生产保障中心 | 20,283,811.74 | 20,283,811.74 | 5,051,447.68 | 5,051,447.68 |
大洋厂区生产工艺技改项目 | 15,580,721.19 | 15,580,721.19 | 8,475,087.08 | 8,475,087.08 | ||
6000吨/年阻燃剂扩建项目 | 10,750,585.10 | 10,750,585.10 | 1,399,738.94 | 1,399,738.94 | ||
馨瑞香料公司零星技改项目 | 8,431,834.99 | 8,431,834.99 | 8,737,649.62 | 8,737,649.62 | ||
有机胺智能工厂项目 | 4,265,804.35 | 4,265,804.35 | ||||
基于supOS系统为基础平台的数字化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 4,233,612.66 | 4,233,612.66 | 4,218,199.75 | 4,218,199.75 | ||
研发中心及辅助建筑 | 2,869,390.75 | 2,869,390.75 | ||||
十万吨异丙胺智能化升级改造 | 2,595,997.89 | 2,595,997.89 | 955,102.12 | 955,102.12 | ||
大洋厂区安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 1,823,558.66 | 1,823,558.66 | 21,109,577.50 | 21,109,577.50 | ||
大洋污水站扩建及尾水提升改造工程二期 | 1,556,948.06 | 1,556,948.06 | 3,281,324.05 | 3,281,324.05 | ||
锅炉超低排放技术改造 | 46,017.70 | 46,017.70 | 6,861,233.48 | 6,861,233.48 | ||
其他零星工程 | 5,843,951.70 | 5,843,951.70 | 6,402,688.32 | 6,402,688.32 | ||
合计 | 1,054,251,879.90 | 1,054,251,879.90 | 851,965,354.49 | 851,965,354.4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宁夏新化公司74,650吨/年合成香料产品基地建设项目 | 82,777.41万元 | 586,047,808.28 | 108,360,724.95 | 122,531,592.19 | 571,876,941.04 | 83.89 | 85.00 | 9,940,701.52 | 2,204,191.79 | 0.50% | 募集资金及借款 |
4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元)新型煤气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 17,738.53万元 | 167,525,743.97 | 1,847,464.77 | 169,373,208.74 | 95.48 | 95.00 |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 |||||
宁夏新化含膦新材料产品项目 | 51,600.00万元 | 3,316,407.85 | 151,775,632.10 | 155,092,039.95 | 30.06 | 30.00 | 1,299,126.87 | 1,299,126.87 | 3.04% | 银行借款 | ||
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 | 12,028.00万元 | 28,545,610.00 | 60,150,461.76 | 33,012,313.71 | 55,683,758.05 | 73.74 | 70.00 |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 ||||
中试车间项目 | 5,520.00万元 | 37,735.85 | 23,905,961.48 | 23,943,697.33 | 43.38 | 45.00 | 自有资金 |
生产保障中心 | 1,500.00万元 | 5,051,447.68 | 15,232,364.06 | 20,283,811.74 | 135.23 | 95.00 | 自有资金 | |||||
大洋厂区生产工艺技改项目 | 2,200.00万元 | 8,475,087.08 | 7,661,424.61 | 555,790.50 | 15,580,721.19 | 73.35 | 70.00 | 自有资金 | ||||
十万吨异丙胺智能化升级改造 | 1,784.00万元 | 955,102.12 | 23,317,537.53 | 21,676,641.76 | 2,595,997.89 | 136.06 | 95.00 | 自有资金 | ||||
大洋厂区安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 5,160.00万元 | 21,109,577.50 | 19,286,018.84 | 1,823,558.66 | 40.91 | 40.0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821,064,520.33 | 392,251,571.26 | 197,062,357.00 | 1,016,253,734.59 | / | / | 11,239,828.39 | 3,503,318.66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50,843,427.37 | 46,660.69 | 50,796,766.68 | 47,187,443.21 | 46,660.69 | 47,140,782.52 |
专用设备 | 2,353,098.39 | 2,353,098.39 | 2,353,098.39 | 2,353,098.39 | ||
合计 | 53,196,525.76 | 46,660.69 | 53,149,865.07 | 49,540,541.60 | 46,660.69 | 49,493,880.91 |
其他说明: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25,087.93 | 2,125,087.93 |
租入 | 2,125,087.93 | 2,125,087.9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125,087.93 | 2,125,087.9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717.73 | 31,717.73 |
(1)计提 | 31,717.73 | 31,717.7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1,717.73 | 31,717.7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93,370.20 | 2,093,370.20 |
2.期初账面价值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排污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4,489,507.15 | 4,172,543.61 | 9,189,076.56 | 177,851,127.32 |
2.本期增加金额 | 9,686,934.82 | 127,660.21 | 9,814,595.03 | |||
(1)购置 | 9,686,934.82 | 127,660.21 | 9,814,595.03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002,833.73 | 4,002,833.73 | ||||
(1)处置 | 4,002,833.73 | 4,002,833.73 | ||||
4.期末余额 | 170,173,608.24 | 4,300,203.82 | 9,189,076.56 | 183,662,888.6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6,799,904.19 | 3,702,364.69 | 6,731,838.74 | 37,234,107.6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55,636.36 | 316,993.90 | 965,606.82 | 4,538,237.08 | ||
(1)计提 | 3,255,636.36 | 316,993.90 | 965,606.82 | 4,538,237.0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36,572.18 | 436,572.18 | ||||
(1)处置 | 436,572.18 | 436,572.18 | ||||
4.期末余额 | 29,618,968.37 | 4,019,358.59 | 7,697,445.56 | 41,335,772.5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0,554,639.87 | 280,845.23 | 1,491,631.00 | 142,327,116.1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7,689,602.96 | 470,178.92 | 2,457,237.82 | 140,617,019.7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9、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7,816,266.75 | 2,746,230.44 | 15,669,219.17 | 2,352,343.2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5,071,581.59 | 2,503,119.19 | 7,203,134.80 | 1,080,470.22 |
可抵扣亏损 | ||||
递延收益 | 12,541,662.48 | 1,881,249.37 | 11,955,701.81 | 1,793,355.27 |
股权激励 | 10,692,630.00 | 1,615,627.00 | ||
租赁负债 | 2,117,344.64 | 423,468.93 | ||
合计 | 47,546,855.46 | 7,554,067.93 | 45,520,685.78 | 6,841,795.7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税法差异 | 167,662,636.94 | 25,027,637.09 | 155,107,764.18 | 23,072,347.33 |
使用权资产 | 2,093,370.20 | 418,674.04 | ||
合计 | 169,756,007.14 | 25,446,311.13 | 155,107,764.18 | 23,072,347.33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43,872,962.79 | 47,161,577.01 |
存货跌价准备 | 4,945,815.95 | 4,915,112.47 |
坏账准备 | 3,293,476.65 | 3,311,070.90 |
股权激励 | 1,167,075.00 | |
递延收益 | 12,398,430.96 | |
合计 | 64,510,686.35 | 56,554,835.38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7,208,994.20 | ||
2025年 | 8,001,147.11 | 9,798,499.05 | |
2026年 | 2,725,781.32 | 13,464,783.10 | |
2027年 | 12,870,730.60 | 16,689,300.66 | |
2028年 | 20,275,303.76 | ||
合计 | 43,872,962.79 | 47,161,577.0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17,459,085.29 | 17,459,085.29 | 21,688,289.70 | 21,688,289.70 | ||
合计 | 17,459,085.29 | 17,459,085.29 | 21,688,289.70 | 21,688,289.70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货币资金 | 2,275,000.00 | 2,275,000.00 | 冻结 | 保函保证金 | 2,275,000.00 | 2,275,000.00 | 冻结 | 保函保证金 |
181,426.51 | 181,426.51 | 冻结 |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 181,032.74 | 181,032.74 | 冻结 |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 |
2,200,000.00 | 2,200,000.00 | 冻结 | 资金冻结 | |||||
应收款项融资 | 400,000.00 | 400,000.00 | 质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
合计 | 2,456,426.51 | 2,456,426.51 | / | / | 5,056,032.74 | 5,056,032.74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48,000,000.00 | 140,000,000.00 |
借款利息 | 46,673.60 | 159,194.44 |
合计 | 48,046,673.60 | 140,159,194.44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257,390,422.40 | 360,115,869.47 |
合计 | 257,390,422.40 | 360,115,869.47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设备款 | 188,479,985.29 | 166,936,382.22 |
货款 | 129,109,552.80 | 115,456,218.86 |
费用款 | 12,124,157.67 | 22,103,612.52 |
合计 | 329,713,695.76 | 304,496,213.60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5,988,035.61 | 19,877,903.36 |
合计 | 25,988,035.61 | 19,877,903.3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7,829,184.75 | 159,999,401.05 | 156,653,378.44 | 31,175,207.3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95,198.05 | 11,970,803.59 | 11,079,182.88 | 1,686,818.76 |
三、辞退福利 | 203,917.39 | 203,917.39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8,624,382.80 | 172,174,122.03 | 167,936,478.71 | 32,862,026.12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7,358,231.45 | 133,214,250.42 | 130,269,934.28 | 30,302,547.59 |
二、职工福利费 | 10,626,987.68 | 10,564,927.68 | 62,060.00 | |
三、社会保险费 | 465,734.26 | 7,618,788.18 | 7,326,663.39 | 757,859.0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16,145.56 | 6,700,226.61 | 6,481,246.54 | 635,125.63 |
工伤保险费 | 49,588.70 | 817,657.87 | 744,513.15 | 122,733.42 |
生育保险费 | 100,903.70 | 100,903.70 | ||
四、住房公积金 | 68.00 | 7,453,867.26 | 7,424,007.26 | 29,928.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151.04 | 1,085,507.51 | 1,067,845.83 | 22,812.7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7,829,184.75 | 159,999,401.05 | 156,653,378.44 | 31,175,207.3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67,771.21 | 11,569,995.49 | 10,708,721.46 | 1,629,045.24 |
2、失业保险费 | 27,426.84 | 400,808.10 | 370,461.42 | 57,773.52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795,198.05 | 11,970,803.59 | 11,079,182.88 | 1,686,818.7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237,156.72 | 2,172,404.45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7,544,174.42 | 7,210,386.75 |
个人所得税 | 846,806.44 | 331,263.9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0,518.65 | 217,417.40 |
教育费附加 | 75,744.22 | 126,541.91 |
地方教育附加 | 50,496.16 | 84,361.34 |
房产税 | 1,367,358.10 | 1,102,761.90 |
土地使用税 | 1,298,429.23 | 1,355,997.55 |
印花税 | 345,907.40 | 303,565.56 |
环保税 | 48,243.89 | 48,257.03 |
残保金 | 32,000.00 | 28,000.00 |
资源税 | 9,182.40 | |
合计 | 23,976,835.23 | 12,990,140.27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4,285.00 | 15,000.00 |
其他应付款 | 18,196,628.73 | 16,116,644.07 |
合计 | 18,230,913.73 | 16,131,644.0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34,285.00 | 15,000.00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34,285.00 | 15,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费用款 | 11,554,542.16 | 11,057,155.01 |
应付暂收款 | 3,495,252.37 | 2,655,369.42 |
押金保证金 | 2,954,487.67 | 2,202,495.17 |
其他 | 192,346.53 | 201,624.47 |
合计 | 18,196,628.73 | 16,116,644.07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05,316.02 | |
合计 | 305,316.02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增值税销项税额 | 2,920,970.06 | 2,201,148.26 |
合计 | 2,920,970.06 | 2,201,148.2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129,241,363.10 | |
合计 | 129,241,363.1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565,520,786.84 | 542,568,309.50 |
合计 | 565,520,786.84 | 542,568,309.50 |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本期转股(面值)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新化转债 | 100.00 | 0.3 | 2022/11/28 | 6年 | 650,000,000.00 | 542,568,309.50 | 112,000.00 | 2,076,050.19 | 22,938,091.15 | 1,949,664.00 | 565,520,786.84 | 否 | |
合计 | / | / | / | / | 650,000,000.00 | 542,568,309.50 | 112,000.00 | 2,076,050.19 | 22,938,091.15 | 1,949,664.00 | 565,520,786.84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21年12月3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3号)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65,000万元。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5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11月28日至2028年11月27日止,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3.00%。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新化转债”转股期为自2023年6月2日至2028年11月27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2.41元/股。由于公司实施2022年度分红影响,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1日,由32.41元/股调整为
31.86万元/股。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复合金融工具,同时包含金融负债成分和权益工具成分,初始计量时先确定金融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再从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作为权益工具成分的公允价值。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在金融负债成分和权益工具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司本次发行6.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10,746,698.12元后,发行日金融负债成分公允价值540,323,050.43元计入应付债券,权益工具成分的公允价值98,930,251.45元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新化转债”自2023年6月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面值112,000.00元债券转为公司股份。根据相应转股价格,公司股本增加3,474.00元,其他权益工具减少17,046.44元,应付债券-利息调整增加14,955.11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增加110,125.07元,银行存款减少492.26元。同时,公司冲减转股对应可转债已经计提的应付利息,减少应付利息336.00元,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336.00元。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租赁 | 1,812,189.63 | |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 -160,422.17 | |
合计 | 1,651,767.46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68,722,286.16 | 72,210,396.52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68,722,286.16 | 72,210,396.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新华基地搬迁补偿款 | 68,722,286.16 | 72,210,396.52 |
小计 | 68,722,286.16 | 72,210,396.52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1,821,393.52 | 11,766,900.00 | 4,987,165.33 | 38,601,128.19 |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款 |
合计 | 31,821,393.52 | 11,766,900.00 | 4,987,165.33 | 38,601,128.1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84,627,700 | 960,300 | 3,474 | 963,774 | 185,591,474 |
其他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期员工股票期权行权增加股本960,300元,可转债转股增加股本3,474元。公司工商资料显示注册资本为18,558.80万元,与股本差异3,474.00元,主要系可转债转股暂未办理工商变更。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05,211,531.72 | 19,909,402.28 | 525,120,934.00 | |
其他资本公积 | 2,540,251.20 | 46,775.96 | 2,540,251.20 | 46,775.96 |
合计 | 507,751,782.92 | 19,956,178.24 | 2,540,251.20 | 525,167,709.9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 股本溢价增加包括:①股票期权本期行权增加18,197,685.00元;②可转债转股增加110,461.07元;③股票期权本期行权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1,601,256.21元由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溢价。
2) 其他资本公积减少:① 资本公积内部结转1,601,256.21元;② 转回之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其他资本公积938,994.99元。② 本公司合营企业同创热电公司股东增资确认增资溢价,增加其他资本公积46,775.96元。
在外的金融工具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权益部分公允价值 | 6,500,000.00 | 98,930,251.45 | 1,120.00 | 17,046.44 | 6,498,880.00 | 98,913,205.01 | ||
合计 | 6,500,000.00 | 98,930,251.45 | 1,120.00 | 17,046.44 | 6,498,880.00 | 98,913,205.01 |
56、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9,005,781.97 | 18,552,081.35 | 19,311,660.43 | 8,246,202.89 |
合计 | 9,005,781.97 | 18,552,081.35 | 19,311,660.43 | 8,246,202.8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公司计提安全生产费用20,943,231.27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18,552,081.35 元)增加专项储备,实际使用22,280,916.8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19,311,660.43元)减少专项储备。
59、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2,313,850.00 | 481,887.00 | 92,795,737.0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92,313,850.00 | 481,887.00 | 92,795,737.0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根据《公司法》及章程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由于可转债转股暂未办理工商变更,以实收资本为基准)50%不再计提,本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81,887.00元。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44,196,244.52 | 893,250,993.8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144,196,244.52 | 893,250,993.8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52,619,759.41 | 329,227,288.3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81,887.00 | 7,401,787.71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02,074,226.10 | 70,880,25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94,259,890.83 | 1,144,196,244.5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567,240,518.47 | 1,978,329,706.14 | 2,658,900,303.13 | 2,041,375,537.91 |
其他业务 | 29,363,041.30 | 14,376,327.57 | 24,461,374.53 | 9,498,080.27 |
合计 | 2,596,603,559.77 | 1,992,706,033.71 | 2,683,361,677.66 | 2,050,873,618.18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新化股份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脂肪胺 | 1,232,462,616.98 | 1,028,325,906.06 | 1,432,564,445.40 | 1,134,950,249.78 |
有机溶剂 | 487,281,792.42 | 338,425,608.54 | 435,928,752.92 | 324,754,020.95 |
合成香料 | 518,807,319.18 | 412,040,081.28 | 521,900,263.77 | 395,863,636.56 |
其他 | 358,051,831.19 | 213,914,437.83 | 292,968,215.57 | 195,305,710.8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销售 | 1,888,241,486.34 | 1,417,960,464.97 | 1,962,010,752.41 | 1,495,678,330.16 |
国外销售 | 708,362,073.43 | 574,745,568.74 | 721,350,925.25 | 555,195,288.02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596,603,559.77 | 1,992,706,033.71 | 2,683,361,677.66 | 2,050,873,618.18 |
合计 | 2,596,603,559.77 | 1,992,706,033.71 | 2,683,361,677.66 | 2,050,873,618.1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065,286.97 | 3,418,887.83 |
教育费附加 | 2,569,531.08 | 1,768,125.12 |
资源税 | 25,215.60 | 23,241.60 |
房产税 | 2,015,181.87 | 1,514,434.58 |
土地使用税 | 2,078,225.26 | 915,245.10 |
车船使用税 | 17,298.65 | 15,789.89 |
印花税 | 1,377,875.95 | 1,062,279.4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713,020.66 | 1,178,750.09 |
环保税 | 217,872.29 | 216,057.38 |
合计 | 15,079,508.33 | 10,112,811.02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994,598.59 | 6,245,807.93 |
销售佣金 | 3,343,948.45 | 3,347,083.39 |
保险费 | 1,338,453.59 | 1,250,087.21 |
特许权使用费 | 1,028,179.70 | 1,192,432.30 |
咨询服务费 | 119,496.38 | 923,423.14 |
包装费 | 1,502,766.18 | 828,772.05 |
业务招待费 | 867,093.21 | 770,921.65 |
品牌认证服务费 | 3,423,177.31 | 668,421.23 |
差旅费 | 707,743.89 | 223,813.93 |
其他 | 1,611,901.14 | 2,425,523.56 |
合计 | 19,937,358.44 | 17,876,286.39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4,869,972.10 | 55,923,443.52 |
安全生产费 | 20,943,231.27 | 19,550,329.52 |
折旧及摊销 | 17,064,228.46 | 15,229,883.51 |
办公费 | 8,067,912.58 | 6,452,689.91 |
业务招待费 | 5,596,231.75 | 4,924,981.54 |
股份支付费用 | 4,562,073.06 | |
中介机构费 | 6,242,823.72 | 4,012,423.19 |
维修费 | 2,885,395.00 | 3,898,691.63 |
交通费 | 3,884,624.35 | 2,854,909.34 |
其他 | 11,220,907.65 | 11,514,668.06 |
合计 | 140,775,326.88 | 128,924,093.28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材料 | 40,958,094.04 | 46,022,438.97 |
职工薪酬 | 36,003,461.63 | 29,509,559.93 |
折旧及摊销 | 5,326,141.55 | 6,654,186.48 |
其他 | 8,681,118.22 | 5,629,416.07 |
合计 | 90,968,815.44 | 87,815,601.45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5,613,717.29 | 9,173,400.25 |
减:利息收入 | 9,050,416.09 | 4,678,399.18 |
减:现金折扣 | 838,286.94 | 592,381.87 |
汇兑损益 | -4,552,458.94 | -14,483,694.29 |
手续费 | 1,173,799.64 | 962,355.17 |
合计 | 12,346,354.96 | -9,618,719.92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4,380,465.33 | 4,238,550.83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7,850,757.96 | 8,609,057.06 |
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 2,173,837.51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202,796.42 | 130,129.00 |
合计 | 14,607,857.22 | 12,977,736.89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65,973.19 | -38,757.4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21,209.4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理财收益 | 4,536,084.51 | 8,909,168.91 |
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 -88,838.03 | |
合计 | 3,670,111.32 | 9,302,782.88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656,510.32 | -1,779,691.0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23,179.43 | -499,372.85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预付账款减值损失 | 25,455.30 | -3,494.41 |
合计 | -1,854,234.45 | -2,282,558.27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632,997.58 | -3,866,154.18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632,997.58 | -3,866,154.18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69,907.27 | 81,639.52 |
合计 | 269,907.27 | 81,639.52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赔偿、补偿收入 | 348,837.26 | 9,374,014.15 | 348,837.26 |
罚没收入 | 734,803.80 | 164,446.29 | 734,803.80 |
其他 | 225,344.28 | 455,122.11 | 225,344.28 |
合计 | 1,308,985.34 | 9,993,582.55 | 1,308,985.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919,676.66 | 3,229,939.74 | 1,919,676.66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190,000.00 | 3,147,200.00 | 2,190,000.00 |
罚款支出 | 109,097.73 | 74,150.00 | 109,097.73 |
赔偿支出 | 131,928.06 | 22,538.63 | 131,928.06 |
其他 | 86,973.72 | 157,028.52 | 86,973.72 |
合计 | 4,437,676.17 | 6,630,856.89 | 4,437,676.17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8,331,127.18 | 48,570,464.2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15,938.60 | -1,224,942.39 |
合计 | 48,947,065.78 | 47,345,521.9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37,722,114.9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0,658,317.2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017,246.8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69,835.6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31,006.1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199,972.5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571,208.4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073,680.16 |
专项储备计提与使用的影响 | -266,670.58 |
研发费用等加计扣除纳税调减的影响 | -14,341,864.79 |
四季度固定资产加计扣除的影响 | |
所得税税率变动的影响 | 38,763.46 |
所得税费用 | 48,947,065.7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9,820,454.38 | 17,714,988.02 |
专利诉讼赔偿收入 | 9,240,374.86 | |
利息收入 | 9,050,416.09 | 4,678,399.18 |
收回票据等保证金 | 2,200,016.13 | 1,955,983.87 |
其他 | 1,581,730.85 | 1,735,064.93 |
合计 | 32,652,617.45 | 35,324,810.8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的费用 | 86,098,000.96 | 66,513,309.56 |
支付票据等保证金 | 2,275,525.25 | |
其他 | 3,771,046.13 | 9,866,086.21 |
合计 | 89,869,047.09 | 78,654,921.0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银行理财产品 | 255,873,000.00 | 727,000,000.00 |
合计 | 255,873,000.00 | 727,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 16,873,000.00 | 771,000,000.00 |
合计 | 16,873,000.00 | 771,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可转债发行费用 | 3,391,500.00 | |
支付关联方借款及利息 | 42,565,482.28 | |
支付房屋租金 | 174,830.35 | |
合计 | 174,830.35 | 45,956,982.2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88,775,049.18 | 369,608,637.8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487,232.03 | 6,148,712.45 |
信用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5,752,603.07 | 92,935,590.1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1,717.73 | |
无形资产摊销 | 3,749,051.08 | 4,268,264.5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69,907.27 | -81,639.5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19,676.66 | 3,229,939.7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1,061,258.35 | -5,310,294.0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70,111.32 | -9,391,620.9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12,272.20 | -768,205.8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373,963.80 | -1,502,489.5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703,828.38 | 11,367,474.0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3,209,342.82 | -150,058,620.8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6,803,471.56 | -614,412.75 |
其他 | -2,358,046.67 | 3,100,312.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1,423,571.68 | 322,931,647.4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29,574,237.51 | 678,662,961.0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78,662,961.07 | 409,446,823.6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911,276.44 | 269,216,137.47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29,574,237.51 | 678,662,961.07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29,574,237.51 | 678,662,961.0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29,574,237.51 | 678,662,961.0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存款 | 83,006,292.43 | 募集资金,使用范围受限,但可随时支取 |
合计 | 83,006,292.43 | /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保函保证金 | 2,275,000.00 | 2,275,000.00 | 特定交易用途,受限使用 |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 181,426.51 | 181,032.74 | 特定交易用途,受限使用 |
涉诉冻结资金 | 2,200,000.00 | 子公司宁夏新化2022年因诉讼冻结资金本期解除冻结 | |
合计 | 2,456,426.51 | 4,656,032.7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 | 378,833,613.07 | 564,627,415.89 |
其中:支付货款 | 278,177,960.99 | 500,242,859.07 |
支付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购置款 | 100,655,652.08 | 64,384,556.82 |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35,700,827.93 | |
其中:美元 | 5,040,567.57 | 7.0827 | 35,700,827.93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153,031,116.80 | ||
其中:美元 | 21,606,324.82 | 7.0827 | 153,031,116.80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1,808,520.77 | ||
其中:美元 | 255,343.41 | 7.0827 | 1,808,520.77 |
其他应付款 | 4,309,860.42 | ||
其中:美元 | 608,505.29 | 7.0827 | 4,309,860.42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25之说明。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74,830.35(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材料 | 40,958,094.04 | 46,022,438.97 |
职工薪酬 | 36,003,461.63 | 29,509,559.93 |
折旧及摊销 | 5,326,141.55 | 6,654,186.48 |
其他 | 8,681,118.22 | 5,629,416.07 |
合计 | 90,968,815.44 | 87,815,601.45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90,968,815.44 | 87,815,601.45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中景辉公司 | 新设 | 2023年5月 | 3,350万元 | 99% |
新耀科技公司 | 新设 | 2023年8月 | 510万元 | 51% |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与杭州福海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2023年5月6日,公司与杭州福海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中景辉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公司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9,700万元,占比99%,杭州福海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出资300万元,占比1%。作为新化产业投资基金,中景辉公司主要投资与新化股份产业链具有协调效应的且具有较快发展潜力的精细化工、医药生物企业。中景辉公司发起设立基金投资项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公司委派1人,基金管理人委派3名,外聘专业人士1人,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每人一票,形成决议需全体委员三分之二或以上表决通过且公司推荐的委员在表决中明确同意方为有效。公司虽然为有限合伙人,但中景辉公司设立目的为服务于本公司,本公司参与并主导其设立,公司委派的委员具有一票否决权。此外,公司依据持有的份额按比例承担和分享了中景辉公司绝大部分的风险和可变回报。因此,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景辉公司实收资本3,4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3,350.00万元,占比98.53%,杭州福海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占比1.47%。2023年8月8日,公司与江苏耀宁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添乾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资成立新耀科技公司用于开展锂电池资源回收相关事宜,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510万元,占比51%;江苏耀宁新能源有限公司认缴310万元,占比31.00%;上海添乾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190万元,占比19.00%。股东会是新耀科技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出资比例行使投票权。新耀科技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委派三名董事。新耀科技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委派。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耀科技公司实收资本1,000万元,均已出资到位。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苏新化公司 | 盐城滨海县 | 12,000 | 盐城滨海县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中荷环境公司 | 杭州建德市 | 2,100 | 杭州建德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江西新信公司 | 上饶铅山县 | 3,500 | 上饶铅山县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宁夏新化公司 | 宁夏宁武市 | 16,000 | 宁夏宁武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新伽玛公司 | 杭州建德市 | 630 | 杭州建德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浙江新兰公司 | 杭州建德市 | 2,000 | 杭州建德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馨瑞香料公司 | 盐城滨海县 | 美元4,000 | 盐城滨海县 | 制造业 | 24.03 | 26.97 | 设立 |
滨海环保公司 | 盐城滨海县 | 500 | 盐城滨海县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伽玛投资公司 | 杭州建德市 | 300 | 杭州建德市 | 服务业 | 32.00 | 设立 | |
新锂想公司 | 杭州建德市 | 1,000 | 杭州建德市 | 制造业 | 70.00 | 9.60 | 设立 |
中景辉公司 | 杭州余杭区 | 30,000 | 杭州余杭区 | 创业投资基金 | 99.00 | 设立 | |
新耀科技公司 | 杭州建德市 | 1,000 | 杭州建德市 | 新能源技术服务推广 | 51.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馨瑞香料公司 | 49.00% | 28,743,055.50 | 182,120,852.2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馨瑞香料 | 295,927,959.87 | 189,665,479.39 | 485,593,439.26 | 110,772,480.57 | 3,145,750.00 | 113,918,230.57 | 288,022,409.91 | 187,021,622.00 | 475,044,031.91 | 185,420,516.22 | 2,631,090.82 | 188,051,607.04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馨瑞香料 | 515,199,353.79 | 58,659,296.94 | 58,659,296.94 | 107,459,724.97 | 537,254,153.91 | 82,427,232.63 | 82,427,232.63 | 82,613,972.59 |
公司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385,758.11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3,602.57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3,602.57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69,319,596.74 | 903,035.86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净利润 | -865,973.19 | -25,154.90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865,973.19 | -25,154.90 |
其他说明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 |
项目 | 业外收入金额 | 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31,821,393.52 | 11,766,900.00 | 4,380,465.33 | 606,700.00 | 38,601,128.19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31,821,393.52 | 11,766,900.00 | 4,380,465.33 | 606,700.00 | 38,601,128.19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12,231,223.29 | 12,847,607.89 |
合计 | 12,231,223.29 | 12,847,607.89 |
其他说明:
本期退回的政府补助
项 目 | 退回金额 | 退回原因 |
58100吨/年废酸、11600吨/年废碱、10000吨年废有机溶剂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606,700.00 | 根据《关于更正2023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个别技改项目资助金额的函》等文件,经杭州市经信局处室联审、第三方审计等程序,公司退回部分预拨付财政专项资金。 |
合 计 | 606,700.00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30.34%(2022年12月31日:32.62%)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177,288,036.70 | 194,520,598.07 | 53,137,868.02 | 7,838,914.78 | 133,543,815.27 |
应付票据 | 257,390,422.40 | 257,390,422.40 | 257,390,422.40 | ||
应付账款 | 329,713,695.76 | 329,713,695.76 | 329,713,695.76 | ||
其他应付款 | 18,230,913.73 | 18,230,913.73 | 18,230,913.73 | ||
应付债券 | 565,520,786.84 | 703,641,749.91 | 5,599,719.89 | 16,834,769.97 | 681,207,260.05 |
长期应付款 | 68,722,286.16 | 68,722,286.16 | 68,722,286.16 | ||
租赁负债 | 1,651,767.46 | 1,651,767.46 | 1,651,767.4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5,316.02 | 305,316.02 | 305,316.02 | ||
小 计 | 1,418,823,225.07 | 1,574,176,749.51 | 664,377,935.82 | 95,047,738.37 | 814,751,075.32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140,159,194.44 | 143,060,794.52 | 143,060,794.52 | ||
应付票据 | 360,115,869.47 | 360,115,869.47 | 360,115,869.47 | ||
应付账款 | 304,496,213.60 | 304,496,213.60 | 304,496,213.60 | ||
其他应付款 | 16,131,644.07 | 16,131,644.07 | 16,131,644.07 | ||
应付债券 | 542,568,309.50 | 596,342,008.13 | 2,067,534.25 | 10,337,671.23 | 583,936,802.65 |
长期应付款 | 72,210,396.52 | 72,210,396.52 | 72,210,396.52 | ||
小 计 | 1,435,681,627.60 | 1,492,356,926.31 | 825,872,055.91 | 82,548,067.75 | 583,936,802.65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365,029,271.35 | 365,029,271.35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65,029,271.35 | 365,029,271.35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按照票面金额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股权分散,无独立一方股东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超过50%或对本公司实施控制。因此本公司无母公司,也无独立的最终控制方。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白沙化工公司 | 公司董事王卫明亲属控制的公司 |
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持股16.98%股东 |
杭州建德高铁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同创热电公司 | 杭州建德高铁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GIVAUDAN SA | 馨瑞香料公司之少数股东 |
GIVAUDAN LTD | GIVAUDAN SA 的子公司 |
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 | GIVAUDAN SA 的子公司 |
其他说明
GIVAUDAN SA为馨瑞香料公司之少数股东,本公司及馨瑞香料公司与其同一集团内的公司存在交易,该等公司包括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奇华顿食用香精香料(上海)有限公司、奇华顿香精香料(广州)有限公司、奇华顿香精香料(常州)有限公司、GIVAUDAN SUISSE SA、GIVAUDANSINGAPORE PTE LTD、GIVAUDAN DO BRASIL LTDA、GIVAUDAN UK LTD、GIVAUDAN FRAGRANCESCORPORATION、PT GIVAUDAN INDONESIA、GIVAUDAN(INDIA) PRIVATE LIMITED、GIVAUDANDEUTSCHLAND GMBH、GIVAUDAN ARGENTINA S.A.、GIVAUDAN FLAVORS CORPORATION、GIVAUDAN DEMEXICO SA DE CV、GIVAUDAN IB?RICA SA、EXPRESSIONS PARFUMEES SAS、GIVAUDAN
NETHERLANDS B.V.等。为了便于披露清晰,以下将除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外的所有公司一并统称GIVAUDAN LTD。GIVAUDAN一直为公司香料产品销售的大客户,为稳定其原材料的采购源,GIVAUDAN旗下的GIVAUDAN SA在2014年与公司合资设立馨瑞香料公司,GIVAUDAN SA持股比例为49%。根据有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GIVAUDAN SA及其集团内关联公司GIVAUDAN LTD、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等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GIVAUDAN SA | 特许权使用费 | 1,028,179.70 | 1,146,827.29 | ||
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 | 材料 | 16,950.00 | 11,900.00 | ||
GIVAUDAN IB?RICA SA | 材料 | 16,330.47 | 129,563.28 | ||
合计 | 1,061,460.17 | 1,288,290.57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GIVAUDAN SUISSE SA | 香料产品 | 138,014,851.03 | 173,224,482.42 |
GIVAUDAN SINGAPORE PTE LTD | 香料产品 | 59,729,285.88 | 72,797,984.93 |
奇华顿香精香料(常州)有限公司 | 香料产品 | 40,329,440.15 | 22,096,301.47 |
GIVAUDAN DO BRASIL LTDA | 香料产品 | 24,054,013.37 | 26,829,852.95 |
GIVAUDAN(INDIA) PRIVATE LIMITED | 香料产品 | 23,736,154.98 | 20,966,311.02 |
GIVAUDAN FRAGRANCES CORPORATION | 香料产品 | 20,404,797.08 | 21,269,018.02 |
PT GIVAUDAN INDONESIA | 香料产品 | 19,321,786.82 | 21,292,338.54 |
GIVAUDAN UK LTD | 香料产品 | 17,160,230.57 | 24,440,865.83 |
GIVAUDAN ARGENTINA S.A. | 香料产品 | 6,996,109.63 | 6,087,379.20 |
奇华顿香精香料(广州)有限公司 | 香料产品 | 6,369,671.65 | 5,346,881.31 |
GIVAUDAN DEUTSCHLAND GMBH | 香料产品 | 5,715,066.79 | 6,133,418.34 |
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 | 香料产品 | 1,996,867.20 | 11,479,677.74 |
EXPRESSIONS PARFUMEES SAS | 香料产品 | 1,905,764.06 | |
GIVAUDAN DE MEXICO SA DE CV | 香料产品 | 78,095.07 | 37,340.94 |
奇华顿食用香精香料(上海)有限公司 | 香料产品 | 78,039.40 | 81,886.70 |
GIVAUDAN FLAVORS CORPORATION | 香料产品 | 67,091.01 | 96,734.35 |
GIVAUDAN NETHERLANDS B.V. | 香料产品 | 37,877.10 | |
GIVAUDAN LTD 小计 | 365,995,141.79 | 412,180,473.76 | |
白沙化工公司 | 异丙醇、双氧水等 | 3,188,636.74 | 3,428,304.42 |
合计 | 369,183,778.53 | 415,608,778.18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 | 882.00 | 2023/12/26 | 2024/11/20 | 否 |
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 | 245.00 | 2023/8/30 | 2024/8/29 | 否 |
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 | 490.00 | 2023/8/2 | 2024/7/26 | 否 |
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 | 490.00 | 2023/12/18 | 2024/12/17 | 否 |
合计 | 2,107.00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馨瑞香料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申请150,000,000.00元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提供保证,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对本公司的保证义务按49%的比例提供反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馨瑞香料公司实际债务23,000,000.00元。2)馨瑞香料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申请99,000,000.00元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提供保证,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对本公司的保证义务按49%的比例提供反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馨瑞香料公司实际债务20,000,000.00元。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1,380,307.38 | 11,071,700.42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GIVAUDAN SUISSE SA | 37,979,939.72 | 1,898,996.99 | 46,569,791.05 | 2,328,489.55 |
应收账款 | 奇华顿香精香料(常州)有限公司 | 18,807,050.57 | 940,352.53 | 10,497,040.63 | 524,852.03 |
应收账款 | GIVAUDAN SINGAPORE PTE LTD | 14,054,202.67 | 702,710.13 | 15,430,422.66 | 771,521.13 |
应收账款 | GIVAUDAN(INDIA) PRIVATE LIMITED | 6,791,156.94 | 339,557.85 | 3,984,035.70 | 199,201.79 |
应收账款 | GIVAUDAN ARGENTINA S.A. | 6,356,376.20 | 317,818.81 | 2,039,509.98 | 101,975.50 |
应收账款 | GIVAUDAN FRAGRANCES CORPORATION | 6,288,857.56 | 314,442.88 | 4,447,035.35 | 222,351.77 |
应收账款 | GIVAUDAN DO BRASIL LTDA | 4,572,042.92 | 228,602.15 | 4,385,955.46 | 219,297.77 |
应收账款 | GIVAUDAN UK LTD | 4,452,012.40 | 222,600.62 | 4,941,633.73 | 247,081.69 |
应收账款 | PT GIVAUDAN INDONESIA | 4,053,644.88 | 202,682.24 | 4,711,950.28 | 235,597.51 |
应收账款 | 奇华顿香精香料(广州)有限公司 | 2,785,553.50 | 139,277.68 | 1,923,095.45 | 96,154.77 |
应收账款 | GIVAUDAN DEUTSCHLAND GMBH | 1,363,099.61 | 68,154.98 | 1,435,988.39 | 71,799.42 |
应收账款 | 同创热电公司 | 248,959.05 | 12,447.95 | ||
应收账款 | 白沙化工公司 | 86,363.40 | 4,318.17 | ||
应收账款 | 奇华顿食用香精香料(上海)有限公司 | 18,851.11 | 942.56 | ||
应收账款 | GIVAUDAN DE MEXICO SA DE CV | 11,303.99 | 565.20 | ||
应收账款 | 奇华顿香精香料公司 | 1,540,684.84 | 77,034.24 |
应收账款 | GIVAUDAN FLAVORS CORPORATION | 23,568.21 | 1,178.41 | ||
小计 | 107,869,414.52 | 5,393,470.74 | 101,930,711.73 | 5,096,535.59 |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新成化学公司 | 522,427.18 | 522,427.18 |
小 计 | 522,427.18 | 522,427.18 | |
合同负债 | 白沙化工公司 | 23,251.86 | |
小 计 | 23,251.86 | ||
其他流动负债 | 白沙化工公司 | 3,022.74 | |
小 计 | 3,022.74 | ||
其他应付款 | GIVAUDAN SA | 1,091,351.77 | 1,146,827.29 |
小 计 | 1,091,351.77 | 1,146,827.29 |
(3).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对外投资2022年12月30日,本公司与大洋生物以及杭州建德高铁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高投)签订《投资协议》,约定建德高投以4,800万元、本公司及大洋生物各以1,100万元,共计7,000万元对同创热电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同创热电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其中建德高投持股40%,大洋生物及本公司各自持股30%。2023年2月,本公司和大洋生物各出资650万元、建德高投出资1,200万元,本公司持有同创热电公司的股权由50%稀释为30%。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同创热电公司实收资本为12,000万元,本公司及大洋生物对同创热电公司各出资3,600万元,各占比30%,建德高投出资4,800万元,占比40%。
2)其他2023年度,公司代同创热电公司代发薪酬234,867.03元,公司于2024年1月收到代发款项。
十五、 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管理人员 | 614,000.00 | 12,249,300.00 | ||||||
生产人员 | 213,800.00 | 4,265,310.00 | ||||||
研发人员 | 106,500.00 | 2,124,675.00 | ||||||
销售人员 | 26,000.00 | 518,700.00 | ||||||
合计 | 960,300.00 | 19,157,985.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期权均已行权完毕。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股票期权:Black-Scholes模型 |
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重要参数 | 预计将行权人数乘以每人授予的数量 |
负债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产生的累计负债金额 | 15,711,808.46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0万股,授予价格为13.45元/股,向8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92万股,授予价格为26.89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以按50%、50%的比例分两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主要业绩考核要求: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为以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49.51万元为基数,2020年实现的净利润较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为以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49.51万元为基数,2020年和2021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较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授予数量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2020年分红的原因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6.89元调整至26.44万元,由于人员离职的原因,授予股票期权的奖励对象由80名调整为77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2万份调整为186万份。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议案》,由于2021年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原因,将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剩余未行权)和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由26.44元调整为
19.95元,将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剩余未行权)的行权数量由69,500份调整至90,350份,将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数量由93万份调整至120.90万份。
2023年度,公司股票期权共行权96.03万股,行权金额共计19,157,985.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期权已全部行权完毕,累计行权215.99万股,行权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19号)。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 累计已使用 募集资金(万元) |
4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元)新型煤气化 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 本公司 | 14,312.00 | 14,960.93 |
年产2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8千吨电子级 氨水项目 | 本公司 | 13,978.73 | 1,428.09 |
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 | 本公司 | 7,572.57 | 8,253.74 |
小 计 | 35,863.30 | 24,642.76 |
年产2万吨电子级双氧水与8千吨电子级氨水一期已于2021年3月完工。该项目原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做出的,但在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受经济环境、市场环境、技术进步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已不符合目前的经营业务需求,亦不符合未来发展规划,且存在无法产生预期经营效益的风险。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提前终结该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项目分为中试及研发楼两期,中试项目仍处于建设过程中,公司研发楼与总部办公大楼搬迁时同期同地实施,总部办公大楼目前尚未取得土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年12月调整为 2025年12月。因公司“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较早,近年浙江中试基地须参照新建项目审批管控,随着安全、环保、节能和压力容器等法规标准的提高,原计划利旧设备无法使用,选用了先进的符合法规要求的装备,此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工、材料等建设成本上涨,因此设备、自动化控制、应急设施等投资增加,安全环保等公用工程的投入亦有所增
加。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项目已投入7,610.90万元,占该募投项目总金额的100.51%。鉴于中试装置及配套设施等投入增加,研发大楼与总部办公大楼建设同期实施且日期尚无法确定,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将“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变更,后续研发大楼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实施。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万元) | 累计已使用 募集资金(万元) |
宁夏新化公司合成香料产品基地项目 (一期) | 宁夏新化公司 | 63,925.33 | 53,972.42 |
小 计 | 63,925.33 | 53,972.42 |
3. 股份回购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自董事会(2023年12月12日)最终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金额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48.59 元/股(含)。截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394,600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9.47元/股,最低价为 20.2元/股,回购均价
25.0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1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 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82,438,593.3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82,438,593.30 |
2024年4月24日,公司六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并以地区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本公司以地区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最终实现销售地进行划分,资产和负债按经营实体所在地进行划分。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浙江分部 | 江苏分部 | 江西分部 | 宁夏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1,635,863,185.00 | 993,584,937.79 | 38,372,297.06 | 44,366,925.18 | -144,946,826.56 | 2,567,240,518.47 |
主营业务成本 | 1,319,652,254.78 | 742,711,482.88 | 23,786,251.19 | 40,739,062.30 | -148,559,345.01 | 1,978,329,706.14 |
资产总额 | 3,299,255,387.68 | 877,711,068.77 | 57,097,088.67 | 1,112,245,055.23 | -1,375,750,757.22 | 3,970,557,843.13 |
负债总额 | 1,223,330,065.72 | 175,947,073.13 | 12,831,844.49 | 977,199,183.16 | -820,689,635.09 | 1,568,618,531.41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新华基地搬迁
2020年11月5日,公司与建德市城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建德市化工企业搬迁补助协议》,公司新华基地进行搬迁,各类补助金额合计人民币18,421.35万元。根据协议,拆迁款分阶段按30%、30%、30%和10%四期支付。公司原预计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移交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证照后收到的补助总额的90%,土地交付后3个月内,且搬迁项目实际发生的账面投入达到搬迁补助总金额之日起 30 日内,收到补助总额剩余的10%。
截至目前,土地修复工作仍在进行中,地块尚未移交,搬迁项目尚未取得新的土地,暂未投
入建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补助款项11,052.81万元,计入“长期应付款”核算,公司累计发生搬迁支出4,180.58万元,冲减相应长期应付款,冲减后长期应付款余额为6,872.23万元。
(2) 公司大洋厂区安全防护距离搬迁
2020年5月29日,公司与建德高投、建德市大洋镇人民政府签订(以下简称大洋镇政府)《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洋厂区防护距离搬迁安置协议》,对大洋厂区安全防护距离周边的自然村等实施搬迁安置。本次搬迁范围为大洋厂区周围的自然村,不涉及大洋厂区。本次搬迁产生的费用由建德高投、大洋镇政府和本公司按照 4:3:3 比例共同承担;由于搬迁安置对象选择安置方式的不确定性,导致目前搬迁安置费用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测算本次搬迁费用预计
1.33亿元左右(公司按比例承担30%),三方约定:建德高投和本公司分别先行支付2,800万元和2,100万元首期征迁补偿款给大洋镇政府,之后按照搬迁补偿金支付及安置房建设进度情况,三方另行安排后续支付;等安置结束后共同对搬迁安置费用进行审定或委托第三方审价机构审定,按各自资金支付情况实行统一清算。此外,三方一致同意:搬迁范围内土地招拍挂取得的土地出让金大洋镇政府留成部分,由建德高投、大洋镇政府和本公司按照4:3:3比例分配;此次搬迁范围征迁结束后,搬迁范围内及其周边毗邻区块征收的集体土地出让时,在相关部门同意后,本公司有优先受让权,若本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建德高投享有优先受让权。
公司于2020年6月向建德市大洋镇人民政府财政专户支付2,1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搬迁安置房已完成竣工验收。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21,076,666.14 | 113,948,469.99 |
1年以内小计 | 121,076,666.14 | 113,948,469.99 |
1至2年 | 213,516.00 | 91,393.26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1,562,865.01 | 1,696,695.01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22,853,047.15 | 115,736,558.2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82,389.00 | 0.56 | 682,389.00 | 100.00 | 682,389.00 | 0.59 | 682,389.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2,170,658.15 | 99.44 | 6,446,819.75 | 5.28 | 115,723,838.40 | 115,054,169.26 | 99.41 | 6,302,309.93 | 5.48 | 108,751,859.33 |
其中: | ||||||||||
合计 | 122,853,047.15 | / | 7,129,208.75 | / | 115,723,838.40 | 115,736,558.26 | / | 6,984,698.93 | / | 108,751,859.3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镇江市东兴化工 有限公司 | 682,389.00 | 682,389.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682,389.00 | 682,389.0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0,899,842.79 | 5,544,992.14 | 5.00 |
1-2年 | 213,516.00 | 21,351.60 | 10.00 |
3年以上 | 880,476.01 | 880,476.01 | 100.00 |
合计 | 111,993,834.80 | 6,446,819.75 | 5.7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账面余额10,176,823.35元,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0。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82,389.00 | 682,389.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302,309.93 | 197,710.39 | 53,200.57 | 6,446,819.75 | ||
合计 | 6,984,698.93 | 197,710.39 | 53,200.57 | 7,129,208.7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6 | 7,158,709.02 | 7,158,709.02 | 5.83 | 377,885.62 | |
客户7 | 4,732,780.51 | 4,732,780.51 | 3.85 | 239,509.11 | |
客户8 | 3,694,421.00 | 3,694,421.00 | 3.01 | 135,845.92 | |
客户9 | 3,317,678.33 | 3,317,678.33 | 2.70 | 164,620.93 | |
客户10 | 3,078,476.85 | 3,078,476.85 | 2.51 | 150,334.97 | |
合计 | 21,982,065.71 | 21,982,065.71 | 17.89 | 1,068,196.55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795,486,714.20 | 762,178,859.71 |
合计 | 795,486,714.20 | 762,178,859.7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794,073,296.76 | 762,380,589.92 |
1年以内小计 | 794,073,296.76 | 762,380,589.92 |
1至2年 | 1,500,000.00 | 136,712.80 |
2至3年 | 111,712.80 | |
3年以上 | 333,775.00 | 333,775.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796,018,784.56 | 762,851,077.7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793,777,666.44 | 755,885,155.30 |
股票期权行权款 | 4,961,565.00 | |
应收暂付款 | 1,606,546.32 | 1,500,000.00 |
押金保证金 | 622,859.00 | 458,775.00 |
其他 | 11,712.80 | 45,582.42 |
合计 | 796,018,784.56 | 762,851,077.7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24,771.73 | 13,671.28 | 333,775.00 | 672,218.01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75,000.00 | 75,00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11,171.28 | 11,171.28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34,990.21 | 72,500.00 | 22,342.56 | -140,147.65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4,781.52 | 150,000.00 | 367,288.84 | 532,070.3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各阶段划分依据:账龄1年之内为第一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账龄1-2年为第二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账龄2年以上为第三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82.45%。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宁夏新化公司 | 60,311,533.87 | 7.58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1年以内 | |
631,585,200.00 | 79.34 | 1-2年 | |||
中荷环境公司 | 5,178,453.67 | 0.65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1年以内 | |
11,347,033.84 | 1.43 | 1-2年 | |||
30,380,932.57 | 3.82 | 2-3年 | |||
44,974,512.49 | 5.65 | 3年以上 | |||
江西新信公司 | 71,988.89 | 0.01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1-2年 | |
3,000,000.00 | 0.38 | 2-3年 | |||
6,928,011.11 | 0.87 | 3年以上 | |||
建德市大洋镇人民政府 | 1,500,000.00 | 0.19 | 应收暂付款 | 1-2年 | 150,000.00 |
浙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 200,000.00 | 0.03 | 押金保证金 | 3年以上 | 200,000.00 |
合计 | 795,477,666.44 | 99.95 | / | / | 350,000.0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60,872,747.85 | 460,872,747.85 | 418,772,747.85 | 418,772,747.8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6,266,794.50 | 36,266,794.50 | 3,288,793.97 | 3,288,793.97 | ||
合计 | 497,139,542.35 | 497,139,542.35 | 422,061,541.82 | 422,061,541.8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江苏新化公司 | 120,071,545.32 | 120,071,545.32 | ||||
宁夏新化公司 | 160,071,545.32 | 160,071,545.32 | ||||
馨瑞香料公司 | 41,305,777.32 | 41,305,777.32 | ||||
江西新信公司 | 36,594,460.03 | 36,594,460.03 | ||||
中荷环境公司 | 21,777,787.34 | 21,777,787.34 | ||||
新伽玛公司 | 15,284,545.32 | 15,284,545.32 | ||||
浙江新兰公司 | 20,167,087.20 | 20,167,087.20 | ||||
新锂想公司 | 3,500,000.00 | 3,500,000.00 | 7,000,000.00 | |||
中景辉公司 | 33,500,000.00 | 33,500,000.00 | ||||
新耀循环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合计 | 418,772,747.85 | 42,100,000.00 | 460,872,747.8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同创热电公司 | 2,385,758.11 | -2,385,758.11 | |||||||||
小计 | 2,385,758.11 | -2,385,758.11 | |||||||||
二、联营企业 | |||||||||||
同创热电公司[注] | 33,500,000.00 | -552,112.98 | 46,775.96 | 2,385,758.11 | 35,380,421.09 | ||||||
新成化学公司 | 903,035.86 | -16,662.45 | 886,373.41 | ||||||||
小计 | 903,035.86 | 33,500,000.00 | -568,775.43 | 46,775.96 | 2,385,758.11 | 36,266,794.50 | |||||
合计 | 3,288,793.97 | 33,500,000.00 | -568,775.43 | 46,775.96 | 36,266,794.50 |
[注]:同创热电公司因本公司持股比例变化导致由合营企业变为联营企业。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1,435,754,084.06 | 1,192,961,467.37 | 1,661,270,996.06 | 1,327,680,916.81 |
其他业务 | 36,327,066.49 | 22,806,717.65 | 35,290,528.57 | 25,377,473.11 |
合计 | 1,472,081,150.55 | 1,215,768,185.02 | 1,696,561,524.63 | 1,353,058,389.92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浙江新化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脂肪胺 | 1,232,877,550.55 | 1,028,746,731.25 | 1,432,564,445.40 | 1,134,819,525.28 |
有机溶剂 | 68,007,511.98 | 65,304,123.10 | 74,083,822.43 | 70,886,636.97 |
其他 | 171,196,088.02 | 121,717,330.67 | 189,187,771.01 | 147,171,287.8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销售 | 1,188,231,744.91 | 975,401,324.02 | 1,428,017,706.84 | 1,138,571,674.20 |
国外销售 | 283,849,405.64 | 240,366,861.00 | 267,818,332.00 | 214,305,775.89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472,081,150.55 | 1,215,768,185.02 | 1,695,836,038.84 | 1,352,877,450.0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68,775.43 | -38,757.4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705,689.3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子公司分红 | 110,000,000.00 | 37,500,000.00 |
理财产品收益 | 839,585.89 | 8,909,168.91 |
子公司资金占用利息收入 | 5,834,221.49 | 5,577,263.87 |
合计 | 116,105,031.95 | 53,653,364.66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649,769.3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231,223.29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4,536,084.5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09,014.1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19,651.6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76,388.15 | |
合计 | 12,412,484.4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93 | 1.36 | 1.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35 | 1.30 | 1.27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应思斌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