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未来十二个月,公司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89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包括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9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5.94亿元。以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本次担保额度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
具体情况如下:
1、担保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被担保人:淮安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鸿富瀚”)、苏州鸿锦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鸿锦瀚”)、东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鸿富瀚”)、梅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梅州鸿富瀚”)、香港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鸿富瀚”)、鸿富瀚越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鸿富瀚”)。
3、担保基本情况介绍: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其在经营发展中的实际资金需求,会不定期向银行申请借款、开具汇票或信用证等业务。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申请的部分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在前述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日止。
二、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 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已发生担保额 | 预计担保金额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公司 | 淮安鸿富瀚 | 100% | 32.94% | 4,050.00 | 11,750.00 | 6.12% | 否 |
公司 | 苏州鸿锦瀚 | 100% | 53.17% | 34,650.00 | 37,650.00 | 19.60% | 否 |
公司 | 东莞鸿富瀚 | 100% | 93.78% | 0.00 | 11,750.00 | 6.12% | 否 |
公司 | 梅州鸿富瀚 | 70.18% | 79.22% | 0.00 | 6,750.00 | 3.51% | 否 |
公司 | 香港鸿富瀚 | 100% | 87.14% | 0.00 | 11,000.00 | 5.73% | 否 |
公司 | 越南鸿富瀚 | 100% | 65.04% | 0.00 | 10,000.00 | 5.21% | 否 |
合计 | - | - | 38,700.00 | 88,900.00 | - | - |
注: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包括以前年度已使用的仍在存续期内的担保余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淮安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鸿富瀚”)
被担保方名称 | 淮安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3月9日 |
公司住所 | 淮安市淮安区经济开发区237省道8号 |
法定代表人 | 张定概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刀具、导热材料、散热材料、电磁材料、石墨烯薄膜、碳材料、电子复合材料、超薄热管、石墨碳素制品、自动化设备、光学产品、五金冲压件、电子产品、电子辅料、金属制品、模具研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股比例100%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淮安鸿富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币种下同)29,275.83万元,负债总额为9,643.62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19,549.74万元,净利润为4,577.35万元。 |
(二)苏州鸿锦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鸿锦瀚”)
被担保方名称 | 苏州鸿锦瀚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11月20日 |
公司住所 |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368号1310室 |
法定代表人 | 赵子龙 |
注册资本 | 20,00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研发、销售:电子产品、电磁屏蔽材料、石墨制品、石墨烯薄膜、石墨散热导热材料、金属材料、高分子纳米复合材料、塑料薄膜、橡塑制品;研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自动化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工业机器人及配件、物流仓储设备;计算机软件及控制系统的开发与销售;研发、销售:数控刀具、刃具、胶黏制品、光学元器件、电子材料、五金、冲压件、钣金件、模具、治具、工量具;提供机电设备及机械设备的租赁服务及安装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股比例100%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州鸿锦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币种下同)26,352.79万元,负债总额为14,012.54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584.08万元,净利润为16.93万元。 |
(三)东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鸿富瀚”)
被担保方名称 | 东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9年10月31日 |
公司住所 | 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横锦路26号 |
法定代表人 | 陶兴厚 |
注册资本 | 5,00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五金产品研发;刀具制造;刀具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专业设计服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股比例100%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莞鸿富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币种下同)50,720.10万元,负债总额为47,436.66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5,711.68万元,净利润为-1,121.29万元。 |
(四)梅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鸿富瀚”)
被担保方名称 | 梅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9年6月20日 |
公司住所 | 大埔县湖寮镇山子下村大沙坝(县城工业小区) |
法定代表人 | 邱创奇 |
注册资本 | 5,913.1579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钢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 |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股比例70.1825%;广东瀚翔工贸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8.4557%;广东瀚立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8.4557%;刘杰持股比例4.4504%;张力武持股比例2.5367%;郑伟成持股比例2.5367%;郭宗敏持股比例2.5367%;黄小娜持股比例0.8456%。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梅州鸿富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币种下同)17,498.08万元,负债总额为13,306.71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9,393.42万元,净利润为-346.02万元。 |
(五)香港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鸿富瀚”)
被担保方名称 | 香港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5年8月12日 |
公司住所 | ROOM 605,6/F,FA YUEN COMMERCIAL BUILDING,75-77 FA YUEN STREET, MONGKOK,KOWLOON,HONGKONG |
法定代表人 | 张定概 |
注册资本 | 300.00万元美金 |
经营范围 | 刀具的研产销,电子产品及辅料的研产销,物资供销,进出口。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股比例100%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香港鸿富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币种下同)3,342.88万元,负债总额为2,912.90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7,000.72万元,净利润为103.68万元。 |
(六)鸿富瀚越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鸿富瀚”)
被担保方名称 | 鸿富瀚越南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2年9月22日 |
公司住所 | 越南北宁省安丰县安忠社安丰扩展工业园CN3一4地段 |
法定代表人 | 杨继广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美金 |
经营范围 | 模切电子辅料,五金件冲压,散热产品生产,自动化设备组装。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股比例100%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越南鸿富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币种下同)1,090.37万元,负债总额为677.68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292.28万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子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五、对被担保方进行担保的说明
本次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主要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担保对象为本公司。
子公司担保情况说明: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鉴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行财务、资金集中统一管理,总体担保风险可控,不要求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担保或设置反担保措施。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签订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已签订担保合同总额为38,700万元人民币。
若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审批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89亿元人民币、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89亿元人民币。前述两项担保额分别为公司2023年底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6.44%、46.44%。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
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七、决议有效期限及授权
本次担保额度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八、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额度,推动其业务未来更好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资产质量、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担保对象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且公司可以充分掌握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和资金情况,并控制好相关风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8.89亿元人民币(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或融资业务实际发生为准)。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资产质量、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被担保对象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且公司可以充分掌握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和资金情况,并控制好相关
风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8.89亿元人民币(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或融资业务实际发生为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有利于子公司的对外融资,促进其业务发展。同时,公司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鸿富瀚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