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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督义务和职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全体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现将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12023年 3月3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2023年 4月2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2023年 8月29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42023年 10月2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2023年 10月2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3年 12月8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出席了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持了依法经营和规范运作的良好态势。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同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审计意见。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地贯彻和执行。相关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力,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关键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在重大事项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的权利,能够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重点加强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监督,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水平;积极投身于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业务能力和监督水平;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确保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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