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富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鸿富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再融资)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2021年8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3号),鸿富瀚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6.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9,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6,420,351.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3,479,648.10元。截至2021年10月1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1年10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656号)。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初始募集资金净额 | 1,313,479,648.10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 513,933,984.46 |
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 329,293,984.46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 184,640,000.00 |
项目 | 金额 |
2023年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95,331,749.80 |
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 195,331,749.80 |
累计利息收益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 47,751,451.1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 | 651,965,364.99 |
其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 120,268,921.2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 | 531,696,443.78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专户名称1:东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专户账号1:44250100004009988888;专户名称2: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户账号2:44250100004009986868;
2.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专户名称1:东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专户账号1:752375185836;专户名称2: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户账号2:774475225089;
3.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专户名称: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户账号:624661688;
4.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埔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专户名称: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户账号:44187101040015621;
5.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专户名称: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户账号:755920945410686;
6.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专户名称: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户账号:633532960;
7.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专户名称: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户账号:10868000000289790;
上述签订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1、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放金额 | 备注 |
1 |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44250100004009986868 | 31,975,323.61 | 募集专户活期存款 |
2 |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774475225089 | 1,343,069.77 | 募集专户活期存款 |
3 |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624661688 | 0.00 | 募集专户活期存款 |
4 |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埔县支行 | 44187101040015621 | 13,312,476.56 | 募集专户活期存款 |
5 |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755920945410686 | 3,467,295.81 | 募集专户活期存款 |
6 |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城支行 | 633532960 | 60,227.38 | 募集专户活期存款 |
7 |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 10868000000289790 | 53,114,110.99 | 募集专户活期存款 |
8 | 东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44250100004009988888 | 7,439,873.84 | 募集专户活期存款 |
9 | 东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752375185836 | 9,556,543.25 | 募集专户活期存款 |
合计 | 120,268,921.21 |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理财产品 | 截止日余额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250,000,000.00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96天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2023年549期 | 50,000,000.00 |
中金财富证券安享799号收益凭证 | 50,000,000.00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东莞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三层看涨)20231044 | 30,000,000.00 |
国新证券磐石添利收益凭证2301期 | 30,000,000.00 |
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231330 | 12,000,000.00 |
企业通知存款七天 | 11,696,443.78 |
定期存款 | 8,000,000.00 |
合计 | 531,696,443.78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5,331,749.80元,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10月2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8,320.24万元,同时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发行费用467.67万元。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上述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1年10月2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11号鉴证报告。2021年公司置换金额为8,320.24万元,2022年公司置换金额为467.67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为63,590.8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结余5,664.16万元,累计使用57,926.64万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464.00万元,支付发行费用1,575.17万元,支付467.67万元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累计支付190,154.95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赎回理财产品149,985.30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后收到理财产品收益及活期存款利息收入2,749.85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8,464.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00%。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5,196.53万元(含利息),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53,169.64万元尚未到期,剩余12,026.89万元(含利息)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2003号)。报告认为,鸿富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鸿富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抽查凭证以及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对鸿富瀚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査方式主要包括: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鸿富瀚关于募集资金情况的相关公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并与鸿富瀚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对照表 第8页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4,99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533.1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926.5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鸿富瀚功能性电子材料与智能设备项目 | 否 | 53,100.00 | 53,100.00 | 6,736.18 | 36,621.73 | 68.97% | 2024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工业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6,700.00 | 16,700.00 | 12,796.98 | 15,840.83 | 94.86% | 2024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9,800.00 | 69,800.00 | 19,533.16 | 52,462.56 | 75.16%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补充流动资金 | 18,464.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8,464.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9,533.16 | 70,926.5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做延期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鸿富瀚功能性电子材料与智能设备项目”与“工业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3 年12月31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公共卫生事件、政策变动、市场环境及整体工程进度等因素的影响,上述募投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中信建投对募投项目延期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对照表 第9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超募资金为63,590.8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结余5,664.16万元,累计使用57,926.64万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464.00万元,支付发行费用1,575.17万元,支付467.67万元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累计支付190,154.95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赎回理财产品149,985.30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后收到理财产品收益及活期存款利息收入2,749.85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8,464.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0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募集资金到账前,本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10月2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8,320.24万元,同时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发行费用467.67万元。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上述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1年10月2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11号鉴证报告。2021公司置换金额为8,320.24万元,2022年公司置换金额为467.67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5,196.53万元(含利息),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53,169.64万元尚未到期,剩余12,026.89万元(含利息)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
对照表 第10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无 | |||||||||
合计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陈龙飞 | 吴嘉煦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