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4-014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兴云先生主持,此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1,139.77万元,较上年上升3.49%;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90.26万元,较上年下降31.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6076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年度报告的编制规范,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结合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绩效考核标准以及2023年度监事的履职情况,制定了《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0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相关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章程修改事宜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包含其下属子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为其以下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根据每笔担保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具体申请担保的银行名称及担保金额如下:
序号 | 申请担保银行名称 | 担保金额(人民币:万元) |
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 20,000.00 |
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 15,000.00 |
3 | 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10,000.00 |
4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 15,000.00 |
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 6,000.00 |
6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10,000.00 |
7 | 富邦华一银行昆山分行 | 5,000.00 |
8 | 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8,000.00 |
9 | 彰化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 5,000.00 |
10 |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10,000.00 |
11 | 兆丰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5,000.00 |
1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 5,000.00 |
13 |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5,000.00 |
1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 10,000.00 |
15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 5,000.00 |
16 |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5,000.00 |
1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支行 | 5,000.00 |
1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支行 | 5,000.00 |
19 |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莒南支行 | 5,000.00 |
2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 5,000.00 |
21 | 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3,000.00 |
22 | 台新国际商业银行 | 3,000.00 |
23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 3,000.00 |
24 |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5,000.00 |
2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 3,000.00 |
26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莒南支行 | 3,000.00 |
27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5,000.00 |
28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 5,000.00 |
29 | 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 |
合计 | 192,000.00 |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在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