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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朋医疗: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3—11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835号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朋医疗)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爱朋医疗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爱朋医疗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爱朋医疗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爱朋医疗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爱朋医疗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爱朋医疗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世薇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闫志勇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80元,共计募集资金31,91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8,41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23.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293.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5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26,293.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3,644.49
利息收入净额B22,300.65
项 目序号金 额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4,434.49
利息收入净额C2282.7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18,078.98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583.43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10,797.4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10,797.45
差异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8月8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孙公司爱众医蕙(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51390282691066845,862,067.23活期存款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公司如东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11113231291002288878,080,559.06活期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63059514541,467,167.74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111132312910045727912,564,684.87活期存款
合 计107,974,478.9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年度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财务收益,该项目实施可有效改善公司试验检测条件,提高研发效率,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从而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6,293.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434.4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078.9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414.3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59%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产业基地升级建设项目11,560.3915,560.392,234.208,509.6754.69尚未建设完成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318.3010,732.612,200.299,569.3189.16尚未建设完成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5,414.31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26,293.0026,293.004,434.4918,078.98
合 计26,293.0026,293.004,434.4918,078.9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公司2023年10 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产业基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延期原因主要为:1.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整体经营规划,公司募投项目规划发生变更;2.项目实施地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超出预期;3.外部环境、施工管制以及下游需求阶段性变化的影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附件2之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11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子项目“办公场地租赁和建设”实施地点调整为上海市联航路1188号浦江智谷3#楼、如东县悍业路东侧爱朋医疗公司产业园。子项目“实验室建设及研发设备购置”实施地点调整为如东县高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园12#楼。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11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子项目“办公场所购置”调整为“办公场地租赁和建设”,调整后的实施方式:公司将设立上海和如东双研发中心,以上海为主。在上海计划租赁联航路1188号浦江智谷3#楼作为上海研发中心,在如东计划在爱朋医疗产业园内建设如东研发中心。上海研发中心办公场地约6,300㎡,租金500万元/年,装修投入2,000万元,预计项目将支付租金及装修费用投资共3,000.00万元。公司拟与出租房签署长期租赁协议并保障优先续租权,项目结项后,上海研发中心的租赁费用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支付。如东研发中心建设面积调整为1,000㎡,投资2,400万元。子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调整为“实验室建设及研发设备购置”,调整后的实施方式:公司计划租赁如东县高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园12#楼约1,400㎡,建设标准化医疗器械实验室,满足医疗器械实验、检验、检测需求,最终具备为医疗器械项目提供独立第三方检验检测的能力和资质。实验室计划建设1,000㎡,计划投资1,200万元,其中,实验室建设900万元,实验室设备购置300万元。公司已与出租方签署长期租赁协议并保障优先续租权,租赁费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支付。该子项目由公司投资,公司全资孙公司爱众医蕙(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2023年度购买理财产品16,400.00万元,赎回理财产品16,400.00万元,2023年度购买定期存款30,700.00万元,定期存款到期收回30,700.00万元。2023年度实现利息收入282.78万元,累计实现利息收入2,583.43万元。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产业基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产业基地升级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4,000.00301.67533.3313.33尚未建设完成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1,414.31119.868.47尚未建设完成
合 计5,414.31301.67653.19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完成于2016年,是基于当时的市场、政策做出的规划,2016年公司的营销网络已无法满足公司当时的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实施该项目建设国内先进的市场营销网络系统,实现营销渠道扁平化和营销网络规模化,宣传普及科学管理疼痛和“无痛医疗”的理念,提升公司品牌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影响力。目前,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各项重大政策不断出台。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以法规的形式全面制定了国家高值医用耗材治理改革方案要点,提出对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医用耗材探索集中采购。随着国家高值医用耗材治理改革试点的实施,目前已有江苏、安徽、山西、重庆、贵州、云南、河南、福建、浙江、天津、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内蒙古等省市区启动高值耗材带量采购。伴随着高值耗材带量采购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公司认为未来各省有一定程度的可能性推广低值耗材带量采购。如实施低值耗材带量采购会导致公司产品所在细分领域的市场形势、竞争格局发生变化,对公司的销售模式、销售架构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进而导致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投资回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随着交通越来越便利,信息技术不断发展,远程办公、线上推广等方式将越来越普及,能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有效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相应的成本。基于上述原因,为规避资金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资金结构,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公司拟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分别用于“产业基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8月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此次募投项目变更出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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