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鼎龙科技: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龙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鼎龙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777号《关于同意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8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8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89,18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21,434,164.81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7,749,835.19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国投证券已将扣除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7,048,192.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902,135,808.00元,于2023年12月22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62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989,184,000.00
减:发行费用(注1)121,434,164.81
募集资金净额867,749,835.19
减: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00.00
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
加:存款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5.00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注1)717,749,830.19
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29,175,803.00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为5,566,048.31元;募集资金余额与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差异11,425,972.81元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5,566,048.31元和尚未置换的预先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5,859,924.5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2023年12月22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状态2023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用途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8110801012902823660正常200,000,000.00年产1,320吨特种材料单体及美发助剂项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3301041060000171870正常265,205,200.00年产1,320吨特种材料单体及美发助剂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站支行1202027729900338743正常149,999,995.00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755970039010008正常113,970,608.00超募资金及待支付发行费用
合计729,175,803.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3年度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389号)。

报告认为:鼎龙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

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鼎龙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鼎龙科技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的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文件以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取得并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流水,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鼎龙科技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8,918.4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
募集资金净额86,774.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1,320吨特种材料单体及美发助剂项目46,520.5246,520.5246,520.52-46,520.5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0,000.0030,000.0030,000.0015,000.0015,000.00-15,000.005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76,520.5276,520.5276,520.5215,000.0015,000.00-61,520.52
超募资金投向
尚未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10,254.4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0,254.46
合计76,520.5286,774.9876,520.5215,000.0015,000.00-61,520.5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