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873 证券简称:中设咨询 公告编号:2024-045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黄华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5,286,468股,占公司股本的7.239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马微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1,104,656股,占公司股本的7.239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12,853股,占公司股本的0.269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盛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105,412股,占公司股本的2.024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印琴琴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程诗凯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提名刘志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提名罗雄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龙浩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844,364股,占公司股本的1.854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然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4月24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张玲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24年4月24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正常换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提名委员会认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候选人均具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同意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四)《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