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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设咨询: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雄)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33873 证券简称:中设咨询 公告编号:2024-030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雄)

本人罗雄,作为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在任职期内谨慎、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列席股东大会 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会议次数亲自出 席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出席 方式投票情况任职期间报告期内会议次数出席 次数
罗雄8800现场均为同意3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关于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选

举委员的议案》《关于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召开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的会议,召开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日期审议议案表决结果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10月24日《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12月21日《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

报告期内,本人及时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忠诚、谨慎、勤勉地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出席上述会议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200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该制度自2023年9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自上述制度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末,公司不存在需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一)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共发表了4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日期审议事项意见类型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3月15日《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关于修订<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4月22日《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提名印琴琴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印琴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关于修订<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8月4日《关于聘任余昌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 定对以下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经核查后对各事项做出了明确的判断,共发表了1次事前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日期审议事项意见类型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4月22日《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

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三)报告期内,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13天,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工作会议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相关资料的信息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当年的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七、参加业务培训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北京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学习,加深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监管新

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遵守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意识及能力,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八、被监管机构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不存在被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本人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罗雄2024 年 4月 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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