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10: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5:00—2024年5月15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4770 | 艾能聚 | 2024年5月9日 |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的运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审议《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七);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十)(十一);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人代表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吴媛媛,联系电话:0573-86567878
(二)会议费用:请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