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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监事会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列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2023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议案名称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02.27《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03.17《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04.2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报摘要>》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2023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议案名称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04.26《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08.29《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10.26《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12.2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会议的相关公告已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以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通过对公司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和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规范有序,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3、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存在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并严格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登记备案,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行为。

6、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回购价格的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股票解除限售条件不成就、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且公司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回购及解除限售手续,并积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主要工作为:

1、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监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

2、将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3、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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