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何氏眼科: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2023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主要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5,231,535.43元,同比增长24.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551,557.35 元,同比增加 94.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5,324,507.19 元,同比增加 105.56%。

2023年公司重点开展的工作如下:

1、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

公司作为集团控股型眼科诊疗服务机构,不断完善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建立了完善的眼科连锁复制标准化流程,通过从选址、建院、专业人员配置、诊疗设备配置等医院复制模式,实现快速布局,抢占市场份额。目前,基于信息化技术支持,该模式可以充分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使线下服务不断向诊前、诊中、诊后延伸,构建了以个人眼健康为中心的医疗服务体系,有效支撑业务持续、快速发展。在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下,何氏眼科依托互联网医院和大数据平台,搭建智慧云医疗平台、推进智慧眼管站建设,更好地将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复制到全国多地,并且拓展其延伸的深度和广度。

2、开展国际先进的基因治疗及药物临床应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何氏成立何氏眼科眼基因研究院,未来将依托已有的平台优势、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开展广泛的眼基因组学、遗传性眼病的深入研究,发展特色精准诊疗。同时,依托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特许政策,开展国际先进的基因治疗及药物临床应用的先行先试,为更多遗传眼病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开启数字化全生命周期

眼健康管理的新模式。此外,沈阳何氏遗传门诊已与相关检测机构合作,为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小眼球、视网膜色素变性、视神经萎缩和白化病眼病等遗传眼病患者进行基因检测,并且开展了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风险评估检测,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风险评估检测,高度近视易感基因检测,为眼病患者尤其是遗传眼病患者及家族成员提供基因检测、基因诊断治疗、个性化患病风险筛查和预防、生育指导等尖端技术服务。

报告期内,海南何氏获批了基因治疗药物Luxturna的临床应用,该药物是世界首款用于RPE65双等位基因变异导致遗传性视网膜营养不良的基因治疗药物。公司基因治疗转化研究所与国际眼科医生协同合作,通过基因疗法为视障儿童进行了基因治疗,该患者也成为中国大陆第一例接受Luxturna基因治疗的雷柏氏先天性黑矇患者。

3、国际化医教产学研一体

公司以医、教、研三大平台协同发展,以科技创新为引擎,以高端人才为动力,为公司高速发展提供持续性动能。公司将基因、干细胞、生物材料尖端技术应用于白内障、眼底糖尿病病变、近视防控、干眼等临床诊疗,为患者提供高端眼健康诊疗服务。

公司与大连医科大学、沈阳何氏眼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何氏医学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人才培养、科研领域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共同响应国家战略导向,促进医教融合、产学研一体化及应用型人才培养。

依托辽宁省和沈阳市的海智工作站,公司与多个海外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交流,开展国际奥比斯、Help Me See项目合作,与俄罗斯远东国立医科大学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同时,利用智慧医疗、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手段,推动眼健康管理模式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落地,提升当地医疗服务能力。

4、数字化转型带来的业务

公司坚持对数字化诊疗业务的持续投入,已构建起基本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随着大数据集成与智能分析应用不断深入,诊疗程序不断优化,为患者定制个性化治疗方案的能力不断提升。此外,基于数据洞察驱动公司业务创新,在辅助预测行业趋势的同时及时调整服务模式,满足患者智能化、精准化和个性化的医疗需求。

5、全方位科研转化

公司依托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辽宁省眼科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平台,围绕临床需求,积极开展临床应用研究。2023年申请发明专利6项、申请实用新型1项、授权外观设计3项、授权实用新型1项。发表论文45篇,其中,中文论文18篇、发表SCI27篇(包含与合作方共同发表成果)。《强脉冲光治疗隐形眼镜相关干眼的疗效研究》项目荣获沈阳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评价优秀奖。辽宁省细胞生物学学会服务站落户本溪何氏,服务站的建立将促进双方在眼科干细胞精准医疗等领域的深入长期合作,并提供技术资源支持,共同为推进眼科医疗尖端技术进步作出努力。

6、品牌建设

公司秉承“奉献社会、百姓信赖、创新引领、共创幸福”的核心价值观,以构建“数字光明城”为目标,厚植“科技?人文”品牌文化基因,努力为客户、为社会创造价值,获得了政府、行业和患者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赞誉,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稳步提升,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报告期期内,公司荣获人民网“第18届人民企业社会责任奖”的“筑梦未来奖”;公司入选《2023向光奖向善企业名录》,并获得向善企业证书;在CFS第十二届财经峰会上,公司斩获“2023杰出品牌形象奖”殊荣;获得《证券市场周刊》的上市公司水晶球奖---最佳投资者关系管理上市公司;获得第十三届公益节 “2023年度责任品牌奖”。董事长何伟获得2023【臻善奖】年度臻善领袖称号以及2023向光奖“年度向善企业家TOP10”称号。

公司及旗下沈阳何氏、营口何氏荣登“2023届艾力彼医院竞争力秋季排行榜”四项榜单。公司荣获艾力彼秋季榜单“上市医服企业60强”和“社会办医?医院集团100强”、沈阳何氏荣获艾力彼秋季榜单“社会办医?单体医院100强”、营口何氏跻身“社会办医?单体医院500强”;本溪何氏获得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科技部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司颁发的2023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及重大活动荣誉证书;公司“光明小屋”青年志愿服务队(项目)在“2023年第六届辽宁省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中荣获银奖;大连何氏入选诚信品牌企业参展名单,并作为大连地区唯一被邀请的眼科医院,亮相大连“诚信315”活动现场。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在眼科临床技术和科研领域的持续深耕,通过举办

第五届中非眼健康发展论坛、2023年国际基因组学大会眼科大会、国际眼科药理学与治疗学会(AOPT)第十六届科学会议等国际学术盛会,搭建了国际化学术交流平台,通过举办国际学术盛会铸就强大学术品牌,在品牌知名度不断扩大的基础上,品牌美誉度也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辐射全球。

7、人力资源建设

(1)公司实施了多元化的人才引进模式,夯实公司战略发展人才基础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继续深化运营管理、数字化、人工智能、学科带头人等多层级高端复合型人才引进,建立多区域人才发展中心,满足集团从区域发展到全国发展的人才需求。

公司通过引进人工智能及数字化专家、青年科学家、学科带头人等多层次创新型高端复合型人才,加强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医院经营管理型专业人才,满足集团区域扩展及管理队伍新陈代谢所需的人力资源需求;通过集团协同化平台资源,与国内高校建立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聘请集团内具备科研能力的专家担任校外硕博导师,提升集团内核心人才密度,保障公司战略有效落地实施。

(2)公司不断提升专业技术培养质量,最终实现最大限度满足患者利益

公司拥有一支医德高尚、临床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超的眼科医师团队,组建了白内障、青光眼、玻璃体视网膜疾病与眼外伤等十余个亚专科,每个亚专科配备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及学科骨干。

截至目前,公司拥有国家级及省市级学会委员70人,获得省市级或以上优秀专家、高端人才等荣誉称号114人次,208人次在全国及省、市级专业技能大赛上获奖以及在各领域获得荣誉称号。2人荣获“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2023年公司新增眼科学、公共卫生及药学等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6人次,着力为眼科行业及公司持续提供卓越的高潜质人才。

校企合作作为公司重要的人才战略,2023年公司与大连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等高校建立全方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一方面,公司内多名专家担任上述高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导师,从而不断加强公司和院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人才发展模式;另一方面,推动集团内学科带头人、科研专家的职业生涯获得长足的发展。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01月10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拟新增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04月25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管报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13.《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07月13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08月10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提请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08月29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方式并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用于购买房产的议案》 5.《关于变更“何氏眼科新设视光中心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 6.《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09月28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变更“沈阳何氏医院扩建募投项目”设备采购内容及建设期限的议案》 5.《关于变更“何氏眼科信息化建设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及建设期限的议案》 6.《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11月21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4.《关于追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预计的议案》

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的议

案》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4次股东大会会议,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并完成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05月17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管报酬(津贴)方案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监事报酬(津贴)方案的议案》9.《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08月10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4.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09月25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方式并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用于购买房产的议案》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10月18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就各专门委员会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各专门委员会的产生、人员组成及议事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2023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应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谨慎履职,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建议及支持。

三、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等机构严格按照规范性运作规则和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决策、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各位董事、监事均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完整、健全、清晰,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履行义务,积极出席及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运用其自身的经验及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

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的支持及保障。

五、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相关工作,继续以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为核心,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