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南湖”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航天南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4,312,70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4,899,880.1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8,276,144.65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6,623,735.52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5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219号)。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投入额 |
1 | 生产智能化改造项目 | 48,600.00 | 48,600.00 |
2 | 研发测试基地建设项目 | 23,800.00 | 23,8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8,600.00 | 18,600.00 |
合计 | 91,000.00 | 91,000.00 |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9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且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决策及实施方式
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现金管理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虽然公司购买的产品经过严格的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上述现金管理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综合对比安全性、收益、期限等产品要素,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办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产品进行登记,并持续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做到对风险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全流程把控。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使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冠宇 侯 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