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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为智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3年度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监事谢丽南、王大为、吴悦出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2023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监事谢丽南、王大为、吴悦出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3年5月1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监事谢丽南、王大为、吴悦出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

4、2023年8月1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监事谢丽南、王大为、吴悦出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5、2023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监事谢丽南、王大为、吴悦出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23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监事陆娟、吴悦、贾平出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2023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监事陆娟、吴悦、贾平出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维护了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促进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系统化。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基本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核算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的审核意见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涉及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审核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我们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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