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当前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并要求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公司决定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 影响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3,679.5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未分配利润 | 266,045.37 17,634.14 |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3年度) | 影响金额 |
所得税费用 | -3,734.18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3,568,558.26 | 333,154.41 | 43,901,712.6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30,912.72 | 319,254.45 | 1,950,167.17 |
未分配利润 | 1,046,707,982.15 | 13,899.96 | 1,046,721,882.11 |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2年度)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所得税费用 | 27,154,372.97 | -5,909.94 | 27,148,463.03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月1日)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7,042,512.47 | 380,453.55 | 37,422,966.0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67,972.03 | 372,463.53 | 940,435.56 |
未分配利润 | 956,778,972.53 | 7,990.02 | 956,786,962.55 |
本期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 本期 | 上期 |
期初净资产 其中:留存收益 | - - | 7,990.02 7,990.02 |
净利润 | 3,734.18 | 5,909.94 |
期末净资产 其中:留存收益 | 17,634.14 17,634.14 | - - |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此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