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李彬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本着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一、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过对2024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审核,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以3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关于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通过审阅《关于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该报告充分反映了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工财务”)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公司与兵工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我们认为该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充分反映了兵工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以3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陈友春 雷亚萍 李 彬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