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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彬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浪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浪)

本人作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在2023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各次董事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金浪,1987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2020年11月经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聘任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杭州钱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影响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的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金浪1515005

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阅议案,分享自己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的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

一彬科技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和提名委员会2次。本人应参加7次,实际参加7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开展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席了日常会议,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上市公司配合的情况

2023年,本人除利用现场、网络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了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还经常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情况,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

一彬科技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和监督。自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参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协会及公司组织的培训,提高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促进上市公司长远发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考虑到项目实际情况,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除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外)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00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86.7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16.1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70.67万元。2023年2月27日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3,584.91万元后剩余49,001.87万元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687.27万元(不含税),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最高额度不超过

3.5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投资金额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4,978.21万元(包含招商银行理财余额3,000万元),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50.97万元,支付发行费用2,379.71万元,补充营运资金及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2,194.87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05万元。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提名的董事高管进行了资格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对提名的财务总监进行了资格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核算结算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自身专业及特长,从财务专业角度对以公司年度报告为代表的各期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进行审慎核查。综合全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认为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制作的《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予以审阅,结合对公司现场考察的情况,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严格遵守执行。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3年董事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利润分配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登记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20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一彬科技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二)其他事项情况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3、报告期内,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四、总体评价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文件,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金 浪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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