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17 公司简称:国新能源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聂银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毋建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云霞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38,261,256.0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4,333,139.37元,减提取的盈余公积23,826,125.60元,截止2023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68,768,269.80元。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的要求,公司拟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77,994,1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5元人民币,合计分配现金股利199,809,148.27元人民币。同时,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551,197,65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增至1,929,191,776股,资本公积变更为4,218,479,463.35元。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报告中提示的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2
备查文件目录 | 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 |
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国新能源、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华新燃气集团 | 指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宏展房产 | 指 | 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田森物流 | 指 | 山西田森集团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山西天然气 | 指 |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
华新销售 | 指 | 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华新城燃 | 指 | 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联海房产 | 指 | 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 |
华新交通 | 指 | 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山西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燃气产业集团 | 指 |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太原燃气 | 指 | 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国新正泰 | 指 | 山西国新正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压缩天然气 | 指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龙元建设 | 指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新楼俊 | 指 | 山西国新楼俊新能源有限公司 |
国新矿产 | 指 | 山西国新矿产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太原美运 | 指 | 太原美运天然气有限公司 |
寿阳热电 | 指 | 山西寿阳华新热电有限公司 |
昔阳热电 | 指 | 山西昔阳华新热电有限公司 |
保德热电 | 指 | 山西保德华新热电有限公司 |
临汾燃气 | 指 |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临汾燃气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国新能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XI GUOXIN ENERGY CORPORATION 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GXE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聂银杉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帆 | 张载锡 |
联系地址 | 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 | 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 |
电话 | 0351—2981617 | 0351—2981617 |
传真 | 0351—2981616 | 0351—2981616 |
电子信箱 | zhangfan600617@163.com | zhangzaixi600617@163.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030032 |
电子信箱 | zhangfan600617@163.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新能源 | 600617 |
B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新B股 | 900913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新发、董振星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17,197,957,669.37 | 15,588,452,024.48 | 15,438,112,226.85 | 10.32 | 12,607,623,861.14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17,008,074,850.94 | 15,410,303,485.31 | 15,410,303,485.31 | 10.37 | 10,748,477,294.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7,985,286.55 | 65,591,748.71 | 63,672,425.51 | 18.89 | 45,361,703.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9,326,298.14 | -135,239,906.10 | -140,954,992.98 | 11.77 | -272,381,986.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4,003,243.07 | 2,314,084,451.16 | 2,299,936,127.79 | 8.64 | 2,595,438,768.04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 3,683,039,600.43 | 3,688,800,323.80 | 3,643,864,440.48 | -0.16 | 3,593,991,572.37 |
净资产 | |||||
总资产 | 28,942,173,193.93 | 31,305,755,487.29 | 31,084,376,229.98 | -7.55 | 32,482,875,023.8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5 | 0.05 | 20.00 | 0.0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5 | 0.05 | 20.00 | 0.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10 | -0.10 | 10.00 | -0.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9 | 1.79 | 1.76 | 增加0.30个百分点 | 1.0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4 | -3.69 | -3.89 | 增加0.45个百分点 | -7.1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销气量增加所致。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减少所致。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及非经常性损益减少所致。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5,666,073,254.14 | 2,936,747,331.94 | 3,286,134,863.08 | 5,309,002,220.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6,883,036.55 | -66,133,718.57 | -92,984,586.23 | 120,220,554.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9,348,987.09 | -131,230,365.62 | -99,845,762.83 | 72,400,843.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8,394,318.77 | 560,415,102.79 | 640,771,014.39 | 684,422,807.12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545,700.13 | 2,753,665.56 | 46,537,846.4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2,996,786.67 | 247,792,275.05 | 275,162,408.5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338,848.3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216,981.1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7,060,334.87 | 9,651,886.64 | 64,475,487.90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3,302,572.02 | 3,084,268.25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2,468,521.95 | 1,493,710.6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22,353.74 | -1,583,038.64 | 2,921,627.1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4,051,516.28 | 52,396,474.26 | 33,352,586.5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8,717,903.90 | 11,157,753.51 | 42,579,073.00 | |
合计 | 197,311,584.69 | 200,831,654.81 | 317,743,689.4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117,702,152.13 | 138,564,748.47 | 20,862,596.3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500,000.00 | 4,500,000.00 | ||
合计 | 122,202,152.13 | 143,064,748.47 | 20,862,596.34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公司锚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紧紧围绕长输管网、城市燃气、燃气销售、液电调峰、新能源五大业务板块,立足省内、辐射周边,通过丰富上游气源、覆盖中游管网、拓展下游发展,织密全省管道“一张网”、构建销售体系“一张网”,不断将燃气主业做实、做优。同时,积极拓展新能源业务,以生物质能源循环利用项目为依托,实现从环境保护到清洁能源,再到生物固碳的一体化可持续发展模式。
(一)优化资源筹措,实现入网资源增量降本
持续深化销售体制改革,不断丰富资源供给、细化目标任务、精准摸排市场、保障气源供应。一是在落实好常规管道气的基础上,紧抓煤层气增储契机,积极与省内资源方沟通,增加省内煤层气资源采购,最大程度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和运营成本;二是积极与储气库单位对接,开展“虚拟储气”“夏储冬采”业务,减少冬季高价采气,实现“增量降本”。
(二)优化管网布局,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瞄准输送路径瓶颈与堵点,持续优化管网布局,积极开展长输管网互联互通项目建设,通过构建高压环网、优化中压环网,打通调运堵点和输送瓶颈,提升管道互联互通水平,增强资源调运和应急保障能力,提升管网利用率,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深耕终端市场,提供高效服务
持续整合城燃资源形成合力,加速构建区域一体化产业格局,深耕终端市场,提供高效服务,重点推进山西省城镇燃气安全运行监管平台、城燃基础业务平台、城燃管网巡线管理系统和密闭空间监测系统建设,加强信息化驱动,提升智慧城燃水平,持续提供高效服务,实现企业与用户沟通无门槛、零距离;同时,通过与上游单位深化合作,推动燃气购销业务开展,拓展省外市场发展空间,真正做到“将资源串起来”,保障销售增长和调峰韧性。
(四)守护管网运行“大动脉”,力当民生保供“主力军”
公司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扛起民生保供政治责任。面对采暖季天然气保供复杂形势,公司积极落实资源、统筹科学调运,落实储气责任、强化保供政策,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保稳定”的原则,优化负荷侧清单管理,做好“压非保民”应急方案;统筹推进风险排查、隐患整治、应急准备等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和运行瓶颈,充分发挥管网灵活调运优势,全力保障冬供期间安全稳定运行。冬供期间,单日最高供气量达2300万方,突破历史极值,公司充分发挥管网灵活调运优势,有效保障了全省天然气安全平稳供应。
(五)狠抓安全生产,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
2023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公司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始终将生产经营建立在可靠的安全保障基础之上,进一步完善“大安全、大应急”体系,锚定“五个不发生”主要目标,贯彻“12510”总体思路,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始终保持忧患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全力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更稳、更高、更持续的良好局面。
(六)聚焦提质增效,精细化管理取得新成效
公司聚焦提质增效,深挖企业发展短板,向精细化管理要效益。公司根据站场实际运行状态,重新核定2023年站场分级,强化站场精细化管理,实现站场差异化动态调节,合理控制人工成本。加强资金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资金平台基础建设工作,有效解决公司资金沉淀及存贷双高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积极采取措施压降带息负债,紧密跟踪央行货币政策预调微调步伐,抓住市场利率下行机遇和提款窗口,做好高息置换工作,有效降低财务费用,助力公司发展提质增效。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全球天然气产量为41160亿立方米,消费量为40890亿立方米。全球需求在北美、亚洲、中东和非洲等市场的推动下,增长了0.5%(约200亿立方米)。供应依旧紧张,虽然全球液化天然气产量增长了130亿立方米,但是俄罗斯输往欧洲的管道天然气减少了380亿立方米。另外,由于巴拿马运河和苏伊士运河的拥堵,以色列与哈马斯交火导致的中东局势动荡,也门胡塞武装引发的红海危机等风险因素,全球天然气市场波动更加明显,但总体态势持续向好。
国际方面:
1、美国:2023年,美国天然气消费量达到926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0.8%(约70亿立方米)。其中,电力部门的天然气需求增长了6.5%(约200亿立方米),主要归因于天然气价格对煤炭发电转天然气发电的有利影响。美国天然气产量达到1061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约40亿立方米),主要归因于二叠纪盆地、海恩斯维尔盆地和阿巴拉契亚盆地的持续高产。LNG方面,美国2023年全年共出口1160亿立方米液化天然气,位居全球第一。
2、欧洲:2023年,欧洲天然气消费量为4880亿立方米,同比下降7%(约360亿立方米),主要原因是可再生能源与核能的强势增长,极大程度地减少了电力部门的天然气需求。供应量下降12%(约600亿立方米),主要是由于俄罗斯对欧洲的管道输气量减少了一半以上。LNG方面,
欧洲2023年全年液化天然气进口量同比减少2%(约25亿立方米),美国依旧是欧洲最大的供应商,自美国进口的液化天然气份额占总额的47%。
3、俄罗斯:2023年,俄罗斯天然气消费量为4930亿立方米,同比下降12%(约60亿立方米)。产量为6400亿立方米,同比下降3%(约320亿立方米)。
4、亚太:2023年,受中国、印度和新兴市场的推动,亚太地区的天然气需求量增长了2.5%。其中,印度与泰国、孟加拉国、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新兴市场的增长主要受本国电力和工业部门的影响。LNG方面,亚太地区2023年的液化天然气进口量增长了4%(约140亿立方米)。其中,中国的进口量增长了14%(约111亿立方米),超越日韩,位居世界第一。印度的进口量增长了11%(约30亿立方米),泰国的进口量增长了40%(约40亿立方米)。
国内方面:
2023年,在社会经济恢复、资源供应增加、能源政策刺激、油气价格回落等诸多有利因素推动下,我国天然气市场发展环境明显好于2022年,天然气整体消费需求呈现温和复苏态势。
2023年,我国积极推进管输天然气和LNG接收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国家管网围绕“X+1+X”服务不断完善,“液卖气交”新模式,推动LNG与管道气的融和发展;另一方面三大石油公司油气田增储上产力度不断加大,全力推进国家油气供给保障基地建设,沿海LNG接收站有序推进建设投产,管道气进口稳步提升。此外,我国还加强了与周边国家的合作,推动跨境管道的建设和发展,以进一步丰富我国天然气的供应渠道。2023年,国内天然气产量达2324亿立方米,增量123亿立方米,增速5.6%;进口管道气681亿立方米,增加40亿立方米;LNG进口量998亿立方米,增加111亿立方米。
2023年,在国际气价回落、经济复苏等因素的拉动下,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出现恢复式增长,全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明显提振拉动三产消费比重,公服用气量超预期,LNG 重卡销售火爆异常,区域气电推动效果明显,工业燃料用气相对乏力疲软,其中交通和公服利用行业恢复程度较好,成为推动天然气市场需求增长的主要领域。2023年国内天然气消费量为3910亿立方米,增量270亿立方米,增速7.2%。
2023年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组织签订2023年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的通知》,明确了农村煤改气为民生用气,上游供气单位应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居民气价足额保供。
2023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就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联动机制提出关于联动范围、联动周期、联动方式、联动程序、公开制度、相关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及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3年9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天然气利用政策(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了天然气利用政策的指导思想,调整了天然气在一些细分领域的利用顺序,并通过提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管,进一步细化天然气行业保障措施。
2023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这是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以来的首次定价,也是国家首次按“一区一价”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
新能源企业的经营管理及相关咨询;天然气开发利用与咨询服务;燃气经营:天然气、乙醇的销售管道输送服务;储气设施租赁服务;集中供热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供热系统技术咨询及维修;天然气灶具、仪器仪表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信息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进出口:上述经营项目的进出口业务。
(二)经营模式
长输管网业务:按照销售计划,通过自建长输管线将天然气输送给城市燃气公司、工业用户、液化工厂及热电厂。
城市燃气业务:通过多源化气源采购,依托城市配气管网,发挥泛区域中压环网优势,匹配用户需求,精准对接下游用户,科学规划、互联互通,输送和分配给城镇居民、商业、工业等用户。燃气销售业务:从上游统一采购资源,经管道主体公司长输管网输销至下游城市燃气公司、工业用户、液化工厂及热电厂。在供销链条中,供气按照“日指定,周平衡,月计划”的方式进行,即在确定每月供气计划的基础上,每周进行供气量平衡分配。同时,下游用户或经销商根据用气需求每日上报上一级供应商,上一级供应商根据用气量实际需要进行调度,从而确保各级管道平稳运行。液电调峰业务:液电板块主要功能为调峰和储气,夏季启机为全省燃气管网进行调峰,并在入冬前将储罐库存液位拉满,以保障冬季燃气供应,起到削峰填谷的作用,在采暖季出现燃气供应缺口时,启动应急保供预案,向管网用户进行燃气反输。
新能源业务:通过规模化牧场的畜禽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产出生物天然气、沼渣和沼液,生物天然气通过自建燃气管道直供工业燃气用户,沼渣深加工为有机牛床垫料,销售给牧场,沼液是优良有机液肥,通过自建沼液管道还田。
(三)公司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
1、长输管网板块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为长输管网板块主体公司。其主营业务是燃气长输,管网覆盖全省所有地市,在不断优化完善管网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管网整体调运能力的基础上,对全省的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实现了国家级气源及省内煤层气气源在省内的联通,并与省内其他燃气长输管网公司实现互联互通。目前,全省管网架构基本成型,年输气量占全省用气量的2/3以上,在山西省的燃气市场中游环节占据主导地位。
2、城市燃气板块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为城市燃气板块主体公司。其通过多源化气源采购,依托城市配气管网,发挥泛区域中压环网优势,匹配用户需求,精准对接下游用户,科学规划、互联互通,合理分配气源和资金,拓展发展空间,提升经营实力,增加经营效益,供气规模在山西省占主要地位。
3、燃气销售板块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为燃气销售主体公司。其围绕资源统筹能力,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深耕燃气主业,加强对“五统一”能力的深化,即不断提升资源统一采购、市场统一开发、管网统一调度、调峰设施统一管理、销售统一运行能力,完成从“整合提升期”到“跨越发展期”两个实施路径上的跨越,市场竞争力得到提升。
4、液电调峰板块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山西华新液化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为液电调峰板块主体公司。其提供全供应链融合的应急调峰、储气反输、LNG生产及平台运营等一站式LNG产业投资运营服务,是山西省内产储能力最高、调峰保障最强、市场份额最大、产业链最完善的LNG生产运营企业。
5、新能源板块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华新同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为新能源板块主体公司。其以应县生物质能源循环利用项目为依托,通过中温厌氧发酵工艺对当地规模化牧场畜禽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沼气提纯生物天然气并入燃气管网,沼气提纯后的二氧化碳用于微藻养殖,沼渣处理后用作牛床垫料和有机肥,沼液作为有机液肥通过管道还田,形成了生物质能源循环经济全产业链创新模式。该模式为山西省内首创,在全国范围也具有一定推广意义。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上游气源来源丰富
公司多年来持续丰富资源结构,在上游资源方面已形成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过境管道天然气,中油煤层气、中联煤层气等省内非常规天然气等组成的多气源格局。此外,焦炉煤气合成天然气、省际管道天然气将作为补充气源,进一步保障公司天然气业务发展需求。
2、中游管网覆盖广泛
公司作为省属燃气旗舰劲旅华新燃气集团旗下核心上市公司,是山西省内最大的天然气管网运营企业,负责全省天然气管网的统一规划、建设、运营。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公司已经建成北接内蒙、南连河南、西至陕西、东通河北,连接国家级气源的省级天然气管网5000余公里,约占山西省管网总长度的80%,覆盖山西省11市104县(市、区),设计管输能力200多亿立方米/年,全省管网供气格局基本成型。
3、下游辐射规模扩大
公司以丰富的资源、完善的管网、配套的调峰设施作为支撑,已累计建设中高压管线2800余公里,低压管线4700余公里,覆盖8市21县区,逐步形成专业化城市燃气运营管理体系,供气规模在山西省占主要地位。
4、市场销售体系健全
公司拥有专业的销售业务板块,完善的销售管理体系,以及覆盖全省、辐射省外的销售网络。建立了集结算、计划、付款、预算等多项职能为一体的运营管理平台,服务质效水平不断提升。
5、调峰设施配套全面
截至目前,公司在大同、太原、晋中、临汾、长治等区域建设有储气调峰设施,总储气能力4000多万立方米。此外,公司还配套有3座燃气电厂,总设计装机容量412MW。上述项目为提升管网应急和调峰能力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6、人才队伍专业突出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运营、技术、管理队伍,主要管理层及核心业务人员均具备多年燃气行业从业经验,生产运营及管理经验丰富。此外,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大数据中心、信息化系统,销售子公司获得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技术研发持续创新
公司成功取得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的“基于能源互联网的天然气管网可靠性技术研究”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完成“煤矿采动采空区煤层气管道受损规律研究”工作。截至目前,公司拥有专利91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85项,外观专利1项。同时,为更好的健全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公司共完善科研制度5项,进一步促进了科技创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1.9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7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8.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1.77%。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7,197,957,669.37 | 15,588,452,024.48 | 10.32 |
营业成本 | 15,556,417,974.32 | 13,847,329,781.36 | 12.34 |
销售费用 | 62,202,679.46 | 62,013,953.68 | 0.30 |
管理费用 | 703,291,626.00 | 766,753,566.11 | -8.28 |
财务费用 | 818,833,281.13 | 952,423,279.53 | -14.03 |
研发费用 | 26,493,345.26 | 13,063,254.40 | 102.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4,003,243.07 | 2,314,084,451.16 | 8.6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7,258,161.92 | -837,377,965.03 | 74.0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01,941,863.08 | -2,931,267,358.09 | -5.82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销气量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销气量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职工薪酬、租赁费等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折旧费、水电费等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利息支出及汇兑损益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人工费、外包费用等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719,795.77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680,297.18万元;实现营业成本1,555,641.80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1,529,078.06万元。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商业 | 16,802,971,787.59 | 15,290,780,641.86 | 9.00 | 9.73 | 11.69 | 减少1.5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天然气及煤层气 | 16,509,052,234.48 | 14,972,519,639.02 | 9.31 | 9.15 | 10.91 | 减少1.44个百分点 |
电力 | 162,192,869.67 | 222,586,058.87 | -37.24 | 71.32 | 64.43 | 增加5.74个百分点 |
其他 | 131,726,683.44 | 95,674,943.97 | 27.37 | 41.88 | 72.04 | 减少12.7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省内 | 15,243,539,449.52 | 13,784,368,289.42 | 9.57 | 9.11 | 10.92 | 减少1.48个百分点 |
省外 | 1,559,432,338.07 | 1,506,412,352.44 | 3.40 | 16.18 | 19.19 | 减少2.4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减(%) | 减(%) | |||||
长输管线业务 | 15,507,704,656.05 | 14,196,933,213.07 | 8.45 | 14.31 | 14.42 | 减少0.09个百分点 |
城市燃气业务 | 2,246,214,729.34 | 2,230,801,482.08 | 0.69 | -1.28 | -1.02 | 减少0.26个百分点 |
CNG、LNG业务 | 2,102,948,004.58 | 1,892,600,099.36 | 10.00 | -18.12 | -10.86 | 减少7.33个百分点 |
抵销 | -3,347,815,155.49 | -3,347,815,155.49 | ||||
天然气及煤层气小计 | 16,509,052,234.48 | 14,972,519,639.02 | 9.31 | 9.15 | 10.91 | 减少1.44个百分点 |
电力 | 162,192,869.67 | 222,586,058.87 | -37.24 | 71.32 | 64.43 | 增加5.74个百分点 |
其他 | 131,726,683.44 | 95,674,943.97 | 27.37 | 41.88 | 72.04 | 减少12.7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天然气及煤层气 | 亿方 | 57.73 | 57.50 | 0.67 | 14.68 | 14.11 | 52.27 |
电 | 亿度 | 0.94 | 0.94 | 49.21 | 49.21 |
产销量情况说明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商业 | 原材料 | 13,402,208,930.36 | 87.65 | 12,070,079,367.62 | 88.16 | 11.04 | |
商业 | 折旧 | 881,408,638.01 | 5.76 | 781,138,631.07 | 5.71 | 12.84 | |
商业 | 其他 | 1,007,163,073.49 | 6.59 | 839,620,169.64 | 6.13 | 19.95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天然气及煤层气 | 原材料 | 13,321,394,499.24 | 87.12 | 12,003,647,093.15 | 87.66 | 10.98 | |
天然气及煤层气 | 折旧 | 784,978,279.12 | 5.13 | 736,265,474.78 | 5.38 | 6.62 | |
天然气及煤层气 | 其他营运费用 | 866,146,860.66 | 5.66 | 759,946,898.87 | 5.55 | 13.97 | |
电力 | 原材料 | 80,814,431.12 | 0.53 | 66,432,274.47 | 0.49 | 21.65 | |
电力 | 折旧 | 96,430,358.89 | 0.63 | 44,873,156.29 | 0.33 | 114.90 | |
电力 | 其他营运费用 | 45,341,268.86 | 0.30 | 24,059,723.11 | 0.18 | 88.45 | |
其他 | 其他 | 95,674,943.97 | 0.63 | 55,613,547.66 | 0.41 | 72.04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子公司山西天然气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山西华新天然气东部管网有限公司;本期子公司华新城燃新设子公司华新城市燃气长治有限公司、华新城市燃气吕梁有限公司、华新城市燃气晋中有限公司;本期子公司华新销售新设子公司华新燃气销售(晋城)有限公司。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49,377.8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1.9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454,179.4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6.41%。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859,538.2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9.0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202,412.0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3.9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62,202,679.46 | 62,013,953.68 | 0.30 |
管理费用 | 703,291,626.00 | 766,753,566.11 | -8.28 |
财务费用 | 818,833,281.13 | 952,423,279.53 | -14.03 |
研发费用 | 26,493,345.26 | 13,063,254.40 | 102.81 |
所得税费用 | 135,193,194.74 | 124,681,308.40 | 8.43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职工薪酬、租赁费等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折旧费、水电费等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利息支出及汇兑损益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人工费、外包费用等增加所致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6,493,345.26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26,493,345.2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15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6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14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12 |
本科 | 46 |
专科 | 8 |
高中及以下 | 3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9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40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4,003,243.07 | 2,314,084,451.16 | 8.6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7,258,161.92 | -837,377,965.03 | 74.0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01,941,863.08 | -2,931,267,358.09 | -5.8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05,195,696.81 | -1,454,559,472.45 | 44.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预付款项 | 489,904,689.06 | 1.69 | 885,842,779.35 | 2.83 | -44.70 | 报告期预付款项减少 |
其他应收款 | 36,283,253.49 | 0.13 | 112,255,252.80 | 0.36 | -67.68 | 报告期应收的融资租赁保证金、资金中心存款减少 |
其他流动资产 | 373,745,659.00 | 1.29 | 596,322,879.21 | 1.90 | -37.32 | 报告期短期债权投资及留抵进项税减少 |
长期待摊费用 | 693,901.87 | 0.00 | 1,393,969.86 | 0.00 | -50.22 | 报告期对装修费进行摊销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2,587,434.44 | 0.35 | 195,632,710.58 | 0.62 | -47.56 | 报告期预付土地购置款、工程款及工程物资款、留抵进项税减少 |
应付票据 | 1,336,420,416.74 | 4.62 | 827,094,953.11 | 2.64 | 61.58 | 报告期票据付款增加 |
应付账款 | 685,186,722.96 | 2.37 | 473,560,936.57 | 1.51 | 44.69 | 报告期应付款项增加 |
应付债券 | 499,703,361.02 | 1.60 | -100.00 | 报告期偿还应付债券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76,627.07 | 0.01 | 4,242,251.13 | 0.01 | -36.91 | 使用权资产、固定资产折旧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 |
其他说明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总额9,579.07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山西华新同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氢能、生物质能、地热能、风能、光能技术研发和利用 | 是 | 收购 | 95,790,700.00 | 100% | 是 | 自有资金 | 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10,433,746.79 | 否 | 2023.9.28 | 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028)号和(2023-030)公告。 | ||||
合计 | / | / | / | 95,790,700.00 | / | / | / | / | / | / | / | 10,433,746.79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117,702,152.13 | 20,862,596.34 | 138,564,748.47 | |||||
其他 | 4,500,000.00 | 4,500,000.00 | ||||||
合计 | 122,202,152.13 | 20,862,596.34 | 143,064,748.47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所处行业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302,200.00 | 2,309,349.53 | 360,355.11 | 644,722.50 | 129.94 |
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50,000.00 | 502,950.30 | 59,713.76 | 285,344.38 | -2,582.61 |
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20,000.00 | 467,358.31 | 26,478.24 | 1,442,382.92 | 3,889.39 |
山西华新同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6,000.00 | 23,144.90 | 6,138.36 | 17,782.85 | 744.81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天然气作为清洁、高效、低碳的化石能源,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仍然依赖化石能源。国际方面,2023年全球天然气供需逐步走向平衡。供应侧仍然处于紧缩状态,虽然全球液化天然气产量增长130亿立方米,但不足以抵消俄罗斯出口管道气减少的380亿立方米。目前,美国政府已限制LNG出口,若俄罗斯对欧洲出口管道气持续减少,2024年,全球天然气市场供应侧将会更加紧缩。需求侧方面,由于法国对核电的政策支持,欧洲天然气消费量下降7%,为1995年以来最低水平。在北美、亚洲、中东、非洲等市场的推动下,全球天然气需求量仍增长200亿立方米。根据国际能源署预测,到2024年,全球天然气需求量将增长2.5%,增长主体是中国、印度和亚洲新兴市场,以及非洲和中东等天然气资源丰富的地区;若北美冬季气候正常,需求量也将增长。国内方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九部门联合制定颁布了《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天然气产业获得政策支持,增储上产进程不断加快。2023年,国内天然气产量达2324亿立方米,增加123亿立方米,进口天然气1679亿立方米,增加151亿立方米,消费量为3910亿立方米,增加270亿立方米。过去五年,我国天然气产量年均增幅超135亿立方米。根据行业相关研究,预计2024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将达到4157亿立方米,产量为2458亿立方米,进口量为1791亿立方米。
省内方面,山西省非常规天然气资源量约为20万亿立方米,约占全国天然气总量的8%。2023年,山西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山西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大力推动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年度产量达145.9亿立方米。其中,煤层气产量创历史新高,达到112.7亿立方米,约占全国同期产量的80.8%。2023年出台的《山西省煤层气资源勘查开发规划(2021—2025年)》和《山西省非常规天然气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都对煤层气的产量提出了具体目标,即到2025年,力争煤层气抽采量达到200亿至250亿立方米。未来,山西省将继续拓展深层煤层气产能建设,进一步提升资源保障能力。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1、做精长输
进一步做精长输管网业务,持续优化管网布局,完善管网枢纽,更好承担起省内天然气管网统一建设和运营职能,逐步形成辐射京津冀与中西部地区的管网枢纽,为全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和打造全国非常规天然气基地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2、做强销售
进一步做强燃气销售业务,继续深化销售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燃气销售体系,综合打造上游多气源保障、下游多主体消纳的市场格局,为燃气全产业链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3、做专城燃
进一步做专城市燃气业务,加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多种应用场景的培育和开发,不断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加大对外战略合作,深度挖掘市场潜力,提升终端燃气业务规模和资产质量。
4、做大液电
进一步做大液化工厂与燃气电厂业务,不断建立健全LNG产运储销一体化管理体系,提高液化产业集约化水平和储气调峰能力,积极对接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做好电力市场化交易。
5、做优新能源
紧跟全球能源结构向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方向转变的趋势,以产业政策为导向,以综合能源发展为抓手,推动电力产品交易,探索生物质能源循环经济全产业链模式,拓展发展空间。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将牢牢把握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机遇期,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爬坡过坎的韧劲、坚忍不拔的毅力,统筹党建业务相融合,科学谋划业务布局,深化改革创新能力,努力做到“提效益、增影响、强主业”,提升服务效能,持续推进企业纵深发展。
一、确保资源筹措力度,护航全年燃气供应
公司将持续强化多气源互补,扎实推进“拓市、增量、提效”工作,拓宽资源采购渠道,以煤层气资源为主,不断拓展省内外资源采购渠道,实现资源采购多元化,以煤层气增储上产为契机,紧盯上游增产计划,加大资源筹措力度,增加资源入网量。同时,不断拓展省内省外资源采购渠道,实现资源采购多元化,提升资源谈判中话语权。
二、提升服务意识,持续开发终端市场
加强与地方政府及上下游企业联动,推动内外部城燃企业碎片化整合,加强数智化管理水平,提升经营质量和效益,做好用户需求调研工作,提升服务意识,提高用户使用满意度;持续开拓终端用户,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各级公司依据客服管理标准化及指导意见,完成业务流程自查优化工作;在保障省内用户合同量及需求的前提下,酌情考虑气量外输,开发终端市场。
三、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红线意识,通过自查自纠、随机抽查、集中检查等方式,全面排查日常管理工作上的不足和各类安全隐患及问题,持续推进站场及线路安全管理、岗位操作、日常管理的“三个标准化”,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四、加强精细化管理,推动提质增效
一是严格库存管理、调剂使用、盘活库存,紧盯公司新建、续建和技改项目,持续推进集中采购和“零库存”管理,利用规模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有效降低库存资金占用;加强站场和管线运维的精细化管理,有效节约日常维检费用。二是持续推进资金统筹管理,全面启动资金平台系统支付功能,构建集审批、下拨、支付为一体的链条式、信息化资金支付系统,实现全面提升资金支付效率、防范资金沉淀、降低经营成本的目的;持续推进各单位压降带息负债及高成本置换工作,紧抓国家降息降准的有利政策,抓住长期贷款降息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短变长的资金置换工作,力争降低财务费用。
五、拓展新能源市场,提升创新能力
一是继续加强与高校合作力度,力争实现产学双赢,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二是依托生物固碳中心,培育适应当地气候的藻种,优化现有养殖生产工艺系统,形成工艺包,通过接收牧场污水,提升沼液产量,建设配套工程,持续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三是继续以畜禽粪污资源丰富为首要原则,对山西省具备较强开发潜力的重点县区进行调研,持续对接沼气综合利用项目,通过管网汇聚和空间转换,聚沙成塔,实现示范效应。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产业政策的风险
随着国家环保政策进一步收紧,以及“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未来国家在光伏、风电、核电、氢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产业政策逐步发生倾斜,将对天然气利用的市场发展产生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在国家持续推动“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和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情况下,燃气上下游领域将更加开放,更多主体将进入燃气产业链各领域,将加大市场竞争。
3、价格波动风险
受全球能源格局深刻调整,俄罗斯管道气减供以及美国限制LNG出口等因素影响,预计市场仍处于紧平衡态势,气价的波动将对市场的发展产生影响。
4、安全生产风险
天然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若燃气设施发生泄漏,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同时,也可能因使用不当、燃气用具质量问题或人为操作失误等原因引发安全事故。
5、能源替代风险
在我国能源转型和“双碳”战略纵深推进的情况下,国家对分布式光伏、抽水蓄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不断加强。同时,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短期内石油、煤炭等传统能源仍将发挥“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这对加快天然气大规模推广利用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切实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而努力。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文件要求不存在差异。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充分保障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平等权利,保障所有股东能够切实行使各自的权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二)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享有的权利,未出现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况,未出现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为其担保或为他人担保的情况,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公司做到明确分开。
(三)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已根据新规进一步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不断加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科学运作。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由11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章程等的要求,具有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报告期内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已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工作条例》《外派监事管理办法》确保监事会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确保监事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4次,议事程序合法合规。
(五)关于经理层
公司已建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公司管理层能勤勉尽责,切实贯彻、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履行职责。
(六)关于下属公司合规管理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制定了《合规管理办法》。公司通过以培训的方式向全级次子公司宣贯《合规管理办法》,对强化公司合规意识,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筑牢合规管理堤坝,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强法治保障。
(七)关于信息披露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公司能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注媒体报道,在已披露信息范围内认真负责地回答投资者的各类咨询,做到充分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报告期内,公司各类重大事项均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目前国新矿产已完成注销、国新楼俊已被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仅剩太原美运经营范围涉及天然气相关业务,但目前仍处于停止经营状态,华新燃气集团承诺将继续保持该公司停止经营的状态直至该等公司完成注销。
2、国新正泰、压缩天然气及下属公司目前尚未盈利,资产状况较差,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华新燃气集团承诺在其恢复盈利后的6个月内将其注入上市公司。
3、华新交通已与上市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华新燃气集团承诺在有其它更为有效的解决同业竞争的方式代替前,《委托管理协议》将持续有效;燃气产业集团已整体托管给太原燃气,托管期限自《委托管理协议书》签署之日起至燃气产业集团划转至太原燃气之日止,华新燃气集团承诺切实履行托管协议内容,并将尽快推进燃气产业集团的划转事宜。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7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5月18日 | 各项议案均 审议通过 |
2023年第一次 | 2023年11月15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1月16日 | 各项议案均 |
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刘军 | 董事长 | 男 | 57 | 2014-01-13 | 2025-05-08 | 是 | |||||
刘军 | 董事 | 男 | 57 | 2013-09-16 | 2025-05-08 | 是 | |||||
聂银杉 | 副董事长 | 男 | 54 | 2022-11-23 | 2025-05-08 | 否 | |||||
聂银杉 | 董事 | 男 | 54 | 2022-11-23 | 2025-05-08 | 否 | |||||
聂银杉 | 总经理 | 男 | 54 | 2022-11-07 | 2025-05-08 | 58.06 | 否 | ||||
兰旭 | 董事 | 男 | 58 | 2014-02-11 | 2025-05-08 | 110,000 | 110,000 | 0 | 否 | ||
王瑞 | 董事 | 男 | 39 | 2022-05-09 | 2025-05-08 | 否 | |||||
杨广玉 | 董事 | 男 | 56 | 2021-06-16 | 2025-05-08 | 是 | |||||
贾晨菲 | 董事 | 女 | 43 | 2021-06-16 | 2025-05-08 | 35.78 | 否 | ||||
张帆 | 董事 | 男 | 47 | 2024-01-10 | 2025-05-08 | 否 | |||||
张帆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7 | 2014-02-11 | 2025-05-08 | 否 | |||||
张帆 | 副总经理 | 男 | 47 | 2021-05-31 | 2025-05-08 | 33.73 | 否 | ||||
李端生 | 独立董事 | 男 | 67 | 2022-05-09 | 2025-05-08 | 5.33 | 否 | ||||
樊燕萍 | 独立董事 | 女 | 53 | 2019-05-10 | 2025-05-08 | 8 | 否 | ||||
杨建红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21-08-09 | 2025-05-08 | 8 | 否 | ||||
姚其志 | 独立董事 | 男 | 42 | 2022-05-09 | 2025-05-08 | 5.33 | 否 | ||||
朱云伟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9 | 2024-01-15 | 2025-05-08 | 是 | |||||
朱云伟 | 监事 | 男 | 39 | 2024-01-10 | 2025-05-08 | 是 | |||||
李妍 | 监事 | 女 | 44 | 2024-01-10 | 2025-05-08 | 是 | |||||
任晶晶 | 监事 | 女 | 44 | 2022-05-09 | 2025-05-08 | 1,600 | 1,600 | 0 | 是 | ||
李敏 | 职工监事 | 女 | 44 | 2022-05-09 | 2025-05-08 | 12.73 | 否 |
狄娟 | 职工监事 | 女 | 42 | 2022-05-09 | 2025-05-08 | 12.45 | 否 | ||||
毋建冰 | 总会计师 | 女 | 48 | 2019-03-11 | 2025-05-08 | 33.73 | 否 | ||||
许瑞斌 | 副总经理 | 男 | 43 | 2022-05-09 | 2025-05-08 | 33.73 | 否 | ||||
王炜刚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23-10-30 | 2025-05-08 | 2.65 | 否 | ||||
王与泽 | 董事(离任) | 男 | 54 | 2020-05-18 | 2023-09-27 | 是 | |||||
李弘宇 | 副总经理 (离任) | 男 | 38 | 2017-04-27 | 2023-09-27 | 29.75 | 否 | ||||
王炜刚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男 | 46 | 2022-05-24 | 2023-09-27 | 是 | |||||
王炜刚 | 监事(离任) | 男 | 46 | 2022-05-09 | 2023-09-27 | 是 | |||||
高伟 | 监事(离任) | 女 | 53 | 2022-05-09 | 2023-09-21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111,600 | 111,600 | 0 | / | 279.27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刘军 | 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历任山西省乡镇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
聂银杉 | 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历任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气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山西国化燃气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 |
兰旭 | 山西医学院医学学士。历任山西宏展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华新晋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精英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王瑞 | 金融学学士。历任晋商银行客户经理,雅居乐集团融资总监。现任山西田森集团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融资总监,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杨广玉 | 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潞安集团公司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潞安财务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上海晋燃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执行董事。现任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
贾晨菲 | 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政工师。历任山西省安监局危化登记注册中心主任科员,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青年工作委员会(团委)主任(书记),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经理,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常务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董事。 |
张帆 | 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处副处长,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山西 |
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山西国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董事,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部门经理、投资规划部经理。现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 |
李端生 | 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山西财经学院会计系教师,山西财经大学会计系主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山西财经大学教授、博导;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晋控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申请上市)。 |
樊燕萍 | 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现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智能管理会计研究院学术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山西省审计学会副会长,山西省会计学会资源与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太原市会计学会理事,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杨建红 |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石油规划总院管道所副所长,中国石油规划总院管道所所长。现任北京世创能源咨询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员,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姚其志 | 管理学学士,执业律师。历任贵州同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经理,贵州兴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贵州元朗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贵州润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朱云伟 | 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阳泉区域管理委员会党总支书记、副主任,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 |
李妍 | 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助理经济师。历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主任科员、法务审计部副部长,现任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副部长、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任晶晶 | 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资管理处主任科员、财资收益管理部副部长、财资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财资管理部副部长,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李敏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忻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国新能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西众能天然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计划部副部长。现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部长、职工监事。 |
狄娟 | 大学学历。历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副部长,现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任、职工监事。 |
毋建冰 | 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资管理部副部长、世行项目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西国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监事,山西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董事,山西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
许瑞斌 | 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助理工程师。历任大同亿鑫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工作处副处长、团委书记、社团工作处处长,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中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晋中区域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任,山西高速国新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
王炜刚 | 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会计师。历任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昌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太原市廉顺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国新矿产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山西中发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总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山西华新煤焦销售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物流业务部副部长、部长,山西远东实业有限公司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洪鑫煤炭有限公司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现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山西华新煤焦销售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军 | 华新燃气集团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20.9 | |
兰旭 | 宏展房产 | 董事长 | 2000.5 | |
王瑞 | 田森物流 | 融资总监 | 2020.5 | |
杨广玉 | 华新燃气集团 | 总会计师 | 2021.1 | |
王与泽 | 华新燃气集团 | 副总经理 | 2023.7 | |
朱云伟 | 华新燃气集团 | 战略投资部部长 | 2023.9 | |
任晶晶 | 华新燃气集团 | 财资管理部副部长 | 2021.1 | |
李妍 | 华新燃气集团 | 法务审计部副部长 | 2021.1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聂银杉 | 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 | 2022.3 | |
聂银杉 | 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1 | |
聂银杉 | 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2.1 | 2023.9 |
聂银杉 | 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党委书记、总经理 | 2016.4 | |
聂银杉 | 山西华新天然气东部管网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 | 2022.1 | 2023.4 |
聂银杉 | 山西华新天然气东部管网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1.10 | 2023.4 |
兰旭 | 精英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2.7 | |
兰旭 | 山西华新晋药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1 | |
王与泽 |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20.1 | |
王与泽 | 山西华新天然气东部管网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 2021.10 | |
李端生 |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3 | 2023.7 |
李端生 | 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12 | |
李端生 |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9 | |
李端生 | 晋控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5 | |
樊燕萍 | 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教授、硕士生导师 | 2018.5 | |
樊燕萍 | 山西财经大学智能管理会计研究院 | 学术院长 | 2018.5 | |
樊燕萍 |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7 | 2023.12 |
樊燕萍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5 | |
樊燕萍 |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6 | |
樊燕萍 |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2 | |
杨建红 | 北京世创能源咨询有限公司 | 首席研究员 | 2018.7 | |
姚其志 | 贵州润澜律师事务所 | 副主任、合伙人 | 2019.1 | |
王炜刚 | 山西华新煤焦销售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2.9 | |
毋建冰 | 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12 | |
张帆 | 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8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股东大会决定董事、监事报酬,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了同意 意见。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依据当年完成的经营情况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仅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放报酬,合计279.27万元。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放报酬由公司薪酬制度决定。根据当年完成的经营情况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定。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报酬合计279.27万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领取报酬为200.22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张帆 | 董事 | 选举 | 工作需要 |
朱云伟 | 监事 | 选举 | 工作需要 |
朱云伟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工作需要 |
李妍 | 监事 | 选举 | 工作需要 |
王炜刚 | 副总经理 | 选举 | 工作需要 |
王与泽 | 董事 | 离任 | 辞职 |
王炜刚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辞职 |
王炜刚 | 监事 | 离任 | 辞职 |
高伟 | 监事 | 离任 | 辞职 |
李弘宇 | 副总经理 | 离任 | 辞职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4月26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8月29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9月27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10月30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12月25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刘军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2 |
聂银杉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2 |
兰旭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2 |
王瑞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2 |
王与泽 | 否 | 3 | 3 | 2 | 0 | 0 | 否 | 1 |
杨广玉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2 |
贾晨菲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2 |
李端生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2 |
樊燕萍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2 |
杨建红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0 |
姚其志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5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樊燕萍、李端生、杨广玉 |
提名委员会 | 李端生、姚其志、聂银杉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姚其志、李端生、兰 旭 |
战略委员会 | 刘 军、杨建红、兰 旭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24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审议通过所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2年度检查报告的议案。 | |||
2023年8月25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检查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所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9月22日 | 1、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收购资产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所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10月26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灵石县通义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山西寿阳华新热电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山西临县国新燃气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所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三)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2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979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6,06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423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488 |
销售人员 | 416 |
技术人员 | 995 |
财务人员 | 320 |
行政人员 | 1,842 |
合计 | 6,06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 | 208 |
大学本科 | 2,862 |
大学专科 | 1,784 |
中专 | 420 |
高中及以下 | 787 |
合计 | 6,061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合同法》和《公司章程》《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以及《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制定并结合实际发放本公司在职职工的薪酬。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培训重点在经营管理、合规合法、上市规则上持续发力,培训内容紧密结合部门、岗位特点,以提升员工能力素质为核心,提前做好谋划。在学习方式上,采用内训外训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查找不足破题学、深入基层干着学、创新手段灵活学,使学习真正融入工作、推进工作。
1、开展政治政策类培训
为不断适应新时代、新业态发展要求,聚焦产业前沿信息和专业领域知识开展政治政策专题培训,公司将重点围绕思想政治素质、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政策解读、国际国内及行业前沿信息、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及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开展培训。
2、开展经营管理类培训
纪法微课堂。为提升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工作成效,强化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由公司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利用周例会会前时间,针对从严管党治企、纪检监察、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等内容作专题培训,将纪法建设深度植入干部培训创新创效,增强依法治企水平,提升合规治理效能,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360大课堂培训。为提升公司综合业务能力素质,针对不同岗位业务,细化需求、紧扣形式、注重实效,从提升专业能力、专业思维、专业素养和专业方法入手,差异化设计培训内容:经营管理类培训主推以公司治理、经营管理、风险防控、合规管理等课程为内核的知识赋能;财务管理类培训主推以宏观经济形式分析、财务管理知识等内容的技能提升,促进公司人力资源素质提升与公司高质量发展相协调相统一。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121,153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27,230,693.16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分红除外);
(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期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利润分配方式优先采取现金分红,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数时,不得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业绩增长情况、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并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6、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
公司当年未分配利润将留存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并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7、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公司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但公司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以下原则: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利润分配方式优先采取现金分红,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8、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但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拟定现金分红方案或现金分红的利润(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少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管理层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并在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包括未进行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及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有明确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4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4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99,809,148.27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7,985,286.55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56.21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99,809,148.27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56.21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构建法律、合规、内控与风险管理“四位一体”的大风控格局,搭建了以职能模块为基础、以管理事项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至2023年,公司共印发并贯彻实施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应收款项财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等139项内部规章制度。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查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每年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公司管理层设立合规管理委员会,公司每年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评价涉及公司所有业务板块、重点企业和业务环节,识别并督促整改内部控制缺失,持续改进内部控制系统,将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综上所述,董事会已对2023年内部控制系统进行了评估,通过评估,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内部控制健全完善,并得以有效运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内控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为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机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有序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据《公司章程》,从公司治理、重大事项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对子公司实施管理控制,对子公司相关业务和管理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
一是通过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的方式参与子公司的治理。委派的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定期向公司报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相关重大事项;在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会行使职权时,事先与公司沟通,按公司审核或批准情况行使职权;协调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有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子公司利益。
二是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发展计划及预算、重大投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处置、重大筹资活动、对外担保和互保、对外捐赠、关联交易等,并要求子公司第一时间报送重大事项材料,按照权限规定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是统一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制度、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按照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提供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向公司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根据相关规定统一组织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四是督促各子公司建立符合要求的风险管理程序、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各子公司按规定上报重大风险事件,同时加强对重大风险的监测预警,强化对子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内控缺陷及风险隐患,按规定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落实,以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良好,公司治理规范,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与重要缺陷,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制度总体得到有效执行。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9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做好辖区上市公司治理自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晋证监函[2021]328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整改类问题整改情况表》中待整改事项,认真梳理、深入研讨、推进落实,现将后续整改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共用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在业务范围、业务性质、客户对象、产品可替代性等方面存在竞争;
华新燃气集团已采取了相关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并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山西国新楼俊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国新矿产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和太原美运天然气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虽涉及天然气相关业务,但目前均处于停止经营的状态,与发行人不构成实质上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将继续保持该等公司停止经营的状态直至该等公司完成注销。
2、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山西国新正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业务开展方面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1)就山西国新正泰新能源有限公司而言,根据上市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并结合山西国新正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考虑到该公司目前尚未盈利,资产状况较差,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注入公司将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本公司承诺,在该公司盈利状况改善后的6个月内将其注入上市公司。(2)就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而言,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相关股权系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5]86次)及山西省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国新能源与晋能集团被划转企业板块资产、业务和人员重组整合有关事宜的通知》(晋国资产权函[2015]383号)文件的指示于2015年划拨至本公司名下从而形成的同业竞争。根据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考虑到该等公司目前尚未盈利,资产状况较差,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注入公司将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本公司承诺,在该等公司盈利状况改善后的6个月内将其注入上市公司。
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存在以下通过托管经营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1)上市公司于2020年6月将其所持山西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后,山西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已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约定了将山西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所有运营资产以及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托管给上市公司,本公司承诺,在有其它更为有效的解决同业竞争的方式代替前,《委托管理协议》将持续有效。(2)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公司持有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65.79%的股权。为避免同业竞争,2017年12月29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整体托管经营,并于2017年12月29日与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书》,托管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最终将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划转至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之日止。本公司承诺,将切实履行上述协议内容,并将尽快推进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划转事宜。
4、除上述情形外,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损的活动。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遇到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主要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促成该等机会让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
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公司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整改情况:目前国新矿产已完成注销、国新楼俊已被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其他事项华新燃气集团仍继续履行相关承诺。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已就避免同业竞争做出书面承诺,且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行为。华新燃气集团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山西国新楼俊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国新矿产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和太原美运天然气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虽涉及天然气相关业务,但目前均处于停止经营的状态,与发行人不构成实质上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将继续保持该等公司停止经营的状态直至该等公司完成注销。
2、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山西国新正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业务开展方面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1)就山西国新正泰新能源有限公司而言,根据上市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并结合山西国新正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考虑到该公司目前尚未盈利,资产状况较差,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注入公司将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本公司承诺,在该公司盈利状况改善后的6个月内将其注入上市公司。(2)就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而言,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相关股权系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5]86次)及山西省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国新能源与晋能集团被划转企业板块资产、业务和人员重组整合有关事宜的通知》(晋国资产权函[2015]383号)文件的指示于2015年划拨至本公司名下从而形成的同业竞争。根据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考虑到该等公司目前尚未盈利,资产状况较差,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注入公司将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本公司承诺,在该等公司盈利状况改善后的6个月内将其注入上市公司。
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存在以下通过托管经营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1)上市公司于2020年6月将其所持山西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后,山西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已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约定了将山西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所有运营资产以及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托管给上市公司,本公司承诺,在有其它更为有效的解决同业竞争的方式代替前,《委托管理协议》将持续有效。(2)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本公司持有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65.79%的股权。为避免同业竞争,2017年12月29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整体托管经营,并于2017年12月29日与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书》,托管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最终将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划转至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之日止。本公司承诺,将切实履行上述协议内容,并将尽快推进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划转事宜。
4、除上述情形外,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损的活动。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遇到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主要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促成该等机会让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
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公司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整改情况:目前国新矿产已完成注销、国新楼俊已被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其他事项华新燃气集团仍继续履行相关承诺。
公司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整改活动,全面全力地落实整改措施,协调各方探讨整改方案,以加强提升治理水平和整改策略为目标,不断激发完善和治理的内生动力,将此次自查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88.34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目前,公司下属子公司寿阳热电、昔阳热电和保德热电被列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三家公司主要污染物类别均为废气和废水,具体情况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林格曼黑度等;
(2)废水间断排放,主要污染物包括COD、BOD、氨氮、盐、悬浮物等,设有固定排放口。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寿阳热电:两台燃气轮机均采用高效低氮燃烧装置,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工业废水回收到循环水池集中处理;生活污水方面,建有2台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主要治理COD、BOD、悬浮物等,运行状态良好。
(2)昔阳热电:两台燃气轮机均采用高效低氮燃烧装置,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工业废水通过车辆运输到本地洗煤厂二次利用;生活污水方面,建有2台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主要治理COD、BOD、悬浮物等,运行状态良好。
(3)保德热电:两台燃气轮机均采用高效低氮燃烧装置,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生产废水全部送保德县污水处理厂;生活废水建有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能力为5m
/h,工艺为缺氧+接触氧化法,处理后的生活废水同其它废水混合后送保德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状态良好。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寿阳热电、昔阳热电、保德热电均于2013年取得了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文件,具体文号分别为《晋环函〔2013〕1375号》《晋环函〔2013〕1659号》和《晋环函〔2013〕1658号》。
(2)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寿阳热电、昔阳热电、保德热电均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分别为:
91140725083736397X002V、91140724MA0HH2KK1B001P、91140931MA0HFRU41E001P。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寿阳热电制订了《山西寿阳华新热电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寿阳分局备案,备案编号:140725-2021-006-L;昔阳热电制订了《山西昔阳华新热电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昔阳分局备案,备案编号:140724-2022-015-L;保德热电制订了《山西保德华新热电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德分局备案,备案编号:1409312022003-L。
上述公司均按预案常态化宣传环境事件应急知识,确保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相关突发情况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保障处置及时得力。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响应。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寿阳热电、昔阳热电、保德热电三家电厂均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报属地备案,均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各项环境监测工作,出具监测报告并公示,监测状态良好,未出现环境超标现象。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6日,临汾液化收到《临汾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临环违决字〔2013〕005015号,洪洞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3月1日对临汾液化进行了现场检查、调查,发现1台导热油炉、2台燃气锅炉、1台空调直燃机排气筒未设立标识标牌,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临汾液化作出了行政处罚和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54000元整。现临汾液化已缴纳该罚款,并进行了整改。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或公司来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评价工作,对有可能会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采取相应的措施,务必使建设项目对环境的污染降到最低。项目属地环保局会对项目环评报告进行批复,公司会按照批复内容进行严格落实。
(2)污染防治措施
公司积极推行工程标准化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严格将防治灰尘、污水、噪音污染落到实处。站场内采用燃气空调、锅炉、电空调进行制冷及采暖;针对危险废物的处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标准,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资源节约措施
1)设置清管装置,定期清管,提高管道输送效率。输气干线设置清管球(器)收发装置,定期清管,减少燃气输送压力损耗,提高管输效率,达到节能的目的。
2)采用密闭不停气清管流程,减少清管作业时天然气放空损耗,在清管操作时,实现不停气清管,避免清管过程中天然气大量放空。
3)优化工艺方案,减小能源消耗。阀室GOV气液联动执行机构的应用,有效节约了阀室用地;采用节能设施,以减少各输气站场的能耗。
(4)生态保护措施
1)防治并重原则。在布设水土保持措施时,先要采取临时性水土保护措施,防止生产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同时也要依法治理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建成一套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2)以恢复原土地利用类型为主的原则。在布设水土保持措施时,应以恢复原土地利用类型为主,尤其是耕地、林地、草地的恢复。
3)生态优先原则。
根据管线和地形关系修建不同形式的护坡、平行堡坎或垂直堡坎,防止水土流失和跨塌;管道穿越河流时,埋设于河床稳定层以下,两岸按河床原岸坡形式砌筑护岸工程;项目工程水土保持,在采用工程措施的同时采取植物措施,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管道通过树林、果林、经济林区,限制施工作业带,降低对林木的破坏。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已制定应急预案,预案里对突发环境事件做了详细的说明。并开展宣传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相关突发情况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保障处置及时、得力。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响应。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48.89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 | 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减少碳排放量 |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2.9495 | 无偿捐赠 |
其中:资金(万元) | 10 | 无偿捐赠 |
物资折款(万元) | 2.9495 | 无偿捐赠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山西省国资委《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切实帮助山西省因灾、因病等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公司下属企业组织开展向山西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进行单位捐赠,其中山西天然气捐赠10万元。
2、为实现“校企合作、产学双赢”,长期获得中国石油大学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促进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技创新及管理水平。2023年9月山西华新中昊盛天然气有限公司向中国石油大学捐赠型号为联想小新air14-2023的笔记本电脑5台,实物资产共计2.9495万元。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28.0186 | 产业消费帮扶 |
其中:资金(万元) | 228.0186 | 产业消费帮扶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消费帮扶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进一步加强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主题教育“建新功”的要求,巩固做好公司承担的定点帮扶任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公司及下属公司组织开展驻村帮扶工作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选派轮换工作。
为践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持续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公司通过静乐县红十字会向静乐县东大树村、葱旺村、王端庄村无偿捐赠人民币50万元;下属公司山西天然气通过永和县红十字会向永和县甘露河村、索珠村、可托村无偿捐赠人民币42.49万元,专项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及建设项目、“爱心超市”的正常运维和“两节”慰问,并由该村委会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爱心超市”所需物资的统一采购配送、节日慰问物资采购。
同时,为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总体目标,公司及下属公司通过包村驻地、832平台采购“两节”福利品,实现产业消费帮扶,2023年全年累计帮扶228.0186万元。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华新燃气集团 | 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并确保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华新燃气集团出具了关于保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 承诺之日起 | 否 | 是 | |||
其他 | 宏展房产 | 若山西天然气需要向东山煤矿承担赔偿责任,且山西天然气完成借壳上市,按其对山西天然气的出资比例代山西天然气向东山煤矿承担赔偿责任。 | 2013年7月2日 | 是 | 否 | 公司及山西天然气持续与承诺方沟通并出具相关文件,由公司副总经理送达并督促其完成承诺。截止到本报告期披露日,承诺方尚未履行承诺。 | 公司将继续督促相关承诺方履行承诺。 | ||
其他 | 田森物流 | 若山西天然气需要向东山煤矿承担赔偿责任,且山西天然气完成借壳上市,按其对山西天然气的出资比例代山西天然气向东山煤矿承担赔偿责任。 | 2013年7月2日 | 是 | 否 | 公司及山西天然气持续与承诺方沟通并出具相关文件,由公司副总经理送达并督促其完成承诺。截止到本报告期披露日,承诺方尚未履行承诺。 | 公司将继续督促相关承诺方履行承诺。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华新燃气集团、宏展房产、田森物流 | 若山西天然气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未能在交割日前办理完成该等资产权属手续及经营资质,且本公司在交割日后因该 | 承诺之日起 | 是 | 是 |
等资产权属手续及经营资质问题受到损失,华新燃气集团、宏展房产、田森物流将按照其对山西天然气的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补偿本公司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华新燃气集团 | 1、国新楼俊、国新矿产、太原美运经营范围涉及天然气相关业务,但目前均处于停止经营状态,华新燃气集团承诺将继续保持该等公司停止经营的状态直至该等公司完成注销。 2、国新正泰、压缩天然气及下属公司目前尚未盈利,资产状况较差,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华新燃气集团承诺在其恢复盈利后的6个月内将其注入上市公司。 3、华新交通已与上市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约定所有运营资产以及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托管给上市公司,华新燃气集团承诺在有其它更为有效的解决同业竞争的方式代替前,《委托管理协议》将持续有效;燃气产业集团已整体托管给太原燃气,托管期限自《委托管理协议书》签署之日起至燃气产业集团划转至太原燃气之日止,华新燃气集团承诺切实履行托管协议内容,并将尽快推进燃气产业集团的划转事宜。 4、除前述事项外,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承诺避免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损的活动。如华新燃气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遇到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主要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华新燃气集团将促成该等机会让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承诺之日起 | 否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执行 |
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执行财政部202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执行 |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2,3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新发、董振星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张新发3年、董振星2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00,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2012年6月4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之少数股东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偿还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欠款1872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2012年7月16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2)黄浦民二(商)初字第434号《民事判决书》,要求本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欠款人民币1872万元及逾期还款利息。 2012 年8月20日,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上诉状》,提起上诉。2013年1月1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1121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4年1月27日,经公司律师与黄浦区人民法院沟通,公司已将欠款本金1872万元及利息400万元(包括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汇入法院指定账户,一直等待法院办理相关执行和解程序。2020年7月29日公司向上海市铁路法院申请强制清算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事宜,上海市铁路运输法院于2020年9月2日作出(2020)沪7101强清7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联海房产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11月26作出(2020)沪7101强清71号决定书,指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为联海房产强制清算清算组,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进入强制清算事项阶段。2022年6月10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0)沪7101强清71号之一,裁定: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清算组制定的《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清算方案》予以确认。2022年7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联海房产清算组分配款12593732.30元。2023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出具的《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沪7101强清71号之二,裁定:1、确认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清算报告;2、终结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本案司法强制清算程序已终结。 | 该案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2-041)(2012-047)(2012-056)(2013-004)(2014-025)相关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涉及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3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额为1,482,968.00万元。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006)(2023-009)(2023-018)号公告。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议案涉及交易事项主要是对公司对2023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调整,2023年原预计额1,482,968.00万元,调减日常关联交易36,800.00万元,调增日常关联交易252,614.00万元,合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215,814.00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为1,698,782.00万元。 | 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028)(2023-029)(2023-038)号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资产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涉及交易事项为公司收购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山西华新同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 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028)号和(2023-030)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8,077,200.26 | 2017年9月29日 | 2017年9月30日 | 2024年9月2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有 | 否 | 否 | 0 | 已提供 | 是 | 合营公司 | |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18,245,009.94 | 2019年11月21日 | 2019年12月6日 | 2024年12月24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有 | 否 | 否 | 0 | 已提供 | 是 | 合营公司 | |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52,341,743.14 | 2022年8月15日 | 2022年8月15日 | 2027年8月14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有 | 否 | 否 | 0 | 已提供 | 是 | 合营公司 | |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58,015,375.89 | 2023年10月20日 | 2023年10月24日 | 2028年11月3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有 | 否 | 否 | 0 | 已提供 | 是 | 合营公司 | |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7,500,000.00 | 2019年7月31日 | 2019年7月31日 | 2024年7月1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有 | 否 | 否 | 0 | 已提供 | 是 | 联营公司 | |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021年4月30日 | 2021年4月30日 | 2026年4月1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有 | 否 | 否 | 0 | 已提供 | 是 | 联营公司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60,000,00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69,179,329.23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361,4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390,490,418.38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559,669,747.61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5.20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511,107,146.77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511,107,146.77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4年1月15日 | 48,000.00 | 46,584.91 | 55,101.70 | 55,101.70 | 25,582.97 | 46.43 | 156.59 | 0.28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怀仁-原平输气管道工程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4年1月15日 | 否 | 19,069.60 | 19,069.60 | 8,979.65 | 47.09 | 2014年12月 | 是 | 是 | 否 | |||||
定襄-五台输气管道工程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4年1月15日 | 否 | 13,249.44 | 13,249.44 | 134.67 | 6,070.18 | 45.81 | 2015年12月 | 是 | 是 | 否 | ||||
洪洞-安泽-长子输气管道工程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4年1月15日 | 否 | 11,678.44 | 11,678.44 | 21.92 | 6,543.58 | 56.03 | 2014年12月 | 是 | 是 | 否 | ||||
原平-代县-繁峙输气管道工程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4年1月15日 | 否 | 11,104.22 | 11,104.22 | 3,989.56 | 35.93 | 2014年12月 | 是 | 是 | 否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自2013年7月13日起至2014年2月27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509号),公司已投资8,736.20万元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公司于2014年3月17日置换出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8,736.20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4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33,000.00万元闲置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该计划于2014年9月12日实施,截至2015年8月13日止,上述款项已经归还。
公司2015年8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借支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计划于2015年8月20日实施,截至2016年8月15日止,上述款项已经归还。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0,24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9,52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133,200 | 636,392,826 | 46.18 | 293,330,434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26,868,470 | 9.21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海南靖戈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靖戈共赢尊享十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0,870,000 | 10,870,000 | 0.79 | 0 | 无 | 0 | 其他 | |
卢文星 | 0 | 10,109,880 | 0.7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郭紫艳 | 9,500,000 | 9,500,000 | 0.6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李金琛 | 0 | 7,930,000 | 0.5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杨明焕 | 6,600,000 | 6,600,000 | 0.4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周军广 | 0 | 6,210,446 | 0.4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高风坤 | 0 | 6,206,700 | 0.45 | 0 | 质押 | 5,550,000 | 境内自然人 | |
张素芬 | 420,000 | 4,830,000 | 0.3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343,062,392 | 人民币普通股 | 343,062,392 | |||||
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26,868,47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868,470 | |||||
海南靖戈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靖戈共赢尊享十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0,8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70,000 | |||||
卢文星 | 10,109,8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09,880 | |||||
郭紫艳 | 9,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500,000 | |||||
李金琛 | 7,9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930,000 | |||||
杨明焕 | 6,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00,000 | |||||
周军广 | 6,210,446 | 人民币普通股 | 6,210,446 | |||||
高风坤 | 6,206,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206,700 | |||||
张素芬 | 4,8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3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余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上述其余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636,526,026 | 46.19 | 0 | 0 | 636,392,826 | 46.18 | 133,200 | 0.01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海南靖戈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靖戈共赢尊享十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10,870,000 | 0.79 |
郭紫艳 | 新增 | 0 | 0 | 9,500,000 | 0.69 |
杨明焕 | 新增 | 0 | 0 | 6,600,000 | 0.48 |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金美好薛定谔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 | 0 | 0 |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金美好薛定谔十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 | 0 | 0 |
张建春 | 退出 | 0 | 0 | 0 | 0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293,330,434 | 2024年3月11日 | 0 | 非公开发行之日起限售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刘军 |
成立日期 | 1982年08月1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砂岩气勘探、开发、利用;燃气经营:输气管网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经营管理及对外专营管理;城镇天然气项目开发;天然气加气站、加油站、油气合建站的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与经营;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管理;涉气产业装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煤矿瓦斯治理服务及低浓度瓦斯的输配和利用(非危险化学品);燃气、煤炭、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铁路运输:铁路货物运输;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会议服务;以自有资金对气化项目投资;以自有资金对中医药实业投资;中医药健康养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持有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12,268,400股;持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73,497股。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贠钊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20晋天然气PPN002 | 032000362.IB | 2020.4.20 | 2020.4.20 | 2023.4.20 | 500,000,000.00 | 4.03 | 按年付息,到期还本 | 银行间债券 | 无 | 簿记建档,余额包销 | 否 |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20晋天然气PPN001 | 032000184.IB | 2020.3.12 | 2020.3.12 | 2023.3.12 | 500,000,000.00 | 4.24 | 按年付息,到期还本 | 银行间债券 | 无 | 簿记建档,余额包销 | 否 |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19晋天然气MTN002 | 101901418.IB | 2019.10.23 | 2019.10.23 | 2024.10.23 | 500,000,000.00 | 5.14 | 按年付息,到期还本 | 银行间债券 | 无 | 簿记建档,余额包销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多渠道融资,合理分配自有资金,确保公司债券本息到期偿付。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20晋天然气PPN001 | 存续期间的债券均正常兑付本息 |
20晋天然气PPN002 | 存续期间的债券均正常兑付本息 |
19晋天然气MTN002 | 存续期间的债券均正常兑付本息 |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60101 | 李转波 | 柯维 | 13419588646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20晋天然气PPN001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0.00 | 公司均按照募集说明书规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 无 | 是 |
20晋天然气PPN002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0.00 | 公司均按照募集说明书规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 无 | 是 |
19晋天然气MTN002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0.00 | 公司均按照募集说明书规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 无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9,326,298.14 | -135,239,906.10 | 11.77 | 归母净利润增加及非经常性损益减少 |
流动比率 | 54.54% | 49.73% | 增加4.81个百分点 | 流动负债减少 |
速动比率 | 51.82% | 47.06% | 增加4.76个百分点 | 流动负债减少 |
资产负债率(%) | 85.88 | 86.69 | 减少0.81个百分点 | 负债总额减少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09 | 0.08 | 12.50 | 利润总额增加,负债总额减少 |
利息保障倍数 | 1.21 | 1.01 | 19.80 | 利润总额增加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3.46 | 3.07 | 12.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2.50 | 2.10 | 19.05 | 利润总额增加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4]0011000515号
山西省国新能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新能源)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新能源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新能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 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七)和 附注(五)注释38。2023年度国新能源营业收入为1,719,795.77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1,680,297.18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97.70%。主营业务收入金额重大,为利润表的重要组成项目,固有风险较高,且为国新能源关键绩效指标之一,因此我们将国新能源主营业务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估管理层对主营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复核国新能源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并一贯执行;
(3)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包括将本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比较;按月度对本期和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等进行比较分析等;
(4)执行细节测试,选取样本检查与主营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检查销售合同、交接记录、结算单等外部证据,检查收款记录,对期末应收账款及本期主营业务收入进行函证等;
(5)实施截止性测试,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主营业务收入交易选取样本进行截止测试,以评价主营业务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国新能源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3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国新能源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国新能源管理层负责评估国新能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国新能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国新能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新能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新能源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国新能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张新发 | |
中国·北京 | (项目合伙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董振星 |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312,287,006.87 | 4,236,972,626.79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858,275,668.47 | 1,625,145,076.16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8,564,748.47 | 117,702,152.13 | |
预付款项 | 489,904,689.06 | 885,842,779.35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6,283,253.49 | 112,255,252.8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25,594,357.05 | 429,400,085.4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73,745,659.00 | 596,322,879.21 | |
流动资产合计 | 6,534,655,382.41 | 8,003,640,851.8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19,575,488.34 | 1,051,921,855.8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500,000.00 | 4,5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63,588,829.54 | 170,866,226.66 | |
固定资产 | 19,572,386,076.59 | 20,163,549,953.97 | |
在建工程 | 615,279,196.09 | 760,887,137.6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4,287,161.75 | 75,276,215.34 | |
无形资产 | 777,214,167.91 | 799,589,623.1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4,129,646.33 | 4,129,646.33 | |
长期待摊费用 | 693,901.87 | 1,393,969.8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3,275,908.66 | 74,367,296.0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2,587,434.44 | 195,632,710.5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407,517,811.52 | 23,302,114,635.41 | |
资产总计 | 28,942,173,193.93 | 31,305,755,487.2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934,779,663.84 | 7,288,598,874.96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336,420,416.74 | 827,094,953.11 | |
应付账款 | 685,186,722.96 | 473,560,936.57 | |
预收款项 | 294,293.89 | ||
合同负债 | 895,047,999.62 | 1,125,991,149.5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5,413,913.10 | 187,424,167.41 | |
应交税费 | 104,493,722.23 | 138,871,345.73 | |
其他应付款 | 1,264,592,537.55 | 1,367,100,927.8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2,096,054.78 | 12,352,054.78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485,493,776.07 | 4,583,504,061.46 | |
其他流动负债 | 80,554,319.97 | 101,339,203.46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981,983,072.08 | 16,093,779,913.9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2,421,777,557.79 | 10,086,274,234.17 | |
应付债券 | 499,703,361.02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7,081,364.98 | 67,427,474.2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91,257,785.04 | 386,241,265.6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76,627.07 | 4,242,251.1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872,793,334.88 | 11,043,888,586.22 | |
负债合计 | 24,854,776,406.96 | 27,137,668,500.1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77,994,126.00 | 1,377,994,12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81,854,382.37 | 1,471,112,507.8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65,732,049.06 | 60,219,933.55 | |
盈余公积 | 78,838,306.01 | 68,412,824.09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778,620,736.99 | 711,060,932.3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683,039,600.43 | 3,688,800,323.80 | |
少数股东权益 | 404,357,186.54 | 479,286,663.3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087,396,786.97 | 4,168,086,987.1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8,942,173,193.93 | 31,305,755,487.29 |
公司负责人:聂银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毋建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云霞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54,897,327.35 | 908,385,279.2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09,388,921.07 | 904,516,361.82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506,876.30 | 7,541,149.74 | |
其他应收款 | 200,289,295.84 | 197,725.1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00,000,000.00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0,494,310.94 | 1,694,455,949.18 |
流动资产合计 | 2,167,576,731.50 | 3,515,096,465.1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2,431,650,000.00 | 912,620,000.0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953,487,356.33 | 6,907,868,423.4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01,121.04 | 801,417.39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385,938,477.37 | 7,821,289,840.80 | |
资产总计 | 11,553,515,208.87 | 11,336,386,305.9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 897,156,666.66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996,496,172.15 | ||
预收款项 | 294,293.89 | ||
合同负债 | 2,813,183.20 | 2,781,997.70 | |
应付职工薪酬 | 3,061,721.77 | 2,181,528.00 | |
应交税费 | 1,035,896.26 | 3,020,529.54 | |
其他应付款 | 2,553,803,584.16 | 1,459,546,590.1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0,100,000.00 | 307,9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253,186.49 | 250,379.79 | |
流动负债合计 | 2,871,067,571.88 | 3,669,628,157.9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163,900,000.00 | 1,336,3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63,900,000.00 | 1,336,300,000.00 | |
负债合计 | 5,034,967,571.88 | 5,005,928,157.9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77,994,126.00 | 1,377,994,12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769,677,113.35 | 4,819,848,880.4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02,108,127.84 | 78,282,002.24 | |
未分配利润 | 268,768,269.80 | 54,333,139.3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518,547,636.99 | 6,330,458,148.0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553,515,208.87 | 11,336,386,305.96 |
公司负责人:聂银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毋建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云霞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7,197,957,669.37 | 15,588,452,024.48 | |
其中:营业收入 | 17,197,957,669.37 | 15,588,452,024.48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7,233,008,406.57 | 15,702,030,664.11 | |
其中:营业成本 | 15,556,417,974.32 | 13,847,329,781.36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5,769,500.40 | 60,446,829.03 | |
销售费用 | 62,202,679.46 | 62,013,953.68 | |
管理费用 | 703,291,626.00 | 766,753,566.11 | |
研发费用 | 26,493,345.26 | 13,063,254.40 | |
财务费用 | 818,833,281.13 | 952,423,279.53 | |
其中:利息费用 | 852,647,641.12 | 944,586,480.66 | |
利息收入 | 46,945,215.40 | 47,024,416.50 | |
加:其他收益 | 310,861,556.31 | 258,374,682.4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1,342,547.17 | -68,478,904.1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4,681,395.53 | -69,535,812.2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9,667,488.06 | -26,501,342.3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167,541.93 | -11,906,171.3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564,839.30 | 11,107.3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3,198,081.25 | 37,920,732.27 | |
加:营业外收入 | 11,010,530.91 | 13,065,865.46 | |
减:营业外支出 | 9,102,106.15 | 6,003,167.34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5,106,506.01 | 44,983,430.39 | |
减:所得税费用 | 135,193,194.74 | 124,681,308.40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913,311.27 | -79,697,878.0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913,311.27 | -79,697,878.0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7,985,286.55 | 65,591,748.7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071,975.28 | -145,289,626.7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9,913,311.27 | -79,697,878.0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7,985,286.55 | 65,591,748.7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071,975.28 | -145,289,626.7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7,060,334.87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9,651,886.64 元。公司负责人:聂银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毋建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云霞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75,080,066.58 | 60,994,827.92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1,168,634.81 | 2,565,099.72 | |
销售费用 | 9,009.72 | 9,009.72 | |
管理费用 | 24,862,384.80 | 22,409,807.41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4,275,911.42 | 10,147,348.97 | |
其中:利息费用 | 29,997,724.06 | 25,954,262.82 | |
利息收入 | 15,811,451.68 | 15,891,564.32 | |
加:其他收益 | 192,309.70 | 111,524.4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1,378,843.68 | 21,189,682.6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858.98 | 39,990.1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6,347,138.19 | 47,204,759.34 | |
加:营业外收入 | 2,946,384.13 | 1.37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32,266.29 | 30,333.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38,261,256.03 | 47,174,427.71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8,261,256.03 | 47,174,427.7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8,261,256.03 | 47,174,427.7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38,261,256.03 | 47,174,427.7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0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03 |
公司负责人:聂银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毋建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云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0,255,166,648.65 | 19,505,911,931.3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4,543,635.34 | 507,511,237.2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4,899,577.77 | 557,503,395.9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934,609,861.76 | 20,570,926,564.6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706,916,179.83 | 16,561,505,241.3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39,980,552.34 | 733,173,721.5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13,683,660.42 | 582,912,722.6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0,026,226.10 | 379,250,428.0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420,606,618.69 | 18,256,842,113.4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4,003,243.07 | 2,314,084,451.1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11,351,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011,043.68 | 10,022,5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1,329,927.02 | 1,763,257.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28,827.89 | 1,705,957.0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04,720,798.59 | 13,491,714.0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30,771,560.51 | 473,850,378.6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86,367,000.00 | 349,992,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40,400.00 | 27,027,300.4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21,978,960.51 | 850,869,679.1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7,258,161.92 | -837,377,965.0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910,000.00 | 20,58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910,000.00 | 20,58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822,249,564.84 | 10,818,160,616.67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63,242.57 | 3,107,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852,222,807.41 | 10,841,847,616.6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593,508,407.49 | 11,843,967,286.3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46,219,082.10 | 817,991,778.1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80,477,318.37 | 22,445,323.9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4,437,180.90 | 1,111,155,910.2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954,164,670.49 | 13,773,114,974.7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01,941,863.08 | -2,931,267,358.0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85.12 | 1,399.5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05,195,696.81 | -1,454,559,472.4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82,626,623.20 | 4,537,186,095.6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77,430,926.39 | 3,082,626,623.20 |
公司负责人:聂银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毋建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云霞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05,653,819.67 | 2,892,106,931.0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7,818,590.8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96,245,123.48 | 51,780,121.5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01,898,943.15 | 2,971,705,643.4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12,832,832.94 | 2,615,447,308.6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365,117.95 | 17,066,037.3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535,411.98 | 16,009,107.1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09,846.59 | 819,357,870.2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45,743,209.46 | 3,467,880,323.3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6,155,733.69 | -496,174,679.9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11,351,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78,843.68 | 50,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5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 12,593,732.30 |
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33,008,894.94 | 1,785,367,077.9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45,739,393.62 | 1,847,960,810.2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3,338.95 | 269,978.1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57,157,700.00 | 528,992,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30,000,000.00 | 1,85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87,331,038.95 | 2,379,261,978.1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591,645.33 | -531,301,167.9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50,000,000.00 | 1,9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50,000,000.00 | 1,95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20,200,000.00 | 1,804,2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3,778,219.73 | 115,249,404.4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74,905.64 | 3,115,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18,053,125.37 | 1,922,564,404.4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8,053,125.37 | 27,435,595.5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85.12 | 1,399.5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46,512,048.11 | -1,000,038,852.7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08,385,279.24 | 1,908,424,132.0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54,897,327.35 | 908,385,279.24 |
公司负责人:聂银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毋建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云霞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77,994,126.00 | 1,406,517,607.80 | 59,332,235.03 | 67,952,066.93 | 732,068,404.72 | 3,643,864,440.48 | 461,950,264.65 | 4,105,814,705.1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64,594,900.00 | 887,698.52 | 460,757.16 | -21,007,472.36 | 44,935,883.32 | 17,336,398.67 | 62,272,281.99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77,994,126.00 | 1,471,112,507.80 | 60,219,933.55 | 68,412,824.09 | 711,060,932.36 | 3,688,800,323.80 | 479,286,663.32 | 4,168,086,987.1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9,258,125.43 | 5,512,115.51 | 10,425,481.92 | 67,559,804.63 | -5,760,723.37 | -74,929,476.78 | -80,690,200.1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7,985,286.55 | 77,985,286.55 | -18,071,975.28 | 59,913,311.2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5,790,700.00 | -95,790,700.00 | 25,910,000.00 | -69,880,7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5,910,000.00 | 25,91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95,790,700.00 | -95,790,700.00 | -95,790,700.00 | ||||||||||||
(三)利润分配 | 10,425,481.92 | -10,425,481.92 | -80,221,318.37 | -80,221,318.3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425,481.92 | -10,425,481.9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0,221,318.37 | -80,221,318.37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512,115.51 | 5,512,115.51 | -3,980,836.62 | 1,531,278.89 | |||||||||||
1.本期提取 | 62,745,554.77 | 62,745,554.77 | 12,295,255.66 | 75,040,810.43 | |||||||||||
2.本期使用 | -57,233,439.26 | -57,233,439.26 | -16,276,092.28 | -73,509,531.54 | |||||||||||
(六)其他 | 6,532,574.57 | 6,532,574.57 | 1,434,653.49 | 7,967,228.06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77,994,126.00 | 1,381,854,382.37 | 65,732,049.06 | 78,838,306.01 | 778,620,736.99 | 3,683,039,600.43 | 404,357,186.54 | 4,087,396,786.97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77,994,126.00 | 1,401,098,858.24 | 50,990,659.47 | 64,505,669.12 | 699,402,259.54 | 3,593,991,572.37 | 636,061,683.64 | 4,230,053,256.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64,594,900.00 | 650,333.22 | 460,757.16 | -22,926,795.56 | 42,779,194.82 | 11,746,071.45 | 54,525,266.27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77,994,126.00 | 1,465,693,758.24 | 51,640,992.69 | 64,966,426.28 | 676,475,463.98 | 3,636,770,767.19 | 647,807,755.09 | 4,284,578,522.2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418,749.56 | 8,578,940.86 | 3,446,397.81 | 34,585,468.38 | 52,029,556.61 | -168,521,091.77 | -116,491,535.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5,591,748.71 | 65,591,748.71 | -145,289,626.72 | -79,697,878.0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566,557.99 | -6,566,557.9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580,000.00 | 20,58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7,146,557.99 | -27,146,557.99 | |||||||||||||
(三)利润分配 | 3,446,397.81 | -31,006,280.33 | -27,559,882.52 | -22,445,323.98 | -50,005,206.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446,397.81 | -3,446,397.81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7,559,882.52 | -27,559,882.52 | -22,445,323.98 | -50,005,206.5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 |
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578,940.86 | 8,578,940.86 | 4,763,416.01 | 13,342,356.87 | |||||||||||
1.本期提取 | 59,983,461.60 | 59,983,461.60 | 18,957,468.93 | 78,940,930.53 | |||||||||||
2.本期使用 | -51,404,520.74 | -51,404,520.74 | -14,194,052.92 | -65,598,573.66 | |||||||||||
(六)其他 | 5,418,749.56 | 5,418,749.56 | 1,017,000.91 | 6,435,750.4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77,994,126.00 | 1,471,112,507.80 | 60,219,933.55 | 68,412,824.09 | 711,060,932.36 | 3,688,800,323.80 | 479,286,663.32 | 4,168,086,987.12 |
公司负责人:聂银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毋建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云霞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77,994,126.00 | 4,819,848,880.43 | 78,282,002.24 | 54,333,139.37 | 6,330,458,148.0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77,994,126.00 | 4,819,848,880.43 | 78,282,002.24 | 54,333,139.37 | 6,330,458,148.0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0,171,767.08 | 23,826,125.60 | 214,435,130.43 | 188,089,488.9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8,261,256.03 | 238,261,256.0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0,171,767.08 | -50,171,767.0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50,171,767.08 | -50,171,767.08 | |||||||||
(三)利润分配 | 23,826,125.60 | -23,826,125.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3,826,125.60 | -23,826,125.6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77,994,126.00 | 4,769,677,113.35 | 102,108,127.84 | 268,768,269.80 | 6,518,547,636.99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77,994,126.00 | 4,819,848,880.43 | 73,564,559.47 | 39,436,036.95 | 6,310,843,602.8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77,994,126.00 | 4,819,848,880.43 | 73,564,559.47 | 39,436,036.95 | 6,310,843,602.8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17,442.77 | 14,897,102.42 | 19,614,545.1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7,174,427.71 | 47,174,427.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717,442.77 | -32,277,325.29 | -27,559,882.5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717,442.77 | -4,717,442.7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7,559,882.52 | -27,559,882.5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 |
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77,994,126.00 | 4,819,848,880.43 | 78,282,002.24 | 54,333,139.37 | 6,330,458,148.04 |
公司负责人:聂银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毋建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云霞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前身为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4月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92)292号文批准,采用公开募集方式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2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000607220384L的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2013年7月2日与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全部3名股东签署的《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3]1545号文批准,公司以8.89元/股的价格,向天然气公司全体3名股东发行股份395,842,666股,于2013年12月20日收购了天然气公司100%股权,公司股本由人民币167,194,8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563,037,466.00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7,194,8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563,037,466.00元。
2013年12月16日,各方签订了资产交割确认书。
2013年12月20日,天然气公司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其100%的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
2013年12月2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114198号《验资报告》。
2013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申请增加注册资本30,000,000.00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3]1545号文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16.00元/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3,037,466.00元。本次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039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3,037,46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7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8,163,692.00元。本次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673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申请增加注册资本76,500,000.00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087号文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5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13.14元/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4,663,692.00元。本次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625号验资报告。
2014年7月8日,公司名称由“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由上海市陆家浜路1378号变更为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
根据公司2020年7月20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04号文《关于核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293,330,434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3.45元/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7,994,126.00元。本次增资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115号验资报告。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377,994,126股,注册资本为1,377,994,126.00元。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燃气”),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天然气、煤层气及液化、压缩天然气。
(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5%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 |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 5%以上,且金额大于300 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预算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在建工程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资产总额、收入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总收入5%以上的子公司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超过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5%以上,或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绝对值)占公司合并利润总额10%以上 |
重要的预付款项 | 单项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款项占预付款项总额的2%以上,且金额大于500万元 |
重要的合同负债 | 单项账龄超过 1 年的合同负债占合同负债总额的2%以上,且金额大于500万元 |
重要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 单项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占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总额的2%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 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4.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会进行重新评估。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
(1)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2)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
(3)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4)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5)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6)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
2. 合并范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3. 合并程序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
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公司将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
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
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 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
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
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6. 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以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
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
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由于应收票据期限较短,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
力很强,因此本公司将应收票据视为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直接做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在考虑应收票据历史实际损失率以及对应收票据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和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损失率为零。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二)6.金融工具减值。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低风险组合 | 华新燃气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应收款项、联营、合营企业应收款项以及应收政府部门的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计提 |
信用风险组合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按预期损失率计提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十二)。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二)6.金融工具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二)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低风险组合 | 华新燃气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应收款项及联营、合营企业应收款项、应收政府部门的款项以及应收供气保证金、金融租赁保证金及各类押金等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计提 |
信用风险组合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按预期损失率计提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类别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及委托加工物资等。
(2)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库存商品天然气及煤层气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计价,CNG及LNG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原材料、周转材料、合同履约成本及委托加工物资等发出时按个别计价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二)6.金融工具减值。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二)6.金融工具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七)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房屋建筑物 | 30 | 2.00 | 3.27 |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10-30 | 2-10 | 3.17-9.80 |
输气管线 | 平均年限法 | 30 | 0-5 | 3.33-3.17 |
专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20 | 2-5 | 4.75-19.60 |
通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20 | 2-10 | 4.75-32.67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0 | 2-10 | 9.00-19.60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二十九)长期资产减值。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
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3. 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每月月末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及外购软件。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软件 | 2-10年 | 预计受益年限 |
土地使用权 | 25.75-50年 | 土地使用权期限 |
特许经营权 | 30年 | 特许经营期限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
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 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装修费 | 2-5年 |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 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 会计处理方法
(1)权益结算和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股份支付条款和条件修改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利修改,本公司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有利修改,本公司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企业应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修改后的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可行权日之后,应当立即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股份支付协议要求职工只有先完成更长期间的服务才能取得修改后的权益工具,则企业应在整个等待期内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企业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增加的权益工具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如果企业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如缩短等待期、变更或取消业绩条件(而非市场条件),企业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应当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3)股份支付取消的会计处理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
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 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
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公司主要销售收入为天然气及煤层气销售收入。下游客户包括城市燃气运营商、直供工业用户及公福用户等。公司对下游客户的供气量,双方每日进行交接确认,并在计量单上签字盖章;天然气及煤层气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公司与下游客户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协商并签订销售合同;业务部门根据供气计量单与销售合同所约定价格出具气款结算单,财务部收到气款结算单并复核无误后开具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
公司LNG及CNG用户分为充值用户及零散用户。在公司提供加气业务后,用户根据流量计显示的加气量和加气金额结算,公司向用户开具销售小票,确认销售收入。
公司发电收入为向电网公司销售电力产品收入。电力产品上网销售后,电网公司按月出具电量结算报表;公司对电量结算核对无误后,根据结算电价开具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
公司燃气工程安装收入,公司根据用户类型及需求,与终端用户签订燃气工程安装合同并组织施工,相关工程竣工并交付验收;公司按照实际完工户数与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确认燃气工程安装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 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
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 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
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项目 | 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资产类别 |
短期租赁 | 房屋建筑物、土地、运输设备 |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二十七)和(三十四)。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一)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二)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三)债务重组
1. 作为债务人记录债务重组义务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本公司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务。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前述方法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作为债权人记录债务重组义务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以成本计量,其中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导致本公司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本公司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计量其初始投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采用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首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前述方法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253,120.32 |
其他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项目 | 2022年1月1日 原列报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2022年1月1日 调整后列报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8,858,259.81 | 16,253,120.32 | 85,111,380.1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199,390.72 | 16,253,120.32 | 19,452,511.04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9%、1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1%、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5%、2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永和国新燃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国新”) | 2.5% |
山西中昊泰能源有限公司(原阳城县晋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泰”) | 2.5%、5% |
山西华泰联合能源有限公司(原阳城县中泰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 | 2.5%、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公司子公司天然气公司、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化能源)、山西国际能源集团燃气输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输配“)、山西国化科思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化科思“)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3)2019年11月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2022年5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将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子公司山西华新阳光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阳光)2022年度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4)2023年1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7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公司子公司华新阳光2023年度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5号《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子公司山西华新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质”)沼渣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公司子公司生物质生物质气收入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2,801.96 | 106,987.07 |
银行存款 | 2,276,494,855.39 | 3,093,008,145.22 |
其他货币资金 | 1,035,759,349.52 | 1,143,857,494.5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3,312,287,006.87 | 4,236,972,626.7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935,478,195.41 | 836,091,639.96 |
信用证保证金 | 60,000,000.00 | 300,096,619.16 |
履约保证金 | 39,368,885.07 | 7,637,209.52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 9,000.00 | |
诉讼冻结银行存款 | 10,520,534.95 | |
合计 | 1,034,856,080.48 | 1,154,346,003.59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442,536,983.96 | 1,177,901,887.79 |
1年以内小计 | 1,442,536,983.96 | 1,177,901,887.79 |
1至2年 | 179,136,345.81 | 333,885,706.58 |
2至3年 | 200,184,368.67 | 82,656,703.1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64,389,231.02 | 44,377,839.40 |
4至5年 | 28,616,922.38 | 48,474,978.65 |
5年以上 | 86,140,256.74 | 42,617,723.20 |
合计 | 2,001,004,108.58 | 1,729,914,838.7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1,633,878.00 | 4.58 | 28,497,353.57 | 31.10 | 63,136,524.43 | 1,438,843.10 | 0.08 | 1,438,843.1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09,370,230.58 | 95.42 | 114,231,086.54 | 5.98 | 1,795,139,144.04 | 1,728,475,995.68 | 99.92 | 103,330,919.52 | 5.98 | 1,625,145,076.16 |
其中: | ||||||||||
低风险组合 | 1,222,852,407.13 | 61.11 | 1,222,852,407.13 | 1,122,691,691.30 | 64.90 | 1,122,691,691.30 | ||||
信用风险组合 | 686,517,823.45 | 34.31 | 114,231,086.54 | 16.64 | 572,286,736.91 | 605,784,304.38 | 35.02 | 103,330,919.52 | 17.06 | 502,453,384.86 |
合计 | 2,001,004,108.58 | / | 142,728,440.11 | / | 1,858,275,668.47 | 1,729,914,838.78 | / | 104,769,762.62 | / | 1,625,145,076.1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90,195,034.90 | 27,058,510.47 | 30.00 | 按预计可回收金额计提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合计 | 1,438,843.10 | 1,438,843.1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较小 |
合计 | 91,633,878.00 | 28,497,353.57 | 31.1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低风险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46,402,917.26 | ||
1-2年 | 123,243,593.96 | ||
2-3年 | 97,328,112.71 | ||
3-4年 | 10,204,704.20 | ||
4-5年 | 17,067,334.00 | ||
5年以上 | 28,605,745.00 | ||
合计 | 1,222,852,407.1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95,268,286.73 | 24,763,414.38 | 5.00 |
1-2年 | 36,710,297.68 | 3,671,029.77 | 10.00 |
2-3年 | 72,334,735.61 | 14,466,947.12 | 20.00 |
3-4年 | 15,210,788.62 | 7,605,394.31 | 50.00 |
4-5年 | 10,898,046.17 | 7,628,632.32 | 70.00 |
5年以上 | 56,095,668.64 | 56,095,668.64 | 100.00 |
合计 | 686,517,823.45 | 114,231,086.5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38,843.10 | 27,058,510.47 | 28,497,353.5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3,330,919.52 | 10,900,167.02 | 114,231,086.54 | |||
其中:低风险组合 | ||||||
信用风险组合 | 103,330,919.52 | 10,900,167.02 | 114,231,086.54 | |||
合计 | 104,769,762.62 | 37,958,677.49 | 142,728,440.1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314,124,811.92 | 314,124,811.92 | 15.70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258,838,171.29 | 258,838,171.29 | 12.94 | ||
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90,195,898.90 | 90,195,898.90 | 4.50 | 27,058,510.47 | |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97,016,822.33 | 97,016,822.33 | 4.85 | ||
清徐县环保局 | 80,453,118.16 | 80,453,118.16 | 4.02 | ||
合计 | 840,628,822.60 | 840,628,822.60 | 42.01 | 27,058,510.47 |
其他说明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38,564,748.47 | 117,702,152.13 |
合计 | 138,564,748.47 | 117,702,152.13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15,468,137.74 | |
合计 | 315,468,137.74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认为,应收款项融资系银行承兑汇票,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故期末以账面价值代替公允价值。
(8).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于2023年12月31日,在考虑应收票据历史实际损失率以及对应收票据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和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损失率为零。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78,889,104.96 | 97.75 | 869,367,397.10 | 98.14 |
1至2年 | 1,994,401.16 | 0.41 | 14,231,726.36 | 1.61 |
2至3年 | 7,461,735.11 | 1.52 | 435,550.19 | 0.05 |
3年以上 | 1,559,447.83 | 0.32 | 1,808,105.70 | 0.20 |
合计 | 489,904,689.06 | 100.00 | 885,842,779.3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 123,298,540.34 | 25.17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山西分公司 | 77,904,868.24 | 15.9 |
原平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48,011,073.99 | 9.8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 | 38,705,791.20 | 7.9 |
山西长城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32,518,703.33 | 6.64 |
合计 | 320,438,977.10 | 65.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6,283,253.49 | 112,255,252.80 |
合计 | 36,283,253.49 | 112,255,252.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5,118,717.40 | 51,386,244.28 |
1年以内小计 | 15,118,717.40 | 51,386,244.28 |
1至2年 | 4,006,695.15 | 13,112,928.96 |
2至3年 | 908,118.39 | 32,028,042.8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278,279.71 | 5,699,057.81 |
4至5年 | 4,261,568.64 | 4,872,874.94 |
5年以上 | 57,365,414.53 | 56,123,359.43 |
合计 | 86,938,793.82 | 163,222,508.2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81,597,954.71 | 82,791,052.39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1,752,000.00 | 26,752,000.00 |
项目保证金 | 3,290,889.17 | 4,184,289.17 |
竞拍保证金 | 297,949.94 | 10,997,949.94 |
资金中心存款 | 38,497,216.78 | |
合计 | 86,938,793.82 | 163,222,508.2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26,942.68 | 16,392,760.09 | 34,047,552.71 | 50,967,255.48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526,942.68 | 526,942.68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97,123.77 | 233,298.50 | 878,388.30 | 1,708,810.57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2,020,525.72 | 2,020,525.72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597,123.77 | 17,153,001.27 | 32,905,415.29 | 50,655,540.3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4,047,552.71 | 878,388.30 | 2,020,525.72 | 32,905,415.29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919,702.77 | 830,422.27 | 17,750,125.04 | |||
其中:低风险组合 | ||||||
信用风险组合 | 16,919,702.77 | 830,422.27 | 17,750,125.04 | |||
合计 | 50,967,255.48 | 1,708,810.57 | 2,020,525.72 | 50,655,540.3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2,020,525.72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山西原平国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961,085.85 | 24.11 | 往来款 | 1-5年 | 20,961,085.85 |
长治市明瑞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11,763,155.97 | 13.53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
杭州和隆 | 4,279,111.05 | 4.92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4,279,111.05 |
山西中油新捷天然气有限公司 | 3,157,613.96 | 3.63 | 往来款 | 2-5年 | 3,157,613.96 |
山西阳大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2,746,900.00 | 3.16 | 往来款 | 3-4年 | 2,030,660.00 |
合计 | 42,907,866.83 | 49.35 | / | / | 30,428,470.86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6,145,629.43 | 46,145,629.43 | 48,237,785.52 | 48,237,785.52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89,332,541.85 | 4,167,541.93 | 185,164,999.92 | 151,958,077.53 | 10,038,340.03 | 141,919,737.50 |
周转材料 | 5,987,866.31 | 5,987,866.31 | 6,133,192.38 | 6,133,192.38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88,295,861.39 | 88,295,861.39 | 233,109,370.04 | 233,109,370.04 | ||
合计 | 329,761,898.98 | 4,167,541.93 | 325,594,357.05 | 439,438,425.47 | 10,038,340.03 | 429,400,085.44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0,038,340.03 | 4,167,541.93 | 10,038,340.03 | 4,167,541.93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0,038,340.03 | 4,167,541.93 | 10,038,340.03 | 4,167,541.93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留抵进项税 | 152,017,644.11 | 198,202,036.10 |
预缴所得税 | 7,081,834.90 | 33,503,604.10 |
待抵扣进项税 | 2,343.51 | 60,218.78 |
待认证进项税 | 14,635,836.48 | 643,160.18 |
短期债权投资 | 200,008,000.00 | 349,992,000.00 |
法院强制清算子公司投资 | 13,921,860.05 | |
合计 | 373,745,659.00 | 596,322,879.21 |
其他说明
公司期末短期债权投资余额系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余额。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38,631,273.58 | -8,493,674.44 | 30,137,599.14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264,991,460.31 | -93,753,345.54 | 3,561,441.48 | 174,799,556.25 | |||||||
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197,921,976.65 | 718,557.92 | 14,225.44 | 198,654,760.01 | |||||||
河北新天国化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47,355,890.46 | 1,701,349.55 | 2,927,864.27 | 51,985,104.28 | |||||||
山西长城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5,000,000.00 | 7,224,706.39 | 32,224,706.39 | ||||||||
小计 | 548,900,601.00 | 25,000,000.00 | -92,602,406.12 | 6,503,531.19 | 487,801,726.07 | ||||||
二、联营企业 | |||||||||||
大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182,005,663.69 | 12,127,751.11 | 646,879.53 | 194,780,294.33 | |||||||
山西龙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原山西中油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 17,620,341.88 | 17,046,221.93 | -780,000.00 | -99,689.94 | 33,786,873.87 | ||||||
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25,515,633.54 | -12,420,645.57 | 318,057.43 | 13,413,045.40 | |||||||
朔州京朔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27,646,422.92 | 6,579,763.17 | -1,750,000.00 | 32,476,186.09 | |||||||
霍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5,665,234.66 | 58,772.04 | 90,478.55 | 5,814,485.25 | |||||||
阳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53,838,003.36 | 1,924,099.39 | 496,448.60 | 56,258,551.35 | |||||||
山西三晋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53,610,977.12 | 2,213,484.40 | 404.94 | 55,824,866.46 | |||||||
华新永和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5,065,495.04 | 1,368,622.25 | 6,434,117.29 | ||||||||
古交市国新煤层气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23,971,076.57 | 418,613.26 | -56,464.65 | 24,333,225.18 | |||||||
山西中燃国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 | 82,153,800.83 | -389,609.66 | 81,764,191.17 | ||||||||
山西综改示范区燃气有限公司 | 4,133,054.42 | -469,630.80 | 67,582.41 | 3,731,006.03 | |||||||
太原东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21,795,550.78 | 9,463,569.07 | -8,102,200.00 | 23,156,919.85 | |||||||
小计 | 503,021,254.81 | 37,921,010.59 | -10,632,200.00 | 1,463,696.87 | 531,773,762.27 | ||||||
合计 | 1,051,921,855.81 | 25,000,000.00 | -54,681,395.53 | -10,632,200.00 | 7,967,228.06 | 1,019,575,488.34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洪洞华润恒富燃气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4,500,000.00 | |||||||||
合计 | 4,500,000.00 | 4,500,000.00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7,303,633.40 | 217,303,633.4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17,303,633.40 | 217,303,633.4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6,437,406.74 | 46,437,406.7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277,397.12 | 7,277,397.12 | ||
(1)计提或摊销 | 7,277,397.12 | 7,277,397.1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53,714,803.86 | 53,714,803.8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3,588,829.54 | 163,588,829.5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0,866,226.66 | 170,866,226.6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9,572,386,076.59 | 20,163,549,953.97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9,572,386,076.59 | 20,163,549,953.9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的固定资产是指扣除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输气管线 | 运输设备 | 专用设备 | 通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232,979,965.91 | 14,339,082,054.80 | 122,167,463.43 | 7,040,627,179.39 | 737,882,656.39 | 26,472,739,319.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4,179,862.85 | 243,177,883.76 | 251,687.71 | 132,756,488.05 | 30,390,389.52 | 520,756,311.89 |
(1)购置 | 251,687.71 | 9,745,816.63 | 14,933,073.18 | 24,930,577.5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60,252,444.19 | 382,232,811.35 | 37,883,162.49 | 15,457,316.34 | 495,825,734.3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重分类 | 53,927,418.66 | -139,054,927.59 | 85,127,508.9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135,738.76 | 1,962,033.02 | 20,152,551.88 | 29,165,822.32 | 8,127,084.03 | 70,543,230.01 |
(1)处置或报废 | 11,135,738.76 | 1,962,033.02 | 20,152,551.88 | 29,165,822.32 | 8,127,084.03 | 70,543,230.01 |
4.期末余额 | 4,336,024,090.00 | 14,580,297,905.54 | 102,266,599.26 | 7,144,217,845.12 | 760,145,961.88 | 26,922,952,401.8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08,673,090.78 | 3,122,776,283.42 | 103,031,881.63 | 1,861,682,346.50 | 490,770,165.16 | 6,286,933,767.4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6,218,512.25 | 477,356,248.04 | 3,899,893.77 | 416,399,304.58 | 50,841,285.56 | 1,084,715,244.20 |
(1)计提 | 136,218,512.25 | 477,356,248.04 | 3,899,893.77 | 416,399,304.58 | 50,841,285.56 | 1,084,715,244.20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52,666.98 | 560,534.31 | 17,118,100.92 | 15,684,483.75 | 7,222,498.98 | 43,338,284.94 |
(1)处置或报废 | 2,752,666.98 | 560,534.31 | 17,118,100.92 | 15,684,483.75 | 7,222,498.98 | 43,338,284.94 |
4.期末余额 | 842,138,936.05 | 3,599,571,997.15 | 89,813,674.48 | 2,262,397,167.33 | 534,388,951.74 | 7,328,310,726.7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887,056.08 | 49,735.97 | 20,316,146.98 | 2,659.43 | 22,255,598.4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887,056.08 | 49,735.97 | 20,316,146.98 | 2,659.43 | 22,255,598.46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491,998,097.87 | 10,980,725,908.39 | 12,403,188.81 | 4,861,504,530.81 | 225,754,350.71 | 19,572,386,076.59 |
2.期初账面价值 | 3,522,419,819.05 | 11,216,305,771.38 | 19,085,845.83 | 5,158,628,685.91 | 247,109,831.80 | 20,163,549,953.97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1,907,869,364.38 | 正在办理中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00,539,147.82 | 642,031,009.57 |
工程物资 | 114,740,048.27 | 118,856,128.04 |
合计 | 615,279,196.09 | 760,887,137.6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的在建工程是指扣除工程物资后的在建工程。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吉县—延长输气管道项目(一期工程) | 116,871,113.48 | 116,871,113.48 | 37,115,774.12 | 37,115,774.12 | ||
端氏-长子项目 | 47,083,886.32 | 47,083,886.32 | ||||
柿庄输气站-国化公司固县站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 40,027,119.62 | 40,027,119.62 | 35,662,823.18 | 35,662,823.18 | ||
永和-隰县输气管道项目 | 132,849,309.35 | 132,849,309.35 | ||||
太谷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 | 55,477,507.63 | 55,477,507.63 | 40,334,978.88 | 40,334,978.88 | ||
山西农谷综合能源供应燃气利用工程项目 | 14,573,535.36 | 14,573,535.36 | 11,932,901.35 | 11,932,901.35 | ||
晋钢专线项目 | 61,650,998.69 | 61,650,998.69 | ||||
其他 | 368,096,016.12 | 94,506,144.39 | 273,589,871.73 | 369,906,482.07 | 94,506,144.39 | 275,400,337.68 |
合计 | 595,045,292.21 | 94,506,144.39 | 500,539,147.82 | 736,537,153.96 | 94,506,144.39 | 642,031,009.5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吉县—延长输气管道项目(一期工程) | 349,000,000.00 | 37,115,774.12 | 79,755,339.36 | 116,871,113.48 | 33.48 | 工程中期 | 5,343,700.64 | 2,649,295.10 | 3.66 | 金融机构贷款 | ||
端氏-长子项目 | 321,790,000.00 | 47,083,886.32 | 8,033,599.53 | 55,117,485.85 | 109.42 | 完工转固 | 自有资金 | |||||
柿庄输气站-国化公司固县站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 77,046,300.00 | 35,662,823.18 | 4,364,296.44 | 40,027,119.62 | 51.95 | 工程中期 | 6,778,123.31 | 940,445.50 | 3.66 | 金融机构贷款 | ||
永和-隰县输气管道项目 | 234,055,400.00 | 132,849,309.35 | 16,293,480.89 | 149,142,790.24 | 63.72 | 完工转固 | 12,187,353.54 | 3,217,587.48 | 3.74 | 金融机构贷款 | ||
太谷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 | 288,165,400.00 | 40,334,978.88 | 16,625,751.90 | 1,483,223.15 | 55,477,507.63 | 44.23 | 部分完工 | 2,902,477.62 | 金融机构贷款 | |||
山西农谷综合能源供应燃气利用工程项目 | 89,893,100.00 | 11,932,901.35 | 2,735,266.15 | 94,632.14 | 14,573,535.36 | 75.10 | 部分完工 | 876,798.65 | 金融机构贷款 | |||
晋钢专线项目 | 186,000,000.00 | 61,650,998.69 | 34,464,601.87 | 96,115,600.56 | 51.68 | 完工转固 | 9,672,222.79 | 3,503,387.79 | 4.00 | 金融机构贷款 | ||
其他 | 369,906,482.07 | 192,061,536.48 | 193,872,002.43 | 368,096,016.12 | 20,402,630.22 | 233,097.16 | 金融机构贷款 | |||||
合计 | 1,545,950,200.00 | 736,537,153.96 | 354,333,872.62 | 495,825,734.37 | 595,045,292.21 | / | / | 58,163,306.77 | 10,543,813.03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国化燃气加气站 | 46,132,524.99 | 46,132,524.99 | 项目处于停建状态 | ||
太太路LCNG项目 | 30,355,700.85 | 30,355,700.85 | 项目处于停建状态 | ||
郑村加气站 | 18,017,918.55 | 18,017,918.55 | 项目处于停建状态 | ||
合计 | 94,506,144.39 | 94,506,144.39 | / |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42,888,706.82 | 42,888,706.82 | 44,232,088.95 | 44,232,088.95 | ||
专用设备 | 64,865,196.90 | 64,865,196.90 | 66,988,773.16 | 66,988,773.16 | ||
工器具 | 6,837,140.66 | 6,837,140.66 | 7,174,491.16 | 7,174,491.16 | ||
委托加工物资 | 149,003.89 | 149,003.89 | 460,774.77 | 460,774.77 | ||
合计 | 114,740,048.27 | 114,740,048.27 | 118,856,128.04 | 118,856,128.04 |
其他说明: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5,931,488.96 | 14,711,821.30 | 90,643,310.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134,610.98 | 2,840,526.80 | 16,975,137.78 |
(1)租赁 | 14,134,610.98 | 2,840,526.80 | 16,975,137.78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276,446.63 | 1,953,063.14 | 22,229,509.77 |
(1)租赁到期 | 20,276,446.63 | 865,797.41 | 21,142,244.04 |
(2)其他减少 | 1,087,265.73 | 1,087,265.73 | |
4.期末余额 | 69,789,653.31 | 15,599,284.96 | 85,388,938.2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889,541.87 | 2,477,553.05 | 15,367,094.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7,791,012.84 | 1,731,659.01 | 9,522,671.85 |
(1)计提 | 7,791,012.84 | 1,731,659.01 | 9,522,671.85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76,775.55 | 811,214.70 | 3,787,990.25 |
(1)处置 | |||
(2)租赁到期 | 2,976,775.55 | 748,821.73 | 3,725,597.28 |
(3)其他减少 | 62,392.97 | 62,392.97 | |
4.期末余额 | 17,703,779.16 | 3,397,997.36 | 21,101,776.5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2,085,874.15 | 12,201,287.60 | 64,287,161.75 |
2.期初账面价值 | 63,041,947.09 | 12,234,268.25 | 75,276,215.34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6、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特许经营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74,854,033.99 | 84,771,902.23 | 1,240,000.00 | 960,865,936.2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908,166.23 | 385,312.84 | 10,293,479.07 | |||
(1)购置 | 9,908,166.23 | 385,312.84 | 10,293,479.0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973,632.80 | 70,337.09 | 6,043,969.89 | |||
(1)处置 | 5,973,632.80 | 70,337.09 | 6,043,969.89 | |||
4.期末余额 | 878,788,567.42 | 85,086,877.98 | 1,240,000.00 | 965,115,445.4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15,848,168.27 | 45,187,033.79 | 241,110.99 | 161,276,313.0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505,775.99 | 8,463,142.82 | 41,333.40 | 28,010,252.21 | ||
(1)计提 | 19,505,775.99 | 8,463,142.82 | 41,333.40 | 28,010,252.2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14,950.68 | 70,337.09 | 1,385,287.77 | |||
(1)处置 | 1,314,950.68 | 70,337.09 | 1,385,287.77 | |||
4.期末余额 | 134,038,993.58 | 53,579,839.52 | 282,444.39 | 187,901,277.4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44,749,573.84 | 31,507,038.46 | 957,555.61 | 777,214,167.9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59,005,865.72 | 39,584,868.44 | 998,889.01 | 799,589,623.1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1).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33,511,611.85 | 正在办理中 |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山西临县国新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县燃气公司”) | 22,267,305.67 | 22,267,305.67 | ||
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层气公司“) | 11,348,736.03 | 11,348,736.03 | ||
长子县华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原长子县森众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子城燃”) | 3,533,120.80 | 3,533,120.80 |
山西沁水国新煤层气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沁水国新”) | 5,410,983.00 | 5,410,983.00 | ||
忻州市宏业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业管道公司”) | 576,442.53 | 576,442.53 | ||
合计 | 43,136,588.03 | 43,136,588.03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临县燃气公司 | 22,267,305.67 | 22,267,305.67 | ||
煤层气公司 | 11,348,736.03 | 11,348,736.03 | ||
长子城燃 | 1,982,300.00 | 1,982,300.00 | ||
沁水国新 | 3,408,600.00 | 3,408,600.00 | ||
合计 | 39,006,941.70 | 39,006,941.70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393,969.86 | 700,067.99 | 693,901.87 | ||
合计 | 1,393,969.86 | 700,067.99 | 693,901.87 |
其他说明: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35,322,694.24 | 33,830,673.56 | 118,873,631.04 | 29,718,407.7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固定资产折旧 | 6,433,411.52 | 1,608,352.88 | 6,971,546.24 | 1,742,886.56 |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 2,535,836.16 | 633,959.04 | 2,535,836.16 | 633,959.04 |
无形资产摊销 | 116,730.96 | 29,182.74 | 1,097,459.44 | 274,364.86 |
政府补助 | 133,698,726.76 | 33,424,681.69 | 120,476,208.04 | 30,119,052.01 |
跨期扣除费用 | 55,626,040.32 | 13,906,510.08 | 42,808,532.48 | 10,702,133.12 |
租赁负债 | 61,809,012.88 | 15,452,253.22 | 69,718,452.20 | 17,429,613.05 |
合计 | 395,542,452.84 | 98,885,613.21 | 362,481,665.60 | 90,620,416.4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7,522,448.76 | 1,880,612.19 | 7,967,366.08 | 1,991,841.52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 | 61,046,296.88 | 15,261,574.22 | 69,183,922.92 | 17,295,980.73 |
固定资产折旧 | 4,576,580.84 | 1,144,145.21 | 4,830,196.80 | 1,207,549.20 |
合计 | 73,145,326.48 | 18,286,331.62 | 81,981,485.80 | 20,495,371.4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609,704.55 | 83,275,908.66 | 16,253,120.32 | 74,367,296.0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609,704.55 | 2,676,627.07 | 16,253,120.32 | 4,242,251.13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土地购置款、工程款及工程物资款 | 98,583,811.57 | 98,583,811.57 | 165,887,596.21 | 165,887,596.21 | ||
留抵进项税 | 4,003,622.87 | 4,003,622.87 | 29,745,114.37 | 29,745,114.37 | ||
合计 | 102,587,434.44 | 102,587,434.44 | 195,632,710.58 | 195,632,710.58 |
其他说明: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034,856,080.48 | 1,034,856,080.48 | 其他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 1,154,346,003.59 | 1,154,346,003.59 | 其他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诉讼冻结银行存款、履约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410,865,793.50 | 362,927,637.35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无形资产 | 18,761,156.15 | 14,220,080.41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合计 | 1,464,483,030.13 | 1,412,003,798.24 | / | / | / | / |
其他说明:
公司以固定资产进行售后租回,导致资产所有权受限:
售后租回资产 | 资金提供方 | 协议约定租赁物原值 | 融资租赁本金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原平-代县-繁峙输气管道工程、孝义-临县输气管道工程 |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443,185,423.41 | 400,000,000.00 | 2018/1/2 | 2026/1/2 |
定襄-五台输气管线 |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20,747,349.67 | 130,000,000.00 | 2018/7/13 | 2026/7/13 |
怀仁-原平、临汾应急联络线 |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567,070,000.00 | 500,000,000.00 | 2019/4/20 | 2024/4/20 |
太原-阳泉管线、太原-阳泉复线 | 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83,525,255.01 | 80,000,000.00 | 2019/8/27 | 2024/8/27 |
晋中市天然气管网、加气站及配套设备 | 山煤(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6,003,773.36 | 35,000,000.00 | 2019/11/20 | 2024/11/19 |
大盂-太原、洪洞-安泽-长子、临汾-洪洞-霍州、临汾-侯马、临汾-河津输气管线 | 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1,018,799,680.02 | 600,000,000.00 | 2022/12/19 | 2028/12/1 |
临汾-长治天然气输气管线、临汾-永固支线、和顺-长治输气管线 | 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609,333,547.00 | 120,000,000.00 | 2022/12/7 | 2027/11/15 |
临长线东段线路 | 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823,506,290.06 | 361,040,000.00 | 2022/12/8 | 2027/12/14 |
孝义-灵石-霍州、新绛-侯马-运城、安泽-沁源 | 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416,507,245.57 | 250,000,000.00 | 2023/3/1 | 2029/2/20 |
和顺-寿阳-太原煤层气输气管道 | 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54,695,644.00 | 100,000,000.00 | 2023/9/30 | 2031/9/15 |
盂县-寿阳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 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63,495,132.00 | 50,000,000.00 | 2023/9/30 | 2031/9/15 |
金沙滩至大同、长子至长治、南大门站至郭家岭、阳明堡至峨口、繁城至砂河至金山铺 | 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12,947,551.00 | 200,000,000.00 | 2023/11/13 | 2028/10/15 |
怀仁-左云-右玉、榆次-清徐、太原-清徐、右玉-平鲁 | 昆仑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648,000,000.00 | 600,000,000.00 | 2019/1/18 | 2024/1/3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29,624,716.68 | 959,069,944.94 |
抵押借款 | 19,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130,000,000.00 | 54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2,654,888,735.97 | 5,541,015,314.75 |
质押、保证借款 | 248,397,062.50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266,211.19 | 116,552.77 |
合计 | 2,934,779,663.84 | 7,288,598,874.9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 质押借款系子公司晋中市中心城区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中洁源”)以收费权质押取得借款2,000.00万元,子公司长子城燃以收费权质押取得借款2,500.00万元。子公司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销售”)保证金质押取得借款8,462.47万元。
2、保证借款系公司为子公司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城市”)提供保证取得的借款4,000.00万元,子公司华新城市为其子公司山西华新中昊盛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盛”)提供保证取得的借款9,000.00万元。
3、抵押借款系子公司忻州市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忻州燃气”)以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抵
押取得的借款1,900.00万元。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336,420,416.74 | 827,094,953.11 |
合计 | 1,336,420,416.74 | 827,094,953.11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601,359,203.84 | 395,535,466.33 |
1-2年 | 25,018,782.11 | 39,242,136.44 |
2-3年 | 27,144,696.71 | 2,675,334.60 |
3年以上 | 31,664,040.30 | 36,107,999.20 |
合计 | 685,186,722.96 | 473,560,936.57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4,776,684.46 | 未及时支付 |
合计 | 14,776,684.4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3年以上 | 294,293.89 | |
合计 | 294,293.8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895,047,999.62 | 1,125,991,149.55 |
合计 | 895,047,999.62 | 1,125,991,149.5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28,053,781.15 | 工程尚未完工 |
合计 | 28,053,781.15 | / |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83,993,086.82 | 789,122,228.99 | 780,852,223.11 | 192,263,092.7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431,080.59 | 81,817,386.29 | 82,097,646.48 | 3,150,820.40 |
三、辞退福利 | 115,262.50 | 115,262.5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87,424,167.41 | 871,054,877.78 | 863,065,132.09 | 195,413,913.1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38,962,722.85 | 543,854,987.06 | 532,817,655.99 | 150,000,053.92 |
二、职工福利费 | 60,223,609.34 | 60,223,609.34 | ||
三、社会保险费 | 1,457,828.62 | 42,182,512.84 | 42,410,601.91 | 1,229,739.5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23,339.57 | 37,885,688.80 | 37,913,251.41 | 995,776.96 |
工伤保险费 | 293,195.71 | 4,284,575.47 | 4,452,677.13 | 125,094.05 |
生育保险费 | 141,293.34 | 12,248.57 | 44,673.37 | 108,868.54 |
四、住房公积金 | 2,799,356.18 | 52,893,238.26 | 52,892,216.07 | 2,800,378.37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7,410,142.34 | 15,911,836.19 | 19,026,554.57 | 24,295,423.96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13,363,036.83 | 74,056,045.30 | 73,481,585.23 | 13,937,496.90 |
合计 | 183,993,086.82 | 789,122,228.99 | 780,852,223.11 | 192,263,092.7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686,948.27 | 78,327,894.33 | 78,533,262.51 | 2,481,580.09 |
2、失业保险费 | 673,999.28 | 3,384,132.63 | 3,406,067.92 | 652,063.99 |
3、企业年金缴费 | 70,133.04 | 105,359.33 | 158,316.05 | 17,176.32 |
合计 | 3,431,080.59 | 81,817,386.29 | 82,097,646.48 | 3,150,820.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2,646,594.21 | 60,885,262.20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40,626,537.36 | 63,450,068.92 |
个人所得税 | 744,470.54 | 540,911.6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92,183.78 | 3,138,972.18 |
教育费附加 | 872,709.50 | 1,399,943.3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81,806.32 | 934,073.39 |
土地使用税 | 397,949.01 | 71,206.01 |
房产税 | 721,559.56 | 363,619.06 |
印花税 | 5,396,613.76 | 7,202,165.79 |
其他 | 513,298.19 | 885,123.24 |
合计 | 104,493,722.23 | 138,871,345.73 |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2,096,054.78 | 12,352,054.78 |
其他应付款 | 1,252,496,482.77 | 1,354,748,873.03 |
合计 | 1,264,592,537.55 | 1,367,100,927.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其他应付款指扣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后的其他应付款。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2,096,054.78 | 12,352,054.78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12,096,054.78 | 12,352,054.78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未予以索取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及设备款 | 1,100,886,245.13 | 1,186,271,748.18 |
个人部分薪酬 | 6,555,142.38 | 7,747,821.16 |
往来款 | 119,948,417.34 | 125,758,740.98 |
中介机构费 | 4,909,866.48 | 4,697,102.26 |
租赁费及运营费 | 16,813,560.84 | 21,013,960.45 |
投标保证金 | 3,383,250.60 | 9,259,500.00 |
合计 | 1,252,496,482.77 | 1,354,748,873.03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38,117,856.65 | 工程量尚未完成结算审核 |
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 27,654,280.76 | 工程量尚未完成结算审核 |
合计 | 65,772,137.4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974,855,355.14 | 3,542,051,361.39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504,145,412.94 | 1,034,992,574.37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493,007.99 | 6,460,125.70 |
合计 | 4,485,493,776.07 | 4,583,504,061.46 |
其他说明: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80,554,319.97 | 101,339,203.46 |
合计 | 80,554,319.97 | 101,339,203.4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775,417,155.21 | 1,491,254,000.00 |
抵押借款 | 2,116,613,039.85 | 1,040,518,750.95 |
保证借款 | 2,261,242,215.97 | 2,370,295,174.43 |
信用借款 | 8,210,810,973.47 | 8,679,114,020.09 |
保证及抵押借款 | 7,822,461.69 | 27,298,848.00 |
保证及质押借款 | 8,429,911.54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24,727,066.74 | 11,414,890.55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974,855,355.14 | 3,542,051,361.39 |
合计 | 12,421,777,557.79 | 10,086,274,234.17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质押借款系天然气公司以44条线路管输费收入质押取得的借款余额286,857.72 万元;天然气公司以太原至平遥输气管线、大盂到原平输气管线应收气款收费权质押取得的借款余额90,684.00万元。
2、保证及抵押借款系晋中洁源由天然气公司提供保证,以晋中市天然气管网、加气站及配套设备抵押向山煤(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取得的借款。
3、抵押借款系子公司大同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液化”)以调峰储备集散中项目抵押取得借款35,625.00万元。天然气公司以固定资产进行融资租赁售后租回向金融租赁公司取得的借款122,475.13万元,子公司国化能源以固定资产进行融资租赁售后租回向金融租赁公司取得的借款39,183.12万元,子公司燃气输配以固定资产进行融资租赁售后租回向金融租赁公司取得的借款10,085.33万元,子公司国化科思以固定资产进行融资租赁售后租回向金融租赁公司取得的借款5,042.67万元。
4、保证借款中由母公司华新燃气提供保证取得借款100,000.00万元,由合营企业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取得借款65,000.00万元;公司为子公司华新城市提供保证取得借款29,495.00万元,天然气公司为其子公司临汾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液化”)提供保证取得借款31,107.14万元,华新城市及子公司中昊盛小股东为中昊盛提供保证取得借款
522.08万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债券 | 499,862,079.61 | 1,499,312,602.05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4,283,333.33 | 35,383,333.34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504,145,412.94 | 1,034,992,574.37 |
合计 | 499,703,361.02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19晋天然气MTN002) | 100 | 5.14 | 2019-10-22 | 5年期 | 499,250,000.00 | 499,703,361.03 | 25,700,000.00 | 158,718.58 | 499,862,079.61 | 否 | ||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20晋天然气PPN001) | 100 | 4.24 | 2020-3-10 | 3年期 | 497,750,000.00 | 499,869,576.49 | 3,533,333.33 | 130,423.51 | 500,000,000.00 | 否 | ||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20晋天然气PPN002) | 100 | 4.03 | 2020-4-16 | 3年期 | 497,750,000.00 | 499,739,664.53 | 6,716,666.67 | 260,335.47 | 500,000,000.0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1,494,750,000.00 | 1,499,312,602.05 | 35,950,000.00 | 549,477.56 | 1,000,000,000.00 | 499,862,079.61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9,559,902.17 | 10,165,557.28 |
1-2年 | 9,126,877.90 | 9,843,650.29 |
2-3年 | 6,736,881.46 | 9,783,192.84 |
3-4年 | 6,736,881.46 | 7,855,350.56 |
4-5年 | 6,901,574.44 | 7,915,503.44 |
5年以上 | 46,844,159.23 | 55,596,711.60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22,331,903.69 | -27,272,366.06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493,007.99 | -6,460,125.70 |
合计 | 57,081,364.98 | 67,427,474.25 |
其他说明:
本期确认租赁负债利息费用3,578,351.19元。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162,912,990.75 | 7,090,000.00 | 7,741,627.48 | 162,261,363.27 | 详见表1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144,454,197.00 | 278,651,246.82 | 267,549,745.95 | 155,555,697.87 | 详见表1 |
售后租回固定资产递延收益 | 78,874,077.90 | 5,433,354.00 | 73,440,723.90 | ||
合计 | 386,241,265.65 | 285,741,246.82 | 280,724,727.43 | 391,257,785.0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政府补助详见附注八、政府补助(二)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77,994,126.00 | 1,377,994,126.00 |
其他说明: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461,585,109.48 | 95,790,700.00 | 1,365,794,409.48 | |
其他资本公积 | 9,527,398.32 | 6,532,574.57 | 16,059,972.89 | |
合计 | 1,471,112,507.80 | 6,532,574.57 | 95,790,700.00 | 1,381,854,382.3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了对山西华新同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同辉”)的收购,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华新同辉100%的股权。本次收购支付现金对价95,790,700.00元,影响资本公积减少95,790,700.00元。
2、权益法核算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影响资本公积增加6,532,574.57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60,219,933.55 | 62,745,554.77 | 57,233,439.26 | 65,732,049.06 |
合计 | 60,219,933.55 | 62,745,554.77 | 57,233,439.26 | 65,732,049.0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按照规定标准计算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8,412,824.09 | 10,425,481.92 | 78,838,306.01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68,412,824.09 | 10,425,481.92 | 78,838,306.0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32,068,404.72 | 699,402,259.5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21,007,472.36 | -22,926,795.56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11,060,932.36 | 676,475,463.9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7,985,286.55 | 65,591,748.7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425,481.92 | 3,446,397.81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7,559,882.52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78,620,736.99 | 711,060,932.3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21,007,472.36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802,971,787.59 | 15,290,780,641.86 | 15,313,076,131.43 | 13,690,838,168.33 |
其他业务 | 394,985,881.78 | 265,637,332.46 | 275,375,893.05 | 156,491,613.03 |
合计 | 17,197,957,669.37 | 15,556,417,974.32 | 15,588,452,024.48 | 13,847,329,781.36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719,795.77 | 1,558,845.20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8,988.28 | 17,814.85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1.10 | / | 1.14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2,857.85 | 材料销售收入、租赁及水电收入、站场管理费及受托经营等收入 | 2,780.87 | 材料销售收入、租赁及水电收入、站场管理费及受托经营等收入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16,130.43 | 15,033.98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8,988.28 | 17,814.85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700,807.49 | 1,541,030.35 |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其中:燃气相关业务 | 16,606,430,564.77 | 15,064,777,791.27 |
工程相关业务 | 350,836,252.32 | 251,657,532.48 |
电力相业务 | 162,192,869.67 | 222,586,058.87 |
其他业务 | 78,497,982.61 | 17,396,591.7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山西省内 | ||
山西省外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17,197,957,669.37 | 15,556,417,974.32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7,197,957,669.37 | 15,556,417,974.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649,574.98 | 15,434,456.74 |
教育费附加 | 5,975,498.78 | 6,927,759.23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2,892,472.78 | 9,148,662.21 |
土地使用税 | 5,794,838.57 | 3,226,651.29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22,518,144.18 | 20,387,618.3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982,942.75 | 4,618,096.79 |
其他 | 956,028.36 | 703,584.42 |
合计 | 65,769,500.40 | 60,446,829.03 |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2,595,565.75 | 51,895,281.40 |
租赁费 | 2,124,733.04 | 981,904.62 |
折旧费 | 1,587,899.23 | 2,280,747.66 |
劳务费 | 904,865.79 | 397,439.07 |
差旅费 | 685,988.20 | 512,689.27 |
办公费 | 401,417.13 | 500,134.36 |
其他 | 3,902,210.32 | 5,445,757.30 |
合计 | 62,202,679.46 | 62,013,953.68 |
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57,791,036.05 | 349,145,686.57 |
折旧费 | 201,718,706.96 | 254,242,146.60 |
物业费 | 15,589,279.86 | 15,051,455.87 |
租赁费 | 13,367,287.87 | 13,872,079.99 |
水电费 | 10,630,993.00 | 13,284,870.08 |
无形资产摊銷 | 9,294,819.15 | 9,618,946.94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9,801,235.89 | 8,503,180.46 |
办公费 | 8,282,202.95 | 8,427,825.96 |
税金 | 5,819,476.66 | 6,024,861.94 |
其他 | 70,996,587.61 | 88,582,511.70 |
合计 | 703,291,626.00 | 766,753,566.11 |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9,504,287.17 | 7,218,475.45 |
折旧费及摊销 | 1,789,900.89 | 1,662,590.34 |
外包费用 | 11,155,066.39 | 2,847,834.72 |
其他 | 4,044,090.81 | 1,334,353.89 |
合计 | 26,493,345.26 | 13,063,254.40 |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852,647,641.12 | 944,586,480.66 |
减:利息收入 | 46,945,215.40 | 47,024,416.50 |
汇兑损益 | 9,401,752.45 | 48,773,909.03 |
银行手续费 | 3,729,102.96 | 6,087,306.34 |
合计 | 818,833,281.13 | 952,423,279.53 |
其他说明: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71,483,323.43 | 241,474,142.12 |
债务重组收益 | 3,302,572.02 |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39,378,232.88 | 13,597,968.30 |
合计 | 310,861,556.31 | 258,374,682.44 |
其他说明:
本公司政府补助详见附注八、政府补助(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4,681,395.53 | -69,535,812.2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099,410.4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60,004.68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378,843.68 | 5,619.89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48,122.22 | |
合计 | -51,342,547.17 | -68,478,904.15 |
其他说明: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7,958,677.49 | -23,059,390.1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708,810.57 | -3,441,952.29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39,667,488.06 | -26,501,342.39 |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4,167,541.93 | -10,038,340.03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1,867,831.30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4,167,541.93 | -11,906,171.33 |
其他说明: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1,261,176.03 | 25,984.00 |
在建工程处置利得或损失 | 5,588.58 |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298,074.69 | -14,876.67 |
合计 | 12,564,839.30 | 11,107.33 |
其他说明: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6,387.78 | 1,696,583.93 | 26,387.78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7,000,000.00 | ||
违约金及罚款收入 | 7,733,277.45 | 2,177,547.90 | 7,733,277.45 |
其他 | 3,250,865.68 | 2,191,733.63 | 3,250,865.68 |
合计 | 11,010,530.91 | 13,065,865.46 | 11,010,530.9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45,526.95 | 53,436.17 | 45,526.9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054,395.00 | 508,796.00 | 1,054,395.00 |
违约金、赔偿金及罚款支出 | 7,326,304.99 | 4,337,942.45 | 7,326,304.99 |
其他 | 675,879.21 | 1,102,992.72 | 675,879.21 |
合计 | 9,102,106.15 | 6,003,167.34 | 9,102,106.15 |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45,667,431.38 | 139,673,384.1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474,236.64 | -14,992,075.74 |
合计 | 135,193,194.74 | 124,681,308.4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95,106,506.0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8,776,626.5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70,081.4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698,216.3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3,402,736.4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458,127.3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8,148,665.3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42,276,234.89 |
所得税费用 | 135,193,194.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85,723,918.81 | 261,180,204.36 |
收到的招投标保证金 | 124,139,700.00 | 179,760,500.00 |
利息收入 | 47,225,854.79 | 45,980,911.75 |
房屋租赁费及信息服务费等 | 12,377,363.97 | 20,711,996.15 |
保证金退回 | 21,239,068.94 | 16,873,288.16 |
华新同辉向华新燃气资金归集返还 | 38,580,672.55 | 6,916,967.29 |
诉讼冻结存款解冻 | 10,520,534.95 | |
其他 | 55,092,463.76 | 26,079,528.28 |
合计 | 594,899,577.77 | 557,503,395.9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招投标保证金退回 | 129,989,200.00 | 177,719,582.24 |
营业成本中付现费用 | 49,688,239.08 | 42,114,206.25 |
销售费用中付现费用 | 4,717,203.80 | 5,221,722.24 |
管理费用中付现费用 | 52,526,373.56 | 67,511,079.39 |
财务费用中付现费用 | 3,729,102.96 | 6,087,306.34 |
营业外支出中付现支出 | 8,997,803.28 | 5,623,402.19 |
华新同辉向华新燃气资金归集 | 30,364,142.06 | |
诉讼冻结银行存款 | 10,520,534.95 | |
供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 48,721,539.68 | |
其他 | 61,656,763.74 | 34,088,452.36 |
合计 | 360,026,226.10 | 379,250,428.0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国债拟回购投资 | 1,511,351,000.00 | |
合计 | 1,511,351,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国债逆回购投资 | 1,361,367,000.00 | 349,992,000.00 |
合计 | 1,361,367,000.00 | 349,992,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华新同辉收到山西国新正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流资借款本金及利息 | 3,423,441.11 | 1,705,957.08 |
代垫土地补偿款退回 | 29,987,850.00 | |
工程保证金退回 | 2,000,000.00 | |
法院强制清算子公司投资收回 | 14,617,536.78 | |
合计 | 50,028,827.89 | 1,705,957.08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华新同辉支付山西国新正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借款 | 3,400,000.00 | 1,700,000.00 |
处置子公司支付现金净额 | 25,327,300.42 | |
土地复垦保证金 | 1,440,400.00 | |
合计 | 4,840,400.00 | 27,027,300.42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款保证金退回 | 3,107,000.00 |
融资租赁保证金退回 | 3,873,742.56 | |
其他 | 189,500.01 | |
合计 | 4,063,242.57 | 3,107,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费 | 311,099,989.37 | 657,441,364.79 |
信用证、福费廷等短期借款融资保证金 | 25,800,000.00 | 379,284,000.00 |
租赁负债 | 9,998,334.05 | 12,404,825.40 |
信用证等融资手续费 | 25,248,157.48 | 57,425,720.04 |
特别流转金还款 | 4,600,000.00 | |
贷款承诺费 | 46,500,000.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价 | 95,790,700.00 | |
合计 | 514,437,180.90 | 1,111,155,910.2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不含应付利息) | 7,288,482,322.19 | 3,945,000,000.00 | 7,770,656,702.76 | 529,312,166.78 | 2,933,513,452.65 | |
应付利息 | 46,914,776.66 | 834,468,821.10 | 850,775,744.05 | 331,242.45 | 30,276,611.26 | |
应付股利 | 12,352,054.78 | 80,221,318.37 | 80,477,318.37 | 12,096,054.78 | ||
长期借款(不含应付利息) | 13,616,910,705.01 | 6,877,249,564.84 | 9,401,752.45 | 4,110,861,261.12 | 20,794,914.99 | 16,371,905,846.19 |
应付债券(不含应付利息) | 1,499,312,602.05 | 549,477.56 | 1,000,000,000.00 | 499,862,079.61 | ||
租赁负债 | 73,887,599.95 | 20,553,488.97 | 9,590,334.39 | 21,276,381.56 | 63,574,372.97 | |
合计 | 22,537,860,060.64 | 10,822,249,564.84 | 945,194,858.45 | 13,822,361,360.69 | 571,714,705.78 | 19,911,228,417.46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9,913,311.27 | -79,697,878.0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167,541.93 | 11,906,171.33 |
信用减值损失 | 39,667,488.06 | 26,501,342.3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091,911,341.73 | 1,050,714,576.1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9,522,671.85 | 9,477,115.19 |
无形资产摊销 | 27,704,132.21 | 27,265,396.6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98,514.59 | 689,332.5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589,881.08 | -4,994,948.0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4,180.95 | 38,120.8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62,049,393.57 | 993,360,389.6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1,342,547.17 | 68,430,781.9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908,612.58 | -14,014,042.3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65,624.06 | -978,033.3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9,638,186.46 | -73,261,707.0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6,454,969.65 | -790,905,555.0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96,863,020.65 | 1,089,553,388.2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4,003,243.07 | 2,314,084,451.1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277,430,926.39 | 3,082,626,623.2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082,626,623.20 | 4,537,186,095.6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05,195,696.81 | -1,454,559,472.4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277,430,926.39 | 3,082,626,623.20 |
其中:库存现金 | 32,801.96 | 106,987.0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276,494,855.39 | 3,082,487,610.2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903,269.04 | 32,025.86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77,430,926.39 | 3,082,626,623.2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935,478,195.41 | 836,091,639.96 | 保证金使用受限 |
信用证保证金 | 60,000,000.00 | 300,096,619.16 | 保证金使用受限 |
履约保证金 | 39,368,885.07 | 7,637,209.52 | 保证金使用受限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 9,000.00 | 保证金使用受限 | |
诉讼冻结银行存款 | 10,520,534.95 | 诉讼冻结使用受限 | |
合计 | 1,034,856,080.48 | 1,154,346,003.5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61,118.53 |
其中:美元 | 8,629.27 | 7.0827 | 61,118.53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517,373,354.30 |
其中:美元 | 73,047,475.44 | 7.0827 | 517,373,354.30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存在可变租赁付款额。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包括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以及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用
14,407,092.89元。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房屋建筑物 | 11,690,530.80 | |
运输设备 | 341,901.44 | |
土地 | 81,590.48 | |
专用设备 | 3,859,785.90 | |
合计 | 15,973,808.62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华新同辉 | 100.00 | 见其他说明 | 2023-11-30 | 见其他说明 | 161,304,341.96 | 7,060,334.87 | 175,712,255.14 | 9,651,886.64 |
其他说明: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以及该控制是非暂时性的依据及合并日确定依据说明: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为解决同业竞争向母公司华新燃气购买了其所持华新同辉100%股权,华新同辉成立于2004年,购买日前华新同辉均系母公司华新燃气全资子公司。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购买价款全部支付完成,并于2023年12月5日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华新同辉 |
--现金 | 95,790,700.00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华新同辉 |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240,073,093.02 | 227,684,834.21 |
货币资金 | 87,437,158.28 | 44,485,449.06 |
应收款项 | 1,586,125.24 | 40,306,599.93 |
预付款项 | 16,241,256.50 | 6,995,064.13 |
存货 | 457,788.43 | 444,389.37 |
其他流动资产 | 1,849,027.95 | 957,721.74 |
固定资产 | 105,224,953.89 | 111,656,812.84 |
在建工程 | 2,224,762.83 | |
无形资产 | 12,139,296.00 | 12,374,388.00 |
使用权资产 | 5,296,762.84 | 4,212,741.6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100,244.85 | 5,509,036.27 |
长期待摊费用 | 515,716.21 | 742,631.25 |
负债: | 179,078,364.47 | 165,412,552.22 |
借款 | 81,680,933.34 | 81,140,000.00 |
应付款项 | 51,732,921.21 | 45,318,277.64 |
应付职工薪酬 | 876,491.56 | 2,130,621.3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02,372.95 | 1,042,860.41 |
递延收益 | 23,082,459.02 | 17,799,563.07 |
合同负债 | 6,126,657.94 | 6,040,179.64 |
其他流动负债 | 551,399.21 | 543,616.17 |
应交税费 | 8,356,746.66 | 6,972,987.05 |
租赁负债 | 5,368,382.58 | 4,424,446.86 |
净资产 | 60,994,728.55 | 62,272,281.99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15,375,795.63 | 17,336,398.67 |
取得的净资产 | 45,618,932.92 | 44,935,883.32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子公司天然气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山西华新天然气东部管网有限公司;本期子公司华新城市新设子公司华新城市燃气长治有限公司、华新城市燃气吕梁有限公司、华新城市燃气晋中有限公司;本期子公司华新销售新设子公司华新燃气销售(晋城)有限公司。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天然气公司 | 山西省 | 302,200.00 | 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 | 商业 | 100.00 | 重大资产重组置入 | |
煤层气公司 | 山西省 | 44,750.00 | 山西示范区长治路345号 | 商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沁源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沁源公司”) | 山西省 | 3,000.00 | 沁源县沁河镇胜利路南端 | 商业 | 51.00 | 设立 | |
长子县远东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子远东”) | 山西省 | 3,000.00 | 长治市长子县漳源南路 | 商业 | 5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山西国新晋高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晋高”) | 山西省 | 1,500.00 | 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育红街3号 | 商业 | 5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山西国新下孔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下孔”) | 山西省 | 2,300.00 |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凤城镇下孔村 | 商业 | 68.04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临县燃气公司 | 山西省 | 3,000.00 | 临县临泉镇胜利坪村 | 商业 | 51.00 | 设立 | |
临县新源管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管输公司”) | 山西省 | 3,000.00 | 临县临泉镇胜利坪村 | 商业 | 60.00 | 设立 | |
山西晋西北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西北公司”) | 山西省 | 28,000.00 | 山西省五寨县北环路 | 工业 | 51.00 | 设立 | |
忻州燃气 | 山西省 | 3,622.3307 | 忻州市忻府区七一北路西、雁门大道南燃气大楼 | 商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宏业管道公司 | 山西省 | 500.00 |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雁门大道燃气附属楼 | 商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山西平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遥液化公司”) | 山西省 | 10,000.00 | 晋中市平遥县段村镇西安社村 | 工业 | 51.00 | 设立 | |
灵石县通义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灵石通义公司”) | 山西省 | 3,000.00 | 晋中市灵石县翠峰镇新建街南(通宇办公大楼一层) | 商业 | 41.00 | 设立 | |
山西晋西南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西南公司”) | 山西省 | 12,000.00 | 河津市僧楼镇南方平村北 | 商业 | 51.00 | 设立 | |
山西众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能公司”) | 山西省 | 5,000.00 | 太原市阳曲县大盂镇大泉沟村 | 工业 | 50.00 | 设立 | |
阳曲县众凯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凯公司”) | 山西省 | 1,203.00 | 太原市阳曲县大盂镇大盂村00023号 | 商业 | 64.84 | 设立 | |
山西寿阳华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阳热电公司”) | 山西省 | 10,000.00 | 晋中市寿阳县南燕竹镇白家庄 | 工业 | 51.00 | 设立 | |
上海国新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新公司”) | 山西省 | 1,000.00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55号11层1142室 | 商业 | 51.00 | 设立 | |
山西华新液化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化集团”) | 山西省 | 30,000.00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中心街6号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山西霍州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州液化”) | 山西省 | 10,000.00 | 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大张镇西张村 | 工业 | 100.00 | 设立 | |
洪洞县通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物流”) | 山西省 | 1,300.00 | 洪洞县赵城镇侯村 | 运输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山西昔阳华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昔阳热电”) | 山西省 | 20,000.00 | 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大寨镇厚庄村 | 工业 | 100.00 | 设立 | |
山西保德华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德热电”) | 山西省 | 20,000.00 | 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杨家湾镇故城村 | 工业 | 100.00 | 设立 | |
晋中国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中液化”) | 山西省 | 15,000.00 | 山西省晋中市祁县经济开发区张家堡村朝阳东街20号 | 工业 | 100.00 | 设立 | |
临汾液化 | 山西省 | 10,000.00 | 山西省洪洞县甘亭镇甘亭工业园第一大道1号 | 工业 | 100.00 | 设立 | |
大同液化 | 山西省 | 10,000.00 | 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口泉乡张留庄村南 | 工业 | 100.00 | 设立 | |
长治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治液化”) | 山西省 | 15,000.00 | 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长安大道3157号 | 工业 | 100.00 | 设立 | |
山西中液互联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液互联公司”) | 山西省 | 4,000.00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长治路345号1幢B座14层 | 商业 | 51.00 | 设立 | |
山西国新交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交通”) | 山西省 | 3,000.00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中心街6号2幢2号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平遥远东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山西省 | 1,000.00 | 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中都乡西 | 商业 | 5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平遥远东”) | 胡村 | ||||||
沁水国新 | 山西省 | 10,000.00 |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龙港镇龙岗路梅园城市综合体 | 商业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国化能源 | 山西省 | 100,000.00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中心街6号山西天然气生产调度控制中心西楼16层1613室 | 商业 | 5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燃气输配 | 山西省 | 13,877.551 | 山西综改示范区科技创新城华章北街1号山西格盟中美清洁能源研发中心有限公司4楼631室 | 商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国化科思 | 山西省 | 4,000.00 | 山西综改示范区科技创新城华章北街1号山西格盟中美清洁能源研发中心有限公司4楼630室 | 商业 | 7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山西国化晋南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化晋南”) | 山西省 | 1,000.00 | 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城区街道新耿南街H酒店5层 | 商业 | 5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山西国化盛达燃气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化盛达”) | 山西省 | 3000.00 | 山西省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西街10号 | 商业 | 6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秦晋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秦晋天然气”) | 山西省 | 15,000.00 |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贾得乡南孙村国化输气站综合楼一层 | 商业 | 5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山西国化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国化燃气”) | 山西省 | 12,000.00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长治路345号华新燃气西楼16层1608室 | 商业 | 5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山西华新瑞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瑞洁”) | 山西省 | 5,000.00 |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魏都大道富临宝城A座12楼1206号 | 商业 | 51.00 | 设立 | |
华新城市 | 山西省 | 50,000.00 | 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晋中市太谷区华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原太谷国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谷城燃”) | 山西省 | 10,000.00 | 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水秀乡政府东楼 | 商业 | 90.00 | 设立 | |
忻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国新能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台山公司”) | 山西省 | 3,000.00 |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金岗库移民商住小区126号 | 商业 | 90.00 | 设立 | |
运城市华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原山西国际电力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城城燃”) | 山西省 | 6,000.00 | 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 | 商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晋中洁源 | 山西省 | 3,000.00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焦化街54号 | 商业 | 88.67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襄垣县华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原襄垣县漳江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垣城燃”) | 山西省 | 3,000.00 | 长治市襄垣县府前南路291号 | 商业 | 60.00 | 设立 | |
长子城燃 | 山西省 | 1,000.00 | 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丹朱镇丹朱西街92号东 | 商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长治市国新远东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治远东”) | 山西省 | 3,000.00 | 山西省长治市城北西街191号(德式工业园山西安通防爆电机修造有限公司三楼) | 商业 | 5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沁县国新远东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沁县远东”) | 山西省 | 500.00 | 长治市沁县新店镇新店村 | 商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中昊盛 | 山西省 | 6,000.00 |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凤城镇下李丘村银通大厦九楼 | 商业 | 5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华泰联合 | 山西省 | 1,500.00 |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北留镇南留村 | 商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阳城县森众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城森众”) | 山西省 | 5,200.00 |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凤城镇下李丘村银通大厦8层810室 | 商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山西中昊泰能源有限公司(原阳城县晋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泰”) | 山西省 | 500.00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晋阳街89号君威国际金融中心B座803-1 | 商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清徐县凯通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徐天然气公司”) | 山西省 | 3,000.00 | 清徐县徐沟镇金川路锦绣苑小区8-005号 | 商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华新城市燃气长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治城燃”) | 山西省 | 1,000.00 | 山西省长治市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物流园海珠商贸二楼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华新城市燃气吕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吕梁城燃”) | 山西省 | 1,000.00 | 山西省吕梁市岚县东村镇东村龙山街东十六巷1号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华新城市燃气晋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中城燃”) | 山西省 | 1,000.00 | 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安捷文化苑南11号商铺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销售”) | 山西省 | 20,000.00 |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中心街6号2幢1层3号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永和国新燃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国新”) | 山西省 | 10,000.00 | 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药家湾一中北边门面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华新燃气销售(晋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城销售”) | 山西省 | 1,000.00 |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卧虎庄村沁水煤层气产业科技服务园区主体功能楼604室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华新同辉 | 山西省 | 6,000.00 | 山西综改区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345号东楼 | 商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生物质 | 山西省 | 5,000.00 | 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南河种镇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办公楼 | 工业 | 75.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华新阳光 | 山西省 | 200.00 |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345号东楼23层 | 服务业 | 5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山西国新航产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航产”) | 山西省 | 1,000.00 |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345号东楼23层 | 商业 | 5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煤层气公司于2019年1月对子公司国新下孔进行了单方增资,增资完成后国新下孔注册资本为2,300.00万元,其中:煤层气公司出资1,565.00万元,出资比例为68.04%。根据国新下孔股东会及修改后章程规定,煤层气公司表决权比例、利润分配比例为68.674%。
燃气输配注册资本人民币138,775,510.00元,其中:国化能源出资人民币70,775,510.00元,持股比例51.00%;天然气公司出资人民币68,000,000.00元,持股比例49.00%。天然气公司持有国化能源51.00%的股权,因此公司对燃气输配直接加间接持股比例75.01%,表决权比例100%。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持有灵石通义公司41.00%股权,为灵石通义公司大股东,灵石通义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其中公司派出4人,有能力主导灵石通义公司的相关活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国化能源 | 51.00 | 65,422,502.90 | 72,610,233.09 | 715,904,822.17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国化能源 | 406,412,647.46 | 2,773,904,085.74 | 3,180,316,733.20 | 571,885,861.54 | 1,169,748,486.03 | 1,741,634,347.57 | 633,088,450.69 | 2,809,135,520.14 | 3,442,223,970.83 | 458,789,104.91 | 1,555,954,382.71 | 2,014,743,487.62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国化能源 | 884,512,159.38 | 131,736,937.38 | 131,736,937.38 | 351,225,289.52 | 1,826,535,500.81 | 124,161,573.08 | 124,161,573.08 | 54,548,906.08 |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省 | 山西示范区长治路345号 | 商业 | 50.00 | 权益法 | |
大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山西省 | 大同市南环西路枫林逸景仁恒园办公楼 | 商业 | 25.00 | 权益法 | |
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省 | 山西示范区长治路345号1幢A座10层 | 商业 | 50.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公司持有太原东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10%股权,公司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中派有代表,并相应享有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并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故可以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945,398,847.26 | 514,389,545.65 | 3,436,967,191.42 | 699,954,606.12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220,893,565.57 | 137,246,396.06 | 381,826,643.84 | 108,563,616.62 | |
非流动资产 | 6,332,839,882.88 | 1,916,679,024.09 | 6,273,217,002.86 | 1,762,975,250.62 | |
资产合计 | 8,278,238,730.14 | 2,431,068,569.74 | 9,710,184,194.28 | 2,462,929,856.74 | |
流动负债 | 3,418,164,537.40 | 1,438,931,082.99 | 6,672,752,775.48 | 1,530,669,093.79 | |
非流动负债 | 3,839,908,491.75 | 545,749,222.77 | 1,738,280,727.84 | 486,671,560.47 | |
负债合计 | 7,258,073,029.15 | 1,984,680,305.76 | 8,411,033,503.32 | 2,017,340,654.26 | |
少数股东权益 | 370,566,588.49 | 49,078,743.97 | 469,167,770.33 | 49,745,249.15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649,599,112.50 | 397,309,520.01 | 829,982,920.63 | 395,843,953.33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24,799,556.25 | 198,654,760.01 | 414,991,460.31 | 197,921,976.65 | |
调整事项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74,799,556.25 | 198,654,760.01 | 264,991,460.31 | 197,921,976.65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 |
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4,635,643,625.12 | 3,664,250,777.59 | 5,612,458,115.27 | 2,838,126,969.08 |
财务费用 | 229,578,086.92 | 3,701,223.00 | 234,736,869.59 | 9,596,048.03 |
所得税费用 | 3,276,212.81 | 1,433,970.58 | 12,729,927.94 | 1,134,479.24 |
净利润 | -315,100,621.77 | 844,580.83 | -295,452,583.16 | 7,023,879.4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7,506,691.08 | 1,437,115.84 | -180,115,637.58 | 7,430,961.77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15,100,621.77 | 844,580.83 | -295,452,583.16 | 7,023,879.4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7,506,691.08 | 1,437,115.84 | -180,115,637.58 | 7,430,961.77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与期末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中的其他调整,系合营企业发行永续债计入其他权益工具调整。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大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大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224,324,295.06 | 407,215,714.99 |
非流动资产 | 721,972,425.95 | 733,104,884.99 |
资产合计 | 1,946,296,721.01 | 1,140,320,599.98 |
流动负债 | 637,244,131.12 | 402,455,712.66 |
非流动负债 | 527,402,668.86 | 6,758,950.44 |
负债合计 | 1,164,646,799.98 | 409,214,663.10 |
少数股东权益 | 2,528,743.73 | 3,083,282.1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779,121,177.30 | 728,022,654.74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94,780,294.33 | 182,005,663.69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94,780,294.33 | 182,005,663.69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895,979,339.59 | 850,884,327.18 |
净利润 | 47,955,849.42 | 65,344,665.8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8,511,004.44 | 65,434,136.04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7,955,849.42 | 65,344,665.8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8,511,004.44 | 65,434,136.04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14,347,409.81 | 85,987,164.0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32,381.50 | -691,358.94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32,381.50 | -691,358.94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36,993,467.94 | 321,015,591.1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5,793,259.48 | 1,139,350.56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5,793,259.48 | 1,139,350.56 |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山西原平国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 2,901,929.37 | 836,935.70 | 3,738,865.07 |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十一、(五)关联方交易中关联担保情况。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62,912,990.75 | 7,090,000.00 | 7,741,627.48 | 162,261,363.27 | 资产 | ||
递延收益 | 144,454,197.00 | 278,651,246.82 | 263,741,695.95 | -3,808,050.00 | 155,555,697.87 | 收益 | |
合计 | 307,367,187.75 | 285,741,246.82 | 271,483,323.43 | -3,808,050.00 | 317,817,061.14 | / |
其他变动系忻州燃气三项强制措施改造转入营业收入3,808,050.00元(含税)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7,741,627.48 | 6,599,763.44 |
与收益相关 | 263,741,695.95 | 234,874,378.68 |
合计 | 271,483,323.43 | 241,474,142.12 |
其他说明:
补助项目 |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盂县-西小坪管线环保补助 | 其他收益 | 82,160.52 | 82,160.52 | 资产 |
忻州-定襄管线环保补助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50,000.00 | 资产 |
保德煤层气及昔阳煤层气专项资金 | 其他收益 | 38,357.14 | 38,357.14 | 资产 |
寿阳热电联产环保补助 | 其他收益 | 81,000.00 | 81,000.00 | 资产 |
煤层气燃气管网数字化系统开发与示范补助 | 其他收益 | 466,666.67 | 资产 | |
晋中县城管网环保补助 | 其他收益 | 57,880.44 | 57,880.44 | 资产 |
忻州燃气胜利街中压管网维护改造 | 其他收益 | 30,303.04 | 30,303.04 | 资产 |
阳城燃气管网补助 | 其他收益 | 1,183,098.91 | 1,540,401.66 | 资产 |
南燕竹镇及七里河气化农村专项资金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资产 | |
气化两渡新农村工程补助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100,000.00 | 资产 |
LNG互联网运营平台示范补贴 | 其他收益 | 650,000.04 | 650,000.04 | 资产 |
石太客专歇子寨变电站占压管道改线补贴 | 其他收益 | 166,666.68 | 166,666.68 | 资产 |
锅炉改造补助 | 其他收益 | 9,575.04 | 9,575.04 | 资产 |
补助项目 |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应急储气设施建设 | 其他收益 | 3,150,000.00 | 3,150,000.04 | 资产 |
忻州-定襄天然气长输管线(云中河景区段)改造补贴款 | 其他收益 | 资产 | ||
财政厅世行项目前期费用补贴 | 其他收益 | 56,157.14 | 63,981.91 | 资产 |
应县生物质气及有机肥生态循环利用工程项目补助 | 其他收益 | 1,469,761.86 | 579,436.93 | 资产 |
与资产相关递延收益摊销小计 | 7,741,627.48 | 6,599,763.44 | ||
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及三项强制措施改造政府补助款 | 其他收益 | 22,237,588.99 | 收益 | |
推进煤焦公路销售体制改革补贴 | 其他收益 | 2,135,796.28 | 2,120,674.20 | 收益 |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补助 | 其他收益 | 9,750.00 | 收益 | |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 其他收益 | 1,699,178.40 | 2,959,420.12 | 收益 |
省级迎峰度冬保障供气专项资金 | 其他收益 | 219,890,000.00 | 218,520,000.00 | 收益 |
职业技能补贴 | 其他收益 | 912.86 | 47,858.01 | 收益 |
留工培训补助 | 其他收益 | 207,508.12 | 2,078,000.00 | 收益 |
省级“小升规”企业奖励资金 | 其他收益 | 3,200,260.00 | 1,668,333.30 | 收益 |
应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补助 | 其他收益 | 8,500,000.00 | 收益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其他收益 | 148,929.54 | 171,498.53 | 收益 |
鼓励企业入统和“稳增长”奖励 | 其他收益 | 2,710,000.00 | 2,021,512.00 | 收益 |
新兴产业培育扶持资金 | 其他收益 | 645,500.00 | 2,848,100.00 | 收益 |
工会经费返还 | 其他收益 | 16,804.27 | 29,207.99 | 收益 |
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补贴 | 其他收益 | 64,000.00 | 收益 | |
扩岗补助 | 其他收益 | 22,500.00 | 77,777.00 | 收益 |
创新能力建设补助 | 其他收益 | 673,471.09 | 收益 | |
工业企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补贴 | 其他收益 | 227,355.65 | 收益 | |
三项强制措施补助 | 其他收益 | 223,711.64 | 收益 | |
财政局保供和疫情期间补贴 | 其他收益 | 476,000.00 | 1,000,000.00 | 收益 |
失业稳岗补贴款 | 其他收益 | 59,766.00 | 收益 | |
留工补助 | 其他收益 | 14,500.00 | 收益 | |
留区贡献创新创业企业房租补贴 | 其他收益 | 1,500,000.00 | 收益 | |
服务业发展奖励资金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收益 | |
城镇燃气标准化试点单位补助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25,686.67 | 收益 |
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收益 | |
促进县域商贸经济提质增效的补助 | 其他收益 | 40,000.00 | 收益 | |
其他 | 其他收益 | 80,717.49 | 33,756.48 | 收益 |
与收益相关递延收益摊销小计 | 263,741,695.95 | 234,874,378.68 | ||
合计 | 271,483,323.43 | 241,474,142.12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一(五)、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
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截止2023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款项融资 | 138,564,748.47 | |
应收账款 | 2,001,004,108.58 | 142,728,440.11 |
其他应收款 | 86,938,793.82 | 50,655,540.33 |
其他流动资产 | 200,008,000.00 | |
合计 | 2,426,515,650.87 | 193,383,980.44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提供财务担保的金额为55,966.97万元,财务担保合同的具体情况详见附注十一(五)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管理层评估了担保项下相关借款的逾期情况、相关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及其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认为自该部分财务担保合同初始确认后,相关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因此,本公司按照相当于上述财务担保合同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评估方式与重大假设并未发生变化。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的评估,相关财务担保无重大预期减值准备。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该等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因此,本公司认为该等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42.01%(2022年12月31日:51.99%)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拥有国内多家银行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金额310.23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金额为173.58亿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非衍生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2,934,779,663.84 | 2,934,779,663.84 | ||||
应付票据 | 1,336,420,416.74 | 1,336,420,416.74 | ||||
应付账款 | 685,186,722.96 | 685,186,722.96 | ||||
其他应付款 | 1,264,592,537.55 | 1,264,592,537.55 | ||||
长期借款 | 3,974,855,355.14 | 2,709,573,189.65 | 2,220,783,870.78 | 2,294,106,349.33 | 5,197,314,148.03 | 16,396,632,912.93 |
应付债券 | 504,145,412.94 | 504,145,412.94 | ||||
租赁负债 | 6,493,007.99 | 6,274,071.30 | 4,145,642.74 | 9,117,401.95 | 37,544,248.99 | 63,574,372.97 |
非衍生金融负债小计 | 10,706,473,117.16 | 2,715,847,260.95 | 2,224,929,513.52 | 2,303,223,751.28 | 5,234,858,397.02 | 23,185,332,039.93 |
衍生金融负债 | ||||||
财务担保 | ||||||
合计 | 10,706,473,117.16 | 2,715,847,260.95 | 2,224,929,513.52 | 2,303,223,751.28 | 5,234,858,397.02 | 23,185,332,039.93 |
3. 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本公司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外币借款。为此,本公司通过签署掉期结售汇协议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本年度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1)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美元项目 |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61,118.53 |
小计 | 61,118.53 |
外币金融负债: | |
长期借款 | 517,373,354.30 |
小计 | 517,373,354.30 |
3)敏感性分析: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对于本公司各类美元和美元及长期借款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5,173.12万元(2022年度约5,417.37万元)。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
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公司目前固定利率借款占外部借款的25%-30%。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50%基准点的变动时,将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500,000.00 | 4,500,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8,564,748.47 | 138,564,748.47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43,064,748.47 | 143,064,748.47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获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的信息有限,且其公允价值的估计金额分布范围较广,公司认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成本代表了对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因此公司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估计。应收款项融资系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于票据到期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所以公司以票面金额确认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华新燃气 |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凤台东街2229号万通商业广场C区六楼 | 商务服务业 | 800,000.00 | 46.19 | 46.19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工商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军
经营范围: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砂岩气勘探、开发、利用;燃气经营:输气管网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经营管理及对外专营管理;城镇天然气项目开发;天然气加气站、加油站、油气合建站的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与经营;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管理;涉气产业装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煤矿瓦斯治理服务及低浓度瓦斯的输配和利用(非危险化学品);燃气、煤炭、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铁路运输:铁路货物运输;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会议服务;以自有资金对气化项目投资;以自有资金对中医药实业投资;中医药健康养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其他说明: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三)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及同一母公司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河北新天国化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合营企业 |
山西长城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合营企业 |
大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山西原平国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山西龙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朔州京朔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霍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阳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山西三晋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山西中油新捷天然气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华新永和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古交市国新煤层气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山西中燃国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山西综改示范区燃气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太原东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山西华新煤成气勘查开发有限公司(原山西煤层气(煤系气)勘查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山西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晋中煤炭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山西远东实业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山西国新和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山西国新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山西华新晋药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山西华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昌平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晋东南煤炭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吕梁煤炭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山西华新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山西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上海晋燃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山西国新正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 |
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山西华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山西华新定襄燃气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子公司 |
山西国新科莱天然气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子公司 |
山西国运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子公司 |
山西国宏燃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子公司 |
山西国强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子公司 |
古县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子公司 |
山西华新晋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 | 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国新(山西)数字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山西金达丰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祁县国运昭馀天然气有限公司 | 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山西华新气体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山西国兴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 | 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朔州国新交通能源有限公司 | 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运城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晋中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长治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大同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阳泉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吕梁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陕西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晋城华新新能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山西国新华储能源有限公司 | 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山西华新维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山西国新液化煤层气有限公司 | 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忻州长峰燃气有限公司 | 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国汇(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原平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古交市国新燃气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子公司 |
山西国电科莱化章街天然气加气站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子公司 |
长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母公司联营企业 |
阳曲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
山西中石化华新燃气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子公司的合营企业 |
阳泉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子公司及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朔州华新京平天然气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子公司及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太原国新洁净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子公司及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子公司及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山西省文水县旺家燃气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子公司及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山西晋东新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子公司及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交城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子公司及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运城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子公司及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吕梁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子公司及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忻州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子公司及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中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子公司及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朔州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子公司及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子公司及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山西国信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子公司及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山西国新物流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子公司及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山西国新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子公司及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山西晋东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子公司及同受华新燃气控制 |
娄烦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
精英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关键管理人员 |
山西田森集团有限公司 | 12个月内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山西田森农副产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 12个月内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2个月内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山西田森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2个月内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山西山江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2个月内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忻州市田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12个月内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山西汇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2个月内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山西田森餐饮连锁配送有限公司 | 12个月内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山西田舍酒店有限公司 | 12个月内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
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万家寨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山西省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 | 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神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山西大地环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山西晋通企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 |
其他说明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山西华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物业费、餐费等 | 24,950,073.87 | 30,000,000.00 | 否 | 19,670,848.18 |
阳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2,246,512.02 | 2,000,000.00 | 是 | 2,489,207.87 |
山西华新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8,804,157.85 | 16,000,000.00 | 否 | 5,418,163.43 |
山西华新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1,342,479.90 | 179,321.70 | ||
山西华新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物资款 | 65,690.27 | |||
山西华新晋药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379,529.74 | 100,000.00 | 是 | 870.8 |
上海晋燃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0,725.15 | 1,000,000.00 | 否 | 6,694.45 |
华新永和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 | 281,930.00 | 1,000,000.00 | 否 | 101,000.00 |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88,679.24 | 440,000,000.00 | 是 | 283,018.80 |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347,957,123.97 | 24,243,195.36 | ||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LNG | 621,243.42 | |||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管输费 | 312,629,457.68 | 259,987,803.21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6,908.59 | 81,000,000.00 | 否 | 13,284,849.70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有限公司 | 管输费 | 14,856,383.35 | 11,658,593.62 | ||
山西三晋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煤层气 | 118,912,066.03 | 150,000,000.00 | 否 | 117,172,573.70 |
山西长城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天然气 | 1,258,903,473.75 | 2,470,000,000.00 | 否 | 1,886,832,076.60 |
山西国强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190,918,821.72 | 260,000,000.00 | 否 | 173,396,236.56 |
山西国强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 | 管输费 | 21,779,380.66 | 14,258,313.18 | ||
山西龙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157,805,896.56 | 170,000,000.00 | 否 | 104,222,201.11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114,697,529.49 | 316,000,000.00 | 否 | 56,382,794.07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运城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60,000,000.00 | 否 | 544,216.96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运城有限公司 | 管输费 | 20,091,480.11 | 18,813,262.11 | ||
朔州京朔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管输费 | 4,403,669.73 | 5,000,000.00 | 否 | 3,302,752.28 |
朔州京朔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114,500,908.41 | |||
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603,855.81 | 20,000,000.00 | 否 | 678,231.32 |
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管输费 | 14,395,035.69 | 11,009,174.31 | ||
河北新天国化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管输费 | 14,893,886.74 | 20,000,000.00 | 否 | 12,145,628.79 |
太原国新洁净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其他 | 3,000,000.00 | 否 | 95,562.15 | |
太原国新洁净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LNG | 1,643,396.14 | |||
山西国新物流有限公司 | LNG | 9,664,275.39 | 55,000,000.00 | 否 | 9,550,825.21 |
山西国新物流有限公司 | CNG | 16,407.08 | |||
山西国新物流有限公司 | 其他 | 77,436.82 | 39,823.01 | ||
山西华新维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29,724,023.33 | 30,000,000.00 | 否 | 10,706,979.44 |
山西华新维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其他 | 280,566.04 | |||
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其他 | 0.00 | 否 | 11,937.94 | |
长治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LNG | 10,000,000.00 | 否 | 12,613,353.29 | |
晋中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LNG | 27,646.24 | 21,000,000.00 | 否 | 31,901,433.73 |
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LNG | 75,798,482.52 | 100,000,000.00 | 否 | 190,407,586.49 |
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72,183.30 | |||
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832,075.46 | 1,174,575.47 | ||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昌平有限公司 | 其他 | 1,762.96 | 100,000.00 | 否 | 10,908.50 |
太原东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137,978,035.61 | 480,000,000.00 | 否 | 339,581,189.90 |
山西国新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 其他 | 8,921.59 | 100,000.00 | 否 | 31,912.94 |
山西晋东新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 LNG | 566.43 | 10,000.00 | 否 | 7,650.59 |
山西国兴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283,018.87 | 20,000,000.00 | 是 | 283,018.87 |
山西国兴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37,490,293.38 | 21,841,452.95 | ||
山西国新液化煤层气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64,388.74 | 1,000,000.00 | 否 | 116,127.87 |
山西综改示范区燃气有限公司 | 物资款 | 28,108.83 | 3,000,000.00 | 否 | 111,241.24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中有限公司 | LNG | 1,036,662.63 | 23,000,000.00 | 否 | 706,953.06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中有限公司 | CNG | 12,979,610.98 | 1,218,561.39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中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151,280.72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朔州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2,746,335.77 | 4,000,000.00 | 否 | 2,381,348.28 |
长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1,000,000.00 | 否 | 611,475.11 | |
长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物资款 | 9,701.77 | |||
山西国电科莱化章街天然气加气站有限公司 | 其他 | 0.00 | 否 | 1,682.91 |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754,804.35 | 1,400,000,000.00 | 否 | 3,167,004.50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298,406.59 | 193,639.85 |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煤层气 | 989,990,188.46 | 859,050,699.92 |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67,245.29 | 1,867.92 |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LNG | 1,936,761.46 |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物资款 | 725,455.28 | 522,801.00 | ||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煤层气 | 4,977,067.39 | 6,000,000.00 | 否 | 3,304,718.32 |
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3,272,467.10 | 12,000,000.00 | 是 | 17,604,174.18 |
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76,415.09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物资款 | 715.67 | 1,000,000.00 | 否 | 438,334.49 |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0.00 | 否 | 167,782.61 | |
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16,494.24 | 6,000,000.00 | 否 | 274,096.51 |
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 | 生物质气 | 352,106.43 | |||
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 | 物资款 | 1,176,297.34 | 1,000,000.00 | 是 | 346,619.46 |
山西华新晋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 | 其他 | 19,646.03 | 100,000.00 | 否 | |
国新(山西)数字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3,318.58 | 0.00 | 是 | |
山西国新科莱天然气有限公司 | 管输费 | 569,651.18 | 0.00 | 是 | |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1,877.97 | 0.00 | 是 | |
山西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6,063.00 | 100,000.00 | 否 |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10,000.00 | 否 | 4,000.00 | |
华新燃气 | 服务费 | 32,000.00 | 1,000,000.00 | 否 | |
阳泉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3,956,239.59 | 4,000,000.00 | 否 | |
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78,761.06 | 0.00 | 是 | |
山西华新气体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0.00 | 否 | 7,688.68 | |
合计 | 3,959,601,485.21 | 6,224,520,000.00 | 4,363,562,633.1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大同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2,264.15 | |
大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373,591,181.50 | 349,772,117.20 |
古交市国新燃气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47,639.64 | |
古县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费 | 1,132.08 | |
河北新天国化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天然气 | 378,407,421.33 | 377,721,252.02 |
华新燃气 | 服务费 | 118,254.71 | 8,079,622.64 |
华新燃气 | 工程收入 | 8,401,967.41 | |
霍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26,310,737.51 | 28,245,483.74 |
晋城华新新能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其他 | 23,155.71 | |
晋中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2,547.17 | |
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720.75 | 1,556.61 |
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管输费 | 794,293.55 | |
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材料销售 | 207,952.77 | |
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19,141,157.21 | |
娄烦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3,074,412.54 | 1,291,790.90 |
吕梁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2,264.15 | |
山西国强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8,302.83 | |
山西国新和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4,105.66 | |
山西国新和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20,568.97 | 32,838.45 |
山西国新科莱天然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30,454,918.45 | |
山西国新科莱天然气有限公司 | 材料销售 | 56,689.94 | 204,924.03 |
山西国新科莱天然气有限公司 | 水费、污水费、服务费等 | 6,245.28 | 2,735.84 |
山西国新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45,303.78 | |
山西国新物流有限公司 | LNG | 284,870,613.23 | 289,106,058.70 |
山西国新物流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8,392.46 |
山西国新物流有限公司 | 其他 | 70,187.52 | |
山西国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 LNG | 1,265,087.15 | |
山西国新延长能源有限公司 | LNG | 6,369,569.18 | |
山西国新延长能源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23,603.77 | |
山西国新液化煤层气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82,847.19 | 1,132.08 |
山西国新液化煤层气有限公司 | 其他 | 177,208.38 | |
山西国新液化煤层气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13,470.80 | 197,986.97 |
山西国兴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0,962.26 | 2,216.99 |
山西国兴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 | 管输费 | 46,315,914.40 | 4,574,883.75 |
山西国兴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26,803,257.55 | |
山西国运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 LNG | 1,178.76 | |
山西华新定襄燃气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2,264.15 | 754.72 |
山西华新定襄燃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346,491,868.26 | 76,546,350.77 |
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LNG | 894.60 | |
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011,564.49 | |
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14,299,690.19 | 10,904,993.30 |
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材料销售 | 2,707,060.61 | |
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水费、污水费、服务费等 | 5,094.34 | |
山西华新煤成气勘查开发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2,486.79 | |
山西华新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水费、污水费、服务费等 | 237,735.85 | 1,038,081.49 |
山西华新维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60,070.76 | 2,594.34 |
山西华新维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其他 | 47,169.81 | 49,320.76 |
山西华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29,594.34 | |
山西华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水费、污水费、服务费等 | 4,035.40 | 17,060.88 |
山西金达丰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320.76 | |
山西晋东新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132.08 | |
山西晋东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2,725.47 | |
山西龙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94,339.62 | |
山西龙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管输费 | 22,310,319.01 | |
山西龙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36,953,669.86 | |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水费、污水费、服务费等 | 471,478.30 | 13,084.91 |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1,791,722,144.12 | 1,080,352,727.48 |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管输费 | 166,636.33 | |
山西三晋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783.02 | 1,037.74 |
山西山江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接驳收入 | 1,162,961.01 | |
山西省文水县旺家燃气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5,301.89 | 1,556.60 |
山西省文水县旺家燃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43,550,833.04 | 56,624,433.13 |
山西省文水县旺家燃气有限公司 | 其他 | 1,037.74 | |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59,032.57 | 428,126.35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交城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2,169.81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交城有限公司 | 管输费 | 1,724,375.21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交城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35,135,881.54 | 42,457,104.21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71,283.96 | 5,754.71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56,658,692.05 | 52,349,891.84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有限公司 | 材料销售 | 1,940.32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有限公司 | 其他 | 2,075.47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中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5,420.75 | 188.68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中有限公司 | 材料销售 | 0.10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90,566.04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8,248,385.15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吕梁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29,763.20 | 1,320.75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朔州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320.76 | 188.68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忻州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35,886.79 | 3,594.34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忻州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20,671,042.25 | 8,253,609.14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LNG | 32,720,884.84 | 80,805,444.38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436,886.79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管输费 | 2,381,911.78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气化返输 | 8,435,614.68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380,817,294.01 | 485,575,879.53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材料销售 | 11,623.93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水费、污水费、服务费等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运城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292,088.67 | 9,679.25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运城有限公司 | 气化返输 | 1,673,373.05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运城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185,759,003.80 | 414,761,347.62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运城有限公司 | 材料销售 | 220,614.63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运城有限公司 | 其他 | 6,207.56 | |
山西原平国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1,118,907.90 | 3,392,424.63 |
山西中燃国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65,207,025.48 | 141,996,360.36 |
山西中石化华新燃气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396.23 | |
山西综改示范区燃气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98,967.91 | 48,847.18 |
山西综改示范区燃气有限公司 | 管输费 | 970,807.61 | 249,177.52 |
山西综改示范区燃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81,394,081.55 | 29,590,057.93 |
山西综改示范区燃气有限公司 | 材料销售 | 1,258,270.47 | |
山西综改示范区燃气有限公司 | 接驳收入 | 547,663.16 | |
陕西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其他 | 49,643.58 | |
朔州华新京平天然气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2,075.47 | 1,415.10 |
朔州华新京平天然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30,103,227.51 | 25,466,015.81 |
朔州京朔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250,215,430.44 | |
朔州京朔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生物质气 | 300,276.38 | 362,503.02 |
太原东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管输费 | 135,151,694.98 | 57,812,203.19 |
太原东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45,469.29 | |
太原国新洁净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LNG | 34,900.41 | 41,781.65 |
太原国新洁净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213,073.58 | 188.68 |
太原国新洁净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其他 | 679.25 | |
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水费、污水费、服务费等 | 40,652.83 | 9,009.43 |
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管输费 | 8,431,824.15 | 2,789,055.91 |
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2,308,697,421.80 | 2,419,517,545.64 |
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材料销售 | 18,579.83 | |
忻州市田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222,418.34 | 550,365.24 |
忻州长峰燃气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4,675.48 | |
忻州长峰燃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14,806,282.00 | 7,194,810.68 |
阳曲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194,270,741.13 | 191,170,925.30 |
阳泉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LNG | 21,973,880.36 | 65,944,847.98 |
阳泉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396.23 | |
阳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75,471.70 | 75,471.70 |
阳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206,365,036.85 | 250,076,130.96 |
阳泉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39,495.28 | |
阳泉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其他 | 754.72 | |
原平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80,053.76 | |
原平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222,900,127.79 | |
运城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396.23 | |
长治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LNG | 978,092.66 | |
长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管输费 | 2,077,348.06 | 2,334,266.05 |
长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150,940,220.82 | 146,066,190.53 |
长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煤层气 | 1,089,513.86 | |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660.38 | |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47,053,525.99 | 48,337,325.10 |
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 | LNG | 18,348.63 | 2,600,693.57 |
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5,160,479.83 | 5,175,630.60 |
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9,617.39 | 41,907.42 |
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7,339.44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LNG | 749,417.35 | 4,604,309.60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材料销售 | 107,071.46 | 3,082,218.29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105,725.26 | 129,866.00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管输费 | 17,235,223.90 | 92,460.74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809,814,501.61 | 640,556,098.63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接驳收入 | 635,812.47 |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433,764.49 | |
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LNG | 412,842.85 | 501,350.26 |
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接驳收入 | 242,611.01 | |
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74,793,183.86 | 65,553,194.30 |
山西大地环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886.79 | |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88,679.25 | |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3,141,293.66 | 3,474,341.21 |
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226,119.48 | 943.40 |
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接驳收入 | 6,661,121.68 | 5,635,172.14 |
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25,753,127.79 | 19,409,321.43 |
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材料销售 | 542,115.76 |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610,162.70 | 207,080.99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费 | 50,496.70 | 6,530.19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LNG | 982,657.79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天然气 | 33,383,567.47 | 36,958,022.83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接驳收入 | 1,178,899.08 | |
山西省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754.72 | 332,558.89 |
山西省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接驳收入 | 874,690.64 | 80,733.94 |
山西省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2,418,205.97 | 1,496,155.56 |
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41,038.27 | |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4,081,094.94 | 4,099,542.98 |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483,884.53 | 146,276.52 |
万家寨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320.76 | |
万家寨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45,312.33 | 68,407.95 |
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15,671,695.21 | 14,392,555.53 |
山西晋通企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415.10 | |
山西田森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接驳收入 | 781,376.15 | |
山西田森农副产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27,536.07 | |
山西田森集团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179,184.24 | |
山西田舍酒店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13,765.69 | |
山西田森餐饮连锁配送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20,642.86 | 29,650.95 |
山西汇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接驳收入 | 449,174.31 | |
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接驳收入 | 2,903,504.59 | |
神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接驳收入 | 22,935.78 | |
神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2,508.49 | |
山西国新延长能源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283.02 | |
山西龙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注1) | 代理采购服务费 | 44,406,200.52 | |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注1) | 代理采购服务费 | 114,315.39 | 3,443,262.96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注1) | 代理采购服务费 | 783,240.79 |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1) | 代理采购服务费 | 227,883.65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运城有限公司(注1) | 代理采购服务费 | 197,340.41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有限公司(注1) | 代理采购服务费 | 38,047.96 | |
朔州京朔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注1) | 代理采购服务费 | 444,177.17 | 37,807.93 |
山西综改示范区燃气有限公司(注2) | 代理采购服务费 | 103,654.15 |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2) | 代理采购服务费 | 1,705,462.16 | |
山西国新物流有限公司(注3) | 代理销售服务费 | 393.39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注3) | 代理销售服务费 | 364,511.66 | 336,760.82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运城有限公司(注3) | 代理销售服务费 | 1,968,861.51 | 867,143.56 |
太原国新洁净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注3) | 代理销售服务费 | 812,779.03 | 424,568.89 |
阳泉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注3) | 代理销售服务费 | 3,254,244.01 | 1,044,869.45 |
原平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注3) | 代理销售服务费 | 2,924,503.95 |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3) | 代理销售服务费 | 1,463,724.85 | 971,481.28 |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注3) | 代理销售服务费 | 1,034,115.92 | |
合计 | 8,671,790,956.10 | 7,929,169,698.4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本公司代理关联方向上游供应商采购天然气再对外销售,本报告期销售商品的合同金额为412,557,716.86元;其中: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金额216,400,882.33元,山西龙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销售金额146,997,890.54元,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金额30,627,873.37元,朔州京朔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销售金额18,531,070.62元;按净额法确认代理采购收入45,747,933.87元。注2:本公司代理关联方向上游供应商采购材料再对外销售,本报告期销售商品的合同金额为19,900,280.60元;其中:山西综改示范区燃气有限公司销售金额1,140,195.57元,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金额18,760,085.03元;按净额法确认代理采购收入1,809,116.31元。注3: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LNG后,代理关联方对外销售,本报告期销售商品的合同金额为1,023,187,941.49元,采购合同金额为1,012,398,923.09元;其中:向阳泉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采购金额282,050,991.09元,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金额114,120,557.51元,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运城有限公司采购金额176,196,634.52元,山西国新物流有限公司采购金额161,674.13元,太原国新洁净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采购金额66,442,669.57元,原平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采购金额252,265,077.95元,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金额121,161,318.32元;按净额法确认代理销售收入10,789,018.40元。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华新燃气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托管 | 2021/6/1 | 无 | 双方协商 | 1,132,075.44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华新城市 | 股权托管 | 2021/9/1 | 无 | 双方协商 | 1,084,905.66 |
合计 | 2,216,981.10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5,170,007.68 | 5,101,080.77 |
山西华新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 | 1,251,192.88 | 1,552,028.23 |
山西国运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 | 537,643.55 | 499,469.03 |
山西国新科莱天然气有限公司 | 房屋 | 1,967,799.69 | 1,828,079.20 |
山西国强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 | 房屋 | 776,191.14 | 750,515.61 |
山西华新晋药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906,841.61 | |
山西华新晋药集团有限公司 | 土地 | 32,542.86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设备 | 106,194.69 | |
山西华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房屋 | 530,206.41 | 529,047.62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朔州有限公司 | 储罐 | 71,681.42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储罐 | 1,206,422.01 | 1,206,422.04 |
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加气站 | 275,229.36 | |
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191,103.79 | |
太原东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房屋 | 90,366.97 | 90,366.97 |
山西华新维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房屋 | 100,751.59 | 141,052.22 |
国汇(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房屋 | 95,238.11 | 79,365.08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设备 | 223,623.85 |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24,778.76 | |
合计 | 12,363,410.79 | 12,971,832.35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华新燃气 | 车辆 | 200,000.00 | 200,000.00 | 226,000.00 | 226,000.00 | ||||||
华新燃气 | 房屋 | 646,874.79 | 2,336,857.92 | 3,151,839.30 | 244,432.93 | 206,671.04 | |||||
山西华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车位 | 555,810.34 | 646,168.36 | 606,120.00 | 473,695.50 | ||||||
山西华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房屋 | 299,685.47 | 639,760.54 | 288,000.00 | 697,339.00 | ||||||
晋城华新新能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房屋 | 87,774.00 | 184,094.31 | ||||||||
山西国新液化煤层气有限公司 | 储罐 | 26,305.11 | 810,000.00 | ||||||||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土地 | 412,844.04 | 424,528.30 | 1,350,000.00 | |||||||
山西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 | 车辆 | 45,600.00 | 21,000.00 | ||||||||
合计 | 2,248,588.64 | 1,957,762.31 | 3,641,072.23 | 6,708,873.80 | 244,432.93 | 206,671.04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实际担保余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晋西南公司 | 280,000,000.00 | 2015-2-11 | 2023-2-10 | 是 | |
长治液化 | 48,000,000.00 | 2017-3-21 | 2023-3-20 | 是 | |
山西三晋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73,500,000.00 | 2017-1-22 | 2023-6-1 | 是 |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29,000,000.00 | 8,077,200.26 | 2017-9-30 | 2024-9-29 | 否 |
长治液化 | 150,000,000.00 | 2017-10-25 | 2023-3-20 | 是 | |
长治液化 | 72,000,000.00 | 2018-4-24 | 2023-3-20 | 是 | |
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7,500,000.00 | 2019-7-31 | 2024-7-15 | 否 |
晋中洁源 | 31,034,500.00 | 6,977,817.54 | 2019-11-20 | 2024-11-20 | 否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18,245,009.94 | 2019-12-6 | 2024-12-24 | 否 |
煤层气公司 | 130,000,000.00 | 2020-4-1 | 2023-4-1 | 是 | |
煤层气公司 | 20,000,000.00 | 2020-10-23 | 2023-2-28 | 是 | |
煤层气公司 | 100,000,000.00 | 2021-1-5 | 2022-01-04 | 是 | |
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5,000,000.00 | 2021-4-30 | 2026-4-15 | 否 |
煤层气公司 | 80,000,000.00 | 2022-3-28 | 2023-3-21 | 是 | |
中昊盛 | 50,000,000.00 | 2022-5-06 | 2023-5-05 | 是 | |
华新城市 | 200,000,000.00 | 2022-5-30 | 2023-5-06 | 是 |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52,341,743.14 | 2022-8-15 | 2027-8-14 | 否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10-31 | 2023-10-30 | 是 | |
长治液化 | 10,000,000.00 | 2022-12-29 | 2023-12-28 | 是 | |
大同液化 | 10,000,000.00 | 2022-12-29 | 2023-12-28 | 是 | |
临汾液化 | 10,000,000.00 | 2022-12-29 | 2023-12-28 | 是 | |
华新城市 | 50,000,000.00 | 45,000,000.00 | 2022-12-2 | 2025-12-2 | 否 |
华新城市 | 260,000,000.00 | 2022-12-20 | 2023-10-25 | 是 | |
华新城市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2023-3-9 | 2024-2-17 | 否 |
中昊盛 | 45,900,000.00 | 45,900,000.00 | 2023-5-14 | 2024-5-14 | 否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58,015,375.89 | 2023-10-24 | 2028-11-30 | 否 |
华新城市 | 250,000,000.00 | 249,950,000.00 | 2023-9-6 | 2026-9-4 | 否 |
中昊盛 | 25,500,000.00 | 2,662,600.84 | 2023-12-26 | 2035-12-21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实际担保余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华新燃气 | 100,000,000.00 | 2020-1-16 | 2023-1-16 | 是 | |
华新燃气 | 150,000,000.00 | 2020-1-17 | 2023-1-17 | 是 | |
华新燃气 | 95,000,000.00 | 2020-6-20 | 2023-6-23 | 是 | |
华新燃气 | 50,000,000.00 | 2020-9-24 | 2023-9-23 | 是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2-2-18 | 2023-2-6 | 是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1-4-23 | 2023-4-22 | 是 | |
华新燃气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2021-5-31 | 2024-5-30 | 否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470,000,000.00 | 465,000,000.00 | 2021-10-26 | 2028-10-25 | 否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190,000,000.00 | 185,000,000.00 | 2021-11-2 | 2028-10-25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华新燃气 | 186,150,000.00 | 2019-6-14 | 2029-6-14 | 提前还款1,907.76万元 |
华新燃气 | 75,000,000.00 | 2019-7-23 | 2034-7-23 | |
华新燃气 | 80,400,000.00 | 2019-6-14 | 2029-6-14 | |
华新燃气 | 45,000,000.00 | 2019-7-23 | 2034-7-23 | |
华新燃气 | 55,920,000.00 | 2020-1-21 | 2040-1-21 | |
华新燃气 | 183,675,000.00 | 2020-1-21 | 2040-1-21 | 提前还款1,033.02万元 |
华新燃气 | 7,000,000.00 | 2020-8-18 | 2040-8-18 | |
华新燃气 | 62,000,000.00 | 2020-12-10 | 2034-7-23 | |
华新燃气 | 20,000,000.00 | 2021-12-1 | 2040-1-21 | |
华新燃气 | 27,610,200.00 | 2021-7-2 | 2028-7-9 | |
华新燃气 | 130,327,500.00 | 2021-10-1 | 2028-7-9 | |
华新燃气 | 10,160,000.00 | 2021-12-1 | 2040-1-21 | |
华新燃气 | 143,045,000.00 | 2021-12-1 | 2040-1-21 | 提前还款8,500.00万元 |
华新燃气 | 81,140,000.00 | 2021-5-17 | 2028-5-17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000.00 | 2019-11-20 | 2024-11-19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山西中油新捷天然气有限公司 | 245,000.00 | |||
山西原平国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 17,595,261.86 | |||
山西国新正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1,700,000,00 | 2022-3-18 | 2022-5-18 | |
山西国新正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1,700,000,00 | 2023-3-17 | 2023-5-17 | |
山西国新正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1,700,000,00 | 2023-6-19 | 2023-7-10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山西华新维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转让 | 11,965,726.00 | |
华新燃气 | 华新同辉股权转让 | 95,790,700.00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79.27 | 356.77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款项融资 |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600,000.00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 | 253,530.00 | |||
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5,090,000.00 | 11,570,000.00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
应收账款 | |||||
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6,767,079.38 | 5,638,760.81 | |||
华新燃气 | 10,349,891.65 | 1,200,000.00 | |||
山西华新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5,659,859.40 | 4,198,366.88 | |||
山西国兴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 | 75,294,981.95 | 37,386,714.22 | |||
山西综改示范区燃气有限公司 | 16,870,080.32 | 1,491,088.63 | |||
山西国运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 1,032,022.89 | 690,400.17 | |||
山西华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327,006.90 | 720.00 | |||
山西国新液化煤层气有限公司 | 485,682.67 | 194,585.51 | |||
山西国新物流有限公司 | 936,141.20 | 936,141.20 | |||
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314,124,811.92 | 283,812,170.58 | |||
长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711,930.70 | 711,930.70 | |||
太原东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7,480,042.05 | 24.41 | 1.22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258,838,171.29 | 145,265,388.54 | |||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97,016,822.33 | 78,507,369.05 | |||
朔州京朔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430,358.32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吕梁有限公司 | 29,367.92 | 29,367.92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交城有限公司 | 2,210,744.67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运城有限公司 | 17,270,778.57 | 179,819,463.39 | |||
山西省文水县旺家燃气有限公司 | 4,191,040.16 | 2,220,632.13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有限公司 | 2,666,671.54 | 27,878,362.85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忻州有限公司 | 2,946,608.85 |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488,964.34 | ||||
山西华新定襄燃气有限公司 | 19,854,796.53 | 4,347,887.00 | |||
忻州长峰燃气有限公司 | 16,844,706.18 | 7,077,643.62 | |||
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90,195,898.90 | 27,058,510.47 | 93,045,277.49 | ||
山西国新科莱天然气有限公司 | 1,317,333.25 | 204,924.03 | |||
山西国强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 | 453,815.06 | 426,855.75 | |||
原平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46,419,630.32 | ||||
山西国新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 45,322.00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朔州有限公司 | 139,920.00 | 139,920.00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中有限公司 | 4,246.10 | 0.10 | |||
山西国新华储能源有限公司 | 457,501.95 | 457,501.95 | |||
山西华新晋药集团有限公司 | 2,855,836.56 | 2,958,346.56 | |||
山西国宏燃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16,162.25 | 316,162.25 | |||
山西国新和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 340,066.71 | 313,294.51 | |||
古交市国新燃气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36,068.00 | ||||
山西中燃国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 | 76,991,571.41 | ||||
山西田森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61,100.00 | 9,293.53 | 177,302.75 | 8,865.14 | |
山西山江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40,847.50 | 7,042.38 | |||
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96,843.44 | 74,684.34 | 1,222,291.50 | 61,114.58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832,845.41 | 573,107.20 | 3,492,095.46 | 556,069.70 |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4,359,015.13 | 11,331,059.57 | 39,316,793.89 | 6,864,718.97 | |
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20,870,626.58 | 5,595,266.33 | 20,174,078.03 | 6,224,301.81 | |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87,827.08 | 4,391.35 | 119,192.96 | 5,959.65 | |
河北新天国化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18,036,214.70 | ||||
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 | 113,241.31 | 18,926.22 | |||
山西华新维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48,104.83 |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39 | 0.17 | |||
山西省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6,395.05 | 1,819.75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1,708,808.52 | ||||
阳泉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4,311,093.60 | ||||
预付款项 | |||||
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4,436,667.30 | 3,372,074.31 | |||
华新燃气 | 175,313.33 | ||||
山西华新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2,547.58 | 2,150.60 | |||
山西国运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 44,733.40 | 44,733.40 | |||
山西国新物流有限公司 | 1,078,383.33 | 15,763.68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199.92 | 59,398,168.61 | |||
山西长城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32,518,703.33 | 92,447,493.49 | |||
山西龙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13,338,446.36 | 7,355,503.32 | |||
阳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660,818.82 | 139,516.93 | |||
原平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48,011,073.99 | ||||
山西国新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 7,021.83 | 4,673.73 | |||
晋中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391,817.87 | 391,817.87 | |||
晋城华新新能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7,998.00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中有限公司 | 1,797,365.87 | 697,209.47 | |||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昌平有限公司 | 115,000.00 | 115,000.00 |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1,411,304.65 | ||||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80,725.40 | ||||
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1,586.56 | ||||
山西国强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 | 18,857,021.36 | ||||
山西国兴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 | 1,703,762.28 | ||||
山西华新维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823,245.66 | ||||
山西华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480.00 | ||||
山西晋东新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 4,965.13 |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261,909.60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朔州有限公司 | 345,597.54 | ||||
太原东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33,084,011.20 | ||||
朔州京朔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301,998.77 | ||||
其他应收款 | |||||
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58,241.24 | ||||
山西华新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77,266.80 | ||||
山西综改示范区燃气有限公司 | 87,385.01 | ||||
山西国运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 33,918.24 | 33,918.24 | |||
山西华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6,267.20 | 813,436.28 | |||
山西华新维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29,900.00 | 18,950.00 | |||
山西国新科莱天然气有限公司 | 56,689.92 | ||||
山西国强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 | 49.00 | 49.00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120,000.00 | ||||
山西原平国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961,085.85 | 20,961,085.85 | 20,961,085.85 | 20,961,085.85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朔州有限公司 | 81,000.00 | 81,000.00 | |||
山西华新晋药集团有限公司 | 36,905.16 | 36,905.16 | |||
山西国新华储能源有限公司 | 3,801.19 | 3,801.19 | |||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259.21 | 259.51 | |||
山西国宏燃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828.22 | 828.22 | |||
山西中油新捷天然气有限公司 | 3,157,613.96 | 3,157,613.96 | 3,157,613.96 | 3,157,613.96 | |
山西金达丰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 98,962.06 | 98,962.06 |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38,497,216.78 |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72,368.48 | 712,622.15 | 2,640,390.66 | 592,053.41 | |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0.20 | 0.14 | 0.20 | 0.10 | |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2,800.00 | 140.00 | |||
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 | 2,746,900.00 | 2,030,660.00 | 2,746,900.00 | 1,600,916.00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50,000.00 | 1,750,000.00 | |||
山西国新物流有限公司 | 30,0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2,471.25 | 72,471.25 | |||
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15,590.37 | 5,068,135.80 | |||
山西国新科莱天然气有限公司 | 161,231.39 | 161,231.39 | |||
山西华新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61,500.00 | 61,5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183,516.84 | 1,907,290.99 | |
山西华新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10,933.00 | 20,717.00 | |
山西国兴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 | 22,828,427.76 |
山西华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84,117.78 | ||
山西国新物流有限公司 | 28,649.73 | 138,681.10 | |
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14,057,837.86 | 13,733,120.38 | |
太原国新洁净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3,720,578.53 | 7,047,575.23 | |
长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296,631.52 | 347,629.24 | |
山西华新维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257,500.00 | 280,566.04 | |
河北新天国化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3,955,549.71 | 1,287,271.23 | |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89,832,639.64 | 113,598,567.53 | |
朔州京朔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3,500,917.43 | 3,600,000.00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吕梁有限公司 | 5,905.24 | 5,905.24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4,731,479.27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运城有限公司 | 51,425,177.83 | 6,363,984.95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有限公司 | 4,552,133.86 | 20,245,449.61 | |
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247,451.13 | 247,451.13 | |
阳泉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47,332,432.24 | 6,705,738.34 | |
山西三晋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24,488,607.85 | 13,811,688.99 | |
山西国新科莱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03,919.43 | 1,748,996.97 | |
山西国强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 | 7,002,221.81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0.40 | 0.40 | |
山西原平国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 310,135.68 | 310,135.68 | |
晋中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87.60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朔州有限公司 | 84.96 | ||
山西华新晋药集团有限公司 | 51,310.47 | ||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昌平有限公司 | 32,607.89 | 32,607.89 | |
华新永和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92,620.00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中有限公司 | 2,421,364.69 | ||
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256,296.90 | 12,054,194.36 |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8,646,790.77 | 117,359,860.99 | |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40,000.00 | 240,000.00 | |
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8,900.00 | ||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35,945.13 | ||
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 | 698,236.03 | ||
大同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119,558.17 | ||
山西国新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14,857.74 | ||
精英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9,285.00 | ||
山西华新气体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8,150.00 | ||
应付票据 |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7,953,278.99 | 200,000,000.00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2,002.02 | ||
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山西华新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115,306.70 | ||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404,577,989.01 | ||
其他应付款 | |||
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002,311.80 | 3,777,782.57 |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8,356,077.49 | 2,730,432.67 | |
山西华新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4,559,543.03 | 3,521,729.26 | |
山西国兴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 | 300,000.00 | ||
山西综改示范区燃气有限公司 | 995,242.71 | 46,020.00 |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晋中煤炭有限公司 | 4,782.16 | 27,905.70 | |
山西华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2,977,872.28 | 2,181,558.70 | |
山西国新液化煤层气有限公司 | 6,345.25 | 17,855.08 | |
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45,970.52 | 45,970.52 | |
长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6,380.86 | 4,278.00 | |
山西华新维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8,179,211.72 | 6,035,406.96 | |
太原东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2,371.02 | 1,200.00 | |
河北新天国化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9,679.50 | 7,680.00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5,734,192.62 | 5,733,511.32 | |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721,894.07 | 1,197,696.21 | |
朔州京朔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862.88 | ||
山西国新正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168.75 | 108.00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运城有限公司 | 2,943.99 | 36,277.21 |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121,970.89 | 186,190.97 | |
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420,120.29 | 450,472.12 | |
山西龙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151.29 | 7,448.00 | |
山西三晋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12,841.36 | 123,287.42 | |
阳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7,382.55 | 101,908.51 | |
大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3,539,353.98 | 3,535,041.02 | |
霍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11,099.44 | 13,297.10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朔州有限公司 | 60,000.01 | 60,000.01 | |
山西华新晋药集团有限公司 | 55,674.80 | ||
山西中石化华新燃气有限公司 | 300,000.00 | ||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昌平有限公司 | 224,902.74 | 642,037.80 | |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晋东南煤炭有限公司 | 149,386.53 | 149,386.53 | |
山西国宏燃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45,000.00 | 45,000.00 | |
古交市国新燃气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4,751.36 | 4,006.00 | |
山西中燃国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 | 3,018,701.03 | 13,386,092.53 | |
国汇(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1) | 8,478,384.52 | 5,730,883.68 | |
运城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109,463.68 | 109,463.68 | |
山西国新科莱天然气有限公司 | 146,143.69 | 146,143.71 | |
山西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 | 25,200.00 | ||
朔州国新交通能源有限公司 | 389,601.60 | 389,601.60 | |
山西远东实业有限公司 | 2,613.00 | 2,613.00 | |
山西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 46,725.04 | 46,725.04 | |
祁县国运昭馀天然气有限公司 | 84.43 | 84.43 | |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吕梁煤炭有限公司 | 52.80 | 52.80 | |
山西国新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129,350.32 | 218,908.42 |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632,539.81 | 6,512,033.80 | |
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3,851,504.64 | 34,390,405.66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795,125.30 | 3,401,304.47 | |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072,090.14 | 5,572,090.14 | |
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8,773,848.77 | 9,104,742.31 |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1,740.00 | ||
山西大地环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3,000.00 |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1,877.97 | ||
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 | 1,861,145.99 | 2,074,931.99 | |
山西省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8,000.00 | 88,075.85 | |
华新永和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86,000.00 | ||
太原国新洁净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4,240,000.00 | ||
阳泉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74,582.52 | ||
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 | |||
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975.11 | ||
山西国兴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山西国运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 2,675.00 | 2,675.00 | |
山西华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239,899.53 | ||
山西国新物流有限公司 | 7,167,048.97 | 2,247,083.50 | |
太原国新洁净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6,641.52 | 4,682.96 | |
长治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5,609,247.63 | 12,242,029.15 | |
河北新天国化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10,785,796.10 | ||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33,992.20 | 213,976,574.04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吕梁有限公司 | 29,367.92 | 29,367.92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1,652,403.51 | 2,908,711.22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运城有限公司 | 1,456,180.78 | 17,819.11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有限公司 | 75,154.80 | 1,012,760.67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忻州有限公司 | 1,537.40 | 893,304.01 | |
山西龙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18,404,952.21 | 223,219.71 | |
山西国新科莱天然气有限公司 | 0.01 | 1,948,648.66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142,058.20 | 142,058.20 | |
朔州华新京平天然气有限公司 | 779,657.12 | 1,952,175.09 | |
阳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13,449,016.72 | 21,334,016.46 | |
阳曲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12,588,424.90 | 9,671,242.12 | |
大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32,618,525.76 | 15,332,913.73 | |
霍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781,653.01 | 5,207,717.15 | |
娄烦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1,115,053.43 | 813,042.46 | |
山西原平国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 341,861.05 | 524,459.71 | |
山西中燃国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 | 823,696.35 | 826,344.59 | |
原平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41,858,492.94 | ||
山西国新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 12,055.00 | ||
山西国新延长能源有限公司 | 530,278.60 | ||
阳泉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 23,957.60 | 15,358.00 | |
忻州市田森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293,178.73 | 10,004.94 | |
国汇(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55,555.55 | 15,873.02 | |
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006,316.84 | 1,125,540.67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851,106.69 | 6,149,052.59 | |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210,412.50 | 45,798,143.29 | |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046,718.28 | 470,728.38 | |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2,633.95 | 19,806.89 | |
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18,427,958.78 | 10,938,849.72 | |
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37,824,628.27 | 30,672,272.14 |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9,250.48 | 99,250.48 | |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684,154.92 | 2,097,628.64 |
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 | 1,497,113.12 | 528,553.16 | |
山西省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744,167.08 | 1,584,785.41 | |
神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577.46 | 2,577.46 | |
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1,830,929.15 | 1,013,111.75 | |
万家寨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325.47 | 13,715.91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交城有限公司 | 1,086,935.18 | ||
山西综改示范区燃气有限公司 | 7,862,957.81 | ||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407,317.12 | ||
朔州京朔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5,520,565.71 | ||
长期借款 | |||
华新燃气 | 993,019,900.00 | 1,107,427,700.00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525,231.7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822,461.69 | 7,510,535.31 | |
华新燃气 | 1,982,881.18 | 1,404,853.44 | |
租赁负债 | |||
华新燃气 | 1,545,902.13 | 3,019,593.42 |
注1:国汇(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无追索权商业保理合同》,供应商将对公司的债权转让给国汇(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国汇(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债权人。2023年度供应商向国汇(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转让债权12,998,866.43元,公司支付国汇(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债务10,251,365.59元。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赔偿责任 | |||
—诉讼补偿 | |||
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410,000.00 | 4,410,000.00 | |
山西田森集团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4,410,000.00 | 4,410,000.00 |
注:2008年1月4日,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山煤矿”)向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称天然气公司擅自越界进入东山煤矿界内,私自在矿区最繁华地段深入地下20米铺设天然气管线,造成东山煤矿的部分房屋倒塌,墙面、地面大面积裂缝等,请求判令公司赔偿房屋损害费等1,969,640.00元,并立即停止侵权。
2008年1月8日,天然气公司收到省政府办公厅[2008]3次《会议纪要》。按照《会议纪要》要求,天然气公司于1月9日带支票到东山煤矿积极主动协调解决管道穿越造成的地面建筑物损失问题和恢复施工问题;东山煤矿认为,已经启动诉讼程序即应按司法程序进行。2008年1月15
日,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按照先调后判的原则请诉讼双方到庭协调,天然气公司按起诉标的带支票前往,东山煤矿拒收,法庭调解未果。2008年7月1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复杏花岭区人民法院((2008)并立民复字第22号),称诉讼标的达到4,000.00万元以上,请杏花岭区人民法院移送案卷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8年8月20日,东山煤矿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起诉状称,天然气管线工程的基本竣工和投入使用扩大了东山煤矿的土地、地上建筑物和煤炭资源的损失,请求判令天然气公司赔偿因天然气管线穿越造成东山煤矿的土地损失1,682.80万元,地面建筑物损失2,143.37万元,地面建筑物无法正常使用损失1,162.33万元,并要求补偿东山煤矿煤炭资源损失13,337.17万吨。
根据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8)并民初字第275号,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并于2013年9月29日签定如下协议:
天然气公司自协议签订后7日内一次性向东山煤矿支付损坏修复赔偿费人民币3,280万元,用于修复因天然气公司管线穿越造成东山煤矿的房屋倒塌和墙面、地面开裂等形成的直接损失。天然气公司愿意承担本次诉讼的直接费用(案件受理费、勘验费、鉴证费、代理费)人民币2,307,250元,自协议签订后7日内天然气公司一次性付给东山煤矿,由东山煤矿负责付清费用。天然气公司负责经过东山煤矿矿区天然气管线进行实施监测、监控,加强维护和保护管线的安全措施,承担天然气管线的全部安全责任,要保证东山煤矿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天然气公司承诺2014年3月25日前为东山煤矿办理完毕由寿阳县和晋中市出具同意东山煤矿在寿阳南庄煤田办矿开采文件,并报送到省政府。天然气公司未能按期办理完毕,天然气公司应向东山煤矿支付1,800万元补偿金。2013年天然气公司向东山煤矿支付损坏修复赔偿费3,280万元,支付本次诉讼直接费用2,307,250元,支付办理办矿开采文件保证金892,750元。
2015年1月6日,天然气公司收到了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5)并执字第008号《执行通知书》,要求天然气公司向东山煤矿支付损害赔偿费1,710.725万元及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并负担执行费84,507.25元。
2015年1月22日,太原市中院采取执行措施,并于1月23日向天然气公司送达(2015)并执字第00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扣划天然气公司银行存款1,710.725万元和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本案执行费84,507.25元。
2018年6月天然气公司与东山煤矿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双方约定天然气公司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东山煤矿赔偿款17,107,250.00元(不含原已支付保证金892,750元,合计赔偿金18,000,000.00元)。
根据华新燃气、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田森集团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诉讼的承诺函》,若最终确定天然气公司需要向东山煤矿承担赔偿责任,该三家股东分别按其对天然气公司的原出资比例代天然气公司向东山煤矿承担赔偿责任。
2014年天然气公司收到华新燃气、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山西田森集团物流配送
有限公司关于东山煤矿诉讼承诺的赔偿责任款合计35,107,250.00元(损坏修复赔偿费人民币3,280万元及诉讼直接费用2,307,250元)。2018年天然气公司收到华新燃气关于东山煤矿诉讼承诺的赔偿责任款8,724,697.50元,2019年收到华新燃气关于东山煤矿诉讼承诺的赔偿责任款455,302.50元,合计金额918万元。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公司子公司华新城市与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了山西综改示范区燃气有限公司。根据山西综改示范区燃气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山西综改示范区燃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其中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00%,首期出资18,000.00万元在为公司设立登记开立专门账户后15日内缴纳;华新城市出资20,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00%,首期出资12,000.00万元在为公司设立登记开立专门账户后15日内缴纳;截止2023年12月31日华新城市实际出资1,200.00万元。
公司子公司华新城市与深圳市中燃燃气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山西中燃国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根据山西中燃国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山西中燃国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其中深圳市中燃燃气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0,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00%;华新城市出资9,8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00%。;截止2023年12月31日华新城市实际出资7,572.23万元。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公司子公司灵石通义因工程合同纠纷被山西嘉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起诉,起诉金额
89.14万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公司子公司煤层气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寿阳安顺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第二被告起诉,起诉金额200.59万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公司子公司天然气气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北京航天拓扑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起仲裁,金额190.82万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2. 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详见“本附注十一、关联方交易之关联担保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为非关联方单位提供保证情况。
3. 开出保函、信用证
子公司中昊盛与阳城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于2018年4月签订的《煤层气管网建设及综合利用特许经营协议》,根据协议要求公司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开具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保函保证金200.00万元;开立日期为2023年5月17日,到期日为2024年5月16日。
子公司华新销售根据《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能源电力发 2022 )183号)、《关于售电公司及虚拟电厂参与2024年市场交易提交履约保障凭证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向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开具山西电力市场履约保函,保函保证金500.00万元。保函开立日期为2023年12月8日,到期日为2025年6月30日。
子公司华新销售与国家管网集团中原储气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储气库使用合同》,华新销售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向国家管网集团中原储气库有限责任公司开具履约保函,保函保证金559.52万元。保函开立日期为2023年8月7日,到期日为2024年4月30日。
子公司华新销售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签订《天然气销售合同(调峰)》,华新销售通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向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开具履约保函,保函保证金2,516.00万元。保函开立日期为2023年11月23日,到期日为2024年6月30日。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9,980.91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9,980.91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本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377,994,1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1.4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9,980.91万元。同时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此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9,345,712.52 | 904,516,361.82 |
1年以内小计 | 109,345,712.52 | 904,516,361.82 |
1至2年 | 43,208.55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2,553,795.95 | 2,553,795.95 |
合计 | 111,942,717.02 | 907,070,157.7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1,942,717.02 | 100.00 | 2,553,795.95 | 2.28 | 109,388,921.07 | 907,070,157.77 | 100 | 2,553,795.95 | 0.28 | 904,516,361.82 |
其中: | ||||||||||
低风险组合 | 109,388,921.07 | 97.72 | 109,388,921.07 | 904,516,361.82 | 99.72 | 904,516,361.82 | ||||
信用风险组合 | 2,553,795.95 | 2.28 | 2,553,795.95 | 100.00 | 2,553,795.95 | 0.28 | 2,553,795.95 | 100.00 | ||
合计 | 111,942,717.02 | / | 2,553,795.95 | / | 109,388,921.07 | 907,070,157.77 | / | 2,553,795.95 | / | 904,516,361.8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低风险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09,345,712.52 | ||
1-2年 | 43,208.55 | ||
合计 | 109,388,921.0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5年以上 | 2,553,795.95 | 2,553,795.95 | 100.00 |
合计 | 2,553,795.95 | 2,553,795.95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53,795.95 | 2,553,795.95 | ||||
其中:低风险组合 | ||||||
信用风险组合 | 2,553,795.95 | 2,553,795.95 | ||||
合计 | 2,553,795.95 | 2,553,795.9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华新城市 | 105,456,573.18 | 105,456,573.18 | 94.21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2,588,577.79 | 2,588,577.79 | 2.31 | ||
绍兴县振兴公司 | 1,725,489.43 | 1,725,489.43 | 1.54 | 1,725,489.43 | |
华新燃气 | 1,200,000.00 | 1,200,000.00 | 1.07 | ||
煤层气公司 | 100,561.55 | 100,561.55 | 0.09 | ||
合计 | 111,071,201.95 | 111,071,201.95 | 99.22 | 1,725,489.43 |
其他说明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00,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289,295.84 | 197,725.18 |
合计 | 200,289,295.84 | 197,725.1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天然气公司 | 200,0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46,407.38 | 142,391.60 |
1年以内小计 | 246,407.38 | 142,391.60 |
1至2年 | 11,287.31 | |
2至3年 | 500.00 | 47,999.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7,999.00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7,331,340.99 | 7,344,857.78 |
合计 | 7,626,247.37 | 7,546,535.6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7,626,247.37 | 7,546,535.69 |
合计 | 7,626,247.37 | 7,546,535.6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08.42 | 2,808,168.27 | 4,540,133.82 | 7,348,810.51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508.42 | 508.42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80.64 | 780.64 | ||
本期转回 | 12,639.62 | 12,639.62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780.64 | 2,796,037.07 | 4,540,133.82 | 7,336,951.5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540,133.82 | 4,540,133.8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08,676.69 | 780.64 | 12,639.62 | 2,796,817.71 | ||
其中:低风险组合 | ||||||
信用风险组合 | 2,808,676.69 | 780.64 | 12,639.62 | 2,796,817.71 | ||
合计 | 7,348,810.51 | 780.64 | 12,639.62 | 7,336,951.5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杭州和隆 | 4,279,111.05 | 56.11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4,279,111.05 |
梁红 | 330,000.00 | 4.33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330,000.00 |
合计 | 4,609,111.05 | 60.44 | / | / | 4,609,111.05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953,487,356.33 | 6,953,487,356.33 | 6,907,868,423.41 | 6,907,868,423.41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6,953,487,356.33 | 6,953,487,356.33 | 6,907,868,423.41 | 6,907,868,423.4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天然气公司 | 6,207,234,279.85 | 6,207,234,279.85 | ||||
华新城市 | 500,115,300.00 | 500,115,300.00 | ||||
华新销售 | 200,518,843.56 | 200,518,843.56 | ||||
华新同辉 | 45,618,932.92 | 45,618,932.92 | ||||
合计 | 6,907,868,423.41 | 45,618,932.92 | 6,953,487,356.33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3,947,991.14 | 59,862,752.51 | ||
其他业务 | 1,132,075.44 | 1,132,075.41 | ||
合计 | 75,080,066.58 | 60,994,827.92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0,000,00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1,189,682.6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378,843.68 | |
合计 | 201,378,843.68 | 21,189,682.62 |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545,700.1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2,996,786.6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338,848.3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216,981.1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7,060,334.87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22,353.7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4,051,516.2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8,717,903.90 | |
合计 | 197,311,584.6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因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对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13,597,968.30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9% | 0.06 | 0.0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24% | -0.09 | -0.0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刘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