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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11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2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公司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

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该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其中,合并财务报表2023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10,032,992.15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382,515.07元,盈余公积减少1,019,628.33元,未分配利润减少9,395,878.89元;2022年度所得税费用减少111,506.23元;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少9,474,312.11元。母公司财务报表2023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10,032,992.15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163,291.13元,盈余公积减少1,019,628.33元,未分配利润减少9,176,654.95元;2022年度所得税费用减少330,730.17元;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少9,474,312.11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5,854,168.70
非流动资产合计-5,854,168.70
资产总计-5,854,168.70
递延所得税负债4,672,844.75
非流动负债合计4,672,844.75
负债合计4,672,844.75
盈余公积-1,052,701.34
未分配利润-9,474,312.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10,527,013.4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10,527,013.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5,854,168.70
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4,178,823.45
非流动资产合计-4,178,823.45
资产总计-4,178,823.45
递延所得税负债-4,290,329.68
非流动负债合计-4,290,329.68
负债合计-4,290,329.68
盈余公积33,073.01
未分配利润78,433.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111,506.2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111,506.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4,178,823.45
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111,506.23
净利润111,506.2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506.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01
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5,854,168.70
非流动资产合计-5,854,168.70
资产总计-5,854,168.70
递延所得税负债4,672,844.75
非流动负债合计4,672,844.75
负债合计4,672,844.75
盈余公积-1,052,701.34
未分配利润-9,474,312.1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10,527,013.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5,854,168.70
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4,178,823.45
非流动资产合计-4,178,823.45
资产总计-4,178,823.45
递延所得税负债-4,509,553.62
非流动负债合计-4,509,553.62
负债合计-4,509,553.62
盈余公积33,073.01
未分配利润297,657.1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330,730.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4,178,823.45
2022年度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330,730.17
净利润330,730.17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的其他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我们对变更事项说明所载内容与我们审计华电重工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华电重工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 上网公告文件

(一)第五届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天职业字[2024]34058号)。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四)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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