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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2023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英慧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宋英慧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股东大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66003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履行相关职责。本人在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551111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就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计划、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充分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制定、发展方向提供合理化建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3年1月3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发表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

2、2023年1月16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上对《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上对《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2023年7月15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上对《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年,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准确、完整进行信息披露。将深入了解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情况、公司发展战略等,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规范治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发表

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持续关注并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监管机关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从而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出了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九、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宋英慧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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