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着严谨、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现将审计委员会2023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樊燕萍女士、薛建兰女士、郝美先生三名成员组成,2023年10月26日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审计委员会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由樊燕萍女士、薛建兰女士、栾华先生三名成员组成。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委员全部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樊燕萍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召开会议的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审议内容 |
2023年4月19日 | 2022年度报告初稿沟通会 |
2023年4月24日 | 审议了《2022年年度报告》、《内控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公司内 |
审部2022年工作总结》、《公司内审部2023年一季度工作总结》。 | |
2023年6月19日 | 审议了《聘请2023年度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事务所》 |
2023年8月11日 | 审议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内审部2023年半年度工作总结》 |
2023年10月23日 | 审议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内审部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任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履行了招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聘任2023年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对于所有流程均进行了监督,公司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进行了全面审阅。重点关注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系统以及合规性问题。审计结果显示,公司的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部控制系统有效,合规性良好。
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的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阅。检查了各季度的财务数据,评估了季度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并确保了报告的及时性和透明度。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定期报告准确无误,及时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进展。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发表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设计合理,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5.审计委员会的其他工作
审计委员会还参与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工作,参与了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制定,监督了内部审计的执行,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审计委员会定期与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师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守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通过不断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控,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做出积极贡献。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