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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贝尔:2023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司代码:688566 公司简称:吉贝尔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六、 公司负责人耿仲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朱智磊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目前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正在进行中,为确保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股东长期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暂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待本次发行事宜完成后,择机审议、实施利润分配事项。

上述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8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8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9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2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3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3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3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

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投资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汇瑞投资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
汇吉科技南通汇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临床研究、临床试验药品研发的一个阶段,包括Ⅰ、Ⅱ、Ⅲ、Ⅳ期临床试验和生物等效性试验。
临床前研究药物进入临床研究之前所进行的,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
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医保、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药物半衰期/半衰期药物半衰期一般可称作生物半效期或者是生物半衰期,也可以简写为“t1/2”,指的是血液中药物浓度或者是体内药物量减低到二分之一所花费的时间。
原料药用于生产各类制剂的原料药物,是制剂中的有效成份,由化学合成、植物提取或者生物技术所制备的各种用来作为药用的粉末、结晶、浸膏等,但病人无法直接服用的物质。
放射治疗利用放射线治疗肿瘤的一种局部治疗方法。
化学治疗通过使用化学治疗药物杀灭癌细胞达到治疗目的。
药代动力学药物代谢动力学主要研究机体对药物的处置的动态变化。包括药物在机体内的吸收、分布、生化转换(或称代谢)及排泄的过程,特别是血药浓度随时间变化的规律。药物的代谢与人的年龄、性别、个体差异和遗传因素等有关。
白细胞白细胞(英文名:leukocyte,white blood cell,简称:WBC)是一类无色、球形、有核的血细胞。正常成人白细胞总数为(4.0~10.0)x109/L,可因每日不同时间和机体不同的功能状态而在一定范围内变化;白细胞根据其形态、功能和来源部位分为:粒细胞、单核细胞和淋巴细胞,其中粒细胞又可分为中性粒细胞、嗜酸粒细胞和嗜碱粒细胞三种;白细胞是人体与疾病斗争的“卫士”。
粒细胞白细胞根据形态差异分为颗粒和无颗粒两大类,颗粒白细胞(粒细胞)中含有特殊染色颗粒,用瑞氏染料染色可分辨出三种颗粒
白细胞,即中性粒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和嗜碱性粒细胞,绝大部分的粒细胞是中性粒细胞;中性粒细胞具有变形运动和吞噬活动的能力,是机体对抗入侵病菌,特别是急性化脓性细菌的最重要的防卫系统。
脂质体药物包封于类脂质双分子层内而形成的微型囊泡,直径为亚微米或纳米级别,在体内可以生物降解,无免疫原性。
白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为常见血液病,指成人外周血白细胞绝对计数持续低于4×109/L。当成人外周血粒细胞绝对计数低于2×109/L时,称为粒细胞减少症;低于0.5×109/L时,称为粒细胞缺乏症。
钙通道阻滞剂钙通道阻滞剂(calcium channel blockers,CCB)又称钙拮抗药(calcium antagonists),是一类能选择性地阻滞钙离子Ca2+经电压依赖钙通道流入细胞内,降低细胞内Ca2+浓度的药物。
β受体阻滞剂Beta-Blockers(BB),能选择性地与β肾上腺素受体结合、从而拮抗神经递质和儿茶酚胺对β受体的激动作用的一种药物类型。
氘代率化合物中代谢点的氢被氘替换的比例。以目标分子量所得色谱峰的峰面积占目标分子量所得色谱峰的峰面积与氘代位置零氘代分子量所得色谱峰的峰面积之和的比例表示。
AUC血药浓度曲线对时间轴所包围的面积,是评价药物在体内吸收程度的参数。
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末2023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数值一般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吉贝尔
公司的外文名称Jiangsu Jibeier Pharmaceutical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Jibeier Pharmaceutica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耿仲毅
公司注册地址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办公地址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12000
公司网址https://www.jbepharm.com/
电子信箱ir@jbepharm.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翟建中成祥东
联系地址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
电话0511-88898101-80810511-88898101-8081
传真0511-888894880511-88889488
电子信箱ir@jbepharm.comir@jbepharm.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中国证券报》(https://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https://www.stcn.com) 《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吉贝尔688566不适用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
32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洪祥昀、吴晓蕊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1朱国民、柳泰川、郭菲、郑宇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0年5月18日-2023年12月31日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营业收入860,933,244.79654,730,646.3531.49509,693,982.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087,891.18154,667,820.3141.65114,901,343.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9,137,599.61139,432,351.7149.9993,176,587.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500,018.77150,724,074.865.82150,556,993.47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1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04,838,829.131,688,429,785.8212.821,601,985,101.69
总资产2,209,668,213.231,964,575,110.9012.481,818,686,866.85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70.8340.960.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70.8340.960.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10.7548.000.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229.36增加2.86个百分点7.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678.44增加3.23个百分点5.8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488.43减少1.95个百分点5.75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发布《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由朱国民先生、柳泰川先生变更为郭菲女士、郑宇先生。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主要业绩指标实现较快增长,主要系公司加强产品渠道建设和推广力度,进一步开发市场潜力,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等主要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65,341,239.75253,470,519.91198,163,186.65243,958,298.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010,611.1158,252,617.0158,805,217.5064,019,445.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7,729,760.0656,754,016.7958,213,579.9756,440,242.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656,045.826,886,709.12-13,994,436.1963,951,700.02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3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8,793,689.497,223,896.395,781,298.00
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5,075,918.5911,769,590.9320,637,337.59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635,934.82-1,866,487.56-1,071,811.7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2,280,681.691,888,831.163,607,501.3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2,700.002,700.0014,566.73
后)
合计9,950,291.5715,235,468.6021,724,755.80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理财产品90,000,000.0035,000,000.00-55,000,000.005,075,918.59
合计90,000,000.0035,000,000.00-55,000,000.005,075,918.59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和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化改革、创新管理,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093.3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08.79万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220,966.8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0,483.88万元。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已完成IIb期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相关登记平台公示。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已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批准本品单药在晚期实体瘤中开展临床试验,目前正在开展I期临床研究,已完成多个剂量组的受试者入组和给药。2023年度,公司主要工作如下:

(一)安全稳定开展生产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生产目标,严格按照GMP的有关要求,有序组织、科学调度、团结协作、高效生产,强化质量监督和检验机制,有效保障产品质量符合药品质量标准,顺利完成全年生产工作计划。同时,持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政策,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严格把控安全生产责任关。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继续保持“0质量事故”“0安全事故”等。

(二)强化营销体系建设成果显现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营销体系建设,优化营销策略、扩大营销团队、优化组织架构,持续强化院线、尼群洛尔和OTC三大事业部建设;坚持专家网络+学术推广,以专家网络为基础开展学术推广活动,提高推广效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利可君片在肿瘤等重点应用领域推广效果显著,肿瘤科室有望成为利可君片重要的应用领域,对于治疗恶性肿瘤患者在放疗、化疗过程中发生的骨髓抑制现象具有显著效果;尼群洛尔片在高血压伴高心率细分领域获得了国内心血管疾病领域专家的一致好评和推荐,对于治疗高血压伴高心率患者疗效显著。报告期内,公司营销体系建设成果显现,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6,093.32万元,同比增长31.49%,其中实现利可君片销售收入65,283.08万元,同比增长

29.91%,实现尼群洛尔片销售收入8,999.67万元,同比增长61.05%,实现了销售收入的较快增长。

(三)积极推进新药研发取得新成果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建立了一支高素养的研发团队,构建了以复方制剂研发技术、氘代药物研发技术、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为支撑的研发技术平台,开启了一系列创新性药物的研发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新药研发工作,抗抑郁新药JJH201501目前已完成IIb期临床

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相关登记平台公示;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已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批准本品单药在晚期实体瘤中开展临床试验,目前正在开展I期临床研究,已完成多个剂量组的受试者入组和给药,公司其他在研新药正在按照国家新药研究要求持续推进。

(四)项目建设由“蓝图”逐步变为“实景”

报告期内,公司有序推进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研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原料及制剂车间项目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提升功能配置, 打造智能工厂,助力企业转型升级。随着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成,现代化、数字化的智能工厂正逐步从“蓝图”迈向“实景”。

(五)持续强化和完善制度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有关规则对公司制度进行及时修订,全年完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修订完善工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同时,进一步健全内控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对产品生产、营销体系、工程建设、研发投入、财务管理、质量监督等重要环节实施有效控制,完善公司内部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六)持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深刻把握人才储备和实际需求,重点完成各类人才引进、营销队伍扩编、人员轮训、干部竞聘等工作,全年新增员工四百余人,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同时,开展常态化培训助力人才加速成长,全年开展各类培训一百余场次,累计参训超过一千六百人次,促进员工和公司的共同发展,加强员工对企业的依存度,从而发现人才、留住人才,保持公司人力资源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药物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功能涵盖提升白细胞、抗高血压、增强免疫力、治疗关节疾病、抗眼部感染、治疗支气管炎、保护肝功能等多个治疗领域,并正致力于治疗抑郁症、肿瘤、胃病等疾病的创新型药物的研发。

1、主要在产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在产产品包含片剂、胶囊剂和滴眼剂三种剂型。

(1)片剂

报告期内,公司片剂产品主要为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醋氯芬酸肠溶片、细辛脑片。

①利可君片

利可君片是一种具有升白功效的化学药品制剂,对白细胞有促进增生的作用,可广泛用于预防、治疗白血球减少症及血小板减少症等,特别是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引起的白细

胞减少症具有显著疗效。产品为半胱氨酸衍生物,具有独特的分子结构,服用后能被肠道迅速吸收,体内代谢产物为氨基酸类,具有稳定升高白细胞的作用,不良反应十分罕见,适合长期服用。2022年5月,由国内权威肿瘤疾病专家石远凯、顾晋等编著的《临床路径释义·肿瘤疾病分册(2022年版)》正式出版,利可君片被作为治疗恶性肿瘤疾病的推荐用药收录在册:研究表明,利可君片对预防及治疗恶性肿瘤患者在放疗、化疗过程中发生的骨髓抑制现象具有显著效果。目前,利可君片已单独或联合其他药物用于临床上白细胞减少症的治疗,具有良好的疗效。

作为国内主流的升白药口服制剂,利可君片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等,其使用范围广泛,目前已基本覆盖国内三甲医院。公司利可君片在升白市场领域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利可君原料药合成、分离、提纯难度大,质量控制技术门槛高,公司对其检测方法学进行系统研究,将工艺优化、质量提升、方法学研究等综合申报国家发明专利并取得授权(专利号:ZL200510041037.X),该专利对产品形成了多层次技术壁垒和保护。同时,公司已就其晶型的制备方法以及用途申报专利保护并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一种利可君的晶型A及其制备方法、用途”“一种利可君的晶型B及其制备方法、用途”发明专利证书,进一步降低利可君片及其原料药被仿制的风险,提升利可君片的技术保护。公司目前仍是国内外唯一有能力生产利可君片的企业,也是利可君片国家药品标准起草单位。

②尼群洛尔片

尼群洛尔片是国内首个一类复方抗高血压新药,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更适用于轻中度高血压合并心率快患者。尼群洛尔片是公司首创的由低剂量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和β受体阻滞剂组成的复方制剂,钙通道阻滞剂具有的扩张血管和轻度增加心率的作用,恰好抵消β受体阻滞剂的收缩血管及减慢心率的作用,在高血压伴高心率治疗领域具有显著疗效和明显优势。

尼群洛尔片及其制备方法获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其中专利“复方抗高血压制剂”(专利号:201310152399.0)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尼群洛尔片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同时被《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8年

修订版)》和《基层心血管病综合管理实践指南2020》列为推荐用药,也是国家卫计委和中国医师协会牵头修订的《高血压合理用药指南(第2版)》的推荐国产创新药。

公司是尼群洛尔片国家药品标准起草单位和独家生产企业,市场上不存在尼群洛尔片的仿制药。

③醋氯芬酸肠溶片

醋氯芬酸肠溶片主要用于治疗由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并能够有效缓解术后疼痛。该药品为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作用,其作用机理主要是通过抑制环加氧酶活性,从而使前列腺素合成减少。该药品属于肠溶片,可减少药物对胃粘膜的刺激,口服吸收迅速且完全,生物利用度几乎达到100%,具有良好的临床效果。该药品获得国家化药二类新药证书,是国家重点新产品,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

④细辛脑片

细辛脑片主要用于支气管炎和支气管哮喘。细辛脑片能对抗组胺、乙酰胆碱,缓解支气管痉挛,起到平喘作用,对咳嗽中枢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同时本药品可引起分泌物增加,使浓痰变稀,降低痰液粘滞,易于咳出,具有类似氨茶碱松弛支气管平滑肌作用。此外,本药品还具有起效快、作用时间长的特点。

(2)胶囊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胶囊剂产品为玉屏风胶囊及益肝灵胶囊。

① 玉屏风胶囊

玉屏风胶囊主要功效为益气,固表,止汗。用于表虚不固,自汗恶风,面色?白,或体虚易感风邪者。该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添加任何辅料,干法制粒直接灌装成胶囊剂,与其他剂型相比稳定性好且便于携带和服用。玉屏风胶囊是公司独家产品,为中药四类新药,江苏省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产品,已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并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② 益肝灵胶囊

益肝灵胶囊为保肝药,主要成分为水飞蓟素,具有改善肝功能、保护肝细胞膜的作用,可用于急慢性肝炎和迁延性肝炎,且副作用较小。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当机体免疫力下降时造成的肝组织损害具有预防作用。该产品辅料中使用的大豆磷脂对水飞蓟素保护肝细胞有协同作用,同时大豆磷脂具有抗氧化作用,对肝肿瘤的形成有一定的预防作用。该药品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

(3)滴眼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滴眼剂产品包括加替沙星滴眼液和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① 加替沙星滴眼液

加替沙星滴眼液主要用于敏感菌所引起的急性细菌性结膜炎。该产品抗菌作用是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和拓扑异构酶Ⅳ,从而抑制细菌DNA复制、转录和修复过程。本药品是国家化药二类新药,被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

②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主要用于治疗急、慢性细菌性结膜炎、睑缘炎、麦粒肿、睑板腺炎、泪囊炎、角膜炎和角膜溃疡等外眼部感染。该产品抗菌谱较广,适用于多种病菌感染;通过添加玻璃酸钠,药物黏度得到有效提高,延长了滴眼液在眼中的停留时间,并阻止滴眼液通过鼻泪管流向口腔,提升产品疗效,增加舒适度。

2、主要在研产品

公司坚持“以患者需求为核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新药研发理念,构建了以复方制剂研发技术、氘代药物研发技术、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为支撑的研发技术平台,开启了一系列创新性药物的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研产品如下:

(1)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及其制剂的研究开发

公司在研抗抑郁新药JJH201501是一种新型的多受体作用机制的抗抑郁药,具有明显的抗抑郁作用,并且具有明显改善学习记忆的作用。临床研究表明,JJH201501 可明显延长药物在人体内的半衰期,延长药物体内滞留时间,提高药物在体内的血药浓度以及 AUC,减慢药物在体内的代谢速度, 有望成为新型抗抑郁症药物。目前,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已完成IIb期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相关登记平台公示。

(2)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原料药及其纳米制剂的研究开发

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颜德岳院士及其团队对多西他赛进行结构改造,通过分子设计和药效试验筛选,得到全新化合物JJH201601,利用脂质体技术将其开发为脂质体制剂,并按照新药相关研究要求完成了临床前药效、药理、毒理等研究。注射用JJH201601脂质体在多种实体瘤CDX模型上的抑瘤作用显著,且均强于进口多西他赛注射液(商品名:泰索帝),并具有更低的毒副作用。同时,在多项由重度免疫缺陷小鼠构建的PDX荷瘤模型上,JJH201601也表现出优于阳性对照多西他赛、白蛋白紫杉醇、替吉奥和吉西他滨的抑瘤效果,且药物的耐受性和安全性较好。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已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批准本品单药在晚期实体瘤中开展临床试验,目前正在开展I期临床研究,已完成多个剂量组的受试者入组和给药。

(3)抗胃酸新药JJH201701原料药及其制剂的研究开发

抗胃酸新药JJH201701是一种新型钾离子竞争性酸阻滞剂(potassium- competitive acidblocker,P-CAB),药物起效迅速,且半衰期长,抑酸作用显著。JJH201701是公司在沃诺拉赞的基础上,采用结构修饰改造,开发出的全新化合物,一方面增大了药物活性,另一

方面解决药物的不良代谢问题,通过初步药效和药代研究表明,JJH201701对大鼠基础胃酸的分泌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目前,JJH201701正在进行合成工艺优化和制剂剂型设计。

(4)治疗胆囊炎胆结石药物JJH201801原料及制剂的研究开发

牛磺熊去氧胆酸(tauroursodeoxycholic acid)临床主要用于治疗胆囊胆固醇结石、原发硬化性胆管炎、原发胆汁性肝硬化和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等。公司利用氘代技术,对牛磺熊去氧胆酸进行结构改造,通过分子设计和药效试验筛选,筛选出目标化合物JJH201801,该化合物在血液中稳定,对正常细胞的毒性明显降低。目前,JJH20180正在进行合成工艺优化。

(5)降糖药——桑叶提取物以及桑酮碱胶囊的研究开发

公司以桑叶中的总生物碱与总黄酮开发治疗2型糖尿病的中药新药,通过多途径降低血糖,同时可以有效地预防并发症发生,并缓解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症状,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

药学研究方面,公司已完成桑叶药材来源并鉴定,建立药材的质量标准,完成桑叶有效部位总黄酮和总生物碱提取工艺筛选和优化,并初步建立相应的质量标准,正在开展工艺放大研究、质量研究和稳定性研究;制剂已完成处方工艺筛选,制定初步质量标准,正在进行提取工艺优化和质量方法学研究。

(6)麻醉镇痛药——JBE-01原料及制剂的研究开发

麻醉镇痛药JBE-01,是依托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平台开发的二类新药。术后疼痛是手术之后立即产生的疼痛,一般术后三天正是患者最疼痛难忍的阶段,普通注射液单次注射仅维持数小时镇痛效果,易造成患者顺应性不佳。JBE-01脂质体与普通注射液相比,能够在较长时间内维持有效血药浓度,从而维持长时间镇痛效果,且没有药物突释行为造成的不良反应。目前已完成合成工艺研究和制剂处方工艺研究,并完成小试样品制备,正在开展成药性评价。

(7)降糖新药JJH202301原料及其制剂的研究开发

托格列净(Tofogliflozin)是一种钠-葡萄糖共转运体2 (SGLT2)抑制剂,适用于2型糖尿病的治疗。公司利用氘代技术,对托格列净进行结构改造,得到全新的化合物 JJH202301,初步药代试验结果显示,能够显著延长药物在体内的半衰期,减少代谢物的产生,提高药物在血液中的暴露量;初步药效结果显示,JJH202301可通过增加尿量进行尿糖排泄,以降低大鼠血糖含量,从而表现出显著的降糖作用。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以患者需求为核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新药研发理念,构建了完整的创新药物研发体系、专业的研发技术团队,全面涵盖新药从化合物筛选与成药性评价、合

成工艺研究、制剂工艺研究、质量研究、临床前药理毒理研究、临床研究、药品注册以及工业化等模块。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建立了以复方制剂研发技术、氘代药物研发技术、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为支撑的新药研发技术平台,以项目负责制为管理模式开发创新药物。同时,在自身研发的基础上,公司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及CRO公司等开展技术合作,通过整合内外部研发资源,采用技术开发合作的方式,完成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成果的转化,达到开发成本、效率的优化。

2、采购模式

公司由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供应。公司定期召开产销协调会,在产销协调会上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合理确定未来销量,并根据销量确定产成品数量,进而确定原辅材料的采购量。采购部门根据上述计划,结合库存量,保证生产所需并留有一定的安全库存,安排每个月的实际采购品种与采购量。采购部门、生产部门、质量部门等协商筛选供应商,从选择供应商开始严格把关。公司在选定供应商前,公司质保部会对所有生产用物料的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通过对物料风险分析,包括所生产的药品质量风险、物料用量以及物料对药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物料的安全等级,并根据不同的安全等级对物料执行不同的供应商评估和批准操作规程。如质量评估需采用现场质量审计方式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质量审计,并对质量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行使否决权。公司现场质量审计会核实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的真实性,核实是否具备检验条件。对其人员机构、厂房设施和设备、物料管理、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管理、质量控制实验室的设备、仪器、文件管理等进行检查,以全面评估其质量保证系统。经过供应商审计后,选择实力雄厚、资质较好、具有持续供货能力的生产企业作为公司的长期供应商,并纳入《原辅包装材料定点单位》。公司采购的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由质量控制部门进行质量检查,合格的材料直接进入仓库,对于不合格产品进行退货处理。

公司与供应商以原材料当期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采购价。公司已建立了《采购管理制度》《物料供应商评估和批准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采取“按计划生产”的方式进行。营销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及过往经验预估市场需求量后通知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现有产品库存,制定相关医药产品的生产计划并交付所属生产车间。通常公司在保证库存安全的情况下,均会保持一定的产品库存量,确保产品能够充分满足医院及零售药店等药品销售终端对公司产品的需求。

各生产车间接到部门生产计划后,立即组织相关生产人员安排产品生产。目前,公司所有在产剂型均已经通过GMP认证,严格按照GMP认证要求开展各类生产。在生产过程

中,公司质量控制部门将全程对生产进行监督、检验,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生产结束后,质量控制部门将对药品质量进行进一步把控,确保流向市场的产品能够满足标准要求。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学术推广+药品流通商”的销售模式。公司基于产品特性及市场需求进行专业化的市场推广,聚焦产品功能优势及应用领域,通过具备资质的药品流通商将产品销售至医院、药店等终端,实现产品销售,以满足广大患者的用药需求。近年来,公司不断优化营销策略,调整组织结构,成立院线、尼群洛尔和OTC三大事业部,设立运营中心,负责学术支持、商务支持、后勤保障等工作,持续加强营销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营销体系内控制度。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药物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功能涵盖提升白细胞、抗高血压、增强免疫力、治疗关节疾病、抗眼部感染、治疗支气管炎、保护肝功能等多个治疗领域,并正致力于治疗抑郁症、肿瘤、胃病等疾病的创新型药物的研发。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1)行业发展概况

随着全球经济发展、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人们的保健意识逐渐提升,医疗保健需求持续增长,医药市场保持增长态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预计到2025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17,114亿美元,2020年至202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5.70%,到2030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21,059亿美元,2025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20%。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在市场驱动力的高速增长下,中国医药市场增速超过全球医药市场。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预测,我国医药市场规模2023年达20,063亿元人民币,预期2030年将达到29,911亿元人民币,其中2020年至2025年复合年增长率为9.60%,远超全球同期平均水平。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和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以及健康中国建设全面推进、居民健康消费升级等多重因素推动下,未来医药行业有望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2)行业基本特点

医药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行业,新药研发具有周期长、投资大、难度高的特点。一款新药从开始研发到获批上市,需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申请、临床研究、药品注册申请与审批、试生产、大规模生产等多个环节,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时也会面临较大的新药研发风险。在产品生产阶段,医药产品因其特殊性,其生产需要符合严格的技术标准,对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都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医药行业尤其是创新药研发行业,对技术、资金、人才等都具有很高的要求。

(3)行业技术门槛

医药行业尤其是新药研发行业,通常需要长时间的技术积累和研发经验积淀,对企业技术、资金、人才均有很高的要求,涉及到化学、药学、制药工程、基础药理、临床医学等多个学科,需要整合多个学科的专业知识技能,属于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行业,对生产技术水平和研发创新能力要求较高,具有很高的行业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药物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功能涵盖提升白细胞、抗高血压、增强免疫力、治疗关节疾病、抗眼部感染、治疗支气管炎、保护肝功能等多个治疗领域,并正致力于治疗抑郁症、肿瘤、胃病等疾病的创新型药物的研发。

(1)现有产品所处行业地位分析

公司主要产品利可君片适用于预防、治疗白血球减少症及血小板减少症,具有稳定升高白细胞的作用,且安全性高。利可君片作为升白化药的代表性药品,对白细胞有促进增生作用,可广泛用于预防、治疗白血球减少症及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特别是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具有显著疗效,应用场景包括内分泌科、传染科、精神科、血液科、肿瘤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多个科室,市场份额在升白化药领域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公司另一主要产品尼群洛尔片属于抗高血压类药物,是国内首个一类复方抗高血压新药,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更适用于轻中度高血压合并心率快患者。与市场上其他抗高血压药品种相比,尼群洛尔片在降低血压的同时,又能降低心率,针对高血压合并心率快患者具有明显的优势,临床不可替代。有关研究显示,单纯高血压伴心率快患者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公司尼群洛尔片在此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和应用前景,市场空间巨大;另一方面,控制血压的同时,加强对心率的管控正逐步成为高血压治疗领域的共识,尼群洛尔片在该细分市场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场景,产品优势明显。近年来,在长城心脏病学大会暨亚洲心脏学会大会等学术会议上,尼群洛尔片以“疗效确切,安全性高,血压心率双达标”等特性,成为高血压合并高心率患者治疗的有效方案,获得专家一致好评和推荐。尼群洛尔片是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之一,公司组建专门事业部,加快扩大尼群洛尔片销售规模,预计后续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增长。此外,公司现有产品还涉及增强免疫力、治疗关节疾病、抗眼部感染、治疗支气管炎、保护肝功能等多个治疗领域。

(2)在研产品所处行业地位分析

公司在研抗抑郁一类新药JJH201501是一种新型的多受体作用机制的抗抑郁药,具有明显的抗抑郁作用,并且具有明显改善学习记忆的作用。临床研究表明,JJH201501可明显延长药物在人体内的半衰期,延长药物体内滞留时间,提高药物在体内的血药浓度以及AUC,减慢药物在体内的代谢速度,有望成为新型抗抑郁症药物。目前,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已完成IIb期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相关登记平台公示。

公司在研抗肿瘤新药JJH201601是公司依托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平台开发的一类抗肿瘤新药。公司通过分子设计和药效试验筛选,得到全新化合物JJH201601,利用脂质体技术将其开发为脂质体制剂,按照新药相关研究要求完成了临床前药效、药理、毒理等研究。注射用JJH201601脂质体在多种实体瘤CDX模型上的抑瘤作用显著,且均强于进口多西他赛注射液(商品名:泰索帝),并具有更低的毒副作用。同时,在多项由重度免疫缺陷小鼠构建的PDX荷瘤模型上,JJH201601也表现出优于阳性对照多西他赛、白蛋白紫杉醇、替吉奥和吉西他滨的抑瘤效果,且药物的耐受性和安全性较好。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已

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批准本品单药在晚期实体瘤中开展临床试验,目前正在开展I期临床研究,已完成多个剂量组的受试者入组和给药。此外,公司在研产品还涉及抗胃酸、治疗胆囊炎和胆结石、麻醉镇痛及糖尿病等。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医药工业新一轮技术变革和跨界融合加快

2022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医药工业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面临深刻变化,将进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更高水平融入全球产业体系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新一轮技术变革和跨界融合加快,围绕新机制、新靶点药物的基础研究和转化应用不断取得突破,生物医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以基因治疗、细胞治疗、合成生物技术、双功能抗体等为代表的新一代生物技术日渐成熟,为医药工业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提供了广阔空间。

(2)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纵深推进

202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和制度化。《“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则明确,到2025年各省(区、市)国家和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500个以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5类以上。2022年,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纵深推进,药品集采在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三大板块全方位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的“11233”政策框架已稳定且清晰,即“一套系统、一套编码、两级平台、三级操作、三种方式”,未来将会持续提速扩面。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健全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工作机制将成为医药行业发展趋势,报告期内,国家组织开展多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

(3)中医药政策体系不断完善驱动传承与创新

2022年3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明确鼓励中药科技创新。同年10月份,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2023年2月1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进一步对中药注册的相关要求进行了细化。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推动中医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发中医药的原始创新潜能,释放中医药的绿色产业属性,将助力中药产业走上发展“快车道”。

(4)医疗联合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

在国家“三医联动”(医药、医保、医疗)改革纵深推进的大背景下,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已在全国形成了具有不同合作模式及特色的医疗联合方式。据有关统计,十年来,我国组建各种形式的医联体1.5万个,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群众看病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在医联体快速发展不断推动分级诊疗进程的当下,药品生产企业通过“双下沉”(人员下沉,资金下沉)等方式抢占下沉市场,因地制宜地开展业务下沉,根据不同产品的业务策略进行区分,从一线城市转移业务到下沉市场,为下沉市场的医疗机构改善医疗环境,提升医疗机构医疗用药及设备,加强与医联体牵头医院及其下辖医院的合作,有效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以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或将成为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集采大环境下的破局切入点。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1)生产工艺及检测技术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药物研发、生产,以创新药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持续地开发研究,形成了与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及检测技术相关的核心技术,涵盖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玉屏风胶囊、醋氯芬酸肠溶片等目前主要产品,相关技术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以利可君的合成工艺及检测技术为例,其原料药合成、分离、提纯难度大,质量控制技术门槛高。公司对利可君原料药及制剂进行了系统性二次开发:对工艺进行了优化,使原料质量得以提升,并提高了技术壁垒,克服了原来利可君质量检测方法中含量测定方法的不足,准确性、灵敏度和可靠性都高于原方法,从而确保产品安全有效,形成了现行的利可君片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利可君系统性二次开发后原料含量提升至99%以上。

公司对检测方法学进行系统研究,将工艺优化、质量提升、方法学研究等综合申报国家发明专利并取得授权,该专利对产品形成多层次技术壁垒和保护,并确保利可君片产品质量和临床疗效。同时,公司已就利可君晶型的制备方法以及用途申报专利保护并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一种利可君的晶型A及其制备方法、用途”“一种利可君的晶型B及其制备方法、用途”发明专利证书,进一步降低利可君片及其原料药被仿制的风险,提升利可君片的技术保护。目前,公司仍是国内外唯一有能力生产利可君片的企业,也是利可君片国家药品标准起草单位。

(2)复方制剂研发技术

复方制剂的疗效优于单方剂型,且副作用相对较少,是临床上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

公司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联合研制并拥有完整知识产权的尼群洛尔片,是国家首个复方抗高血压一类新药,通过创新性地运用CCB和β受体阻滞剂的协同降压机制,消减不良反应、提升疗效,在长时间有效控制血压的同时,又能有效保护靶器官,近年来,在长城心脏病学大会暨亚洲心脏学会大会等学术会议上,尼群洛尔片以“疗效确切,安全性高,血压心率双达标”等特性,成为高血压合

并高心率患者治疗的有效方案,获得专家一致好评和推荐。一项对2997例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的临床研究表明,患者治疗后心率平均下降7次/分钟。不同访视结果显示,治疗一个月后,心率下降值趋于缓和稳定,尼群洛尔片尤其适用于高血压伴高心率患者,疗效显著,临床不可替代。尼群洛尔片研发项目曾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复方抗高血压制剂(专利号:

ZL201310152399.0)”被评为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公司是尼群洛尔片国家药品标准起草单位和独家生产企业,市场上不存在尼群洛尔片的仿制药。尼群洛尔片研发相关技术曾申请获得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和“江苏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耿仲毅以尼群洛尔片研究成果为基础的“心脑血管药效学平台技术体系构建及应用”项目获得了2019年上海市科学技术一等奖。

尼群洛尔片的成功研发是我国制药企业在抗高血压复方制剂领域迈出的重要一步,扩大了适应范围和人群,减轻了药物的副作用,提高了患者的依从性。尼群洛尔片已被《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8年修订版)》和《基层心血管病综合管理实践指南2020》列为推荐用药,也是国家卫计委和中国医师协会牵头修订的《高血压合理用药指南(第2版)》的推荐国产创新药。

(3)氘代药物研发技术

氘代药物是把药物分子上处于特定代谢部位的一个或多个碳氢键(C-H)用碳氘键(C-D)替代所获得的药物,从而延长药物半衰期、减少有毒代谢物的产生或药物间的相互作用,降低给药剂量、提高安全性以及获得更佳的疗效。

氘代药物在开发的过程中,主要难点表现在:

①氘代位点的确定

氘代改构主要适合具有严苛构效关系的药物,即其特定位点上空间位阻或电负性等的改变会显著影响其代谢速度。选择适合氘代改构的原研药物及位点时,需要全面了解氘代改构前药物的代谢过程。

②合成难度较大

氘代起始原料来源受限,增加了合成路线的开发难度。在进行氘代药物合成设计时,常规化学基团引入的方式可能不适用,导致合成路线选择性较少,分离提纯难度较大。为了避免脱氘现象导致的氘代率降低,反应条件通常比较苛刻或繁琐。

③临床优势明显

氘代药物要有足够的同位素效应,才能产生有意义的药动学影响,才能临床表现明显优势。但也不是所有的药物都适合开发成氘代药物。

④质量要求高

氘代药物对质量的要求较高,除常规药物质量指标外,还有一个较难达到的氘代率指标。

2017年4月上市的氘代丁苯那嗪是全球首个获批上市的氘代药物,并于2020年5月18日在中国获批上市,用于治疗与亨廷顿病(HD)有关的舞蹈病及成人迟发性运动障碍(TD),是中国首个获批上市的氘代药物。公司的氘代药物研发技术成熟,长期致力于创新药的研究,形成了较强的从化合物筛选、合成工艺和制剂工艺研究、质量标准研究、中试放大到规模化生产的创新能力。公司拥有先进的药物分子筛选技术,具有先进的氘代药物合成技术,生产成本可控,并满足氘代率的要求。公司氘代平台创新出的目标化合物大多数能有效延长药物半衰期,提高血药浓度和减缓药物代谢的速度,以达到降低给药剂量、提高安全性,获得更佳的疗效。公司氘代平台药物临床适应症覆盖范围较广,目前在氘代研发技术平台开发出了抗抑郁新药JJH201501、抗胃酸新药JJH201701、治疗胆囊炎胆结石新药JJH201801、降糖新药JJH202301等多个氘代化合物,其中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已完成IIb期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相关登记平台公示。

(4)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

脂质体是将药物包封于类脂质双分子层内而形成的微型囊泡,直径为亚微米或纳米级别,在体内可以生物降解,无免疫原性。脂质体进入人体后可以改变被包封药物的体内分布,使药物主要分布在肝脾肺和淋巴等组织器官中,因而有一定的器官靶向性。

公司脂质体技术研发平台水平先进。主要体现在:产品生产周期短、工艺稳定、操作简便等方面,适合工业化生产。此外,公司研发的脂质体包封率和成品率较高,具有粒度分布均一、泄漏率低、制剂质量可控以及稳定性高等特点。

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颜德岳院士及其团队对多西他赛进行结构改造,通过分子设计和药效试验筛选,得到全新化合物JJH201601,利用脂质体技术将其开发为脂质体制剂,并按照新药相关研究要求完成了临床前药效、药理、毒理等研究。注射用JJH201601脂质体在多种实体瘤CDX模型上的抑瘤作用显著,且均强于进口多西他赛注射液(商品名:泰索帝),并具有更低的毒副作用。同时,在多项由重度免疫缺陷小鼠构建的PDX荷瘤模型上,JJH201601也表现出优于阳性对照多西他赛、白蛋白紫杉醇、替吉奥和吉西他滨的抑瘤效果,且药物的耐受性和安全性较好。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已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批准本品单药在晚期实体瘤中开展临床试验,目前正在开展I期临床研究,已完成多个剂量组的受试者入组和给药。同时,公司依托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平台,正在开发国家化药二类麻醉镇痛新药JBE-01脂质体制剂,与普通注射液相比,可延长释放时间,起到良好的缓释镇痛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未发生重大变化。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研发成果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645127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11
软件著作权
其他
合计645228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上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55,773,563.7855,180,366.071.08
资本化研发投入000
研发投入合计55,773,563.7855,180,366.071.08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6.488.43减少1.95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000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JJH20160112,075.001,664.046,926.69已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批准本品单药在晚期实体瘤中开展临床试验,目前正在开展I期临床研究,已完成多个剂量组的受试者入组和给药。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1、生产周期短,工艺稳定,操作简便,适合工业化生产; 2、包封率和成品率显著提高; 3、粒度分布均一,泄漏率低,制剂质量可控,稳定性好。用于肿瘤治疗
2JJH20150119,650.001,879.779,123.58已完成IIb期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相关登记平台公示。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1、先进的药物分子筛选技术,获得结构优化的化合物; 2、先进的合成技术,合理引入氘源,降低生产成本,满足氘代率的要求; 3、显著改善药物吸收过程,有效延长药物半衰期,提高血药浓度和减缓药物代谢的速度,从而降低给药剂量、提高安全性,获得更佳的疗效。用于抑郁症的治疗,并具有改善认知功能的作用
3JJH20170112,450.0077.941,174.03正在进行合成工艺优化和制剂剂型设计。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预防服用低剂量阿司匹林期间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的复发,预防服用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期间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的复发;有利于幽门螺旋杆菌的根除治疗
4JJH20180112,450.0059.04491.00正在进行合成工艺优获得新药用于治疗胆囊胆固醇结
化。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石、原发硬化性胆管炎、原发胆汁性肝硬化和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等
5JJH20230115,000.00379.19379.19完成合成工艺研究和样品制备,正在开展成药性评价。获得药品注册批件。2型糖尿病的降血糖治疗。
6桑酮碱提取物8,550.0014.101,135.11正在进行提取工艺优化和质量方法学研究。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提取工艺具有先进性用于2型糖尿病的治疗
7醋氯芬酸片1,370.0082.171,075.59完成注册资料申报,完成补充资料提交,正在技术审评中。获得生产批件质量与原研一致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症状治疗
8阿替洛尔原料520.0035.67491.64获得批准上市通知书,登记号状态为“A”获得登记号及状态为“A”质量达到欧美药典标准要求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9卡波姆原料及滴眼液1,250.0055.36566.66正在进行工艺优化,正在开展制剂处方工艺研究。获得生产批件质量与原研一致干眼症、泪液分泌减少的替代治疗
10盐酸洛美沙星原料540.0098.11578.06已完成原料药申报资料提交,完成补充资料提交,正在技术审评阶段。获得登记号及状态为“A”质量与原研一致喹诺酮类抗菌药
11加替沙星原料720.00287.40496.86已完成原料药申报资料提交,获得受理通知书,正在技术审评阶段。获得登记号及状态为“A”质量与原研一致喹诺酮类抗菌药
12JBE-0115,000.00421.88561.37完成合成工艺研究和制剂处方工艺研究,完成小试样品制备,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主要用于外科硬膜外阻滞麻醉和术后镇痛
正在开展成药性评价。
合计/99,575.005,054.6722,999.78////

情况说明无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上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107101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7.409.94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21,269,466.9817,751,455.41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198,780.07175,756.98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2
硕士研究生28
本科66
专科11
高中及以下0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22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55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17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10
60岁及以上3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产品品类丰富,质量保证体系健全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药物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功能涵盖提升白细胞、抗高血压、增强免疫力、治疗关节疾病、抗眼部感染、治疗支气管炎、保护肝功能等多个治疗领域,并正致力于治疗抑郁症、肿瘤、胃病等疾病的创新型药物的研发。从医药种类来看,公司具备化学药品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等药品的生产能力,且目前主要产品均涵盖上述药品种类,满足不同客户对不同类型药品的需求;从产品剂型来看,公司产品包含涵盖片剂、硬胶囊剂、滴眼剂、凝胶剂、乳膏剂(含激素类)、原料药、中药前处理和提取等多个品种等诸多剂型,可根据产品特性及市场需求分别提供不同的产品类别;从主要产品应用领域来看,公司产品主要覆盖提升白细胞数量、抗高血

压、增强免疫力、治疗关节疾病、抗眼部感染、治疗支气管炎、保护肝功能等常见疾病的诸多市场领域,尤其是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玉屏风胶囊等产品受到市场广泛认可,在医药产品精细化发展的趋势下,公司多元的应用领域覆盖能够迎合各个市场的快速发展,从而带动公司业务快速增长。另外,目前公司在研新药也在有序推进,包括在研抗抑郁一类新药JJH201501、在研抗肿瘤一类新药JJH201601、在研抗胃酸一类新药JJH201701、在研治疗胆囊炎胆结石一类新药JJH201801、降糖新药——桑酮碱胶囊、麻醉镇痛新药JBE-01及降糖新药JJH202301等,随着公司新药产品开发及推广,公司产品体系将得到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质量保证体系方面,公司一贯重视医药产品的标准化工作,并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产品生产以保障产品质量,2014年度起连续荣获全国医药行业优秀质量管理QC小组成果奖项。公司在生产、仓储及质检等方面均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2、产品销售渠道广泛,营销网络体系完善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全面的营销网络体系,公司营销总部设置于镇江市,下设院线、OTC、尼群洛尔三大事业部,销售范围基本覆盖全国各大区域,通过专家网络+学术推广,以专家网络为基础开展学术推广活动,产品推广效果显著。

此外,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客户分布等实际情况,在全国各地设置了多个办事处,从而有效覆盖更为广泛的客户群体,基本能够覆盖公司主要的目标市场,具备较为完善的营销辐射能力。

3、技术创新持续推进,外部合作广泛开展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秉承“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技术发展理念,以世界医药科技发展为导向,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公司拥有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抗肺癌和乳腺癌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微丸制剂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设有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为公司技术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公司也由此获得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公司构建了以复方制剂研发技术、氘代药物研发技术、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为支撑的研发技术平台,开启了一系列创新性药物的研发工作,在研新药包括抗抑郁一类新药JJH201501、抗肿瘤新药JJH201601、抗胃酸新药JJH201701、治疗胆囊炎胆结石新药JJH201801、降糖新药——桑酮碱胶囊、麻醉镇痛新药JBE-01及降糖新药JJH202301等。

公司具有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以利可君为例,公司对检测方法学进行系统研究,将工艺优化、质量提升、方法学研究等综合申报国家发明专利并取得授权(专利号:

ZL200510041037.X),该专利对产品形成多层次技术壁垒和保护,并确保利可君片产品质量和临床疗效。同时,公司已就利可君晶型的制备方法以及用途申报专利保护并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一种利可君的晶型A及其制备方法、用途”“一种利可君的晶型B及

其制备方法、用途”发明专利证书,进一步降低利可君片及其原料药被仿制的风险,提升利可君片的技术保护。目前,公司仍是国内外唯一有能力生产利可君片的企业,也是利可君片国家药品标准起草单位。公司其他产品中玉屏风胶囊曾为国家二级中药保护品种,并荣获江苏省火炬计划省市高新技术产品;尼群洛尔片为国内首个复方抗高血压一类新药,该产品研发项目曾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复方抗高血压制剂(专利号:

ZL201310152399.0)”被评为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耿仲毅以尼群洛尔片研究成果为基础的“心脑血管药效学平台技术体系构建及应用”项目获得了2019年上海市科学技术一等奖。加替沙星滴眼液、醋氯芬酸及醋氯芬酸肠溶片被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另外,公司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醋氯芬酸、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加替沙星滴眼液、美洛昔康凝胶等多个产品曾分别获得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充分体现出公司在产品研发方面的创新能力。同时,公司重视知识产权储备与保护,所获专利涵盖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等多个公司现有产品及在研产品,有效对公司核心产品形成保护,提升产品竞争能力。近年来,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天津天诚新药评价有限公司、中科苏州药物研究院等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发机构开展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合作,并与北京博润阳光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有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CRO公司合作开展临床研究,有效地整合了内外部资源,确保了研发项目的顺利开展和产业化,实现了新产品开发成本和开发效率的平衡,为公司持续创新提供技术支持。

4、经营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健全

公司坚持“选一流人才,拥一流技术,出一流产品,创一流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建立了完善的经营机制和管理制度。生产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GMP认证标准对生产进行管理,所有产品均制定了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生产工艺执行与注册相一致,有效保障产品质量符合药品质量标准;同时,针对生产设备,公司制定了预防性的维修计划和故障维修规程,确保生产线的正常运转,保障产品的及时供应。研发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标准化研发流程,强化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新药上市等环节的管理控制;积极加强与外部高校、科研机构及CRO公司的合作,促进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销售管理方面,公司对销售进行完整记录,确保产品能够实现追溯。公司还积极应用信息系统,实现销售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从而有效规范销售流程,提高销售服务效率。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产品被仿制或被替代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利可君片具有多层次的技术壁垒,若其他药企仿制出利可君原料药,则公司利可君原料药独家生产将受到影响。

2、新药研发风险

(1)在研临床前研究项目可能无法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的风险

药物在进入临床研究之前需要进行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等大量的研究,以论证其安全性与有效性,并决定是否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目前,公司在研创新药物中,除抗抑郁新药JJH201501、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已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公司其他创新药物尚处在临床前研究阶段,存在无法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的风险。

(2)在研项目临床试验进度可能不如预期的风险

在研项目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后,项目的完成进度取决于主管部门审批、临床试验中心的启动、患者招募、研究过程中方案执行、药物供应、数据处理及统计分析以及过程中与监管机构沟通等各阶段的进度,任何政策变动、临床方案调整或变更、监管机构沟通时间延长等,可能对临床试验的如期完成和在研药物开发的顺利推进造成不利影响。

(3)公司在研产品治疗领域出现突破性创新药物或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创新药的开发及商业化竞争十分激烈,且可能受到快速及重大的技术变革的影响。公司在研药品聚焦肿瘤类、精神障碍类、消化系统类等重大疾病领域,这些领域也都是国内外各大医药公司、生物科技公司争相研发的领域。若在公司在研药品相关领域出现突破性研发进展,或是在公司在研药品治疗领域内诞生更具竞争优势的创新药物,将会带来技术升级迭代风险,对公司现有在研药品产生重大冲击。

(4)公司在研药品的新药上市申请未能按预期取得监管机构批准的风险

新药研发周期长、投资大,相关政策也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在研药品的新药上市申请存在未能按预期取得监管机构批准的风险。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收入依赖利可君片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醋氯芬酸肠溶片、玉屏风胶囊等,其中利可君片的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若后续利可君片受到竞争或客观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药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由于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复杂,产品质量受较多因素影响。如果在原辅料采购、生产控制、药品存储运输等过程出现偶发性或设施设备故障、人为失误等因素,将可能导致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若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公司将面临主管部门的处罚并导致公司声誉严重受损,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安全生产的风险

在生产过程中,若因自然灾害、流程设计缺陷、设施设备质量隐患、违章指挥、防护缺失、设备老化或操作失误、工作疏忽等原因,可能会导致设施设备损坏、产品报废或人员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但未来不排除因上述原因造成意外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从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研发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药品的技术路线、制剂配方、制备工艺是公司的主要竞争力,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药品研发、持续创新的重要基础。随着医药行业的发展,业内的人才竞争将日趋激烈,如果公司未来在职业发展、薪酬福利、工作环境等方面无法保持持续的竞争力,可能造成公司的研发人才流失,将对公司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若未来公司未能持续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无法继续享受所得税优惠税率,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此外,若未来国家主管税务部门对税收优惠政策作出调整,也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信用风险

随着营业收入的不断增长,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可能呈增加趋势,若不能继续保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公司产生坏账的可能性或将增加,产生一定的信用风险。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药品是关系到人民健康与安全的特殊商品,医药行业受到较为严格的监管,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公司存在因政策变化带来的经营上的风险。

2、带量采购等政策带来的降价风险

国家全面深化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模式将成为常态,中标药品的降价均较为明显。尽管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尚未纳入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目录,但如果以后公司主要产品被纳入到带量采购目录,将对公司的收入和业绩产生影响。

此外,受医保支付、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制度等政策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存在被动降价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宏观经济走势、突发公共事件、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所引起的宏观环境变化,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环境风险,并积极做好应对措施,以减小宏观环境变化可能对公司带来的风险。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860,933,244.79654,730,646.3531.49
营业成本95,154,399.5876,168,746.6124.93
销售费用401,872,961.69310,912,362.5629.26
管理费用57,991,302.4750,649,711.3214.49
财务费用-11,779,570.17-11,645,018.74-
研发费用55,773,563.7855,180,366.071.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500,018.77150,724,074.865.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4,039,451.23-175,490,055.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0,796.57-89,731,968.00-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加强产品渠道建设和推广力度,进一步开发市场潜

力,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等主要产品销量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量增长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产品渠道建设和推广力度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流出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推进投入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流出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现金分红同比减少且存在股权激励行权增发股份吸收投资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收入和成本分析如下: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医药制造860,933,244.7995,154,399.5888.9531.4924.93增加0.58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利可君片652,830,820.4848,279,128.5292.6029.9120.20增加0.59个百分点
尼群洛尔片89,996,659.435,398,437.6394.0061.0440.19增加0.89个百分点
玉屏风胶囊47,869,047.7024,474,774.8948.8777.9559.85增加5.79个百分点
醋氯芬酸肠溶片31,280,021.176,249,452.4980.02-8.08-15.05增加1.64个百分点
其他38,956,696.0110,752,606.0572.4010.0313.38减少0.81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华东459,333,955.9351,976,870.8488.6824.4619.83增加0.43个百分点
华中119,796,176.9114,264,902.9788.0926.3227.63减少0.12个百分点
西南88,247,308.769,644,379.0989.0754.1435.60增加1.49个百分点
华北90,690,033.227,602,148.7191.6254.3352.65增加0.10个百分点
华南77,875,726.759,399,410.4887.9326.6214.03增加1.33个百分点
东北15,054,295.681,513,813.1389.94125.4397.20增加1.43个百分点
西北9,935,747.54752,874.3692.4249.6846.88增加0.14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销售模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配送模式860,933,244.7995,154,399.5888.9531.4924.93增加0.58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分地区华东包括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上海市、山东省、福建省;华中包括湖南省、湖北省、江西省、河南省;西南包括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重庆市;华北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天津市、北京市、内蒙古;华南包括广东省、广西、海南省;东北包括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西北包括甘肃省、陕西省、宁夏、青海、新疆。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利可君片万片79,573.8177,278.4010,995.6232.3329.7440.04
尼群洛尔片万片2,938.983,254.66355.9210.0060.89-22.54
玉屏风胶囊万粒5,794.655,660.93217.48144.7276.54239.33
醋氯芬酸肠溶片万片5,087.485,114.02102.674.28-8.48-11.54

产销量情况说明

产品规格:利可君片 20mg、 尼群洛尔片10mg*20mg、玉屏风胶囊 0.5g、醋氯芬酸肠溶片50mg,如涉及不同规格的产品按上述规格进行折算。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比例(%)
医药制造直接材料44,732,295.9047.0132,403,166.2342.5438.05
医药制造直接人工23,490,934.1724.6917,879,958.4423.4731.38
医药制造制造费用26,931,169.5228.3025,885,621.9333.984.04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利可君片直接材料20,544,110.3321.5915,645,318.7620.5431.31
利可君片直接人工13,356,223.7714.0410,234,981.3513.4430.50
利可君片制造费用14,378,794.4215.1114,286,817.7118.760.64
尼群洛尔片直接材料3,526,037.473.712,643,379.623.4733.39
尼群洛尔片直接人工826,496.890.87459,011.960.6080.06
尼群洛尔片制造费用1,045,903.271.10748,413.290.9839.75
玉屏风胶囊直接材料12,083,255.0712.705,946,054.707.81103.21
玉屏风胶囊直接人工4,687,412.384.933,189,572.074.1946.96
玉屏风胶囊制造费用7,704,107.448.106,175,529.228.1124.75
醋氯芬酸肠溶片直接材料4,380,520.024.604,594,720.016.03-4.66
醋氯芬酸肠溶片直接人工962,861.281.011,158,991.761.52-16.92
醋氯芬酸肠溶片制造费用906,071.190.951,602,493.762.10-43.46
其他直接材料4,198,373.004.413,573,693.144.6917.48
其他直接人工3,657,939.853.842,837,401.313.7328.92
其他制造费用2,896,293.203.043,072,367.964.03-5.73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3,573.1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2.2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第一名18,883.9121.93
2第二名11,991.3313.93
3第三名10,971.2812.74
4第四名5,984.036.95
5第五名5,742.596.67
合计/53,573.1462.23/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601.2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3.5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第一名1,281.4126.39
2第二名598.9912.33
3第三名301.006.2
4第四名231.774.77
5第五名188.073.87
合计/2,601.2453.56/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第五名供应商甘肃华庆堂药业饮片有限公司为报告期内前5名供应商中新增供应商。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401,872,961.69310,912,362.5629.26
管理费用57,991,302.4750,649,711.3214.49
研发费用55,773,563.7855,180,366.071.08
财务费用-11,779,570.17-11,645,018.74-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500,018.77150,724,074.865.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4,039,451.23-175,490,055.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0,796.57-89,731,968.00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35,000,000.001.5890,000,000.004.58-61.11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闲置募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减少所致。
应收账款228,845,418.3010.3692,598,225.954.71147.14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报告期末未收回信用期内的货款增加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126,186,518.025.7161,738,599.783.14104.39主要系报告期内股权投资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754,615,972.8734.15466,361,611.8423.7461.81主要系报告期内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推进投入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44,375,972.912.0116,344,593.830.83171.50主要系报告期内购置长期资产预付款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28,957,515.211.3121,611,682.921.1033.99主要系报告期短期薪酬增加,报告期末未支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62,272,522.132.8243,453,674.302.2143.31主要系应付费用增加所致。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附注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如下: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细分行业主要治疗领域药(产)品名称注册分类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是否处方药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化学药血液系统利可君片-用于预防、治疗白血球减少症及血小板减少症。注释2
化学药心血管系统尼群洛尔片化药1.5类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尤其适用于高血压伴高心率患者。2013-4-26-2033-4-25
化学药呼吸系统细辛脑片-用于支气管炎和支气管哮喘。-
化学药非甾体类抗炎和抗风湿药醋氯芬酸肠溶片化学药品第二类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症状治疗。-

“一种利可君制剂的质量检测方法”专利起止期限为200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4日;“一种利可君的晶型A及其制备方法、用途”专利起止期限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41年12月29日;“一种利可君的晶型B及其制备方法、用途”专利起止期限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41年12月29 日。

中药扶正解表剂玉屏风胶囊中药第四类益气,固表,止汗。用于表虚不固,自汗恶风,面色?白,或体虚易感风邪者。-
中药清肝解毒剂益肝灵胶囊中药、天然药品第11类本品为保肝药。具有改善肝功能,保护肝细胞膜的作用。用于急慢性肝炎。-
化学药眼科用药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西药四类适用于治疗急、慢性细菌性结膜炎、睑缘炎、麦粒肿、睑板腺炎、泪囊炎、角膜炎和角膜溃疡等外眼部感染。-
化学药眼科用药加替洛美沙星滴眼液化学药品第2类适用于敏感菌所引起的急性细菌性结膜炎。-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站显示,2023年11月24日,《安徽省2023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中采购文件(AHYD-2023-1)》发布,公司产品利可君片被纳入《安徽省2023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中带量采购目录》; 2024年1月11日,《关于公布安徽省2023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采中选结果的通知》发布,公司产品利可君片未被纳入《安徽省2023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汇总表(公布版)》。

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治疗领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血液系统652,830,820.4848,279,128.5292.6029.9120.200.59/
非甾体类抗炎和抗风湿药31,280,021.176,249,452.4980.02-8.08-15.051.64/
心血管系统89,996,659.435,398,437.6394.0061.0440.190.89/
扶正解表剂47,869,047.7024,474,774.8948.8777.9559.855.79/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以患者需求为核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新药研发理念,构建了以复方制剂研发技术、氘代药物研发技术、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为支撑的研发技术平台,开启了一系列创新性药物的研发工作。在研抗抑郁新药JJH201501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抗抑郁化药一类新药,已获得国内和美国及欧洲的发明专利授权,于2018年7月取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已完成IIb期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相关登记平台公示;在研抗肿瘤新药JJH201601是公司依托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平台开发的一类抗肿

瘤新药,公司通过分子设计和药效试验筛选,得到全新化合物JJH201601,利用脂质体技术将其开发为脂质体制剂,拟开发成治疗肿瘤疾病的一类创新药物注射用JJH201601脂质体,JJH201601化合物专利已获得中国和美国授权。在多种实体瘤CDX模型上的抑瘤作用显著,且均强于进口多西他赛注射液(商品名:泰索帝),并具有更低的毒副作用。同时,在多项由重度免疫缺陷小鼠构建的PDX荷瘤模型上,JJH201601也表现出优于阳性对照多西他赛、白蛋白紫杉醇、替吉奥和吉西他滨的抑瘤效果,且药物的耐受性和安全性较好。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已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批准本品单药在晚期实体瘤中开展临床试验,目前正在开展I期临床研究,已完成多个剂量组的受试者入组和给药;抗胃酸药JJH201701已确定合成路线,并合成了符合要求的样品,正在按照申报要求有序开展临床前药学研究和药理毒理研究,JJH201701化合物专利已获得中国、美国和欧洲授权。此外,公司在研创新药物还有治疗胆囊炎胆结石一类新药JJH201801、降糖新药——桑酮碱胶囊、麻醉镇痛新药JBE-01及降糖新药JJH202301等。公司创新药研发管线图如下: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药(产)品名称注册分类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是否处方药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JJH201501原料及片剂JJH201501化药1类抑郁症已完成IIb期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相关登记平台公示。
JJH201601原料及脂质体制剂JJH201601化药1类抗肿瘤药已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批准本品单药在晚期实体瘤中开展临床试验,目前正在开展I期临床研究,已完成多个剂量组的受试者入组和给药。
JJH201701原料及制剂JJH201701化药1类抑制胃酸临床前研究阶段
JJH201801原料及制剂JJH201801化药1类用于胆囊炎、胆结石治疗临床前研究阶段
桑酮碱胶囊桑酮碱中药1类降糖药临床前研究阶段
醋氯芬酸片醋氯芬酸化药3类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症状治疗。完成注册资料申报,完成补充资料提交,正在技术审评中。
阿替洛尔原料阿替洛尔化药4类治疗原发性高血压获得批准上市通知书,登记号状态为“A”
卡波姆原料及滴眼液卡波姆化药4类干眼症、泪液分泌减少的替代治疗正在进行工艺优化,开展制剂处方工艺研究。
盐酸洛美沙星原料盐酸洛美沙星化药4类喹诺酮类抗菌药完成原料药申报资料提交,完成补充资料提交,正在技术审评阶段。
加替沙星原料加替沙星化药4类喹诺酮类抗菌药完成原料药申报资料提交,获得受理通知书,正在技术审评阶段。
JBE-01原料及脂质体制剂JBE-01化药2类麻醉、镇痛完成合成工艺研究和制剂处方工艺研究,完成小试样品制备,正在开展成药性评价。
JJH202301原料及制剂JJH202301化药1类2型糖尿病的降血糖治疗完成合成工艺研究和样品制备,正在开展成药性评价。

(3).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公司根据研发工作实际,对在研新药项目立他司特(Lifitegrast)衍生物和盐酸氯卡色林衍生物进行了结题,终止上述项目的开发。

(5). 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

(6). 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3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灵康药业2,912.4814.83.130
润都股份9,559.056.977.990
海辰药业6,194.1411.966.2724.71
仟源医药6,129.677.6710.2118.48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6,198.84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6.48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2.93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0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灵康药业、海辰药业、仟源医药为2023年度数据,润都股份为2022年度数据,下同。

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JJH201501原料及片剂1,879.771,879.7702.186.50
JJH201601原料及脂质体制剂1,664.041,664.0401.93-9.88
JJH201701原料及制剂77.9477.9400.09-72.54
JJH201801原料及制剂59.0459.0400.07-8.11
桑酮碱胶囊14.1014.1000.02-38.83
醋氯芬酸片82.1782.1700.10-80.46
阿替洛尔原料35.6735.6700.04-17.97
卡波姆原料及滴眼液55.3655.3600.06-50.75
盐酸洛美沙星原料98.1198.1100.11-43.35
加替沙星原料287.40287.4000.33127.07
JBE-01原料及脂质体制剂421.88421.8800.49233.84
降糖新药JJH202301原料及其制剂379.19379.1900.44/

3. 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二)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本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学术推广费16,335.2840.65
职工薪酬13,732.7434.17
差旅费8,938.1922.24
股份支付631.651.57
业务招待费431.921.07
办公费用31.870.08
其他85.650.21
合计40,187.30100.00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灵康药业12,033.6561.14
润都股份38,955.2128.39
海辰药业24,159.5746.66
仟源医药33,195.4141.53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40,187.30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46.68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3,088.85万元及部分自筹资金增加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差额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本次变更前本次变更后
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玉屏风胶囊、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益肝灵胶囊等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47,377.6344,254.3385,681.9377,343.18
2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8,417.887,926.4810,146.247,926.48
3合计55,795.5152,180.8195,828.1785,269.66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赎回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其他70,000,000.00512,500,000.00567,500,000.0015,000,000.00
银行理财70,000,000.00512,500,000.00567,500,000.0015,000,000.00
其他20,000,000.0072,000,000.0072,000,000.0020,000,000.00
券商产品20,000,000.0072,000,000.0072,000,000.0020,000,000.00
合计90,000,000.00584,500,000.00639,500,000.0035,000,000.00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总资产 (万元)净资产 (万元)净利润 (万元)
1江苏永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0韩崇应100%9,907.184,188.53412.07
2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1,940韩崇应70%2,044.571.860.02-106.77
3深圳华泓海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4,285.71王新文30%15,371.4715,050.99-1,103.34
4浙江生创精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330.0051郑 俊10.9091%21,280.9918,475.41357.77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口结构变化和人民生活品质提升不断地推动我国医药市场需求规模扩容,医药行业在未来中长期发展趋势向好。我国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药品市场需求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从而推动上游制药行业规模不断增加;同时,由于医疗卫生制度不断健全与完善,政府对医疗卫生领域投入的持续增加,居民卫生保健意识也相应提高,卫生费用支出也同步提高,能够持续带动制药行业的不断扩容,医药行业发展趋势总体向好。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立足于现有产品,放眼全球医药行业,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打造值得信赖的高端医药制造企业。继续聚焦肿瘤类、精神障碍类、心血管系统类、消化系统类等重大疾病领域,加强在上述领域高端药品的布局,加快推进新产品的研发及其产业化,不断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将坚持问题导向,锚定“铸造一流品牌、成就一流药企”愿景目标,鼓舞干劲、砥砺奋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1、继续加强生产质量管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药品质量安全,关系生命健康。新版药典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研发、生产、流通各环节全程管控,确保药品生产的质量安全。同时,强化安全生产的底线思维,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贯彻“安全生产、预防第一”的管理方针,常态化开展培训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2、加强营销体系建设,丰富产品的销售渠道

立足于公司覆盖全国各省市的营销网络优势,进一步加强营销队伍建设,贯彻“比学赶帮超”精神,强化营销现场精准管理,做到制度管人、流程管事。加强营销人员的评估管理,实时做好动态考核,脱虚向实,注重实战,提升成效。充分利用销售团队和专家网络两个关键点,坚持专家网络+学术推广,以专家网络为基础开展学术推广活动,优化产品推广模式,持续丰富现有产品的销售渠道,加大利可君片在肿瘤领域的推广力度;强化OTC事业部建设,加快推进连锁药店的开发与维护,深耕市场,精耕细作,有效抢占和挖掘相关产品的空白市场,加速扩大相关产品的市场规模;同时,强化新型代理平台建设,充分利用“自营+”创新模式,加强尼群洛尔事业部队伍建设,促进尼群洛尔片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

3、加快推进新药研发,保障临床试验工作有序开展

聚焦创新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持续开展抗抑郁新药、抗肿瘤新药等产品研究和开发。持续做好抗抑郁新药JJH201501临床试验工作,推进III期临床研究顺利进行;积极推进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单药在晚期实体瘤中开展临床试验,持续推进JJH201601开展I期临床研究。加快推进抗胃酸新药JJH201701、治疗胆囊炎胆结石新药JJH201801、降糖新药——桑酮碱胶囊、麻醉镇痛新药JBE-01及降糖新药JJH202301等新药的研发工作。同时,广泛开展外部合作,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CRO公司等开展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合作,有效地整合内外部资源,为公司持续创新提供技术支持。

4、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建设,促进公司产能升级

根据工程实施计划,稳步推进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设,以新技术赋能新址建设发展,加快数字化转型,提高智能制造水平,推动智能制造设备和系统的应用,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争取项目早日投产,助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5、积极做好投后管理工作,持续关注医药领域发展动态

持续跟踪参股公司深圳华泓海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浙江生创精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研项目的进展情况,积极做好投后管理工作。同时,持续关注医药领域重大变化和前沿科技,积极寻求业务协同,助力公司快速发展。

6、加快人才集聚和培育,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公司将继续强化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注重长远,树立人才理念,确立人才标准,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加强和专业院校及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建设人才高地,为创新发展打好基础;充分利用各种平台资源,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先进技术,培育专业化精英团队,助力企业驶向发展“快车道”;聚焦人才人心,营造更加适合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既引进人才,更留住人才;制定通才和专才培养计划、培养目标,推出具体考核措施,给人才压担子,提高相应待遇;完善研发人员的激励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有效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多措并举开展员工培训,进一步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凝聚力,提高战斗力。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改革背景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制度成为规范资本市场的“压舱石”。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制度,形成权责分明、有效制衡的决策机制,保证股东充分行使其合法权利,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保障重大信息披露透明,依法运作、诚实守信。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公司充分保障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平等权利。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2、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召开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会议合法有效。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依法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3、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召开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检查、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提高公司经营效果与效率,增强公司信息披露可靠性,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6-2www.sse.com.cn2023-6-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7-17www.sse.com.cn2023-7-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9-14www.sse.com.cn2023-9-1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耿仲毅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612014-9-252026-9-1324,606,20024,894,602288,402股权激励行权145.47
俞新君副董事长、副总经理632014-9-252026-9-13035,31435,314股权激励行权82.27
张 春董 事572020-9-142026-9-13035,31435,314股权激励行权75.26
胡 涛董 事472014-9-252026-9-1313,950,00013,950,0000不适用0
杨国祥独立董事722018-5-102026-9-13000不适用10.00
谢竹云独立董事492018-5-102026-9-13000不适用10.00
何 娣独立董事562018-5-102026-9-13000不适用10.00
王 正监事会主席472020-9-142026-9-13000不适用22.20
李腊梅监 事512020-9-142026-9-13000不适用22.03
陈 进职工代表监事462020-9-142026-9-13000不适用21.63
吴 莹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722014-9-252026-9-13035,31435,314股权激励行权75.63
赵锁富财务总监572017-5-82026-9-13058,85758,857股权激励行权74.69
翟建中董事会秘书522014-9-252026-9-13058,85758,857股权激励行权74.69
吴修艮研究所所长、核心技术人员592008-7/0253,087253,087股权激励行权65.61
李海岛研究所副所长、核心技术人员412011-9/020,60020,600股权激励行权38.23
秦序锋研究所副所长、核心技术人员502016-10/020,60020,600股权激励行权30.95
李召广研究所合成室主任、核心技术人员432015-12/020,60020,600股权激励行权40.31
合计/////38,556,20039,383,145826,945/798.97/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耿仲毅耿仲毅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耿仲毅先生曾先后任职于盐城市医药公司、镇江市医药工业研究所、镇江市第三制药厂、镇江长江卫生用品厂、镇江市第二制药厂、镇江中天药业有限公司,任技术科长、厂长、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2001年11月至2014年9月任江苏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耿仲毅先生亲自负责参与了公司多个新药项目的研发工作,申请了尼群洛尔片、抗抑郁药等相关的多项发明专利,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一等奖,先后被评为镇江市科技协作先进个人、镇江市科技标兵、镇江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江苏省首批“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江苏省科技企业家等称号,现还担任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常务理事、江苏医药质量管理协会理事、镇江市药学会名誉理事长等职务。
俞新君俞新君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俞新君先生曾任职于江苏康缘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天药业有限公司,任化验员、车间副主任兼技术员、新药推广和销售公司经理、总经理助
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01年11月至2014年9月间任江苏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张 春张春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就职于镇江第二制药厂、镇江中天药业有限公司,历任生产部长、总经理助理,2001年11月至2014年9月任江苏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7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设备总监,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胡 涛胡涛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3年至今任镇江衡源燃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4年9月任江苏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杨国祥杨国祥先生,195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研究员。历任镇江师范专科学校教师、江苏冶金经济管理学校校长、江苏大学校长助理;2002年12月至2011年3月,任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等职务;2011年3月至2018年3月,任镇江高等专科学校调研员;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谢竹云谢竹云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职称。1997年7月至今任江苏大学财经学院会计专业副教授、Mpacc教育中心副主任;曾任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泛沃新能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华耀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 娣何娣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曾任江苏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外经系教师、江苏大学MBA教育中心副主任等职;2000年9月至今先后任江苏大学管理学院教师、江苏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曾任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 正王正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2001年起在江苏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任职,历任质保部化验员、中药提取车间助理、中药提取车间副主任、中药提取车间主任等职务;2014年9月至2020年9月历任公司中
药提取车间主任、公司生产部部长、职工监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生产部部长、监事会主席。
李腊梅李腊梅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工程师,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1993年7月至2001年11月,任镇江第二制药厂技术员,2001年11月至2014年9月任江苏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副主任,2014年9月至2021年4月,任公司综合车间副主任,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综合车间主任。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陈 进陈进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职于镇江中天药业有限公司、江苏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化验员、综合车间主任助理、研究所所长助理、质保部副部长、GMP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质保部部长、GMP办公室主任、职工代表监事。
吴 莹吴莹女士,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曾任安徽泾县人民医院药剂师,镇江市第二制药厂技术主任、质监科科长、总工程师,镇江中天药业总工程师、质量负责人等职;2001年11月至2014年9月任江苏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质量负责人;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质量负责人。
赵锁富赵锁富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17年6月前任职于上药控股镇江有限公司;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翟建中翟建中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镇江焦化厂、镇江焦化煤气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苏润高碳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科员、财务部经理、企管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等;2013年4月至2014年9月任职于江苏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吴修艮吴修艮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主任药师资格。1990年毕业于华东化工学院化学制药专业,曾任职于镇江制药厂,历任技术员、技术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兼研究所长等职,2003年3月起任职于吉贝尔有限,现任公司研究所所长。
李海岛李海岛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生药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助理研究员职称。曾任山东鲁南制药集团科研员、扬子江药业集团南京海陵药业研究员、先声药业集团先声药物研究院研究员;2011年9月起在公司任职,现担任公司研究所副所长。
秦序锋秦序锋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医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秦序锋先生曾担任山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实验员、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经理、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项目经理等职;2016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研究所副所长。
李召广李召广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浸会大学有机化学专业博士学位,制药专业工程师职称。曾担任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研究员;2015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研究所合成室主任。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耿仲毅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1998年06月/
耿仲毅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年12月/
王 正南通汇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03月/
吴 莹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1998年06月/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耿仲毅镇江九泰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5年6月/
镇江海上皇大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2月/
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
胡 涛镇江衡源燃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3年1月/
镇江市万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6月/
江苏意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8月/
镇江众联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月/
润州区博利建材经营部经营者2010年10月/
镇江鹏龙星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9月/
镇江北汽鹏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
镇江市众联二手汽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6月/
海南衡源商贸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3月/
谢竹云江苏大学财经学院副教授1997年7月/
江苏大学Mpacc教育中心副主任1997年7月/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2月/
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
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3月/
华耀光电科技股份有限独立董事2022年5月/
公司
何 娣江苏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院长助理2000年9月/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
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7月/
吴 莹镇江九泰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5年6月/
翟建中镇江恒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8月/
赵锁富深圳华泓海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9月/
润州区玉膳坊饭店经营者2014年5月/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薪酬方案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监事的薪酬方案由监事会拟订,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订上述人员的薪酬方案。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发放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薪酬体系及其岗位职责完成考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形。详情参见本节“六、(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623.87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396.20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2023-4-26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01《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8.02《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3、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3.0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3.0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3.03《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3.04《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 19、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2023-6-30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 2.0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0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2.08《上市地点》; 2.0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2023-8-29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2023-9-14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1.01《选举耿仲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1.02《选举俞新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01《聘任俞新君为公司副总经理》; 4.02《聘任吴莹为公司副总经理》;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2023-10-30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2023-12-29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耿仲毅660003
俞新君660003
张 春660003
胡 涛661003
杨国祥660003
谢竹云660003
何 娣660003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6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5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谢竹云、杨国祥、何娣
提名委员会何娣、杨国祥、耿仲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国祥、谢竹云、胡涛
战略委员会耿仲毅、俞新君、杨国祥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1-161、《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计划(预审)阶段治理层沟通报告》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2023-4-211、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完成阶段治理层沟通报告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2023-4-25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7、《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 1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全部议案。
2023-6-301、《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 2.0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0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2.08《上市地点》; 2.0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3、《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10、《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1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全部议案。
2023-8-29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4、《公司2023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全部议案。
2023-10-30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全部议案。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4-251、《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全部议案。
2023-8-29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全部议案。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4-25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2.01《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2.02《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全部议案。
2023-8-291、《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2、《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考核结果》。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全部议案。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4-251、《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全部议案。
2023-6-301、《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经过充分沟通讨论,
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 2.0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0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2.08《上市地点》; 2.0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3、《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10、《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1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一致同意通过全部议案。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1,445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0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1,445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31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232
销售人员992
研发人员107
财务人员12
行政人员56
辅助人员46
合计1,445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博士2
硕士37
本科420
大专611
中专179
高中及以下196
合计1,445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薪酬制度,结合市场薪酬水平和岗位职责,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管理体系。通过绩效评估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了绩效奖金分配体系;根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建立了定期调资的调薪机制;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和公司管理需要,建立了带薪休假制度和节假日福利等制度。各项薪酬福利政策的建立和完善,为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培训管理体系。基于中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需要,建立了中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管理体系;基于员工专业技能提升需要,建立了员工职级晋升管理体系;基于公司GMP管理需要,建立了基层员工年度培训计划管理体系;基于新员工入职管理需要,建立了新员工入职培训和试用管理期管理制度;基于公司培训工作需要,建立了内训师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培训管理体系开展员工培训工作。

同时,公司积极组织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开展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组织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等开展的系列培训活动,有效提升相关责任主体规范运作意识。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24,905小时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97.32万元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利润分配遵循兼顾公司长期发展和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实际利益,但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盈利和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并保持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在上述条件满足的情形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三)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仍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予以分配。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分配所占比例不低于20%。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四)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应广泛征求独立董事、监事、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利润分配政策修订或调整的情形。

2023年6月2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4,865,984.00元(含税),并于2023年6月29日实施完毕。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目前,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正在进行中,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 鉴于上述原因,考虑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和推进计划,为确保公司上述事项顺利实施,公司决定2023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待本次发行事宜完成后,择机审议、实施利润分配事项。2023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研发项目投入、固定资产投资等的实施。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激励方式标的股票数量标的股票数量占比(%)激励对象人数激励对象人数占比(%)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330,0003.927348.36512.306

截至目前,有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该比例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占该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年度期末总人数的比例。

该价格未考虑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权益分派除权、除息等情况,下同。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计划名称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096,00002,142,3762,142,37611.3472,912,00082,142,376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达到业绩考核指标A17,892,592.29
合计/17,892,592.29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7)
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公告首次披露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1)
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

12.30元/股调整为11.34元/股。

不包括已失效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和已经行权的股权激励数量。

公司董事会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公司董事会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情况,对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完成并上市《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年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9报告期末市价(元)
耿仲毅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686,000012.30288,402288,402392,00031.39
俞新君副董事长、副总经理84,000012.3035,31435,31448,00031.39
张 春董事84,000012.3035,31435,31448,00031.39
吴 莹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84,000012.3035,31435,31448,00031.39
赵锁富财务总监140,000012.3058,85758,85780,00031.39
翟建中董事会秘书140,000012.3058,85758,85780,00031.39
吴修艮核心技术人员602,000012.30253,087253,087344,00031.39
李海岛核心技术人员49,000012.3020,60020,60028,00031.39
秦序锋核心技术人员49,000012.3020,60020,60028,00031.39
李召广核心技术人员49,000012.3020,60020,60028,00031.39
合计/1,967,0000/826,945826,9451,124,000/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不包括期末已失效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和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其配套指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2年度,原公司员工成某某因涉嫌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上述事件发生后,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江苏永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参股子公司深圳华泓海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浙江生创精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子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制定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建立了相应的决策、监督及反馈机制,并根据公司实际,科学设置内部组织机构,对各子公司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简称ESG),并在经营发展中逐步将ESG融入企业文化、企业战略,持续推进和提高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秉承“研品质良药,佑众生健康”的企业发展使命,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关注环境保护,兼顾社会效益,注重维护股东利益,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和客户,坚持践行环保、慈善、互助等公益事业,促进公司与社会的和谐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方面,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高度重视环境保护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针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水、废气,公司设有专门的污水治理、废气处理设施,并由专门的部门负责其运行和维护。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环境问题,也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同时,公司关注气候变化,积极践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持续使用高效节能设备等措施,采取节能设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社会责任方面,公司始终坚持诚信经营,严把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关,持续保持“0质量事故”“0安全事故”。公司作为一家专业从事药物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坚持为医患解惑分忧,为健康创造价值的服务理念,肩负研发使命,造福人类健康。在职工权益保护方面,公司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为员工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为公司员工开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公益事业方面,公司积极从事公益慈善活动,以实际行动传播爱心,彰显企业社会责任。公司治理方面,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出现更正或补充的情形。同时公司通过接待投资者调研、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电话、邮箱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维护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二、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862.0110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购置环保相关设备所致。

废水
排放排放 方式主要/特征污染物排放的最大浓度(mg/L)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mg/L)排放总量(t)核定的排放总量(t)达标 情况
废水排放间接排放氨氮3.056700.1590.163达标
悬浮物1224005.8908.264达标
化学需氧量156.685009.82317.745达标
总氮3.6450.320.324达标
硝基苯类0500.013达标
pH值/6-9//达标
总磷0.92780.0670.117达标
废气
排放排放 方式主要/特征污染物排放的最大浓度(mg/L)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mg/L)排放总量(t)核定的排放总量(t)达标 情况
废气 排放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21.4600.3340.897达标
颗粒物1.6200.0081.317达标
二氧化硫ND3500.892达标
氮氧化物40501.0437.57达标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公司设有专门的污水治理、废气处理设施,并设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其运行和维护。报告期内,公司污水治理及废气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不存在重大环境问题,也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与污染防治设施同步启动建设与运行,以实现企业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5年;公司于2020年11月取得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有效期5年。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5月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报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备案,备案编号:321102(X)-2022-040-L。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监测,并与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了《环境检测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其对公司的废水、废气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如下: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减少碳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公司十分重视的环保问题。公司持续使用高效节能设备等措施,在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建设中采取节能设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如天然气锅炉改造,更换使用变频离心机,生产基地(新址)使用一级能效制冷机组、风机等设备。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水(立方米)电(千瓦时)天然气(立方米)
177,1368,966,6401,492,218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循废弃物排放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遵守公司所在地的排放标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有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针对排放物的管理,公司建立了相应的排放管理办法和事故处理办法,并落实到日常管理中,有效控制废弃物与污染物的排放。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及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企业环境保护制度》《固废管理制度》《企业环境监测制度》《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制度》等一系列环保

管理制度,对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公司通过源头管控、过程控制、终端追踪等途径减少碳排放量。公司在生产基地(新址)等项目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设备耗能要求,积极选用节能设备,以达到减碳目的。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推进技术创新、节能降耗、减少排放,加强厂区绿化。强化公司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培养专业知识的环保技术人才。严格执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各类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行政许可、自行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排污许可证件等环境保护档案及制度文件均齐全、有效。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作为一家专业从事药物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功能涵盖提升白细胞、抗高血压、增强免疫力、治疗关节疾病、抗眼部感染、治疗支气管炎、保护肝功能等多个治疗领域,并正致力于治疗抑郁症、肿瘤、胃病等疾病的创新型药物的研发。公司秉承“研品质良药,佑众生健康”的企业发展使命,以优质的产品,满足广大患者用药需求,为增进民生福祉贡献一份力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及销售情况如下:

序号药品名称销售额 (万元)适用症
1利可君片65,283.08用于预防、治疗白血球减少症及血小板减少症等。
2尼群洛尔片8,999.67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更适用于轻中度高血压合并心率快患者。
3玉屏风胶囊4,786.90主要功效为益气,固表,止汗。用于表虚不固,自汗恶风,面色?白,或体虚易感风邪者。
4醋氯芬酸肠溶片3,128.00主要用于治疗由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并能够有效缓解术后疼痛。

公司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纳税,带动就业,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缴纳各项税收合计9,382.85万元,带动就业,发放员工工资、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达22,043.96万元。

此外,医药行业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转型的重任。公司作为医药高新企业,持续开展新药研发,聚焦肿瘤类、精神障碍类、消化系统类等重大疾病领域,为人类的健康事业贡献力量。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数量情况说明
对外捐赠
其中:资金(万元)402021年,公司向镇江市慈善总会认捐慈善资金200万元,用于发展慈善公益事业,分5年捐赠,报告期内确认捐赠40万元。
5报告期内,公司赞助“吉贝尔杯”镇江市少年乒乓球培训基地排名赛。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在镇江市“学习党史办实事、救助急难防返贫”主题活动中,向镇江市慈善总会认捐慈善资金200万元,用于发展慈善公益事业,分5年捐赠,报告期内确认捐赠4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赞助“吉贝尔杯”镇江市少年乒乓球培训基地排名赛,赞助金额为5万元。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出现更正或补充的情形。此外,公司还通过投资者调研、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电话、邮箱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维护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

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为员工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公司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为公司员工开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41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2.84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4,437.60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23.47

注:

1、上述员工持股人数及数量仅包含报告期末公司员工通过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汇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人数及数量,未包含股权激励行权及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公司股票的人数及数量;

2、上述员工持股人数及数量未包含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耿仲毅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遵循“平等、互利”原则,积极构建与供应商、客户共同发展的合作关系,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注重与供应商、客户进行沟通与协调,共同构筑信任与合作的平台,与供应商、客户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保障供应商、客户的合法权益。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一贯重视医药产品的标准化工作,并严格按照新版GMP标准进行产品生产以保障产品质量。在生产方面,目前公司建有综合制剂车间、中药提取车间、原料药车间以及动力车间,公司均按照新版GMP要求建设并相继通过GMP认证;在仓储方面,公司仓库分区明晰,可根据不同产品对环境的要求分类存储;在质检方面,公司质控中心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设有标准溶液标定、贮存间、分样间、高温实验室、化学室、中药室、精密仪器室、微生物实验室等功能实验室,有效保障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坚持正确的政治引领和理论指引,是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保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党委共有党员98人,其中5名高级管理人员全部为党员。2023年,公司党委根据上级党工委的工作要求和公司工作实际,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实施“党旗‘镇’红、一线建功” 工程,推进落实“强党建,促发展”的目标任务,不断推动公司实现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积极组织,广泛宣传和系统学习提升理论水平;通过广泛走访和谈话,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整理,制定整改措施,实施了整改,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组织全体党员赴徐州淮海战役纪念馆、台儿庄和枣庄铁道游击队纪念馆开展现场教学,加强党性认识,提升全局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怀。持续开展“党旗‘镇’红、一线建功”主题活动全面落实“五个一”工作要求。发挥党组织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发展;巩固和落实党建共建活动,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巩固和深化共建成果,不断深化交流合作为公司党政融合赋能,促进党建和企业共同发展做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贡献。强化支部管理,规范组织发展。持续开展两新组织先进党支部创建工程,强化支部建设。加强了“三会一课”、统一活动日的监督检查,规范了党员发展流程和两册一本台账管理,开展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先锋岗、责任区的创建活动。持续开展“爱心帮扶活动”,积极开展夏日送清凉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对军转干部、老干部和困难职工进行了上门慰问、对困难职工发放各类补助、对退休职工进行春节慰问、对全体员工发放节假日慰问品、组织开展了各类文艺联欢和团建活动等,密切了党群关系,有力地推进了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次数相关情况
召开业绩说明会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的支持下,公司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耿仲毅、董事会秘书翟建中、财务总监赵锁富和独立董事谢竹云均参加了上述业绩说明会。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3公司通过腾讯会议、进门财经等线上方式,接受投资者调研、交流活动。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是 □否公司官网:https://www.jbepharm.com/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同时,为与投资者搭建有效的沟通渠道,公司设有投资者关系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信箱等,并设专人负责接听和查收。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3次,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等。公司官网设有“投资者关系”板块,并进行信息更新,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的重大信息提供便捷的渠道。公司借助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互动交流平台,对投资者咨询及建议进行及时回复,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及时披露投资者调研活动情况,通过多项举措,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投资者回报方面,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分配现金股利的具体安排和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有关规定执行,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并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刊和网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有关信息。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标准,并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从研发设计、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等多个方面完善企业知识产权体系建设,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能力。同时,开展专利挖掘布局、侵权风险识别与应对等相关的培训活动,持续提升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公司曾荣获江苏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优秀证书。

在信息安全方面,公司建立了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通过规范化的技术手段管理公司各类系统、数据和数据库,从而为公司的管理、研发等提供安全、高效的数据信息服务。公司建立了《信息中心管理制度》《数据备份管理制度》《实验室计算机系统授权管理规章》等制度,从制

度层面保障公司信息安全。公司还根据内部办公及公司外来人员进行网络划分,规定员工和来访人员的活动范围;对潜在合作伙伴开展业务交流前签订《外来人员上网安全备案表》,规定上网行为防止泄密等,从而保障公司信息安全。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是否有履行期限承诺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中天投资注1注1注1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耿仲毅注2注2注2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汇瑞投资注3注3注3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汇吉科技注4注4注4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5注5注5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吴修艮注6注6注6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首发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注7注7注7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注8注8注8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注9注9注9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10注10注10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注11注11注11不适用不适用
分红公司注12注12注12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注13注13注13不适用不适用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解决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注14注14注14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首发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注15注15注15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首发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注16注16注16不适用不适用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注17注17注17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注18注18注18不适用不适用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注19注19注19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注20注20注20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承诺其他中天投资注21注21注21不适用不适用

注1:2020年4月20日,控股股东中天投资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情形除外),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4、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注2:2020年4月20日,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耿仲毅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全天停牌

的情形除外),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自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发上市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在本人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首发上市前的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首发上市前股份。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6、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8、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9、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注3:2020年4月20日,股东汇瑞投资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4、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注4:2020年4月20日,股东汇吉科技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4、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注5:2020年4月2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股东、董事胡涛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情形除外),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5、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7、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8、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俞新君,董事倪茂云,监事童隆生、韩崇应、王正,高级管理人员吴莹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5、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7、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8、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3)高级管理人员吴莹作为核心技术人员关于股份锁定作出如下补充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

2、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如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5、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注6:2020年4月20日,核心技术人员吴修艮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

2、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如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5、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注7:2020年4月20日,发行前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耿仲毅、控股股东中天投资、股东汇瑞投资、汇吉科技、胡涛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本人确因财务需要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届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当公司或本公司/本人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时,本公司/本人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2、本公司/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严格遵守减持股份期限和数量的要求、履行全部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届时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另有要求的,本公司/本人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3、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公司/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公司/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公司/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

注8:2020年4月20日,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上市后按照《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规定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和停止

(一)启动条件:公司自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公司将采取如公司回购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等一项或者多项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该等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二)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审议程序:公司应当在前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立后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25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相关责任方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停止条件: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正式公告之日起至其实施完毕之日的期间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如在连续5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不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违反届时有效的法律规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价稳定具体方案实施完毕后90个交易日内,如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立的,公司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90个交易日后,启动条件再次成立时,公司将再次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审议程序。

尚未实施或者未履行完毕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因停止条件成立而停止实施的,则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停止实施后的90个交易日内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90个交易日后,启动条件再次成立时,公司将再次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审议程序。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一)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而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照该等规定的要求履行有关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程序。

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如公司采取回购股份的稳定股价措施,应遵循下述原则: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2、公司累计回购的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3、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0%;

4、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若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措施的,则在实施完毕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的公司回购股份措施后,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遵循下述规则:

1、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单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最近一次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的20%;

2、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多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情况下,股东在该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最近一次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金额的50%;

3、在增持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超过上述第2项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若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措施的,则在实施完毕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措施后,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应遵循下述原则:

1、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单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因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10%;

2、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多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情况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累计资金金额不超过其因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30%;

3、在增持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四)其他稳定股价措施

当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立时,公司还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上述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相关承诺要求。”

注9:2019年6月18日,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及承诺

本公司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具体回购方案如下:

1、在相关行政处罚或生效判决作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作出决议,通过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同时发出召开相关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并进行公告;

2、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购价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或是出具新的回购规定的,公司及控股股东将根据届时的法规要求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

注10:2019年11月7日,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如下: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注11:2019年6月18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公司摊薄后的即期及未来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面临下降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拟通过以下方式,提高运营水平,增厚未来收益,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

(1)加大公司研发投入,不断开发新产品以适应新老客户的需求;

(2)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营销能力,开发新的优质客户;

(3)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监督,尽快实现项目收益;

(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5)根据公司盈利情况,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公司/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即期回报的要求;支持由董事会或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本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严格遵守该等制度。

(5)本人承诺在公司设立股权激励计划(如有)时,应积极支持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本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在本人职权范围内督促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7)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注12:2019年6月18日,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就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维护股东利益;同时,本公司将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注13:2019年6月18日,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规定,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向投资者做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向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或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人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本人保证为本次公开发行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皆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依据中国证监会或有权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注14:2019年6月1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吉贝尔药业及其子公司外,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没有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吉贝尔药业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二、在本公司/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吉贝尔药业及其子公司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公司或其他机构、组织。

三、在本公司/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吉贝尔药业及其子公司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四、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吉贝尔药业及其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停止生产相关竞争产品、停止经营相关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竞争的业务纳入吉贝尔药业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相关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再从事与吉贝尔药业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产品及/或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

五、本公司/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人将向吉贝尔药业赔偿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注15:2019年6月18日,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公司/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保障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二、本公司/本人保证不利用关联关系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向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本公司/本人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保证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与公司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公司/本人保证以上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保证的,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注16:2019年6月18日,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为明确公司未能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中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就公司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且公司承诺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注17:2023年6月30日,公司审议通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耿仲毅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注18:2023年6月30日,公司审议通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支持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支持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19:2021年7月28日,公司在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承诺:

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注20:2021年7月28日,公司在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承诺:

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注21:2021年7月2日,针对公司与湖北九州通和医药有限公司(2021)鄂01民初563号诉讼事项,中天投资承诺:

如果因本次案件导致公司需要支付任何赔偿金,中天投资将全额承担。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

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3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70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7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洪祥昀、吴晓蕊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洪祥昀(2年)、吴晓蕊(3年)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00,000
财务顾问//
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2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公司与湖北九州通和医药有限公司(简称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九州通和”)因公司产品尼群洛尔片推广服务产生合同纠纷,九州通和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获法院立案受理。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公司与九州通和因公司产品尼群洛尔片推广服务产生合同纠纷,九州通和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公司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九州通和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进行反诉,获法院受理。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反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公司与九州通和因公司产品尼群洛尔片推广服务产生合同纠纷,九州通和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公司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九州通和提起反诉,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件作出《民事判决书》〔(2021)鄂01民初563号〕。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公司与九州通和因公司产品尼群洛尔片推广服务产生合同纠纷,九州通和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公司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九州通和提起反诉,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件作出《民事判决书》〔(2021)鄂01民初563号〕,九州通和不服一审判决,提交上诉状。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公司与九州通和因公司产品尼群洛尔片推广服务产生合同纠纷,九州通和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公司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九州通和提起反诉,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件作出《民事判决书》〔(2021)鄂01民初563号〕,九州通和不服一审判决,提交上诉状,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二审(终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书》〔(2022)鄂民终1033号〕。
公司与九州通和因公司产品尼群洛尔片推广服务产生合同纠纷,九州通和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公司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九州通和提起反诉,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件作出《民事判决书》〔(2021)鄂01民初563号〕,九州通和不服一审判决,提交上诉状,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2)鄂民终1033号〕,九州通和不服二审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职履行职责,诚实守信,诚信状况良好。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资金来源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185,000,000.0085,000,000.000
银行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510,500,000.00270,000,000.000
券商理财产品自有资金25,000,000.0020,000,000.000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委托理财类型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起始日期委托理财终止日期资金 来源资金 投向是否存在受限情形报酬确定方式年化 收益率预期收益 (如有)实际 收益或损失未到期金额逾期未收回金额是否经过法定程序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银行理财产品100,000,000.002023-12-26募集资金协议约定100,000,000.0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银行理财产品120,000,000.002023-12-28募集资金协议约定12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丁卯支行银行理财产品20,000,000.002023-7-12自有资金协议约定20,0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支行银行理财产品30,000,000.002023-7-7募集资金协议约定30,0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科技支行银行理财产品20,000,000.002023-3-14自有资金协议约定20,0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科技支行银行理财产品30,000,000.002023-4-6自有资金协议约定30,0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科技支行银行理财产品20,000,000.002023-12-28募集资金协议约定2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科技新城支行银行理财产品15,000,000.002023-11-3自有资金协议约定1.2%-2.79%15,000,0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券商理财产品5,000,000.002023-7-11自有资金协议约定5,000,0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券商理财产品5,000,000.002023-11-2自有资金协议约定5,000,0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券商理财产品 10,0002023-12-28自有资金协议约定 10,000
,000.00,000.00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募集资金总额其中:超募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本年度投入金额(4)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5月12日1,107,161,626.00330,888,461.191,020,888,461.19690,000,000.001,020,888,461.19725,997,482.071.11320,303,020.4131.37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项目性质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是否使用超募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本年投入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本年实现的效益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节余金额
体情况
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玉屏风胶囊、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益肝灵胶囊等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生产建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5月12日442,543,300.00773,431,761.19(注1)268,826,348.78565,713,882.0773.14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研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5月12日79,264,800.0079,264,800.0021,416,518.5346,774,027.2159.01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国家一类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国家一类抗肿瘤新药(JJH201601)研发与试验项目研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5月12日168,191,900.00168,191,900.0030,060,153.10113,509,572.7367.49注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3,088.85万元增加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6月2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注2: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注3:本项目主要根据临床试验情况推进,JJH201501、JJH201601项目预计2025年完成Ⅲ期临床研究,申报生产批件和新药证书。

注4:已获授权专利情况: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起始日期结束日期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2022年6月16日60,000.002022年6月16日2023年6月15日/
2023年6月30日40,000.002023年6月30日2024年5月29日27,000

其他说明无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06,206,20056.81-106,206,200-106,206,20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106,206,20056.81-106,206,200-106,206,20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81,600,00043.65-81,600,000-81,600,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24,606,20013.16-24,606,200-24,606,200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0,735,40043.192,142,376106,206,200108,348,576189,083,976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80,735,40043.192,142,376106,206,200108,348,576189,083,9761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186,941,600100.002,142,3762,142,376189,083,976100.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耿仲毅所持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数量合计为106,206,200股,于2023年5月18日开市起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56.8125%。

2、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公司向符合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2,142,376股股票,于2023年9月13日开市起上市流通。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股权激励行权后,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相应摊薄,但不构成重大影响。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年初限售股数本年解除限售股数本年增加限售股数年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54,400,00054,400,00000首发限售2023-5-18
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27,200,00027,200,00000首发限售2023-5-18
耿仲毅24,606,20024,606,20000首发限售2023-5-18
合计106,206,200106,206,20000//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
普通股股票类
A股普通股2023 年 9 月 6 日11.34元/股2,142,3762023年9月13日2,142,376/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公司向符合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2,142,376股股票,2023年9月6日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于2023年9月13日开市起上市流通。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公司向符合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2,142,376股股票,公司股本总数由186,941,600股增加至189,083,976股。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7,49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7,50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054,400,00028.77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027,200,00014.3900境内非国有法人
耿仲毅288,40224,894,60213.1700境内自然人
南通汇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16,320,0008.6300境内非国有法人
胡涛013,950,0007.3800境内自然人
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4,673,5402.4700其他
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飞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3,730,0001.9700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256,0623,256,0621.7200其他
郭军409,8931,670,0290.8800境内自然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40,227840,2270.4400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54,400,000人民币普通股54,400,000
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27,200,000人民币普通股27,200,000
耿仲毅24,894,602人民币普通股24,894,602
南通汇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6,320,000人民币普通股16,320,000
胡涛13,950,000人民币普通股13,950,000
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673,540人民币普通股4,673,540
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飞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730,000人民币普通股3,73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256,062人民币普通股3,256,062
郭军1,670,029人民币普通股1,670,02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40,227人民币普通股840,227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无回购专户。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上述股东中,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耿仲毅、南通汇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形。 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飞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委托胡涛行使其所持公司股份而享有的股东权利。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形。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耿仲毅持有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4.94%股份,持有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100%股份,持有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7.21%份额。 胡涛与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飞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就股东权利、股份变动、信息披露等达成一致行动关系。 除此之外,股东耿仲毅(含其控制的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胡涛(含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飞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南通汇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本报告期新增/退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数量合计比例(%)数量合计比例(%)
恒历(山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恒历舜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退出385,7410.20
上海运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舟成长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退出未知11未知1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003,256,0621.7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00840,2270.44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存托凭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约定持股起始日期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0-5-18-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

该名股东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不在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送的《转融通证券出借数据》范围内,公司未知该名股东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该名股东期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送的期末《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200名明细数据表》范围内,公司未知该名股东期末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数量
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673,5402021-5-1804,673,540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与保荐机构的关系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1,869,4162022-5-1800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耿仲毅
成立日期1998-06-26
主要经营业务药品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医疗器械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项目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耿仲毅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 代码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耿仲毅2012-12-2091320691060153973P11,800,000项目投资;咨询服务。
情况说明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耿仲毅控制的企业。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XYZH/2024SHAA2B0062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吉贝尔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吉贝尔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吉贝尔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 收入确认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中的应对
由于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重点关注的审计领域,故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1)我们了解、评估了管理层对销售业务自合同审批至收入确认的销售流程中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我们检查公司的重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产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依据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我们采用抽样方式对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合同、订单、物流单据、发票等)进行了检查。

(4) 我们针对各期末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分别核

对了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以评估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5) 我们采用抽样方式选取客户对其年度交易额、应收账

款结余额实施了函证程序。

四、 其他信息

吉贝尔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吉贝尔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吉贝尔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吉贝尔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吉贝尔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吉贝尔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吉贝尔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吉贝尔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洪祥昀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晓蕊
中国 北京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694,874,765.74903,903,294.7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七、235,000,000.0090,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七、4140,301,033.05123,612,563.67
应收账款七、5228,845,418.3092,598,225.95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七、82,161,094.964,314,902.8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981,975.4576,172.4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1029,512,616.4832,656,425.87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378,047.239,611,939.84
流动资产合计1,131,154,951.211,256,773,525.3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七、17126,186,518.0261,738,599.7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77,869,555.5385,850,570.20
在建工程七、22754,615,972.87466,361,611.8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七、2658,204,997.8059,739,038.1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七、281,125,960.092,181,679.21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2916,134,284.8015,585,492.52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044,375,972.9116,344,593.83
非流动资产合计1,078,513,262.02707,801,585.52
资产总计2,209,668,213.231,964,575,110.9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29,910,088.47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3691,218,635.80101,672,275.7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七、381,810,470.513,419,301.5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28,957,515.2121,611,682.92
应交税费七、4015,907,275.2910,129,229.25
其他应付款七、4162,272,522.1343,453,674.3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七、44235,361.171,075,509.20
流动负债合计210,311,868.58181,361,672.91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七、4926,639,123.9426,639,123.94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七、5159,043,888.1958,848,767.88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293,254,452.193,395,400.9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88,937,464.3288,883,292.78
负债合计299,249,332.90270,244,965.6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189,083,976.00186,941,6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1,082,358,531.561,042,313,771.4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994,541,988.0089,897,894.7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538,854,333.57369,276,519.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904,838,829.131,688,429,785.82
少数股东权益5,580,051.205,900,359.3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910,418,880.331,694,330,145.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209,668,213.231,964,575,110.90

公司负责人:耿仲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智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64,810,822.21887,064,680.49
交易性金融资产35,000,000.0090,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40,301,033.05123,612,563.67
应收账款十九、1228,836,260.9592,540,200.59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161,094.964,314,902.83
其他应收款十九、217,470.009,600.0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29,467,556.8932,741,362.07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77,358.499,611,251.10
流动资产合计1,100,971,596.551,239,894,560.75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九、3166,314,266.2295,549,869.6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68,868,594.6876,082,270.29
在建工程754,615,972.87466,361,611.8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57,092,410.6358,592,466.3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125,960.091,997,179.45
递延所得税资产13,538,501.8112,559,135.18
其他非流动资产44,375,972.9116,344,593.83
非流动资产合计1,105,931,679.21727,487,126.62
资产总计2,206,903,275.761,967,381,687.3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9,910,088.47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65,472,861.17151,841,001.08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810,470.513,419,301.53
应付职工薪酬23,258,104.9921,274,971.62
应交税费11,652,063.895,584,806.93
其他应付款15,609,221.1417,257,818.3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235,361.171,075,509.20
流动负债合计227,948,171.34200,453,408.7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26,639,123.9426,639,123.94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59,000,388.1958,796,267.88
递延所得税负债3,254,452.193,395,400.9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88,893,964.3288,830,792.78
负债合计316,842,135.66289,284,201.5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89,083,976.00186,941,6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082,358,531.561,042,313,771.4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94,541,988.0089,897,894.78
未分配利润524,076,644.54358,944,219.6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890,061,140.101,678,097,485.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206,903,275.761,967,381,687.37

公司负责人:耿仲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智磊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860,933,244.79654,730,646.35
其中:营业收入七、61860,933,244.79654,730,646.3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609,485,453.06490,504,507.70
其中:营业成本七、6195,154,399.5876,168,746.6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10,472,795.719,238,339.88
销售费用七、63401,872,961.69310,912,362.56
管理费用七、6457,991,302.4750,649,711.32
研发费用七、6555,773,563.7855,180,366.07
财务费用七、66-11,779,570.17-11,645,018.74
其中:利息费用105,532.08376,233.13
利息收入12,023,014.1112,088,584.15
加:其他收益七、678,793,689.497,223,896.3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8-1,901,518.785,683,148.6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十、3-5,552,081.76-6,086,442.2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7,201,322.79-732,269.0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2-2,023,766.0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49,114,873.63176,400,914.71
加:营业外收入七、74458.646,104.88
减:营业外支出七、751,636,393.461,872,592.4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47,478,938.81174,534,427.15
减:所得税费用七、7628,711,355.8220,271,400.3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18,767,582.99154,263,026.8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18,767,582.99154,263,026.8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19,087,891.18154,667,820.31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320,308.19-404,793.5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18,767,582.99154,263,026.81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19,087,891.18154,667,820.31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20,308.19-404,793.5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70.8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70.8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耿仲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智磊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860,933,244.79654,730,646.35
减:营业成本十九、495,284,395.3776,848,296.69
税金及附加7,745,729.937,099,389.54
销售费用405,782,573.21305,579,311.33
管理费用56,886,787.2849,349,794.90
研发费用55,773,563.7855,180,366.07
财务费用-11,781,198.77-11,627,388.96
其中:利息费用105,532.08376,233.13
利息收入11,981,486.7012,035,712.29
加:其他收益4,397,578.282,689,170.4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九、5-1,984,214.575,683,082.5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552,081.76-6,086,442.2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212,454.78-734,545.6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023,766.0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44,418,536.90179,938,584.17
加:营业外收入458.646,104.88
减:营业外支出1,636,393.461,872,592.4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42,782,602.08178,072,096.61
减:所得税费用28,140,099.9720,004,592.1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14,642,502.11158,067,504.5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14,642,502.11158,067,504.5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214,642,502.11158,067,504.5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耿仲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智磊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93,129,573.49663,209,715.7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21,012,282.5522,234,160.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14,141,856.04685,443,876.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2,616,338.2865,855,828.1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20,439,635.63144,374,495.81
支付的各项税费93,828,483.0183,363,808.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277,757,380.35241,125,668.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4,641,837.27534,719,801.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500,018.77150,724,074.8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075,918.5911,769,590.9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643,191,500.001,737,995,877.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48,267,418.591,749,771,468.0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57,373,669.82292,704,146.07
投资支付的现金70,000,000.0011,2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584,933,200.001,621,357,377.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12,306,869.821,925,261,523.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4,039,451.23-175,490,055.1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4,294,543.84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9,740,643.5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4,035,187.4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4,865,984.0089,731,968.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4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5,265,984.0089,731,968.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0,796.57-89,731,968.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5,770,229.03-114,497,948.2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00,211,794.771,014,709,743.0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94,441,565.74900,211,794.77

公司负责人:耿仲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智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92,860,425.45662,749,715.74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583,643.9320,368,510.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09,444,069.38683,118,226.6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2,337,669.0479,438,173.55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0,652,671.5865,818,710.90
支付的各项税费69,697,911.6667,434,240.7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20,398,431.80307,480,808.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63,086,684.07520,171,933.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357,385.31162,946,293.3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993,222.8011,769,524.8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3,191,500.001,737,895,877.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8,184,722.801,749,671,401.9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57,373,669.82292,704,146.07
投资支付的现金70,000,000.0011,2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44,933,200.001,621,257,377.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72,306,869.821,925,161,523.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4,122,147.02-175,490,121.2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4,294,543.84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740,643.5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4,035,187.4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4,865,984.0089,731,968.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5,265,984.0089,731,968.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0,796.57-89,731,968.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8,995,558.28-102,275,795.9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83,373,180.49985,648,976.4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64,377,622.21883,373,180.49

公司负责人:耿仲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智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86,941,600.001,042,313,771.4389,897,894.78369,276,519.611,688,429,785.825,900,359.391,694,330,145.2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86,941,600.00---1,042,313,771.43---89,897,894.78-369,276,519.61-1,688,429,785.825,900,359.391,694,330,145.2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142,376.00---40,044,760.13---4,644,093.22-169,577,813.96-216,409,043.31-320,308.19216,088,735.12
(一)综合收益总额219,087,891.18219,087,891.18-320,308.19218,767,582.9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142,376.00---40,044,760.13-------42,187,136.13-42,187,136.13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142,376.0022,152,167.8424,294,543.8424,294,543.84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22,432,016.8922,432,016.8922,432,016.89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4,539,424.60-4,539,424.60-4,539,424.60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644,093.22--49,510,077.22--44,865,984.00--44,865,984.00
1.提取盈余公积4,644,093.22-4,644,093.2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44,865,984.00-44,865,984.00-44,865,984.00
(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89,083,976.00---1,082,358,531.56---94,541,988.00-538,854,333.57-1,904,838,829.135,580,051.201,910,418,880.33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86,941,600.001,020,804,939.6174,091,144.33320,147,417.751,601,985,101.696,305,152.891,608,290,254.5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86,941,600.001,020,804,939.6174,091,144.33320,147,417.751,601,985,101.696,305,152.891,608,290,254.5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21,508,831.8215,806,750.4549,129,101.8686,444,684.13-404,793.5086,039,890.63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154,667,820.31154,667,820.31-404,793.50154,263,026.8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1,508,831.8221,508,831.8221,508,831.82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21,508,831.8221,508,831.8221,508,831.82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5,806,750.45-105,538,718.45-89,731,968.00-89,731,968.00
1.提取盈余公积15,806,750.45-15,806,750.4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89,731,968.00-89,731,968.00-89,731,968.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86,941,600.001,042,313,771.4389,897,894.78369,276,519.611,688,429,785.825,900,359.391,694,330,145.21

公司负责人:耿仲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智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86,941,600.001,042,313,771.4389,897,894.78358,944,219.651,678,097,485.8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86,941,600.001,042,313,771.4389,897,894.78358,944,219.651,678,097,485.8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142,376.0040,044,760.134,644,093.22165,132,424.89211,963,654.24
(一)综合收益总额214,642,502.11214,642,502.1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142,376.0040,044,760.1342,187,136.13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2,152,167.8422,152,167.84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22,432,016.8922,432,016.89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2,142,376.00-4,539,424.60-2,397,048.60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644,093.22-49,510,077.22-44,865,984.00
1.提取盈余公积4,644,093.22-4,644,093.22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4,865,984.00-44,865,984.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89,083,976.001,082,358,531.5694,541,988.00524,076,644.541,890,061,140.10
项目2022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86,941,600.001,020,804,939.6174,091,144.33306,415,433.601,588,253,117.5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86,941,600.001,020,804,939.6174,091,144.33306,415,433.601,588,253,117.5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1,508,831.8215,806,750.4552,528,786.0589,844,368.32
(一)综合收益总额158,067,504.50158,067,504.5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1,508,831.8221,508,831.82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21,508,831.8221,508,831.82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5,806,750.45-105,538,718.45-89,731,968.00
1.提取盈余公积15,806,750.45-15,806,750.45-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89,731,968.00-89,731,968.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86,941,600.001,042,313,771.4389,897,894.78358,944,219.651,678,097,485.86

公司负责人:耿仲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智磊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18日,注册地址: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总部办公地址为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耿仲毅;本公司住所: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

本公司属于医药制造行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化工技术产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主要产品为: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醋氯芬酸肠溶片、玉屏风胶囊、细辛脑片、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等。

本财务报表于2024年4月25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2023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在建工程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项目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100万元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5%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认定为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收入金额占集团总收入≥10%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集团总资产≥5%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不早于本公司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

本公司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本公司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三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公司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公司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在判断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时,本公司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

非常小)等。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公司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了签发的财务担保合同、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

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时反映如下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务人所处行业、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1)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

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款项,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项确定其信用损失外,通常按照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公司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①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根据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本公司判断账龄/逾期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公司以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账龄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1年以内5.00
1-2年30.00
2-3年60.00
3年以上100.00

②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商业承兑汇票信用风险较高参照应收账款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较低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③、其他应收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股利应收股利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利息应收金融机构利息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其他款项备用金、押金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款项参照应收账款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方法

④、应收款项融资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商业承兑汇票信用风险较高参照应收账款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较低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5)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对于金融资产转移交易,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6)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公司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7)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熟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公司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公司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上述‘十、五、11.(4)金融工具的减值)’相关内容描述。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本公司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或形成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

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2)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以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及可直接归属于该投资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及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取得投资当期损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投资期间,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不构成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后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核算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不包括出租的房屋及建筑物)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等。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平均年限法205.004.75
机器设备平均年限法105.009.50
运输设备平均年限法55.0019.00
办公设备及其他平均年限法3—55.0019.00—31.67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作调整。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项目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房屋及建筑物实际开始使用/完工验收孰早
需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机器设备实际开始使用/完成安装并验收孰早
运输工具实际投入使用
其他设备实际投入使用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确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的每一会计期间,本公司按照以下方法确认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借入专门借款的,按照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其中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职工薪酬、委托试制设计、新药临床试验费、材料、其他费用等。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资本化:‘①、本公司评估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本公司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预计能够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④、本公司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对于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开发支出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1)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公司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装修费用等本公司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分摊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装修费用的摊销年限为五年。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由于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所产生,如果本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同时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认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补偿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超过一年予以支付的补偿款,按折现率折现后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福利主要包括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按照公司董事会决议计提、使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当前最佳估计数进行复核并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在初始确认后,按照预计负债确认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需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

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片剂收入、销售胶囊收入、销售滴眼剂等收入,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1)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时,按照个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现销价格的折现率,将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

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提供质量保证,属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附注三、21.预计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收入确认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本公司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本公司于产品已出库,取得客户相关签认凭据后确认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合同履约成本分别列报在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合同取得成本分别列报在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本公司选择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本公司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公司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本公司对除以下情形外的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商誉的初始确认或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除以下情形外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本公司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在利润表的中,本公司在利润表“净利润”项下增设“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以税后净额分别反映持续经营相关损益和终止经营相关损益。终止经营的相关损益应当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列报的终止经营损益包含整个报告期间,而不仅包含认定为终止经营后的报告期间。

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衍生金融工具和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债权类为无风险利率、信用溢价和流动性溢价;股权类为估值乘数和流动性折价。

第三层级的公允价值以本公司的评估模型为依据确定,例如现金流折现模型。本公司还会考虑初始交易价格,相同或类似金融工具的近期交易,或者可比金融工具的完全第三方交易。于2023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在估值时使用贴现率等重大不可观察的输入值,但其公允价值对这些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合理变动无重大敏感性。

本公司采用市场法确定对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这要求本公司确定可比上市公司、选择市场乘数、对流动性折价进行估计等,因此具有不确定性。/或:本公司根据具有类似合同条款和风险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折现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定对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这要求本公司估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波动和折现率,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公司自2023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0

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服务收入13%/9%/6%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增值税额7%
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额3%/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15%
江苏永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5%
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详见税收优惠部分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①、本公司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2009282)’,有效期限为3年。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本公司2023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②、子公司——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根据《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对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的规定“(七)药用植物初加工:通过对各种药用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种子等,进行挑选、整理、捆扎、清洗、凉晒、切碎、蒸煮、炒制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材”。本公司子公司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业务中中药饮片属于药用植物初加工,故2023年度的中药饮片业务免征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根据《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一、下列货物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一)农产品。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六)药用植物: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中成药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根据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根据2018年4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根据2019年3月20日,《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于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本公司子公司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中药原材料业务和中药饮片业务2019年4月1日以后使用9%增值税率。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694,441,565.74900,211,794.77
其他货币资金433,200.003,691,500.00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合计694,874,765.74903,903,294.7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注1:银行存款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系本公司支付工程款所致。注2:其他货币资金年末余额为保函保证金433,200.00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指定理由和依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5,000,000.0090,000,000.00/
其中:
理财产品35,000,000.0090,000,000.00/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合计35,000,000.0090,0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年末余额系本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35,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购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资本-财富博盈1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持有份额5,000,000.00份,每份投资成本1元;购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资本-财富博观1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持有份额5,000,000.00份,每份投资成本1元;购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保本增益3525期”理财产品,持有份额10,000,000.00份,每份投资成本1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科技新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3年第 400 期 B 款”,持有份额15,000,000.00份,每份投资成本1元。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140,301,033.05123,612,563.67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140,301,033.05123,612,563.67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91,657,933.329,910,088.47
合计91,657,933.329,910,088.47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40,301,033.05100140,301,033.05123,612,563.67100123,612,563.67
其中: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140,301,033.05100140,301,033.05123,612,563.67100123,612,563.67
合计140,301,033.05//140,301,033.05123,612,563.67//123,612,563.6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240,328,191.9196,524,805.17
1年以内小计240,328,191.9196,524,805.17
1至2年687,793.021,130,711.19
2至3年130,452.17270,408.02
3年以上3,413,894.033,185,891.61
合计244,560,331.13101,111,815.99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44,560,331.13100.0015,714,912.836.43228,845,418.30101,111,815.99100.008,513,590.048.4292,598,225.95
其中:
合计244,560,331.13/15,714,912.83/228,845,418.30101,111,815.99/8,513,590.04/92,598,225.95

应收账款年末账面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主要系本公司销售业绩增加所致。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40,328,191.9112,016,409.595.00
1-2年687,793.02206,337.9130.00
2-3年130,452.1778,271.3060.00
3年以上3,413,894.033,413,894.03100.00
合计244,560,331.1315,714,912.8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8,513,590.047,201,322.7915,714,912.83
合计8,513,590.047,201,322.7915,714,912.8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57,546,196.4323.532,893,620.08
第二名38,922,307.1715.921,968,011.40
第三名38,439,750.3215.721,959,122.42
第四名14,121,190.825.77706,059.54
第五名10,910,457.314.46545,522.87
合计159,939,902.0565.408,072,336.30

其他说明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59,939,902.05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65.4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8,072,336.30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159,914.9599.954,278,705.3299.16
1至2年476.000.01
2至3年476.000.022,604.010.06
3年以上704.010.0333,117.500.77
合计2,161,094.96100.004,314,902.83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第一名1,194,686.4255.28
第二名521,975.1124.15
第三名58,000.002.68
第四名49,775.002.30
第五名35,934.001.66
合计1,860,370.5386.08

其他说明

本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1,860,370.53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86.0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81,975.4576,172.45
合计81,975.4576,172.4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一年以内9,470.008,667.00
1年以内小计9,470.008,667.00
1至2年5,000.0037,067.12
2至3年37,067.123,434.33
3年以上30,438.3327,004.00
合计81,975.4576,172.45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员工备用金46,649.1242,568.45
保证金、押金8,000.009,600.00
往来款27,326.3324,004.00
合计81,975.4576,172.45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的性质账龄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代扣代缴员工款项40,379.1249.26员工备用金2-3年
张祥宇24,004.0029.28往来款3年以上
孙晋6,720.008.20员工备用金1年以内
租房押金5,000.006.10押金1年以内
宁夏卫生干部培训中心3,000.003.66保证金3年以上
合计79,103.1296.50//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2,348,161.9512,348,161.9512,313,246.7012,313,246.70
产成品9,760,739.082,023,766.027,736,973.068,612,412.038,612,412.03
自制半成品8,553,717.048,553,717.0410,806,474.0110,806,474.01
低值易耗品873,764.43873,764.43924,293.13924,293.13
合计31,536,382.502,023,766.0229,512,616.4832,656,425.8732,656,425.87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2,023,766.022,023,766.02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2,023,766.022,023,766.02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688.749,611,939.84
其他377,358.49
合计378,047.239,611,939.84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深圳华泓海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50,538,599.78-5,385,643.6645,152,956.12
浙江生创精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1,200,000.0070,000,000.00-166,438.1081,033,561.90
小计61,738,599.7870,000,000.00-5,552,081.76126,186,518.02
合计61,738,599.7870,000,000.00-5,552,081.76126,186,518.02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注:2022年12月2日,本公司、郑俊和余艳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以560万元价格受让其各自持有的浙江生创精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股权;2022年12月21日,本公司、郑俊、余艳燕、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优逸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火山石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德清蔚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兰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韬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茅永智、李海法、郑国永签订《股权增资协议》:本公司对浙江生创精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7,000万元,增资后持有10.9091%股权, 2023年2月15日支付增资款。本公司对浙江生创精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派驻一名董事,具有重大影响。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77,869,555.5385,850,570.20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77,869,555.5385,850,570.2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42,516,547.9951,377,758.395,569,203.5216,426,774.64215,890,284.54
2.本期增加金额145,631.08113,274.34314,230.091,037,531.901,610,667.41
(1)购置113,274.34314,230.091,037,531.901,465,036.33
(2)在建工程转入145,631.08145,631.08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26,666.6726,666.67
(1)处置或报废26,666.6726,666.67
4.期末余额142,662,179.0751,491,032.735,883,433.6117,437,639.87217,474,285.2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74,970,427.8036,562,146.024,898,062.8613,609,077.66130,039,714.34
2.本期增加金额5,632,970.542,709,943.64241,383.691,006,050.889,590,348.75
(1)计提5,632,970.542,709,943.64241,383.691,006,050.889,590,348.75
3.本期减少金额25,333.3425,333.34
(1)处置或报废25,333.3425,333.34
4.期末余额80,603,398.3439,272,089.665,139,446.5514,589,795.20139,604,729.7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2,058,780.7312,218,943.07743,987.062,847,844.6777,869,555.53
2.期初账面价值67,546,120.1914,815,612.37671,140.662,817,696.9885,850,570.20

注:本期已提足折旧尚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65,942,290.10元、净值3,140,900.78元。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754,615,972.87466,361,611.84
工程物资
合计754,615,972.87466,361,611.8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622,511,575.94622,511,575.94367,630,685.73367,630,685.73
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44,656,911.4244,656,911.4217,758,164.5317,758,164.53
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原料及制剂车间87,010,317.3787,010,317.3780,972,761.5880,972,761.58
高端制剂研发中心437,168.14437,168.14
合计754,615,972.87754,615,972.87466,361,611.84466,361,611.84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856,819,300.00367,630,685.73254,880,890.21622,511,575.94自 筹/ 募 投
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101,462,400.0017,758,164.5326,898,746.8944,656,911.42自 筹/ 募 投
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原料及制剂车间150,000,000.0080,972,761.586,037,555.7987,010,317.37自筹
高端制剂研发中心241,661,900.00437,168.14437,168.14自 筹/ 募 投
合计1,349,943,600.00466,361,611.84288,254,361.03754,615,972.87////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办公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74,601,315.541,143,505.3575,744,820.89
2.本期增加金额79,646.0279,646.02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74,601,315.541,223,151.3775,824,466.91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4,963,179.131,042,603.6216,005,782.75
2.本期增加金额1,508,533.44105,152.921,613,686.36
(1)计提1,508,533.44105,152.921,613,686.36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6,471,712.571,147,756.5417,619,469.1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58,129,602.9775,394.8358,204,997.80
2.期初账面价值59,638,136.41100,901.7359,739,038.14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用1,241,509.91712,720.24528,789.67
药品注册费用940,169.3017,942.40360,941.28597,170.42
合计2,181,679.2117,942.401,073,661.521,125,960.09

其他说明: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7,738,678.852,769,880.358,513,590.041,386,673.63
递延收益59,043,888.198,858,758.2358,848,767.888,829,940.18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29,995.7919,499.37
股份支付24,302,257.774,505,646.2228,841,682.375,349,379.34
合计101,084,824.8116,134,284.8096,334,036.0815,585,492.52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时间性差异21,696,347.963,254,452.1922,636,006.393,395,400.96
合计21,696,347.963,254,452.1922,636,006.393,395,400.96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购置长期资产预付款44,375,972.9144,375,972.9116,344,593.8316,344,593.83
合计44,375,972.9144,375,972.9116,344,593.8316,344,593.83

其他说明: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期初
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433,200.00433,200.00/保函保证金3,691,500.003,691,500.00/保函保证金
合计433,200.00433,200.00//3,691,500.003,691,500.00//

其他说明: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贴现9,910,088.47
合计9,910,088.47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材料款23,018,194.0216,597,915.46
工程、设备款67,527,097.5983,369,426.86
其他673,344.191,704,933.39
合计91,218,635.80101,672,275.71
其中:1年以上2,914,516.012,289,802.73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第一名1,268,259.53供应商结算尾款
合计1,268,259.5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销货款1,810,470.513,419,301.53
合计1,810,470.513,419,301.53
其中:1年以上191,756.51220,933.94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21,611,682.92207,494,288.73200,148,456.4428,957,515.21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5,505,024.3615,505,024.36
合计21,611,682.92222,999,313.09215,653,480.8028,957,515.21
其他长期福利26,639,123.9426,639,123.94

注:其他长期福利系本公司以前年度根据董事会决议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4,984,788.08189,079,474.73181,979,421.8122,084,841.00
二、职工福利费6,635,071.626,635,071.62
三、社会保险费7,624,010.137,624,010.13
其中:医疗保险费6,861,609.116,861,609.11
工伤保险费381,200.51381,200.51
生育保险费381,200.51381,200.51
四、住房公积金3,477,352.003,477,352.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626,894.84678,380.25432,600.886,872,674.21
合计21,611,682.92207,494,288.73200,148,456.4428,957,515.21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12,198,416.2012,198,416.20
2、失业保险费3,306,608.163,306,608.16
合计15,505,024.3615,505,024.3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1,642,196.561,792,937.59
消费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189,286.846,094,107.29
房产税304,979.44304,979.44
土地使用税265,660.63265,660.63
城市维护建设税1,078,840.00268,903.53
教育费附加770,599.97192,073.32
个人所得税1,655,711.851,210,567.45
合计15,907,275.2910,129,229.25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62,272,522.1343,453,674.30
合计62,272,522.1343,453,674.3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往来款10,270,813.216,127,267.73
应付费用43,538,357.5728,604,353.22
押金、风险金8,463,351.358,722,053.35
合计62,272,522.1343,453,674.30
其中:一年以上6,459,188.768,055,100.47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预收销货款增值税235,361.17444,509.20
未终止确认的票据631,000.00
合计235,361.171,075,509.20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二、辞退福利
三、其他长期福利26,639,123.9426,639,123.94
合计26,639,123.9426,639,123.94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58,848,767.88880,000.00684,879.6959,043,888.19
合计58,848,767.88880,000.00684,879.6959,043,888.1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项目年初余额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本期计入 其他收益其他变动年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1,462,846.6621,462,846.66与资产相关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237,153.344,237,153.34与资产相关
锅炉建设营运项目1,585,783.60286,989.331,298,794.27与资产相关
土地基础设施配套补助989,067.0923,737.61965,329.48与资产相关
玉屏风车间技术改造项目780,000.0060,000.00720,000.00与资产相关
“金山英才”计划资助资金804,714.4113,129.68791,584.73与资产相关
尼群洛尔技改项目382,532.3683,611.11298,921.25与资产相关
省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350,000.00350,000.00与资产相关
“两大高地”计划科技条件建设164,318.1639,075.12125,243.04与资产相关
科技创新资金100,000.00100,000.00与资产相关
环保设备补助-布袋除尘器52,500.009,000.0043,500.00与资产相关
2019年度省级17,000,000.0017,000,000.00与资产相关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项目投资计划资助
2020年中央财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0,000,000.0010,000,000.00与资产相关
2019年两大高地科技类项目资金补助540,913.1298,805.11442,108.01与资产相关
2020年度第二批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314,815.5854,972.14259,843.44与资产相关
2020年两大高地科技类项目资金补助84,123.5615,559.5968,563.97与资产相关
2023年第二批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指标发放-综合制剂产线创新升级项目440,000.00440,000.00与资产相关
2022年度第二批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奖励440,000.00440,000.00与资产相关
合计58,848,767.88880,000.00684,879.6959,043,888.19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86,941,600.002,142,376.002,142,376.00189,083,976.00

其他说明:

注:本期增加系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授予72 名 激励对象 2,142,376.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11.34 元/股。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2,142,376.00 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股本溢价1,013,472,089.0644,584,184.731,058,056,273.79
其他28,841,682.3717,892,592.2922,432,016.8924,302,257.77
合计1,042,313,771.4362,476,777.0222,432,016.891,082,358,531.5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股本溢价”增加,系公司收到耿仲毅等 72 名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合计 24,294,543.84 元,其中新增股本 2,142,376.00 元,22,152,167.84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其他”本年增加,系本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算确认的本年应当承担的股份支付费用。

注2:“其他”本年减少,系本公司已满足行权条件的股份行权转至股本溢价所致。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89,897,894.784,644,093.2294,541,988.00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89,897,894.784,644,093.2294,541,988.00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369,276,519.61320,147,417.7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369,276,519.61320,147,417.7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9,087,891.18154,667,820.3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644,093.2215,806,750.45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44,865,984.0089,731,968.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538,854,333.57369,276,519.6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860,933,244.7995,154,399.58654,730,646.3576,168,746.61
其他业务
合计860,933,244.7995,154,399.58654,730,646.3576,168,746.61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商品销售合计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
其中:利可君片652,830,820.4848,279,128.52652,830,820.4848,279,128.52
尼群洛尔片89,996,659.435,398,437.6389,996,659.435,398,437.63
玉屏风胶囊47,869,047.7024,474,774.8947,869,047.7024,474,774.89
醋氯芬酸肠溶片31,280,021.176,249,452.4931,280,021.176,249,452.49
其他38,956,696.0110,752,606.0538,956,696.0110,752,606.05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华东459,333,955.9351,976,870.84459,333,955.9351,976,870.84
华中119,796,176.9114,264,902.97119,796,176.9114,264,902.97
西南88,247,308.769,644,379.0988,247,308.769,644,379.09
华北90,690,033.227,602,148.7190,690,033.227,602,148.71
华南77,875,726.759,399,410.4877,875,726.759,399,410.48
东北15,054,295.681,513,813.1315,054,295.681,513,813.13
西北9,935,747.54752,874.369,935,747.54752,874.36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其中:某一时点转让860,933,244.7995,154,399.58860,933,244.7995,154,399.58
按销售渠道分类
其中:配送模式860,933,244.7995,154,399.58860,933,244.7995,154,399.58
合计860,933,244.7995,154,399.58860,933,244.7995,154,399.5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4,402,035.873,760,976.35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3,144,311.932,686,411.06
资源税
房产税1,219,917.761,219,750.16
土地使用税1,062,642.521,063,575.12
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558,690.69322,845.01
其他85,196.94184,782.18
合计10,472,795.719,238,339.88

其他说明:

注:其他税费主要包括车船税、环境保护税等。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学术推广费163,352,768.51153,196,831.63
职工薪酬137,327,350.0780,026,281.11
差旅费89,381,898.3465,985,578.44
股份支付6,316,478.327,610,250.99
业务招待费4,319,232.583,712,223.29
办公费用318,737.64361,822.18
其他856,496.2319,374.92
合计401,872,961.69310,912,362.56

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38,747,314.4732,265,044.96
折旧、摊销费3,172,605.433,900,273.17
中介服务费2,744,668.462,893,283.82
股份支付5,824,923.597,018,969.51
业务招待费4,072,006.432,247,235.38
差旅费1,106,490.59566,370.77
办公费用1,007,251.15781,528.59
其他1,316,042.35977,005.12
合计57,991,302.4750,649,711.32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1,269,466.9817,751,455.41
委托试制设计4,949,839.7315,767,336.50
新药临床试验费19,039,215.4611,462,579.61
股份支付5,308,791.126,346,562.80
材料1,463,192.961,463,397.78
折旧摊销928,316.19933,048.58
燃料动力费814,660.04720,217.32
其他2,000,081.30735,768.07
合计55,773,563.7855,180,366.07

其他说明:

注:其他研发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105,532.08376,233.13
减:利息收入12,023,014.1112,088,584.15
加:其他支出137,911.8667,332.28
合计-11,779,570.17-11,645,018.74

其他说明: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684,879.69848,407.49
与收益相关8,108,809.806,375,488.90
合计8,793,689.497,223,896.39

其他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收益5,075,918.5911,769,590.93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5,552,081.76-6,086,442.25
可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利息-1,425,355.61
合计-1,901,518.785,683,148.68

其他说明:

理财产品收益本年较上年减少,主要系本公司理财产品规模较少所致。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7,201,322.79-732,269.01
合计-7,201,322.79-732,269.01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2,023,766.02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合计-2,023,766.02

其他说明: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9,790.65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9,790.65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450,000.001,400,000.00450,000.00
流动资产报废损失1,182,553.46458,961.791,182,553.46
其他3,840.003,840.003,840.00
合计1,636,393.461,872,592.441,636,393.46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年所得税费用29,401,096.8720,743,432.14
递延所得税费用-689,741.05-472,031.80
合计28,711,355.8220,271,400.34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247,478,938.81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37,121,840.8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35,210.15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493,097.18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832,812.26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746,176.94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7,955,007.35
固定资产加计扣除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28,711,355.8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负数系股权激励第二期行权部分股份支付税法允许抵扣的金额与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的差额部分的影响金额2,029,776.24元所致。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8,988,809.806,349,763.00
利息收入12,023,014.1112,088,584.15
往来款3,789,708.32
营业外收入458.646,104.88
合计21,012,282.5522,234,160.3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销售费用付现支付239,835,147.65203,854,691.26
管理及研发费用付现支付37,050,255.5135,799,805.29
财务费用付现支付137,911.8667,332.28
营业外支出付现支付453,840.001,403,840.00
往来款280,225.33
合计277,757,380.35241,125,668.8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赎回理财产品639,500,000.001,727,995,877.10
定期存款10,000,000.00
保函保证金3,691,500.00
合计643,191,500.001,737,995,877.1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购买理财产品584,500,000.001,617,995,877.10
保函保证金433,200.003,361,500.00
合计584,933,200.001,621,357,377.1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票据贴现19,740,643.59
合计19,740,643.59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发行费用400,000.00
合计4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218,767,582.99154,263,026.81
加:资产减值准备2,023,766.02
信用减值损失7,201,322.79732,269.0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9,590,348.7511,073,226.58
使用权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1,613,686.361,677,331.0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073,661.521,087,593.0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790.6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05,532.0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76,163.17-5,683,148.6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48,792.28-3,867,432.7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40,948.773,395,400.96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120,043.37-830,829.1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38,142,803.98-72,075,560.9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8,467,864.4639,433,576.48
其他17,892,592.2921,508,831.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500,018.77150,724,074.8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694,441,565.74900,211,794.7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900,211,794.771,014,709,743.05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5,770,229.03-114,497,948.28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694,441,565.74900,211,794.77
其中:库存现金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694,441,565.74900,211,794.7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94,441,565.74900,211,794.77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理由
其他货币资金433,200.003,691,500.00作为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
合计433,200.003,691,5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1,269,466.9817,751,455.41
委托试制设计4,949,839.7315,767,336.50
新药临床试验费19,039,215.4611,462,579.61
股份支付5,308,791.126,346,562.80
材料1,463,192.961,463,397.78
折旧摊销928,316.19933,048.58
燃料动力费814,660.04720,217.32
其他2,000,081.30735,768.07
合计55,773,563.7855,180,366.07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55,773,563.7855,180,366.07
资本化研发支出

其他说明: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资本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江苏永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 镇江10,000,000江苏 镇江技术服务/销售100.00出资设立
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安徽 亳州19,400,000安徽 亳州中药饮片生产销售、中药材、农副产品购销7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126,186,518.0261,738,599.78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19,477,826.86-20,288,140.84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19,477,826.86-20,288,140.84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转入其他收益本期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收益相关
递延收益58,848,767.88880,000.00684,879.6959,043,888.19与资产相关
合计58,848,767.88880,000.00684,879.6959,043,888.19/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收益相关8,793,689.497,223,896.39
合计8,793,689.497,223,896.39

其他说明: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价格风险

本公司以政府指导价销售药品,因此受到此等价格波动的影响。

(2)信用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公司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本公司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159,939,902.05元,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65.40%。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

2)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内部或外部信息显示,在考虑所持有的任何信用增级之前,可能无法全额收回合同金额,本公司也会将其视为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3) 信用风险敞口于2023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公司承担的财务担保。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公司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公司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公司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73,000万元(2022年12月31日:6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尚未使用的短期银行借款额度为人民币73,000万元(2022年12月31日:61,000万元)。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2023年12月31日金额:

项目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三年三年以上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694,874,765.74694,874,765.74
交易性金融资产35,000,000.0035,000,000.00
应收账款228,845,418.30228,845,418.30
应收票据140,301,033.05140,301,033.05
其它应收款81,975.4581,975.45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9,910,088.479,910,088.47
应付账款91,218,635.8091,218,635.80
其它应付款62,272,522.1362,272,522.13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已转移金融资产已转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情况终止确认情况的
性质金额判断依据
票据背书/票据贴现应收票据9,910,088.47未终止确认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
票据背书/票据贴现应收票据91,657,933.32终止确认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合计/101,568,021.79//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应收票据票据背书/票据贴现91,657,933.32-1,425,355.61
合计/91,657,933.32-1,425,355.61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35,000,000.0035,000,000.00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理财产品35,000,000.0035,000,000.00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35,000,000.0035,000,000.00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企业在计量日能取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持续和非持续的第二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和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未来现金流量、企业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镇江项目投 资咨询3,400,000.0028.77%28.77%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耿仲毅,共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本公司37.60%股份。

自然人股东耿仲毅直接持有本公司13.1659%股份、通过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10.0523%股份、通过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4.3851%股份,即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本公司37.60%股份。综上,耿仲毅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本公司共计37.60%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耿仲毅其他说明: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八、1.(1)企业集团的构成”相关内容。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6,238,708.005,762,404.00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本期授予本期行权本期解锁本期失效
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
销售人员756,306.008,576,510.04
管理人员697,449.007,909,071.66
研发人员635,650.007,208,271.00
生产人员52,971.00600,691.14
合计2,142,376.0024,294,543.84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行权价格的范围合同剩余期限行权价格的范围合同剩余期限
销售人员不适用不适用12.38个月(第三个等待期)
管理人员不适用不适用12.38个月(第三个等待期)
研发人员不适用不适用12.38个月(第三个等待期)
生产人员不适用不适用12.38个月(第三个等待期)

其他说明

2021年8月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36万股。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8月23日,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2.30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33万股。

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三期依次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30%、30%及40%。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选择估值模型计算公允价值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历史波动率:31.4558%、32.8878%、32.8878%(公司自身对应期间的年化波动率)无风险利率:1.5%、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 年期、2年期、3年期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分红率:2.0961%(企业自身股息率)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激励对象数量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24,302,257.77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销售人员6,316,478.32
管理人员5,824,923.59
研发人员5,308,791.12
生产人员442,399.26
合计17,892,592.29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未决诉讼事项

(1)湖北九州通和医药有限公司尼群洛尔片推广服务合同纠纷

2022年5月8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判书(2021)鄂01民初563号,一审判决如下:1)解除原告(反诉被告)湖北九州通和医药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签订的《尼群洛尔片市场推广服务协议书》、2020年5月签订的《关于尼群洛尔片市场推广服务协议书补充协议》;2)被告(反诉原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向原告(反诉被告)湖北九州通和医药有限公司返还货款保证金82,620元;3)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湖北九州通和医药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4)驳回被告(反诉原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 537,213 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42,213元由原告(反诉被告)湖北九州通和医药有限公司负担。反诉费26,900元,鉴定费10万元,合计126,90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湖北九州通和医药有限公司作为上诉人(以下简称九州通和,上诉人)于2022年6月23日向湖北省武汉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九州通和对《民事判决书》〔(2021)鄂 01 民初 563号〕不服,上诉请求如下:1)撤销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鄂 01 民初 563 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判决;2)改判确认被上诉人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 年7月16日单方面主张解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签订的《尼群洛尔片市场推广服务协议书》和《关于尼群洛尔片市场推广服务协议书补充协议》的主张无效;3)改判解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签订的《尼群洛尔片市场推广服务协议书》《关于尼群洛尔片市场推广服务协议书补充协议》,解除时间为上述人起诉书副本送达被上诉人之日;4)改判被上诉人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上诉人湖北九州通和医药有限公司违约赔偿金人民币6,000万元;5)改判驳回被上诉人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2023年5月30日,湖北省武汉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鄂民终1033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41800元,由湖北九州通和医药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2023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湖北九州通和医药有限公司不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鄂民终103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至最高法。基于本公司法律顾问及律师意见,九州通和作为原告起诉本公司要求赔偿的理由不能成立,本公司胜诉可能性极大,九州通和诉讼请求将很大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0

注:鉴于目前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正在进行中,为确保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股东长期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暂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待本次发行事宜完成后,择机审议、实施利润分配事项。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一年以内240,328,191.9196,524,805.17
1年以内小计240,328,191.9196,524,805.17
1至2年687,793.021,047,817.82
2至3年107,558.80270,408.02
3年以上1,246,059.531,018,057.11
合计242,369,603.2698,861,088.12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42,369,603.26100.0013,533,342.315.58228,836,260.9598,861,088.12100.006,320,887.536.3992,540,200.59
其中:
合计242,369,603.2610013,533,342.315.58228,836,260.9598,861,088.121006,320,887.536.3992,540,200.5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40,328,191.9112,016,409.595.00
1-2年687,793.02206,337.9130.00
2-3年107,558.8064,535.2860.00
3年以上1,246,059.531,246,059.53100.00
合计242,369,603.2613,533,342.3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6,320,887.537,212,454.7813,533,342.31
合计6,320,887.537,212,454.7813,533,342.31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57,546,196.4357,546,196.4323.742,893,620.08
第二名38,899,413.8038,899,413.8016.051,954,275.38
第三名38,439,750.3238,439,750.3215.861,959,122.42
第四名14,121,190.8214,121,190.825.83706,059.54
第五名10,910,457.3110,910,457.314.50545,522.87
合计159,917,008.68159,917,008.6865.988,058,600.28

其他说明

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59,917,008.68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65.98%,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汇总金额8,058,600.28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7,470.009,600.00
合计17,470.009,6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9,470.006,600.00
1年以内小计9,470.006,600.00
1至2年5,000.00
2至3年3,000.00
3年以上3,000.00
合计17,470.009,600.00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员工备用金6,270.00
保证金、押金8,000.00
往来款3,200.009,600.00
合计17,470.009,600.00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40,127,748.2040,127,748.2033,811,269.8833,811,269.88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126,186,518.02126,186,518.0261,738,599.7861,738,599.78
合计166,314,266.22166,314,266.2295,549,869.6695,549,869.66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江苏永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1,269.886,316,478.3226,547,748.20
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13,580,000.0013,580,000.00
合计33,811,269.886,316,478.3240,127,748.2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注:2022年12月2日,本公司、郑俊和余艳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以560万元价格受让其各自持有的浙江生创精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股权;2022年12月21日,本公司、郑俊、余艳燕、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优逸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火山石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德清蔚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兰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韬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茅永智、李海法、郑国永签订《股权增资协议》:本公司对浙江生创精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7,000万元,增资后持有10.9091%股权,2023年2月15日支付增资款。本公司对浙江生创精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派驻一名董事,具有重大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被投资 单位年初 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年初余额本年增减变动年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 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联营企业
深圳华泓海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50,538,599.78-5,385,643.6645,152,956.12
浙江生创精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1,200,000.0070,000,000.00-166,438.1081,033,561.90
合计61,738,599.7870,000,000.00-5,552,081.76126,186,518.02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860,933,244.7995,284,395.37654,730,646.3576,848,296.69
其他业务
合计860,933,244.7995,284,395.37654,730,646.3576,848,296.69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5,552,081.76-6,086,442.25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理财产品收益4,993,222.8011,769,524.82
可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利息-1,425,355.61
合计-1,984,214.575,683,082.57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8,793,689.4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5,075,918.59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635,934.8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2,280,681.6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700.00
合计9,950,291.57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221.171.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671.111.11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耿仲毅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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