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4-016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29,481,71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湘潭电化 | 股票代码 | 002125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贺娟 | 沈圆圆 | |
办公地址 | 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 | 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 | |
传真 | 0731-55544101 | 0731-55544101 | |
电话 | 0731-55544161 | 0731-55544048 | |
电子信箱 | zqb@chinaemd.com | zqb@chinaemd.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电池材料业务和污水处理业务。
(1)电池材料业务
1)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主要产品 | 用途 | |
锰系电池材料 | P型EMD | 应用于一次电池领域 |
碱锰型EMD |
高性能型EMD | ||
一次锂锰型EMD | ||
锰酸锂正极材料 | 应用于新能源电池领域 | |
尖晶石型锰酸锂 | ||
高纯硫酸镍 |
2)经营模式公司电池材料业务均采用“研发-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3)采购模式公司物资采购调度中心负责公司大部分材料的采购。湘潭和靖西基地所需的大宗、通用、重要物资实施集中采购,其中大宗材料主要采取招标方式采购,其他材料主要采取网采方式采购。锂盐的采购由广西立劲主要通过与上游部分大型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方式来保障稳定供应,并根据销售订单计划,结合原材料市场情况、原辅料库存情况及生产计划进行采购。公司参考市场行情及与供应商的合作情况,每年对供应商资质进行评审和更新,并通常选择产品品质较高且与公司建立长期战略合作的供应商最终进行合作。4)生产模式公司产品生产采取流程性连续生产的模式,主要结合公司存货管理的备货安排、在手的下游客户订单、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公司目前拥有湘潭和靖西两大生产基地,拥有多条专业生产线,依托自身生产能力自主生产。5)销售模式公司产品销售采用“工厂→工厂”的直接销售模式,由公司营销部门负责销售业务。公司拥有开拓能力和营销能力较强的营销团队,构建了完善的营销网络,与全球各大电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6)产品定价模式公司EMD产品采取市场化为基础的定价策略,产品定价综合考虑市场上同类产品价格、客户对产品质量的不同要求、需求量大小、公司产品成本、客户信用等级和回款周期等因素。公司锰酸锂产品的定价根据原材料碳酸锂价格波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主要参考上海有色网的现货价格和客户协商定价。
(2)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污水处理业务采用“政府特许、政府采购、企业经营”的经营模式,具有刚性特征,不易受宏观经济影响,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量。公司污水处理业务通过对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实现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 厂污染物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保护区域内水质及生态环境,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全资子公司市污水处理现有污水日处理设计能力为26万立方米(不包括受托运营的九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公司凭借多年的污水处理经验,不断强化技术创新、优化工艺流程、提高自动化程度,在保护环境、改善湘江水质、降低 城市水污染以及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上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5,017,246,028.93 | 5,134,447,718.55 | 5,134,664,715.89 | -2.29% | 4,482,952,930.87 | 4,483,064,139.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783,741,545.10 | 2,361,949,887.21 | 2,362,166,884.55 | 17.85% | 1,994,632,130.55 | 1,994,743,338.85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2,163,463,001.86 | 2,100,302,864.42 | 2,100,302,864.42 | 3.01% | 1,871,534,201.90 | 1,871,534,201.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 | 352,331,604.76 | 394,115,452.34 | 394,221,241.38 | -10.63% | 237,759,714.49 | 237,870,922.79 |
股东的净利润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94,973,425.20 | 390,812,087.46 | 390,917,876.50 | -24.54% | 192,700,854.40 | 192,812,062.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4,805,654.73 | 240,713,079.28 | 240,713,079.28 | 76.48% | 112,215,039.99 | 112,215,039.9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6 | 0.63 | 0.63 | -11.11% | 0.38 | 0.3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6 | 0.63 | 0.63 | -11.11% | 0.38 | 0.3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47% | 18.11% | 18.12% | -4.65% | 12.65% | 12.66%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216,997.34元,盈余公积增加21,380.76元,未分配利润增加195,616.58元。影响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所得税费用减少105,789.04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464,219,545.45 | 539,952,580.71 | 589,638,788.18 | 569,652,087.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0,444,662.16 | 107,311,850.05 | 90,886,446.18 | 113,688,646.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7,837,017.90 | 102,165,582.27 | 88,263,763.53 | 76,707,061.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53,435.59 | 79,373,658.77 | 60,739,369.18 | 269,339,191.1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1,88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9,73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8.59% | 179,971,473 | 0 | 质押 | 89,890,000 |
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2.69% | 79,885,370 | 0 | 质押 | 34,389,56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12% | 7,058,159 | 0 | 不适用 | 0 |
蒋如宁 | 境内自然人 | 0.75% | 4,711,946 | 0 | 不适用 | 0 |
施念庭 | 境内自然人 | 0.58% | 3,651,300 | 0 | 不适用 | 0 |
卢红萍 | 境内自然人 | 0.56% | 3,500,148 | 0 | 不适用 | 0 |
祝双英 | 境内自然人 | 0.44% | 2,778,412 | 0 | 不适用 | 0 |
彭自如 | 境内自然人 | 0.44% | 2,772,600 | 0 | 不适用 | 0 |
洪晓斌 | 境内自然人 | 0.43% | 2,686,800 | 0 | 不适用 | 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4% | 2,150,900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为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或构成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18,971,473股,通过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1,000,000股,合计持有179,971,473股。蒋如宁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275,591股,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436,355股,合计持有4,711,946股。施念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651,300股,合计持有3,651,300股。洪晓斌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686,800股,合计持有2,686,800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7,058,159 | 1.12% |
施念庭 | 新增 | 0 | 0.00% | 3,651,300 | 0.58% |
洪晓斌 | 新增 | 0 | 0.00% | 2,686,800 | 0.4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00% | 2,150,900 | 0.34% |
吕强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莫凯琳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俞慧军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帅建红 | 退出 | 0 | 0.00% | 1,260,000 | 0.20%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7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深交所已于2023年11月9日受理公司本次申请,目前正在审核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干江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