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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以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权益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及时召开了监事会会议。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出席了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3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监事会三名成员均亲自出席,经对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各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
12023年4月23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2023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9.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3年8月23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2023年10月25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次会议
42023年11月23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2023年12月15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公司5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信息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6、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有效执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7、重大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和出售资产发生。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规范内幕信息传递流程,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信息交易等情况,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9、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且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对监管新规的学习,不断提高监督履职的能力,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监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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