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4]0011002407号 |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5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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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2407号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奥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天奥电子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天奥电子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天奥电子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4]0011002407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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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天奥电子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天奥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天奥电子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天奥电子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唐荣周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刘勇 |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 第1页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8月10日《关于核准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00号)文件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86.4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814.0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872.45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8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8)020012号)。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7,931,258.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69.86元,银行手续费支出1,624.10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26,629.04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79,941,615.38元,其中公司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20,161,899.93元,置换前期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59,779,715.45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期末尚未赎回资金0.00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实现投资收益29,290,746.34元,银行手续费支出50,536.11元,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收入1,544,834.78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0,793,475.6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8,774,416.09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细则》,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茶店子支行(账号440222102910002175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支行(账号811100101310049106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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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成都茶店子支行(账号51050141614600000532)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8年9月21日会同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2023年6月,公司完成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茶店子支行,账号:51050141614600000532)的注销手续,详情请见2023年6月8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茶店子支行 | 4402221029100021751 | 48,774,416.09 | 活期存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支行 | 8111001013100491067 | 已注销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茶店子支行 | 51050141614600000532 | 已注销 | |
合计 | — | 48,774,416.09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5.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无。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23年,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69.86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