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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亚精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

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75万元。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11日,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2023年度审计计划进行了沟通,包括报告报送时间安排、审计工作范围、项目组人员安排、审计关注重点、关键审计事项等。

(三)2024年3月15日, 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2023年度审计执行情况进行了沟通,包括财务报表披露情况、建议公司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主要业绩指标情况等。

(四)2024年4月10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2023年度审计结果进行了沟通,包括初步审计结果、审计工作总结等。

(五)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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