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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2023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司代码:688612 公司简称:威迈斯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已在本报告中描述,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万仁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荣华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8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7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8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3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4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4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43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年同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本公司、威迈斯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威迈斯软件深圳威迈斯软件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大连威迈斯软件大连威迈斯软件有限公司,系深圳威迈斯软件全资子公司
上海威迈斯上海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威迈斯软件上海威迈斯软件有限公司,系上海威迈斯全资子公司
威迈斯汽车科技上海威迈斯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系上海威迈斯控股子公司
芜湖威迈斯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芜湖威迈斯软件芜湖威迈斯软件有限公司,系芜湖威迈斯全资子公司
威迈斯电源深圳威迈斯电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源电源深圳市华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威迈斯(香港)威迈斯电源(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日本威迈斯株式会社日本VMAX New Energy,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伊迈斯上海伊迈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常州伊迈斯常州伊迈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系上海伊迈斯全资子公司
威迈斯企管上海威迈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上海威迈斯参股公司
海南威迈斯海南威迈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海口威迈斯一号海口威迈斯持股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海南威迈斯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海南威迈斯二号海南威迈斯持股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海南威迈斯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威聚伊新海南威聚伊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海南威迈斯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上海威迪斯威迪斯电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系芜湖威迈斯控股子公司
芜湖威迪斯威迪斯电机技术(芜湖)有限公司,系上海威迪斯全资子公司
倍特尔深圳倍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特浦斯深圳特浦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森特尔深圳森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同晟金源深圳市同晟金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丰图汇瑞宁波丰图汇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扬州尚颀扬州尚颀三期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三花弘道杭州三花弘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广州广祺广州广祺辰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人才基金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一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辰途华迈广州辰途华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辰途六号广州辰途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佛山尚颀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辰途十五号广州辰途十五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丰北天一宁波丰北天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辰途十三号广州辰途十三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深创投集团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辰途十四号广州辰途十四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谢广银广州谢广银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小鹏汽车广东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
合众新能源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
零跑汽车浙江零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
上汽集团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
奇瑞汽车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
吉利汽车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
长安汽车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
上汽通用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
Stellantis集团全球领先的汽车集团,系公司客户,由标致雪铁龙集团(PSA)与菲亚特克莱斯勒集团(FCA)于2021年1月合并而成,旗下拥有标致、雪铁龙、道奇、玛莎拉蒂、克莱斯勒等众多知名汽车品牌
招股说明书《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章程、公司章程《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普通股、A股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中数据加总后与有关数据存在尾差的,如无特别说明,均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威迈斯
公司的外文名称Shenzhen VMAX New Ener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VMAX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万仁春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501之一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不适用
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501之一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00
公司网址www.vmaxpower.com.cn
电子信箱vmsss@vmaxpower.com.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荣华张晓旭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北区新西路5号银河风云大厦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北区新西路5号银河风云大厦
电话0755-86020080-51810755-86020080-5181
电子信箱vmsss@vmaxpower.com.cnvmsss@vmaxpower.co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威迈斯688612不适用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余龙、陈硕京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德慧、王震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3年7月26日-2026年12月31日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552,266.30383,276.55383,276.5544.09169,510.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239.5429,470.9129,479.6170.477,509.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791.1326,898.6726,907.3777.676,498.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739.089,635.009,635.00654.9515,460.09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后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37,847.82103,152.22103,155.91227.5272,907.09
总资产723,078.56405,846.66405,839.9078.17232,261.44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调整后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70.780.7862.82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270.780.7862.82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10.710.7170.420.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4833.4633.47减少8.98个百分点16.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2930.5430.55减少7.25个百分点13.9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874.994.99减少0.12个百分点8.60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营业收入为552,266.30万元,同比增长44.09%,主要得益于2023年新能源汽车行业进一步增长,车载充电机作为新能源汽车主要零部件,行业趋势与新能源汽车行业高度相关,公司抓住历史机遇,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张;

2.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239.54万元,同比增长70.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7,791.13万元,同比增长77.67%,主要原因是:(1)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公司营业规模持续快速扩张,销售收入有所增长;(2)公司汇兑收益增加致使财务费用有所减少;(3)政府补助收入有所增加,以及公司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使得其他收益增加。

3.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739.08万元,同比增长654.95%,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加,经营性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4.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37,847.8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27.52%;总资产为723,078.5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8.17%,主要系本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科创板上市,以及净利润增长所致;

5.本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为1.27元/股,同比增长62.8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1.21元/股,同比增长70.4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48%,同比减少8.98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3.29%,同比减少7.25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使得期末股份总数和加权平均净资产大幅增加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04,388.88121,031.58133,877.97192,967.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15.7412,364.297,622.8621,436.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370.0511,771.437,390.6521,258.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62.6330,693.5023,018.0416,264.91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3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997.12第十节、附注七、73、74、75-30.41-46.6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3,918.51第十节、附注七、67、742,539.411,398.7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300.100.000.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59.0351.0621.28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910.00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200.700.000.00
债务重组损益-12.02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3.6013.29-6.8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0.0044.75-505.60
减:所得税影响额223.5335.2925.4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63.7610.57-174.71
合计2,448.412,572.241,010.26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114,900.10114,900.10300.10
应收款项融资28,211.2513,870.28-14,340.97-
合计28,211.25128,770.38100,559.13300.10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在全球“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发展新能源汽车对于控制碳排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汽车电动化成为各国家在交通领域长期支持的方向。全球众多国家和地区纷纷出台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迅猛发展,作为新能源汽车重要配套之一的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电驱系统等动力域零部件也迎来黄金发展期。

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进入加速发展新阶段,同时,行业也出现不少新变化和新趋势。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外部环境更加严峻,也对中国新能源汽车动力域带来挑战,但同时也带来了更多机遇。在此背景下,公司在巩固国内市场份额的同时,继续践行“走出去”战略,大力开拓海外市场,企业规模实现快速扩张。2023年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如下:

(一)聚焦主业,主营业务稳步发展,业务规模持续扩张

2023年,公司专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推出新产品,随着公司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市场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度不断提升,公司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均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2,266.30万元,同比增长44.0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239.54万元,同比增长70.4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791.13万元,同比增长77.67%。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23,078.56万元,同比增长78.1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37,847.82万元,同比增长227.52%。

(二)技术研发力度持续加大,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2023年,公司继续坚持自主研发、技术创新的道路,始终围绕客户需求及市场发展趋势开展研发活动,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金额为26,898.03万元,同比增长40.53%。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107项,其中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72项;新增软件著作权18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授权专利408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56项、境外发明专利21项),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12项;截至2023年末,公司共有研发人员690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20.54%,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533人,占研发人员的比例为77.25%,高质量的人才团队为公司研发创新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三)推动精益生产变革,提升运营效率,优化成本结构

公司不断加强生产信息化、智能化方面的投入,提升自动化生产能力。通过引进高度自动化生产设备,公司利用车载电源全自动化组装技术,缩短生产周期,提高生产效率,从而实现快速扩产能力;同时,通过自动化生产采用各种高精度的导向、定位、进给、调整、检测系统或部件,可以保证产品装配生产的高精度,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目前,公司通过深圳宝龙生产基地的建设已经形成自动化生产能力;公司芜湖花津工厂已于2023年7月投产,目前已基本达产。芜湖花津工厂为按照工业4.0标准投资和建设的现代化数字工厂,规划配置多条生产线及全自动智能立体仓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强化自动化生产优势,面对快速增长的下游客户需求,在交货及时性、产品品质稳定性等方面提高市场竞争力。随着公司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投产规模扩大以及生产技术经验的积累,产能规模优势进一步凸显,生产效率不断提高,成本结构实现进一步优化。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主要产品包括车载电源的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电驱系统的电机控制器、电驱总成,电动汽车通信控制器(以下简称“EVCC”)以及液冷充电桩模块等。

2017年,公司成功量产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成为业内最早实现将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和其他相关部件集成的厂商之一。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是公司车载电源产品业务的主要构成,产品在功率密度、重量、体积、成本控制等核心指标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其中磁集成控制解耦技术、输出端口电路集成控制技术等磁集成相关技术已获得欧洲、美国、韩国、日本等21项境外专利。公司800V车载集成电源产品已获得小鹏汽车、某头部造车新势力、岚图汽车等客户的定点,其中小鹏G9车型已于2022年第三季度上市,为国内首批基于800V高压平台的新能源汽车车型之一;小鹏X9车型以及某头部造车新势力MPV车型已于2024年第一季度上市。在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电驱系统集成化程度越来越高的发展趋势下,公司积极向电驱系统领域进行拓展和产业布局,已取得上汽集团、长城汽车、三一重机等多家境内外知名企业的定点,实现了电机控制器、电驱三合一总成产品和“电源+电驱”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的量产出货。

1、公司目前产品矩阵图如下:

(1)车载电源产品

公司车载电源产品可分为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和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其中,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系在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等前期独立式产品研发、量产的基础上,通过集成设计、共用功率器件、共用变压器、散热装置等零部件,达到减小体积、减轻重量、降低成本、提高可靠性等目的。公司围绕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成功研发了3.3kW、6.6kW、11kW、22kW不同功率等级的系列产品,以及144V、400V和800V不同电压等级的系列产品,满足不同客户、不同车型的应用需求。

目前公司主要的车载电源产品具体介绍如下:

主要产品电压平台产品图片产品简介
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单相集成产品(3.3kW OBC + 2.5kW DC/DC)支持400V动力电池电压平台1)将车载充电机和DC/DC的功能进行集成,输出功率分别可达3.3kW和2.5kW; 2)具备专利保护的立体水道设计以满足高效散热要求; 3)采用全DSP数字控制,软件可FOTA在线升级
单相集成3代产品(6.6kW OBC + 3kW DC/DC)支持400V和800V动力电池电压平台1)具备专利保护的磁集成方案,将车载充电机和DC/DC功能集成,输出功率分别可达6.6kW和3kW; 2)具备专利保护的立体水道设计以满足高效散热要求; 3)支持逆变输出,可应用于V2X对外供电场景; 4)采用全DSP数字控制,软件可FOTA在线升级
单相集成4代产品(6.6kW OBC + 3kW DC/DC)支持400V和800V动力电池电压平台1)具备专利保护的磁集成方案,将车载充电机和DC/DC功能集成,输出功率分别可达6.6kW和3kW; 2)采用铝基板垂直散热专利,功率密度提升33.6%; 3)支持逆变输出,可应用于V2X对外供电场景; 4)采用全DSP数字控制,软件可FOTA在线升级
单相集成产品(6.6kW OBC +1.5 kW DC/DC)支持144V动力电池电压平台1)具备专利保护的磁集成方案,将车载充电机和DC/DC功能集成,输出功率分别达6.6kW和1.5kW,主要面向A00级车市场; 2)具备专利保护的立体水道设计以满足高效散热要求; 3)采用全DSP数字控制,软件可FOTA在线升级
单相集成产品(11KW OBC + 3KW DC/DC)支持400V动力电池电压平台1)将车载充电机和DC/DC的功能进行集成,输出功率分别可达11KW和3KW; 2)具备专利保护的立体水道设计以满足高效散热要求;
主要产品电压平台产品图片产品简介
3)支持单相11KW充电,兼容85-265Vac电压范围; 4)支持逆变输出,可应用于V2X对外供电场景; 5)采样全DSP数字控制,软件可FOTA在线升级。
三相集成产品(11kW OBC + 3kW DC/DC)支持400V和800V动力电池电压平台1)将车载充电机和DC/DC的功能进行集成,输出功率分别可达11kW和3kW; 2)具备专利保护的立体水道设计以满足高效散热要求; 3)兼容单相220V、三相380V充电; 4)支持逆变输出,可应用于V2X对外供电场景; 5)采用全DSP数字控制,软件可FOTA在线升级
三相集成产品(22kW OBC + 3.5kW DC/DC)支持400V动力电池电压平台1)将车载充电机和DC/DC的功能进行集成,输出功率分别可达22kW和3.5kW; 2)具备专利保护的立体水道设计以满足高效散热要求; 3)具备专利保护的无电解电容设计算法,大幅提升了产品寿命; 4)兼容单相220V、三相380V充电; 5)支持逆变输出,可应用于V2X对外供电场景; 6)采用全DSP数字控制,软件可FOTA在线升级
独立式车载电源车载充电机(OBC)支持400V动力电池电压平台1)输出功率达3.3kW、6.6kW等; 2)采用全DSP数字控制,软件可在线升级
车载DC/DC变换器支持400V动力电池电压平台1)输出功率达2.5kW; 2)采用高频开关控制,软件可在线升级

其中,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是目前代表行业集成化和多功能化发展趋势的行业主流产品,也是公司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重点产品。在集成化方面,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在功率密度、重量、体积、成本控制等核心指标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多功能化方面,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支持逆变输出功能,可应用于V2X对外供电场景。

(2)电驱系统产品

目前,公司电驱系列包括电机控制器、电驱三合一总成产品和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均实现了量产出货。

主要产品产品图片产品简介
电机控制器电机控制器(144V)1)适用整车144V低压电气架构; 2)开关频率高,可优化系统噪声,提高NVH水平; 3)装配灵活,可与电机和减速器进行集成装配
双电机控制器1)可应用于增程式电动车和双电机混动车型; 2)采用双面水冷设计散热,体积较小,可灵活与电机、变速箱集成; 3)功率扩展灵活,可以实现60kW~150kW的电机功率配置; 4)满足高功能安全等级和网络安全设计目标
低压电机控制器(48V)1)适用整车48V低压电气架构; 2)开关频率高,可优化系统噪声,提高NVH水平; 3)支持轮毂系统电机控制
电驱三合一总成产品将电机控制器、驱动电机和减速器进行高度集成,大幅降低产品的体积、重量和成本
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将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高度集成,大幅降低产品的体积、重量和成本

(3)其他产品

目前,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其他产品包括液冷充电桩模块和EVCC等,具体如下:

主要产品产品图片产品简介
液冷充电桩模块1)应用于超级直流充电桩系统,单模块支持40kW快速充电,并可支持任意多模块并联以拓展超充功率; 2)应用第三代半导体原材料; 3)采用液冷高效散热方案,兼具噪声低的优势; 4)采用无电解电容方案,产品寿命较长
EVCC1)针对海外市场,将欧美充电标准中的充电信号转换为产品接口所需的国标通信信号,为出口至海外市场的新能源汽车提供简单易行的信号转接方案; 2)软件可FOTA在线升级

其中,液冷充电桩模块系公司针对直流充电市场开发的创新产品,与现有交流充电的车载电源产品形成一定的互补性,满足新能源汽车市场多样化的充电需求;EVCC是新能源汽车出口必要的元器件,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3年新能源汽车出口120.3万辆,同比增长

77.6%,预计2024年新能源汽车出口550万辆,同比增长357.19%,随着新能源汽车出口增长,EVCC市场增长空间较大。另外,公司其他业务主要包括通信电源、电梯电源等。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采,适度备货”的采购模式。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原材料库存等情况,制定原辅材料的采购计划。公司采购部门会根据市场整体供需情况、价格变动情况以及供应商的交货周期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对生产计划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建立适当的安全库存。

公司建立了《采购与结算管理制度》《采购控制程序》《采购成本管理程序》等制度,对采购行为进行规范管理。为保证原材料库存充足,公司设置缺料预防及预警机制,储备相应的缓冲库存,防止由于客户突发性增加需求、供方市场原因导致的采购周期延长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生产缺料,保障生产交付。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模式进行生产安排。生产管理部门主要根据销售部门的销售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同时会根据销售计划以及市场需求预测进行适量的备货。

在具体生产安排上,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委托加工为辅的方式进行。其中,针对部分产

品的表面贴装(SMT)、插件(DIP)等工序,公司实行委托外协厂商加工生产。公司与外协厂商签订了《加工合同》《外协工装及设备托管协议》《外协加工质量保证协议》《供应商保密协议》《加工PCN操作协议》《供应商文件管理协议》等,对质量要求、接收准则、过程控制要求、过程监视、服务要求、双方权利义务、知识产权说明等进行了规定。公司外协管理部对外协厂商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等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外协加工物料的品质。公司主要生产流程如下: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下游客户主要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国内外知名整车厂商。

(1)订单获取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同步开发的方式获取订单,即公司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厂新开发的车型项目协同开发配套的车载电源、电驱系统等相关产品,通过客户的测试认证之后开始批量生产并销售,即在量产销售前需要通过客户的同步开发的产品认证。

公司若要参与下游新能源汽车整车厂新车型的配套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等的同步开发,一般需要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目录,即通过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公司的主要客户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和管理机制,其对供应商认证的考核主要包括供应商的研发技术能力、生产制造能力、检测试验能力、质量管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等,通过认证后的供应商才能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目录。公司通过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资质认证后,才有资格参与客户新项目开发的招投标程序。

综上,公司获取新客户订单主要涉及两方面的客户认证,一是合格供应商资质认证,二是同步开发的产品认证。

(2)订单的主要结算方式

在直销模式下,公司与整车厂商客户主要存在两种结算方式,包括寄售方式和非寄售方式。其中,在寄售方式下,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将货物运送至其指定的VMI仓,并按月根据客户从VMI仓领用的产品情况与客户核对确认销售数量及结算金额,核对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在非寄售方式下,公司按月根据产品的到货签收情况与客户核对确认销售数量及结算金额,核对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

4.研发模式

鉴于公司车载电源、电驱系统产品系面向新能源汽车行业众多整车厂商、众多新开发车型的应用,具有需求定制化和多样化的特征,公司建立了以客户定制化需求为导向和以技术平台为基础相结合的研发模式。

(1)以客户定制化需求为导向的同步开发模式

公司的产品研发主要采用以客户定制化需求为导向的同步开发模式。公司研发活动主要是结合新能源汽车行业下游整车厂商新开发的具体车型项目的定制化需求,同步开发配套的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等相关产品,通过客户的测试认证之后完成研发活动。同时,公司结合新能源汽车动力域产品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情况,与下游整车厂商保持紧密的技术交流,把握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技术动态以及客户潜在需求,进行前瞻性研发,储备创新性的技术和产品平台。

(2)以技术平台为基础的产品开发模式

公司围绕电力电子技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在硬件开发、软件开发、系统设计、测试验证、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等方面构建了系统性的电力电子产品共性技术体系和扎实丰富的技术平台,并积累了16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支持满足目标产品的快速开发、量产,可高效满足众多客户、众多车型的多样化同步开发需求。

其中,公司技术平台主要包括硬件开发、软件开发、系统设计、测试验证、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等六大技术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技术平台概要情况
1硬件开发平台针对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硬件开发方面的共性技术,在硬件电路方面,公司不断改进完善形成了电力电子拓扑标准电路库、标准化接口电路库、标准化功能电路库等; 在器件设计方面,针对器件的不同应用场景,公司建立了包括功率器件、IC芯片、无源器件等各类器件的设计与降额规范、测试规范等。
2软件开发平台针对相关电力电子产品软件开发方面的共性技术,公司基于ASPICE开发流程和AUTOSAR开发架构,按照规范化软件功能划分,采用模块化编程方式,建立了基础软件、功能逻辑及控制算法等标准模块化软件开发库,积累形成了专门的软件需求规范、软件架构设计规范、软件概要及详细设计规范、测试规范等。
3系统设计平台针对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系统设计方案的共性技术,公司形成了产品需求、系统设计方案、系统测试验证完整闭环的开发平台。建立了产品需求分析库;基于对产品历史数据的积累及产品失效模式的分析,建立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平台,形成了对产品设计、测试验证、诊断的完整性及充分性的分析评估体系; 针对电力电子产品的应用条件,形成了产品及整车应用热管理与热估算设计规范,电力电子控制器故障诊断及保护策略规范;并基于电力电子拓扑实时仿真平台的搭建,建立了电力电子产品电气瞬态特性实时仿真的能力。
4测试验证平台针对车载电力电子产品测试验证需求,公司基于多年电力电子产品开发验证经验,参考先进OEM和Tier 1的产品验证经验以及国际、国内汽车电子行业标准,形成了完善的产品测试验证企业标准,涵盖产品可靠性需求目标,需求分配,可靠性寿命估计,完整可靠性测试验证流程规范,建立了HALT高加速试验,凝露专项试验和长周期寿命耐久验证等技术规范。
5产品结构平台针对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的产品结构方面共性技术,公司基于多年的产品开发和产品应用,形成了不断改进完善的产品结构设计规范、材料选型及应
序号技术平台概要情况
用规范、结构强度设计及仿真规范、热设计及仿真规范、模具设计规范、测试规范等。
6生产工艺平台针对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的高水平自动化生产工艺,公司形成了不断改进完善的PCB设计规范、器件加工工艺规范、整机组装工艺规范、工装设备设计规范、测试规范等。

在前述技术平台的基础上,公司以电力电子产品共性技术为依托,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趋势在具体产品开发过程中进行综合应用、改进创新、提炼总结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的核心技术。公司产品平台是利用技术平台和核心技术研发完成的并经提炼总结的、符合客户共性需求的产品或产品方案储备,包括不同功率等级的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平台,不同电压等级的单电机控制器和双电机控制器产品平台,不同功率等级的电驱三合一总成产品平台、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平台以及液冷充电桩模块产品平台等。

在前述技术平台、核心技术以及产品平台基础上,公司在进行新车型同步开发时可快速的进行模块拆分重组以及改进创新,可高效满足众多客户、众多车型的多样化、定制化需求,从而提高开发效率、降低开发成本。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属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是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供应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6汽车制造业”中的“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为“新能源汽车产业”之“新能源汽车装置、配件制造”之“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机”、“新能源汽车DC/DC转换器”、“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等。

(2)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BEV)、增程式电动车(REEV)、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及燃料电池汽车(FCEV)。

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形成了以纯电动汽车为主、插电混合动力汽车和增程式电动车为辅的市场结构。

1)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情况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方面,能源和环境问题是制约世界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两个突出问题,“碳达峰、碳中和”已成为众多国家和地区的政策目标之一,其主要思路是在供能端、用能端以电能替代热能和机械能。新能源汽车是用能端电能替代的重要形式,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促进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

数据来源:EV Volumes根据EV Volumes数据,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为1,465.3万辆,同比增长39.26%。根据国际能源署(IEA)2021年5月发布全球碳中和路线图,从2020年到203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将增长18倍,2030年全球销量将达到5,500万。2)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情况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方面,经过多年的布局和发展,在国家战略和政策的有力支持下,我国汽车整车厂商及核心零部件供应商逐步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弯道超车,改变了在传统燃油汽车领域长期落后于外资品牌的现状。在国务院2012年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确立的“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当前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方针指引下,相关产业支持和补贴政策支持下,我国坚持纯电驱动战略取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3%和37.87%,市场占有率达到31.6%,占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的64.80%,预计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1,150万辆,同比增长21.12%,中国凭借完备的汽车全产业链优势、政策端的提早布局和持续发力,在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取得了显著优势。放眼海外市场,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3年新能源汽车出口120.3万辆,同比增长77.6%,预计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550万辆,同比增长357.19%,海外市场对国内新能源汽车品牌的认可度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出口优势有望进一步扩大。海外市场与国内市场的巨大需求促使行业整体保持了稳健上升的步伐。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等车载电源产品以及电机控制器、驱动电机、减速机等电驱系统产品,直接受益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持续增长、新能源汽车国产化“弯道超车”的历史机遇、造车新势力崛起带来的供应链机遇、新能源汽车外资龙头厂商在境内设厂带来的供应链机遇等因素。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预计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1,150万辆,基于整车配备交流充电装置是新能源汽车的行业惯例的情形考虑,预计2024年中国车载电源产品市场规模为253亿元;电驱系统产品是新能源汽车必要的核心零部件,预计2024年中国电驱系统产品市场规模为920亿元。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在车载电源行业深耕多年,取得了领先的市场份额,积累了大量具有战略合作关系的整车厂客户资源。根据NE Times数据,2023年,公司在中国乘用车车载充电机市场的市场份额为

18.8%,排名第二。2023年,公司在第三方供货市场出货量市场份额约为32.38%,排名第一。公司目前的客户涵盖了某头部造车新势力、小鹏汽车、合众新能源、零跑汽车等造车新势力整车厂;上汽集团、吉利汽车、长安汽车、奇瑞汽车等众多知名车企;东风日产、上汽通用等合资品牌以及海外知名车企Stellantis集团、雷诺、阿斯顿马丁、法拉利等,是行业内最早实现向境外知名品牌整车厂商出口的境内厂商之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公司所处行业始终呈现技术密集型特点,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技术创新的道路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品和电驱系统产品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于企业的资金实力、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等具有较高要求。公司围绕新能源汽车动力领域,在硬件开发、软件开发、系统设计、测试验证、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等方面构建了系统性的电力电子产品共性技术体系和扎实丰富的技术平台,公司车载电源以及电驱系统产品主要基于技术平台,通过与客户同步开发的方式获取订单,即公司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厂新开发的车型项目协同开发配套的车载电源、电驱系统等相关产品,通过客户的测试认证之后开始批量生产并销售。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为了丰富并吸引消费者选择,传统汽车厂商和造车新势力积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进行布局和创新,踊跃创新推出各种新车型。在前述背景下,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配合客户新车型同步开发新产品。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设有CNAS实验室、广东省新能源汽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新能源汽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技术产业化工程实验室以及深圳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并参与起草《电动汽车用传导式车载充电机GB/T40432-2021》和《电动汽车DC/DC变换器GB/T24347-2021》等国家标准与《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B类设备的通信协议一致性要求及测试》等行业标准。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为26,898.03万元,同比增长40.53%。

公司围绕新能源汽车动力领域,在硬件开发、软件开发、系统设计、测试验证、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等方面构建了系统性的电力电子产品共性技术体系和扎实丰富的技术平台,积累形成了磁集成控制解耦技术、输出端口电路集成控制技术、兼容单相三相充电控制技术、车载充电机V2X

技术、车载电源全自动化组装技术等16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授权专利408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56项、境外发明专利21项),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12项。

(2)下游产业竞争格局面临结构化调整,给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供应商带来更多机遇,公司致力于积累多元化、分散化的客户资源以分散经营风险2024年,智能化、电动化、全球化将是中国汽车市场的三大发展趋势,根据中国汽车产业协会发布的《2024年中国汽车市场整体预测报告》,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1,150万辆,在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加剧,新车型的迭代周期缩短、新的竞争者不断涌现,整车厂的产品创新、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等能力面临挑战,整车厂的竞争格局可能会面临结构化调整;众多整车厂加速推进全球化发展,探索新的增长空间。以上变化将给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供应商带来更多机遇。

公司在车载电源行业深耕多年,致力于建立多元化、分散化的客户群体,以分散经营风险。公司凭借研发创新、技术积累、生产制造以及产品品质等方面的竞争优势,积累了大量具有战略合作关系的整车厂客户资源。公司目前的客户涵盖了某头部造车新势力、小鹏汽车、合众新能源、零跑汽车等造车新势力整车厂;上汽集团、吉利汽车、长安汽车、奇瑞汽车等众多知名车企;东风日产、上汽通用等合资品牌以及海外知名车企Stellantis集团、雷诺、阿斯顿马丁、法拉利等。

(3)公司发展始终围绕产品集成化、高压化、功能多样化与新材料应用等行业主流发展方向

在集成化方面,车载电源、电驱系统产品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也是新能源汽车小尺寸、轻量化、降成本的重要载体。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向集成化发展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目前,行业中车载电源、电驱系统已形成各自的集成产品,并实现了规模化的量产销售。在此基础上,行业厂商积极推出“电驱+电源”的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在车载电源产品方面,公司积累了磁集成控制解耦技术等核心技术,实现功率级整合,取得了良好的产业化成果,根据NE Times数据,2023年,公司在中国乘用车车载充电机市场的市场份额为18.8%,排名第二;在电驱系统产品方面,受益于在车载电源领域相关集成技术的积累,公司实现了电机控制器、电驱三合一总成产品和“电源+电驱”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的量产出货,是行业内少有的供应新型电驱多合一产品的公司。

在高压化方面,为了解决新能源汽车面临的动力电池充电慢问题,车载电源的高压化逐渐成为行业发展趋势之一。通过提升充电电压(含采用800V高压系统等)方式实现充电功率的提升,能够有效解决大电流带来的多种问题。在功能多样化方面,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发展,核心零部件的功能多样化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开拓新功能,以提升整车用车体验;二是集成其他零部件的功能,以配合集成化发展趋势。在车载充电机方面,产品功能多样化趋势主要体现在开拓新功能,发挥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分布式储能设备的功能,即可以利用整车上的动力电池的能量,通过车载充电机的逆变技术,一是作为移动电源、应急电源向其他电器供电,满足日常生活及出行中的多样性需求以及应急状态下的用电需求,从而使新能源汽车具备移动分布式储能设备功能;二是实现电网与动力电池储能系统间的能量双向流动。在车载DC/DC变换器方面,产品功能多样化趋势主要体现在集成其他零部件的功能。车载DC/DC变换器从单向型发展为双向型,可将低压电转换为高压电,对母线电容进行预充,替代原先设计方案中的预充回路及相关器件,降低系统成本,提高系统可靠性。在新材料应用方面,与传统硅器件相比,第三代半导体具有更宽的带隙、更高的电子迁移率。第三代半导体中的碳化硅功率器件,在导通电阻、阻断电压和结电容方面,显著优于传统硅功率器件,具备更高的耐压性能,能支持更高的开关频率。使用碳化硅功率器件设计可有效降低同等功率级别下的功率器件使用数量,减小被动器件的尺寸,从而降低动力域产品的尺寸、重量和成本,提高功率密度,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在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产品领域,碳化硅功率器件取代传统硅基功率器件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

(4)公司积极践行“走出去”战略,响应行业供应链走向全球的发展趋势

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高速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3年,新能源汽车出口120.3万辆,同比增长77.6%。新能源汽车整车厂的出口模式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包括国内生产+贸易出口模式、贸易+本地化建厂模式、股权合作+海外渠道模式、国内生产+海外品牌模式等多元模式,为中国零部件企业带来国际化业务拓展机遇。中国零部件企业与整车厂正在形成伴随式联合出海效应,以实现双赢,零部件企业助力整车企业在海外快速实现本土化供应链搭建的同时,借助来自整车企业的订单在初期形成规模,助推零部件产品在当地形成口碑与成本优势。

在海外市场,公司积极践行“走出去”战略,参与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已向海外知名车企Stellantis集团量产销售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并取得雷诺、阿斯顿马丁、法拉利等海外车企定点,是行业内最早实现向境外知名品牌整车厂商出口的境内厂商之一。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深化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并将海外市场的开拓作为未来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公司密切关注海内外整车厂的扩产计划及全球同行业者的产能变化情况,积极进行全球战略布局,拓展海外潜在客户。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研发活动始终围绕客户需求及市场发展趋势进行,以实现技术产业化为目的。在产品集成化、高压化和功能多样化等发展趋势下,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形成了16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涵盖电路拓扑、算法控制、结构工艺和生产工艺四个领域,与主营业务产品密切相关。公司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其先进性及其具体表征如下:

序号核心名称在业务中的运用公司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现
1磁集成控制解耦技术车载电源产品公司通过磁集成方案实现功率级整合,其重要特征是共用一个高频变压器以及在高压电池侧共用功率器件,结合“Phase_delay”算法控制,可实现产品内部车载充电机模块和车载DC/DC转换模块两路功率任意设定,提高了产品的功率密度、可靠性,节省了成本。
2输出端口电路集成控制技术车载电源产品公司控制算法平台基于AUTOSAR架构开发,并基于模型设计定制化开发不同场景下的特殊状态机,同时采用分时复用处理器的技术,灵活控制能量在交流端口、高压端口、低压端口之间的流动,实现了在磁集成方案中利用同一套控制算法对复用功率器件在全应用场景下进行有效的独立控制,提高了产品的功率密度、可靠性,节省了成本。
3兼容单相三相充电控制技术车载电源产品公司以三相六开关电路拓扑为基础,配合创新性的软件算法,自动识别单相和三相输入电网,并实现逆变功能;为避免使用大量功率器件和控制电路,公司通过引入交流继电器的切换,调用对应的软件方法,复用功率器件,进而达到兼容单相与三相充电的同时,功率器件数量使用的降低,有效控制了成本,提升了功率密度。
4车载充电机V2X技术车载电源产品公司在兼容单相三相充电控制电路及控制算法中,通过三相六开关在车载充电机充电时为有源功率因数校正电路,放电时成为全桥逆变电路,实现了充电与放电功能的电路共用,集成了逆变功能。同时,通过组合控制方式,解决了集成产品反向逆变工作模式下增益与变压器变比设计困难的
序号核心名称在业务中的运用公司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现
问题,使得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能够适用于多功率场景下的V2X功能。
5OBC逆变安全控制技术车载电源产品公司通过增加适当的采样电阻分别采集逆变输出的零线和火线的共模电压,实现高低压隔离采样,并利用已有的数字处理器对逆变输出的零线和火线的绝缘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在绝缘状态出现异常时立即关闭逆变输出功能,实现安全防护。
6反向预充电技术车载电源产品、电驱系统产品公司反向预充电技术在借用现有的DC/DC变换器拓扑及器件的基础上,通过短路预判阶段、缓启阶段、升压阶段的分段控制算法,不影响现有硬件架构和正常工作的同时,使得现有DC/DC变换器实现了反向预充电的功能。
7高效率冷却车载结构设计技术车载电源产品、电驱系统产品公司将散热水道从平面水道创新设计为立体水道,将需要散热的功率元器件中的半导体开关器件布置在内部“U”形散热槽的左右两侧,将需要散热的功率元器件中的磁元件布置在“U”形槽的中间,从而使得液冷的散热面由传统的单面增加至三面,大幅提高了散热效率。
8多合一动力域控制器技术电驱三合一总成产品、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公司将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的各模块在方案设计阶段即从硬件拓扑结构统一考虑,并使用最新的AUTOSAR底层软件,通过结温估算模型和旋转变压器软解码等技术提高信号采集及控制精度,使得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集成为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结构相对简单,并提升了产品可靠性。
9双电机控制器技术电机控制器公司双电机控制器技术的技术路径如下:一是开发了增强型水冷散热翅片和焊接技术,以及平面压装和导热硅脂喷涂工艺,以保证散热的高效、均匀和可靠,解决了散热问题;二是采用一体化设计,提高产品集成度;三是采用温度估算模型等,提高设计的可靠性;四是采用变频控制、谐波注入等技术,解决电磁兼容问题。
10超级充电桩液冷技术液冷充电桩模块产品公司超级充电桩模块产品方案采用三相六开关硬件拓扑,使用液冷散热方案,去除了电解电容和风扇,从而大幅提升了散热能力、使用寿命,降低了噪声,同时具备逆变输出能力。
11软件快速在线升级技术车载电源产品、电驱系统产品公司软件快速在线升级技术的先进性体现在:一是先将数据导入暂存缓冲区,再通过主控芯片分配,利用有限的芯片资源缓存所有刷新数据,从而大幅缩短前期刷新的数据传输时间;二是把所缓存的数据通过并行数据分发的处理方式传输至所有从芯片,有效提升了后期刷新效率
12电动汽车通信控制技术(EVCC)车载电源产品公司开发出基于MCU的PLC电动汽车充电通信软件,将通信转接功能集成至车载电源中,可将欧标中的充电信号转换为产品接口所需的国标通信
序号核心名称在业务中的运用公司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现
信号,出口的新能源汽车只需安装一个协议转接盒,即可兼容欧洲市场的ISO15118和DIN70121协议
13半导体开关器件先装后焊的设计技术车载电源产品、电驱系统产品、液冷充电桩模块产品公司按照先装后焊的思路来开展产品设计,对多个半导体开关器件进行预组装,其后统一同印刷电路板进行组装,再结合业内领先的选择性波峰焊工艺,实现了先组装,后焊接的工艺加工方式。公司半导体开关器件先装后焊的设计技术有效避免了装配完成后长期工作中的潜在失效,提升了产品的生产一致性及长期可靠性,提高了生产效率。
14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应用技术车载电源产品、电驱系统产品、液冷充电桩模块产品公司通过针对第三代半导体功率器件出台各项设计规范、测试规范,针对不同品牌的差异采用不同的参数和控制方式,在碳化硅功率器件驱动设计、瞬态结温评估、稳态及瞬态热降额、EMC设计等方面形成了标准设计规范,并在11kW、22kW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和40kW液冷充电桩模块产品已实现量产出货。
15800V高压平台产品开发技术车载电源产品、电驱系统产品公司通过使用碳化硅功率器件、对定制化磁性器件及滤波电容器件采用小型化和散热高效化设计、进行800V产品高耐压、高频率工作的寿命与可靠性研究等,达到了800V产品的高绝缘耐压要求;通过使用碳化硅功率器件和高性能的磁性材料,结合磁集成技术,有效达到了800V产品的高转换效率要求;通过优化开关电磁干扰源头,研发出更合理的高低压布局、更优化的高低压屏蔽、更高效的EMC滤波器件及有源EMC滤波电路,有效解决了电压提高带来的高开关电磁干扰问题。 公司通过上述技术手段,成功达到了800V高压平台带来的高绝缘耐压、高转换效率及低开关电磁干扰等高难度技术要求,所配套的小鹏G9车型已于2022年第三季度上市,为国内首批基于800V高压平台的新能源汽车车型之一。
16车载电源全自动化组装技术车载电源产品、电驱系统产品、液冷充电桩模块产品公司在产品开发阶段即将自动化组装所需的条件纳入产品开发的设计覆盖点,定制改造自动螺丝枪螺钉连续供给系统等设备,进行适配性调试,并导入信息化工厂制造执行系统,最终实现了产品高精度的自动化生产,处于业内领先地位。公司车载电源全自动化组装技术具有以下优点:一是避免了人工组装中的人员失误,提高了产品一致性;二是实现了多品种、多批次的产品生产不停线柔性切换,提高了生产效率;三是降低了人工成本。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授权专利408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56项、境外发明专利21项),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12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412527977
实用新型专利4172317284
外观设计专利3104847
软件著作权1818212212
合计103125856620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26,898.0319,140.9640.53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26,898.0319,140.9640.53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4.874.99减少0.12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注:资本化投入金额不包含存货中的受托开发成本金额。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公司持续增加研发项目的投入所致。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DC/DC类项目4,000.002,900.764,001.19小批量客户试用/量产满足一流整车厂的产品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国内先进新能源汽车
2EVCC类项目2,000.00725.551,040.01产品与过程验证阶段小批量客户试用/量产满足一流整车厂的产品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国际先进出口新能源汽车
33.3kW充电机集成项目4,000.002,593.862,988.29小批量客户试用验证满足一流整车厂的产品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国内先进新能源汽车
46.6kW充电机集成项目24,000.0012,855.8917,463.58产品与过程验证阶段/小批量客户试用/量产满足一流整车厂的产品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打造新一代多平台、小体积、轻重量、高功率密度的产品国际先进新能源汽车
511kW充电机集成项目12,000.004,868.769,384.24产品与过程验证阶段/小批量客户试用/量产满足一流整车厂的产品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打造新一代多平台、小体积、轻重量、高功率密度的产品国际先进新能源汽车
622kW充电机集成项目1,000.00269.65400.85产品与过程验证阶段满足一流整车厂的产品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国际先进新能源汽车
7电驱控制类项目20,000.001,442.987,387.53小批量客户试用/量产满足一流整车厂的产品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国内先进新能源汽车
8无线充电类项目5,000.0092.871,543.05小批量客户试用/量产满足一流整车厂的产品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国内先进新能源汽车无线充电桩
9液冷超充类项目8,000.00872.41921.45小批量客户试用/量产满足一流整车厂的产品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打造一款高可靠性、长寿命、性能突出的产品国际先进新能源汽车液冷充电桩
合计/80,000.0026,622.7345,130.19////

情况说明不适用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上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690524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20.5420.02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17,574.7212,676.12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25.4724.19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1
硕士研究生126
本科406
专科80
高中及以下77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381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259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48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2
60岁及以上-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创新优势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设有CNAS实验室、广东省新能源汽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新能源汽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技术产业化工程实验室以及深圳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并参与起草多个电动汽车有关国家标准。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经过多年的投入与积累,形成了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

在研发资金方面,公司保持高比例资金投入,2023年,研发投入为26,898.03万元,较去年

同比增长40.53%。在研发人员方面,公司拥有一支具备先进的研发理念、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域产品自主研发和创新的技术人才队伍,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行业经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690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20.54%,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533人,占研发人员的比例为77.25%,为公司研发创新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在研发设施方面,公司重视研发实验中心的建设,已在深圳南山、龙岗和上海闵行等地建立多个设施完善的实验室,拥有快速温变箱、温度冲击箱、标准1立方温湿度箱、盐雾试验箱、冰水冲击箱、IPX7防水试验箱、高低温循环冷水机、振动冲击跌落试验台、电机总成标定和测试台架等50多套核心试验装备,具备功能测试、EMI测试、环境测试、软件测试、浪涌测试、标定试验、高低温冲击试验、温湿交变、盐雾试验和机械振动试验等高难度测试和实验能力。公司建立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研发实验室,能够开展车载电源EMC测试、电性能测试、软件与交互性测试、环境与可靠性测试,达到汽车级产品质量标准。较为先进的研发实验中心使公司初步形成了安全性、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NVH、EMC等五大板块的实验测试能力,不仅能够满足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产品的实验认证能力,更能为公司进行技术创新、探索行业前沿技术提供有力的基础。

在研发管理体系方面,公司按照车载电源、电驱系统产品等不同领域分别在深圳、上海等地组建了分工明确的研发团队,并对研发项目进行全流程管理,建立了高效的研发创新体系,通过了ASES体系认证和ASPICE L2认证。

公司突出的研发创新能力使公司积累了众多境内外专利。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授权专利408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56项、境外发明专利21项),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12项。

公司突出的研发创新能力使公司获得了众多客户的认可。在承接客户定制化的同步开发项目方面,公司持续获得小鹏汽车、某头部造车新势力、合众新能源、零跑汽车等造车新势力以及上汽集团、上汽通用、吉利汽车、奇瑞汽车、长安汽车、Stellantis集团、雷诺、阿斯顿马丁、法拉利等知名整车厂的定点项目。

公司突出的研发创新能力获得了政府部门的认可。公司先后承担并完成了“大功率、高效率、高可靠碳化硅双向车载充电机开发”、“重2021020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控系统集成关键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高功率密度高可靠车载电源”、“电动汽车车载双向充电机产业化”等省、市级科研项目。2023年公司获得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南山区总部企业”称号。

2.技术积累优势

经过十多年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公司围绕电力电子技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在硬件开发、软件开发、系统设计、测试验证、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等方面构建了系统性的电力电子产品共性技术体系和扎实丰富的技术平台,并积累了16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支持满足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要求的目标产品的快速开发、量产,可快速、高效满足众多客户、众多新开发车型的多样化、定制化同步开发需求。

在硬件开发平台方面,公司不断改进完善形成了电力电子拓扑标准电路库、标准化接口电路库、标准化功能电路库等,建立了包括功率器件、IC芯片、无源器件等各类器件的设计与降额规范、测试规范等,可以快速响应客户的定制化需求,提供硬件设计解决方案;在软件开发平台方面,公司基于ASPICE开发流程和AUTOSAR开发架构,按照规范化软件功能划分,采用模块化编程方式,快速完成产品基础软件、通信逻辑及控制算法等功能的实现和验证,具备很强的可移植性,保证软件开发质量和效率;在产品结构平台方面,公司形成了不断改进完善的产品结构设计规范、材料选型及应用规范、结构强度设计及仿真规范、热设计及仿真规范、模具设计规范、测试规范等,提高了产品结构开发效率;在生产工艺平台方面,公司形成了不断改进完善的PCB设计规范、器件加工工艺规范、整机组装工艺规范、工装设备设计规范、测试规范等,提升了自动化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

随着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集成化发展,车载电源产品的集成化需要通过创新的硬件拓扑架构、算法控制,实现功率器件、磁元件等材料的复用与共用,从而简化产品结构。其中,公司磁集成控制解耦技术是在双向谐振变换器磁平衡电路基础上结合“Phase_delay”算法控制,解决了磁集成技术的磁路解耦问题,实现高压输出侧和低压输出侧功率按需分配,从而解决了磁集成方案下两路输出之间的负载相互影响、不能独立工作的核心问题,解决了常规磁集成方案引起的整车低压电池亏电的行业难题,集成度高、结构简单、可靠性高。

功率密度是指车载电源额定功率与其体积之比,是反映车载电源产品设计能力的核心性能指标,高功率密度意味着更高效的电能转换和更低的材料成本。公司通过前述集成化技术,使得车载电源集成产品使用功率器件、驱动芯片、控制芯片、高压接插件等原材料数量明显减少,使得公司在售的主要车载电源集成产品“6.6 kW OBC+2.5 kW DC/DC”型号重量较独立式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相比减轻58.33%。基于研发创新、技术积累等方面的优势,公司在产品性能上实现了较强的竞争力。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6.6 kW OBC+2.5 kW DC/DC”在售型号的体积功率密度达1.73kW/L,高于同行业同类型产品;而公司新一代产品的体积功率密度在前一代产品基

础上提高了33.6%,并已量产发货。

3.生产制造优势

经过十多年的生产经验积累和工艺研发创新,公司在自动化生产、产能规模以及质量管控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生产制造优势。

(1)自动化生产优势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整车厂商对供应商的大批量稳定供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亦将产能规模作为考察供应商的重要因素,推行自动化生产技术成为行业趋势。自动化生产并非只是简单购置使用自动化生产设备,也对行业厂商的产品设计开发、产线柔性切换以及产线操作维护等方面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作为车载电源生产企业实现了高水平的自动化生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产品设计开发环节需按照自动化生产的要求配套进行自动化生产的工艺开发。公司车载电源、电驱系统产品具有满足不同客户要求的定制化特性,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亦不存在统一的标准化方案选择。为实现高水平自动化组装,公司研发部门在产品开发阶段便将自动化组装所需的必要条件作为设计重点之一,即在产品开发阶段便同步启动自动化生产方案设计,选择满足自动化组装的标准元器件、设计满足自动化组装的定制元器件、遵循自动化组装的公差和工艺尺寸窗口等生产和测试要求。

二是在产线柔性切换环节需在满足品质稳定性的基础上实现产线快速切换。公司车载电源、电驱系统产品多为定制化产品,具有多品种、多批次的生产特点,需要在使用自动化设备的基础上提升产线快速切换的能力,方可及时响应客户的多样化需求。经过多年的生产经营积累,公司产线运营经验丰富,培养了一支优秀的工程师团队和生产管理团队,通过生产和测试环节中的软件算法、硬件设备等系统平台的调整以及灵活的产线配置计划、优秀的生产组织调配能力,可以实现产线在不同品类产品之间快速高效的生产调度、调试、切换,提高产线的产能利用率和运营效率。

三是在产线改进操作环节需要对自动化设备进行适配性改进并进行科学操作。基于产品涉及的功率器件、零部件使用数量多、组装精密度高的特点,公司定制改造自动螺丝枪螺钉连续供给系统、辅助机器人、选择性波峰焊等设备,在自动化设备上采用多种定制化的高精度导向、定位、进给、调整、检测系统或部件,并匹配产品开发阶段进行适配性调试,导入信息化工厂制造执行系统,实现精细化管理。自动化产线设备、工装、夹具的组成与结构复杂,对生产人员的操作技

能和维护人员的维护技能要求高,公司拥有一支优秀的工程师团队和生产管理团队,形成了丰富细致的操作规范,能够满足高水平自动化生产需要。

(2)产能规模优势

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核心零部件供应商的产能规模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影响因素。公司通过自动化生产以及深圳宝龙生产基地、芜湖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实现了生产出货规模的持续增加,在生产供应稳定性以及生产规模经济性方面构建了较强的生产规模优势。在生产供应稳定性方面,新能源汽车整车客户对电驱系统产品和车载电源产品供应商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有较高的要求,以保障其自身产品供应链安全。一是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多为需要结合具体车型进行定制开发的产品,下游整车客户需要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开发及应用测试认证;二是在新能源汽车消费持续增长的背景下,为应对终端消费市场的需求扩张,整车客户一般需要核心部件供应商具备相应的产能规模和生产能力。公司通过自动化生产以及前期投资扩产建设,形成了领先优势的生产规模,并具备快速扩产能力,在保障客户供应链安全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生产规模经济性方面,公司领先的生产规模,一是有利于通过产品数量增加分摊固定投入方面的成本费用,二是有利于通过采购规模优势以及与供应商的良好合作关系,一定程度上降低主要零部件或原材料的采购成本。汽车行业面临严格的成本管控需求,特别是随着新车上市后的时间推移,整车厂一般将成本降低要求逐步向上游零部件供应商传递。在此背景下,公司生产规模经济性有利于强化产品成本竞争优势。

(3)质量管控优势

公司通过生产全流程管控实现了强大的质量管控优势。公司部署信息化工厂制造执行系统,对“操作人员、操作机器、使用物料”实现全方位追溯,实时监控生产进度和质量状况。公司部署了SRM系统,实现对供应商原材料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司部署了SAP系统,从采购、仓储、生产调度、质量控制等环节与关键设备对接。公司通过推行精益化和信息化管理,提高了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强化了生产制造能力。

公司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标准,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此基础上,公司建立了涵盖IQC、IPQC、OQA等全业务链条的全面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标准,在满足汽车行业IATF16949标准的基础上,通过了QSB+、VDA6.3、BIQS、ASES、PSES等全球知名整车厂商的体系认证,在公司市场开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4.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在车载电源行业深耕多年,致力于建立多元化、分散化的客户群体,以分散经营风险。公司凭借研发创新、技术积累、生产制造以及产品品质等方面的竞争优势,积累了大量具有战略合作关系的整车厂客户资源。在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公司已与小鹏汽车、某头部造车新势力、合众新能源、零跑汽车等造车新势力以及上汽集团、上汽通用、吉利汽车、奇瑞汽车、长安汽车等众多知名企业建立起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凭借着丰富的技术开发经验和严格的质量控制,公司在多家整车厂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并多次获得了主要客户颁发的各项奖项荣誉,如来自上汽集团的“杰出开发供应商奖”、“杰出创新供应商奖”、“杰出质量奖”,来自某头部造车新势力的“保供先锋”、“卓越质量奖”等,来自吉利汽车的“战略合伙人”等,来自长安汽车的“深蓝贡献奖”,体现了国内知名整车厂对公司的认可。同时,公司正在与上汽集团、某头部造车新势力、小鹏汽车、零跑汽车、长安汽车、吉利汽车等众多整车客户合作开展后续新产品的定制开发,为未来新车型的量产上市进行产品配套储备。在海外市场,公司积极践行“走出去”战略,参与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已向海外知名车企Stellantis集团实现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的量产发货,并取得雷诺、阿斯顿马丁、法拉利等海外车企定点,是行业内最早实现向境外知名品牌整车厂商出口的境内厂商之一。2023年,公司荣获Stellantis集团2023年度“中国区年度供应商奖”荣誉,是对公司持续创新能力和价值的认可,是公司车载充电机集成产品在海外市场深受客户好评的重要体现,对公司产品的品牌全球化和海外推广、布局起到积极作用。

公司与众多新能源汽车整车品牌客户的合作,建立了强大的客户资源优势,构筑了进一步发展的市场基础:1)下游整车客户一旦将电驱系统和车载电源产品等零部件供应商纳入核心供应商名单,会与其形成较为稳定的互信合作关系,有利于供应商形成较强的客户粘性和稳定性;2)环境问题和“碳中和”受到全球普遍愈发重视的背景下,新能源汽车面临着全球市场的有利机遇,公司积极践行“走出去”战略,通过开发国际知名汽车品牌厂商的海外市场订单,实现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出口,抢占全球市场机会。

5.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致力于成为掌握核心技术的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动力域产品供应商,创始

人暨主要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动力域产品及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相关行业经验,能够对市场变化及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判断,并在把握行业和公司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制定适合公司发展的战略和经营规划。综上,本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技术升级迭代和研发失败风险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在产品集成化、高压化、多功能化以及第三代半导体应用等方面也面临升级迭代的压力。在集成化方面,在车载电源产品、电驱系统产品分别实现集成化的基础上,行业厂商积极推出“电驱+电源”的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在高压化方面,车载电源的高压化是解决新能源汽车面临的动力电池充电慢问题的重要技术方式。在多功能化方面,车载电源通过逆变技术发挥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分布式储能设备的功能成为重要的发展趋势。在第三代半导体应用方面,碳化硅功率器件取代传统硅基功率器件已成为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产品行业发展趋势之一。如果公司未来未能准确把握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能及时实现研发技术创新,新技术未能形成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或研发失败,则可能出现技术落后的风险,造成公司相关产品的成本和效率等方面落后于同行业公司,使得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下降;同时如果新能源汽车或其核心零部件出现颠覆性技术路线,而公司无法及时掌握,则公司可能面临丧失技术优势而被市场淘汰,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开拓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品和电驱系统产品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车载电源以及电驱系统产品主要为定制化产品,主要通过同步开发的方式获取订单,即公司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厂新开发的车型项目协同开发配套的车载电源、电驱系统等相关产品,通过客户的测试认证之后开始批量生产并销售。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销售订单的获取需要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技术研发人才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性因素。若公司核心技术研发人才离职或无法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短期内招聘到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仍可能面临核心技术人才外流的风险,进而导致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和产品竞争力下降。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经过十多年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积累了16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公司采取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物理隔离涉密办公场所和生产区域、实行内外网隔离等多种措施防止核心技术泄密,但上述措施并不能完全防止核心技术外泄,仍存在相关技术、数据、图纸、保密信息泄露而导致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一旦发生核心技术泄密事件,公司生产经营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4.直流充电技术对公司产品的替代或冲击风险

新能源汽车充电主要包括交流电充电和直流电充电两种充电电流形式,一是当新能源汽车使用交流电充电时,由于动力电池输入端口要求为直流电,需使用车载充电机将交流电转换为直流电;二是当新能源汽车使用直流电充电时,直流电可直接适配动力电池输入端口,此时无需使用车载充电机。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和技术创新,不排除直流充电方式实现了其不足的改进与优化,使得直流充电桩获得越来越多的建设和使用机会,从而可能使得车载充电机、车载电源集成产品被替代或冲击,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相关认证到期后不能通过复审风险

公司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标准,通过了ISO 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此基础上,公司建立了涵盖IQC、IPQC、OQA等全业务链条的全面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标准,在满足汽车行业IATF 16949标准的基础上,通过了QSB+、VDA6.3、

BIQS、ASES、PSES等全球知名整车厂商的体系认证,在公司市场开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在上述认证到期后持续通过复审并保持资质,但如果公司获得认证不能通过复审,将影响公司在主要客户的供应商资质认证,从而对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资产规模与营收规模均快速增长,公司业务、机构和人员的规模扩张,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资源配置和内控管理的复杂度不断上升,对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为了提高对下游整车厂客户服务配套能力的需要,公司积极在上海、芜湖设立异地子公司和生产基地,对公司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和内控制度,及时适应公司规模扩张对市场开拓、营运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的更高要求,则可能削弱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将存在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和内控风险。

(五)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威迈斯、深圳威迈斯软件及芜湖威迪斯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适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深圳威迈斯软件、上海威迈斯软件对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可以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如果公司及子公司未来不能继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复审,或者国家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鼓励性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及子公司无法享受相应的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自产自用为主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厂;二是传统燃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凭借在传统燃油汽车零部件领域的技术积累和整车厂资源,积极开发产品进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三是电力电子领域厂商,凭借在电力电子领域的技术积累和其它应用领域的市场经验,逐步转型进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

随着一些垂直一体化整车厂商凭着多年的技术创新、品牌积累以及优质创新车型的推出,其新能源汽车销量快速增长,对公司市场份额产生了一定的“挤占”效应;在此基础上,随着新能

源汽车发展方向愈发明确以及市场快速增长,越来越多的主体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特别是全球传统燃油汽车巨头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布局加快,全球传统燃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也将随之加入竞争,同时也不排除更多国内电子产品厂商等第三方厂商积极参与市场研发与开拓,从而导致行业竞争更加激烈。综上,受国内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积极参与市场的影响,如果公司不能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胜出,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我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2023年我国经济总体恢复性增长,并在波浪式发展、曲折中前进;同时,全球经济2023年整体增长放缓,叠加国际局势复杂变化、地缘政治冲突加剧、贸易保护主义有抬头趋势等负面因素,都可能对新能源汽车的“出海”节奏产生影响。国内外多重影响因素叠加,或将影响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增长以及公司的业绩表现。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2,266.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239.54万元,同比增长70.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7,791.13万元,同比增长77.67%。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552,266.30383,276.5544.09
营业成本442,672.70307,550.143.94
销售费用13,017.058,721.6949.25
管理费用13,635.079,568.8542.49
财务费用66.733,178.4-97.90
研发费用26,898.0319,140.9640.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739.089,635654.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740.86-32,331.17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1,070.3722,982.01731.39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23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继续保持高增长趋势,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销量亦快速增加;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和性能,凭借质量优势、服务优势,获得了竞争优势,保持了较强的增长动力,产品的高性能、高质量及合理的定价策略获得了国内外客户的认可,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有所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同步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销售费用相应同步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管理人员薪酬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率变动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持续增加研发项目的投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加,经营性现金流入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增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获取募集资金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分析如下: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511,659.97415,817.5918.7329.3829.88减少0.58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1)车载电源
①车载电源集成产品480,871.84390,330.1318.8347.5150.50减少1.61个百分点
②车载充电机6,309.295,209.8517.43-37.00-42.39增加7.72个百分点
③车载DC/DC变换器6,049.534,415.3427.0166.8134.44增加17.57个百分点
(2)电驱系统18,429.3115,862.2713.93-15.12-20.18增加5.4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境内444,881.46367,548.7317.3831.4435.07减少2.22个百分点
境外66,778.5148,268.8727.72192.14148.27增加12.77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销售模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直销511,659.97415,817.5918.7329.3829.88减少0.58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的增长,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2023年度实现收入480,871.84万元,同比增长47.51%。

公司积极开拓相关领域的海外客户,进一步打开海外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境外营业收入为66,778.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2.14%。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1)车载电源万台231.33201.2018.7535.0738.4559.75
(2)电驱系统万台6.493.460.25-4.30-44.6761.59

产销量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量、产量、库存量与收入增长的趋势保持一致。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直接材料401,504.2691.84274,222.8290.7346.42/
直接人工15,116.613.4616,668.445.51-9.31/
制造费用20,569.304.7011,365.463.7680.98/
工业电源直接材料2,728.5397.984,441.3498.95-38.57/
直接人工23.940.8627.790.62-13.85/
制造费用32.361.1619.550.4465.52/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直接材料358,645.4591.88236,104.4591.0351.90/
直接人工13,566.003.4814,313.035.52-5.22/
制造费用18,118.684.648,945.173.45102.55/
车载充电机直接材料4,746.7991.117,898.1287.34-39.90/
直接人工165.093.17600.946.65-72.53/
制造费用297.975.72543.836.01-45.21/
车载DC/DC变换器直接材料4,097.4792.802,810.3985.5745.80/
直接人工119.942.72178.855.45-32.94/
制造费用197.924.48294.938.98-32.89/
电驱系统直接材料14,836.5193.5318,641.6893.80-20.41/
直接人工271.031.71466.972.35-41.96/
制造费用754.734.76764.673.85-1.30/
工业电源直接材料2,728.5397.984,441.1898.95-38.56/
直接人工23.940.8627.790.62-13.85/
制造费用32.361.1619.550.4465.52/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本期成本金额较上年同比上升主要是由于销量上升导致。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12,173.6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4.6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客户一122,126.9522.11
2客户二90,066.7116.31
3客户三80,482.0914.57
4客户四64,574.8311.69
5客户五54,923.049.95
合计/412,173.6274.63/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12,509.6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0.1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供应商一28,0337.50
2供应商二25,444.046.81
3供应商三23,182.156.20
4供应商四18,553.944.97
5供应商五17,296.534.63
合计/112,509.6630.11/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13,017.058,721.6949.25
管理费用13,635.079,568.8542.49
财务费用66.733,178.40-97.90
研发费用26,898.0319,140.9640.53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销售费用相应同步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率变动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持续增加研发项目的投入所致。

3.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739.089,635.00654.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740.86-32,331.17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1,070.3722,982.01731.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加,经营性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增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获取的募集资金。

(一)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155,660.2821.5353,292.9213.13192.08主要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募集资金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114,900.1015.8900100.00主要是本期购买银行理财和结构性存款所致
应收账款141,803.9419.6193,439.8523.0251.76主要是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存货116,490.8516.11100,087.8224.6616.39
长期股权投资10,385.481.4411,484.442.83-9.57
固定资产90,590.6612.5348,544.1011.9686.62主要是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在建工程转固、采购机器设备所致
在建工程6,069.430.8414,414.363.55-57.89主要是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使用权资产2,988.370.413,976.140.98-24.84
短期借款32,353.174.4723,429.525.7738.09主要系随公司业务发展,本期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188,627.4726.09160,436.3039.5317.57
合同负债10,930.921.5110,449.882.574.60
长期借款24,345.783.3724,924.636.14-2.32
租赁负债545.470.081,406.570.35-61.22主要系报告期内房租租赁减少以

及租赁合同剩余期间减少所致

其他说明不适用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4,336,447.58(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20%。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部分。

汽车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产能状况

√适用 □不适用

现有车载电源产品产能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台

主要工厂名称设计产能报告期内产能产能利用率(%)
深圳宝龙工厂170.62170.6298.95
芜湖创业园工厂87.8687.8650.42
芜湖花津工厂73.0830.3369.84

在建产能

□适用 √不适用

产能计算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车载电源主要产品的产能通过标准化折算为车载电源产品标准化产能。

2. 整车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3. 零部件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按零部件类别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台

销量产量
零部件类别本年累计去年累计累计同比增减(%)本年累计去年累计累计同比增减(%)
车载电源203.99145.3240.37231.33171.2735.07
电驱系统14.086.25125.286.496.78-4.28

按市场类别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车载电源产品主要用于整车配套市场。

4. 新能源汽车业务

□适用 √不适用

5. 汽车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上年同期投资额(万元)变动幅度
1,667.64-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赎回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其他-300.10--114,600.00--114,900.10
合计-300.10--114,600.00--114,900.10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5.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注册 资本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营业收入
1深圳威迈斯软件车载电源产品相关软件开发100100%16,190.438,537.0124,776.7432,268.94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中“(三)所处行业情况”。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坚持自主研发、技术创新的道路,围绕新能源汽车领域,不断丰富产品线,打造产品技术、质量和成本的领先优势,致力于成为掌握核心技术的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动力域产品供应商。

公司未来规划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巩固技术优势。未来,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强化研发创新能力,提高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域的核心竞争力,积极跟进市场趋势及客户需求,及时响应客户的定制化、多样化需求。

二是积极进行产品拓展,丰富产品布局。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产品拓展,丰富产品布局,在车载电源产品拓展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电驱动系统的集成化产品、集成“电源+电驱”的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EVCC以及液冷充电桩模块等产品的研发。

三是积极践行“走出去”战略,参与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未来,公司在巩固并提升国内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将继续积极践行“走出去”战略,参与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拓展更多海外客户。

四是积极进行自动化产线扩充,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未来,公司将通过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逐步扩大自动化产线,建立全自动智能立体仓库。通过在长三角区域进行产能扩充的同时,公司努力打造数字化、智能化工厂与园区,在改善公司产能的区域布局的同时,利用全自动化组装技术,缩短生产周期,提高生产效率,从而实现快速扩产能力,强化公司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就近供货和成本控制的能力,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五是持续进行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持续发展的人才需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和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更加完善的员工培训制度,以及合理、有效的薪酬体系和激励计划;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加强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合理搭建人才专业结构,满足持续发展的人才需求,为企业长足发展提供动力。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推动技术创新

公司将以《“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政策方向为指引,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以现有核心技术体系为基础,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重点升级技术中心,更新研发设备、引进研发人才,加大行业前沿技术的研发力度,提升公司现有产品和新产品的研发、制造及应用能力,保持优势产品的领先地位并加大新产品的开发力度。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将继续加大投资研发相关制造技术,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巩固优势产品的市场优势地位。公司将持续对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液冷充电桩模块及新能源汽车无线充电等新能源汽车动力域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丰富公司的核心技术及产品体系,持续加码技术创新。

在公司主要产品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方面,公司将持续结合专利磁集成技术、专利立体散热技术、多板叠层及立体安装工艺设计等多项技术,在多功能、多电压平台、性能指标、体积大小、高功率密度等方面持续自主研发设计,保持公司产品在技术上的市场领先地位。

基于公司现有技术积累与研发优势,公司积极拓展新产品业务版图领域中,如液冷充电桩模块方面,公司已取得了极氪汽车、某头部造车新势力等知名整车厂的定点;在新能源汽车无线充电细分领域中,目前公司是业内最早投入新能源乘用车配套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研发和生产及销售的厂家之一,公司的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已经获得多个主机厂的项目定点并已达到可量产状态。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实现产能跨越式发展

公司将紧紧抓住政策和市场机遇,充分利用现有各方资源,持续提升公司产能与技术,以满足海内外快速发展的市场需求。在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方面,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与行业发展趋势,通过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建设,项目工厂芜湖花津工厂已于2023年7月开始投产,目前已基本达产。工厂是按照工业4.0标准投资和建设的现代化数字工厂,规划配置多条生产线及全自动智能立体仓库,生产产品涵盖新能源汽车电源、电驱类产品等,为公司后续进一步扩大业务及生产规模,巩固和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3.继续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持续提升团队实力

公司仍将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尤其是针对技术研发人员的选拔培训,并在不断完善人才激励制度的同时,公司将优化对研发绩效的评价,增进技术研发体系的人效产出。在自主研发的同时,通过产学研合作等多种方式,不断针对新能源汽车动力域产品进行新技术研发,提升公

司相关产品的技术水平,提高综合利用产品的附加值,并同步引进相关技术人才,为战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4.合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

公司已于2023年7月26日成功登陆上交所。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认可将为实现公司各项业务目标提供强大的支持。公司将持续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扩大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壮大公司实力、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为客户提供更高价值的产品和服务。登陆A股资本市场后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公司资金瓶颈问题,改善财务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通过合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工具将增强公司融资能力,有利于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生产技术和装备水平,增强产品创新能力和完善产品多元化结构,为实现经营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5.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各项决策的合规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公司的体制机制创新和管理升级,合理利用公司的各项资源,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提升管理水平。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建立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整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公司聘请了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保障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

2.董事与董事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了6次会议。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设有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选聘董事,董事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全体董事能够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有关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促进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审议,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客观发表独立、公正的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各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持。

3.监事与监事会

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了5次会议。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保障了监事会的监督效果。公司监事会设有3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全体监事勤勉尽责的履行监督职能,监督公司依法运作,包括监督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财务状况和定期报告的编制等。

4.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及网站上披露公司的最新信息、使全体股东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等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管理,防止和杜绝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增加了公司的透明度,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5.投资者关系

公司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交流的机制。公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建立了和投资者沟通的多重有效渠道,公司通过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线上交流互动;认真对待上证e互动提问、投资者电话、邮件,由专人每天管理。公司积极关注股东及投资者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公平对待每位股东及投资者,维护并保障其合法权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4月19日不适用不适用审议2022年度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12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12月15日具体详见《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万仁春董事长562021年12月2024年12月80,934,33880,934,338--152.00
刘钧董事、总经理512021年12月2024年12月27,379,30927,379,309--157.78
冯颖盈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422021年12月2024年12月6,077,4776,077,477--153.08
杨学锋董事、核心技术人员492021年12月2024年12月5,837,2715,837,271--101.88
姚顺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422021年12月2024年12月3,670,3023,670,302--141.23
缪龙娇董事352021年12月2024年12月-----
章顺文独立董事572021年12月2024年12月----10.00
黄文锋独立董事462021年12月2024年12月----10.00
叶晓东独立董事572021年12月2024年12月----10.00
张昌盛监事会主席432021年12月2024年12月----82.43
冯仁伟监事372021年12月2024年12月----131.93
唐春龙职工代表监事362021年12月2024年12月----36.31
陈红升副总经理502021年12月2024年12月----230.16
李莹莹副总经理382021年12月2024年12月----168.62
韩永杰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422021年12月2024年12月----189.11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李荣华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322021年12月2024年12月----137.76
刘骥核心技术人员382018年4月/----80.30
徐金柱核心技术人员402017年4月/----168.08
郑必伟核心技术人员382016年1月/----71.92
合计/////123,898,697123,898,697-/2,032.58/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万仁春1991年7月至1996年3月,任邮电部第十研究所电源研究部项目经理;1996年3月至2000年3月,历任深圳市华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开发部常务副总监、中试部总监、人力资源部副总监;2000年3月至2009年5月,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2009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刘钧1998年5月至2000年3月,任深圳市华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0年3月至2011年3月,历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研发部总监、市场部总监;2011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冯颖盈2006年4月至2011年12月,历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研发高级工程师、汽车电源开发部经理、汽车电源开发部总工程师;2011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项目经理、研发部总监、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杨学锋2001年8月至2008年6月,历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工程师、项目经理;2008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部副总监、供应链总监、深圳研发中心总监、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姚顺2006年4月至2011年12月,历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工程师、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11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项目经理、市场部总监、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缪龙娇2013年3月至今,任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总监;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章顺文1999年9月至2008年3月,任深圳巨源会计师事务所所长;2008年4月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2017年12月至2023年1月任纽斯葆广赛(广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9月至2024年2月,任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2023年10月,任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深圳能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文锋1999年7月至2017年12月,历任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副总监、企业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发展部总经理、集团资源运营总监、集团总经理助理、频谱事业部总经理、深圳市嵘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历任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苏北区域总裁;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叶晓东1988年7月至1992年8月,任江西大学(现南昌大学)助教;1991年5月至1992年10月,任江西省第二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2年8月至1994年11月,任深圳美阳注塑有限公司职员;1992年10月至1995年2月,任深圳市国际商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5年3月至1998年10月,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办法律室法律顾问;1998年10月至2001年9月,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10月至2008年9月,任广东益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8年10月至今,任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0年10月至今,任深圳宜美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昌盛2005年6月至2009年3月,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工程师;2009年3月至2017年3月,任威迈斯有限项目经理;2017年4月至2017年12月,任厦门ABB低压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架构师;2017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部总工程师、硬件总工程师兼硬件产品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硬件总工程师兼硬件产品经理。
冯仁伟2011年5月至2013年3月,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13年4月至2016年3月,任深圳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工程师;2016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软件平台经理、硬件专家兼硬件产品经理;现任公司监事、硬件开发与试验验证部总监。
唐春龙2010年11月至2011年12月,任深圳市华灏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文员;2011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数据文员、计划员、商务文员、计划部经理、市场销售部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陈红升1995年9月至1997年11月,任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设备工程师;1997年12月至2001年7月,任厦门霍尼韦尔太古宇航有限公司维修工程师;2002年12月至2007年12月,任联想系统集成(深圳)有限公司工业工程及设施经理;2008年1月至2010年8月,任奥兰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工业工程及计划经理;2010年8月至2018年5月,历任广州法雷奥发动机冷却有限公司工业工程经理、运营经理、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运营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莹莹2008年3月至2010年5月,任深圳慧通商务有限公司秘书;2010年5月至2012年3月,任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2012年3月至2016年1月,任深圳市骏龙电子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2016年1月至今,历任公司销售工程师、市场销售部副总监、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韩永杰2007年8月至2019年3月,历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系统经理、高级经理;2019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上海研发中心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荣华2014年5月至2017年5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项目经理;2017年5月至2017年6月,任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账会计;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任深圳市人人聚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税务经理;2018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刘骥2008年8月至2011年11月,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1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工程师、项目经理、硬件开发部总监;现任公司硬件开发部总监。
徐金柱2006年8月至2008年10月,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8年10月至2012年7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2012年7月至2014年7月,任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源开发部部长;2014年7月至2016年4月,任深圳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电源开发部部长;2016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项目经理、硬件开发部副总监、硬件产品经理、硬件开发部总监;现任公司研发副总监兼硬件产品经理。
郑必伟2011年3月至2013年7月,任艾默生网络能源软件(深圳)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13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软件工程师、市场技术部副总监、软件开发部副总监;现任公司软件工程部副总监。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万仁春倍特尔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06月至今
万仁春特浦斯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06月至今
万仁春森特尔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06月至今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缪龙娇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总监2013年3月/
缪龙娇深圳市瑞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2月2024年4月
叶晓东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08年10月/
叶晓东深圳宜美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
黄文锋徐州鑫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
黄文锋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鲁苏区域副总裁2018年1月/
黄文锋泗阳碧桂园阳光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8月/
黄文锋连云港市连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2018年10月/
黄文锋连云港市港龙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1月/
黄文锋泗洪碧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6月/
黄文锋宿迁常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9月/
黄文锋连云港碧赢置业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
黄文锋新沂市锦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3月/
黄文锋泗洪碧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4月/
黄文锋连云港市万象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5月/
黄文锋新沂碧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5月/
黄文锋宿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20年6月/
黄文锋宿迁碧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6月/
黄文锋宿迁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执行董事2020年6月/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黄文锋邳州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
黄文锋徐州市贾汪区金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20年7月/
黄文锋连云港碧城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7月/
黄文锋沭阳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7月/
黄文锋徐州碧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7月/
黄文锋徐州金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7月/
黄文锋徐州碧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7月/
黄文锋徐州万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7月/
黄文锋邳州市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7月/
黄文锋新沂碧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7月/
黄文锋宿迁市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7月/
黄文锋睢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8月/
黄文锋徐州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8月/
黄文锋睢宁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20年8月/
黄文锋连云港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8月/
黄文锋邳州市碧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9月/
黄文锋新沂恒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1月/
黄文锋宿迁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2月/
黄文锋睢宁金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20年12月/
黄文锋连云港东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2月/
黄文锋连云港市恒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2月/
黄文锋宿迁盈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2月/
黄文锋徐州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
黄文锋连云港市碧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21年1月/
黄文锋邳州珍宝岛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黄文锋邳州锦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
黄文锋灌南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2月/
黄文锋连云港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
黄文锋连云港市恒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5月/
黄文锋泗阳恒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6月/
黄文锋宿迁市新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6月/
黄文锋徐州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7月/
黄文锋连云港尚禄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7月/
黄文锋连云港市恒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7月/
黄文锋连云港市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7月/
黄文锋连云港尚轩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8月/
黄文锋连云港碧发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1月/
黄文锋宿迁豫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11月2024年4月
黄文锋沭阳碧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6月2024年3月
黄文锋新沂德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8月2024年1月
黄文锋沭阳碧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20年5月2024年2月
黄文锋灌南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6月2023年12月
黄文锋泗阳恒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7月2023年10月
黄文锋沭阳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20年7月2023年9月
黄文锋沛县碧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4月2023年11月
黄文锋泗阳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6月2023年12月
黄文锋沭阳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21年8月2023年11月
黄文锋沭阳碧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8月2023年10月
黄文锋沭阳碧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21年8月2023年10月
章顺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2008年4月/
章顺文深圳市校友汇投资管理有限董事2015年10月/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公司
章顺文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
章顺文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
章顺文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
章顺文纽斯葆广赛(广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2023年1月
章顺文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9月2024年2月
章顺文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2023年10月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注:上述任职情况不包括董监高在子公司任职的情况。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其中,董事的薪酬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审议确定。监事的薪酬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2023年3月10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3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个人在公司担任的经营行政管理职务及其行使的经营管理职能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领取每年10万元的固定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监事任期内不领取薪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符合上述确定依据。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1,712.28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905.60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3月30日审议2022年度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6月1日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等议案,本次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8月17日审议募集资金置换、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套期保值、工商变更等议案,具体详见《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0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8月29日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本次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次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11月28日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部分治理制度制度及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议案,具体详见《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17)。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万仁春660002
刘钧660002
冯颖盈660002
杨学锋660002
姚顺660002
缪龙娇663002
章顺文660002
黄文锋662002
叶晓东66100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6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6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6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章顺文、黄文锋、万仁春
提名委员会叶晓东、黄文锋、万仁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文锋、叶晓东、万仁春
战略委员会万仁春、刘钧、黄文锋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3月17日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7.《关于审核确认并同意报出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3年5月31日《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3年8月16日1.《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制定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023年8月28日《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3年10月26日《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1月27日《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三)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3月17日《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战略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3年5月31日《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议案》/
2023年8月16日《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3月17日《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3年5月31日《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议案》/

(五)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2,098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1,261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3,359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0
工人数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2,377
销售人员133
技术人员690
财务人员34
行政人员125
合计3,359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博士1
硕士156
本科730
大专462
大专以下(不含大专)2,010
合计3,359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员工的经验、责任、工作技能、绩效表现、工作岗位及市场定位等因素核定员工薪资。公司围绕经营目标的达成,兼顾市场竞争水平与激励效果,制定科学合理的、有市场竞争力的整体薪酬体系,实现企业和员工共赢发展。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及员工能力提升,每年结合企业文化、战略规划和公司业务需求,拟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体系、部门根据本体系、部门的业务需求及员工发展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公司培训持续稳定有序开展,逐步形成符合公司发展和员工个人成长需求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格局,有效推动了公司经营目标实现和战略规划的实施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的形式、期限间隔、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股票股利、剩余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等情况做了明确要求。

公司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变更。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6.00
每10股转增数(股)-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252,574,285.20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02,395,400.12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50.27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252,574,285.20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50.27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坚持竞争力原则、贡献与薪酬相对应、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由基础薪酬、绩效年薪和长期激励组成。其中,基础薪酬按月发放,根据工作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绩效年薪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确定;长期激励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高管人员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期激励措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公司继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完善内部控制各项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措施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1)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对公司经营活动各环节进行了更加细化的管控,强化内部审计监督;(2)强化董事会及关键岗位的内控意识和责任;(3)加强内部控制培训及学习。

2023年11月,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或重要控制缺陷,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设立及管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措施、内部审计监督等做了明确规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流程等进行了规定,权责明确。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持有上海伊迈斯的股权比例由44.44%增加至100%,上海伊迈斯由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与公司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一致。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高度重视并全力支持涉及ESG的相关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重视环境保护,关注与

员工、股东、客户、供应商、政府及社会等利益相关方之间沟通和交流,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注重节能减排,并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并设立了安环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及环境治理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全方位监控落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员工工作环境安全及公司运营过程的环境保护。

二、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不适用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所属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公司消耗能源主要是工业用电及生活用水。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以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日常生产活动不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但需消耗电源等资源,属于温室气体等效排放范畴。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主要通过科学的节能措施和生产技术优化升级,降低公司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尽可能减少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实行低碳运行。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消耗能源主要是工业用电及生活用水,所用水、电均来源于本地给水及电网。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排放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一般固体废弃物及噪音。其中,废水为生活污水,公司将废水汇集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废气主要为回流焊、波峰焊、补焊工

序等产生的含锡废气,公司设置集气罩及抽风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引至厂房楼顶并经过滤处理后高空排放;对于一般固体废弃物,公司均委托第三方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噪声主要为设备噪音,公司对设备定期进行保养,设置防震垫、消声器等降噪部件等措施降噪。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同时结合自身情况与行业优秀实践,制定了《废弃物管理程序》等内部环境管理文件,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管理和合规处理,以规范废水、废气、废弃物及噪音等环境管理事宜。报告期内,公司已经获得并维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不适用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公司通过设备更新和工艺改进以降低生产活动中的能耗,达到节能减排放的目的;更换节能照明LED灯,减小照明用电消耗;提高员工节能意识等相关措施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日常生产过程中识别高能耗设备,每日进行能耗追踪与分析,减少设备异常耗电;在环保节能宣传上,公司通过“六·五”世界环境日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全员宣传,倡议员工使用新能源车辆,增强员工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的意识,从细小做起,倡导员工在日常办公中注重节电、节水、节纸、绿色出行等,养成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习惯。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贯彻执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制定年度环保目标并实时跟踪;与此同时,公司邀请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专业三废(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并出具达标报告,生产产生的有关废物会委托有资质供应商合规处理。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数量情况说明
对外捐赠
其中:资金(万元)10.00向华中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西安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各捐赠5万元。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重视股东利益保护,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持续深入开展股东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公司法人治理及规范运作水平,以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投资者交流会等多种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建立公开、公正、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关系,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了解,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决策参与权,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为员工按时缴纳“五险一金”等各项保险,不断完善公司薪酬绩效体系,促成职工收入稳定增长;公司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开设员工活动室,为职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公司高度重视员工培训,积极鼓励员工和管理层不断学习,持续开展培训活动,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路径和机会;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成立了工会,并选举了工会组织和代表委员,员工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加入工会,工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员工关心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进行解决,保障了员工权益。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108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3.22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8,473.02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20.13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秉持“助力新能源客户技术革新,持续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成为世界一流的电动汽车动力域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的使命和愿景,在公司逐步发展壮大的同时,特别注重与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的战略共赢,形成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机制。

一方面,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安全、环保、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建立良好的客户沟通合作机制,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为客户创造价值,与客户共同成长,全力保障客户的权益,持续加强售前、售中、售后的客户服务,建立优质的客户服务体系。

另一方面,公司致力于打造安全高效的供应链文化,建立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执行严格的供应商认证标准、准入制度及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如《供应商管理程序》《供应商招标管理程序》等系列管理制度,与供应商进行诚信约定并开展友好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生产方针,通过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的监督机制,为员工提供健康和安全的工作和生产环境。为科学规范管理,公司推行ISO45001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成立了EHS委员会,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以科学的管理办法为员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安全、健康培训机制: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设施安全操作和维护保养措施,以保证设备的稳定性。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设立党支部,在党的领导下,公司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生产经营中心抓党建,抓基层、打基础,加强党建工作和科研生产工作的有机融合,真正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在党支部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公司党支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党的思想建设,丰富和深化企业文化,助力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次数相关情况
召开业绩说明会1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进门财经平台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2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传播公司2023年半年度、2023年三季度业绩一图读懂,帮助投资者更好了解公司业绩信息
路演、反路演、策略会、现场调研等 投资者沟通会29公司采用线下及电话会议系统等线上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投资者调研活动,接待包括卖方证券研究所、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等机构投资者调研交流。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是 □否详见公司官方网站 (www.vmaxpower.com.cn)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及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公司严格遵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从信息披露的信息识别、报告、审批、披露的全流程进行了规范,并不间断地加强对监管层相关文件的学习,同时加强与监管员的沟通,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及相关权益奠定基础。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下设证券部负责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工作。为及时了解投资者需求和市场反馈,公司通过邮件、现场调研、电话会议、上证e互动等多种形式建立与投资者交流的平台,回应投资者关切的热点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业绩说明会共1次,召开一对多投资者调研会1次,召开一对一投资者调研会多次,与多家机构就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业绩情况等投资者较为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上证e互动等方式对投资者有关公司未来业绩展望、产能规划、产品市场前景等问题进行了回复。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并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刊和网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有关信息,确保了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情况。

公司持续加强对董监高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人员的培训,建立信息披露的合规意识,同时加深信息披露工作人员对公司业务、产品、行业的理解,以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方式披露对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决策有用的信息,并针对投资者关注度高、市场反馈频繁的信息通过公告、投资者交流记录、投资者问答等形式对外发布,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重技术研发,建立了创新机制和创新体系,鼓励研发团队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促进科研、开发、生产、市场的结合。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采取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物理隔离涉密办公场所和生产区域、实行内外网隔离等多种措施保护公司及员工本人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信息安全方面,公司建立了《信息安全管理程序》《保密制度》,对公司所有信息进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文件查询和使用的权限;对IT信息进行严格授权管理,以防止非授权的信息泄漏;公司对涉密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签署《保密协议》,以提高员工保密意识。对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公司制定了信息安全预案,并按预案进行演练,以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响应能力。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履行其职责,参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等的各项经营决策,保证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是否有履行期限承诺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及其近亲属李谋清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经除权除息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开发行前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并延长6个月等不适用不适用
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若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6、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本人依法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经除权除息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份限售员工持股平台倍特尔、特浦斯和森特尔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公开发行前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并延长6个月等不适用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经除权除息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5、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本企业依法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经除权除息相应调整后的价格。本企业保证减持时及时予以公告,公告中明确减持的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股份限售辰途华迈、辰途十四号、三花弘道和丰北天一1、就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自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孰晚为准),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公开发行前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或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以孰晚为准)不适用不适用
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若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股份限售谢广银和辰途十五号1、本企业所持有的从公司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先生受让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若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前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股份限售辰途十三号1、就本企业所持有的从公司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先生受让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股份外,就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或自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以孰晚为准),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若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公开发行前就本企业从实际控制人受让的公司上市前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企业所持有的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或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以孰晚为准)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公司董事刘钧、冯颖盈、杨学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公开发行前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并延长6个月注1、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锋、姚顺,高级管理人员陈红升、李莹莹、韩永杰和李荣华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经除权除息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若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6、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本人依法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此外冯颖盈、杨学锋和姚顺自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经除权除息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冯颖盈、杨学锋和姚顺出具承诺: 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外,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将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股份限售监事张昌盛、冯仁伟和唐春龙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公开发行前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等不适用不适用
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股份限售核心技术人员刘骥、徐金柱和郑必伟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6个月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外,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将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公开发行前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等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自然人股东蔡友良、胡锦桥、李秋建、洪从树、韩广斌、孙一藻、万斌龙和黎宇菁,机构股东同晟金源、丰图汇瑞、扬州尚颀、广州广祺、人才基金、辰途六号、佛山尚颀和深创投集团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若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本人/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公开发行前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先生在本人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自身发展/资金需要,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公司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集中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 2、减持价格与减持股数。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相应调整),减持股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3、减持期限。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信息披露。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公开发行前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近亲属李谋清、控股股东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倍特尔、特浦斯、森特尔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刘钧在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自身发展/资金需要,本人/本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公司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集中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 2、减持价格与减持股数。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相应调整),减持股数不超过本人/本企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3、减持期限。本人/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信息披露。本人/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本人/本企业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公开发行前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其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蔡友良、胡锦桥、同晟金源、广州广祺、辰途华迈、辰途六号、辰途十五号、辰途十三号、辰途十四号和谢广银在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自身发展/资金需要,本人/本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公司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集中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 2、减持价格与减持股数。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上市前本人/本企业初始入股价格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孰低金额(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相应调整),减持股数不超过本人/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3、减持期限。本人/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信息披露。本人/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公开发行前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本人/本企业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如果本人/本企业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公司,本人/本企业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万仁春、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启动及终止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日”)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时,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证券交易所对于回购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停止条件:在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或是实施前,如发生(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公开发行前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东分红(如有),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本人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②如本人届时持有公司的股票,本人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股份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③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A.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对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出具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如本公司因存在欺诈发行被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部门认定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本公司承诺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等有权机构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公开发行前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证券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本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先生对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出具承诺: (1)本人保证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相关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取得发行注册的情形。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如公司因存在欺诈发行被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部门认定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公司承诺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等有权机构确认后三十日内,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回购事宜作出决议时,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全体董事、高1、公司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公开发行前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中规定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水平 在巩固公司现有业务优势前提下,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依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契机,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储备,开发新产品,加快研发成果转化步伐,完善营销网络渠道,加快业务拓展,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工业互联网通信领域领先企业,巩固公司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及时公告未履行的事实及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7)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就涉及填补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发布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已出具的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时,本人将及时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分红公司(一)公司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公开发行前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上的投票权。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损害股东权益、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的议案需提交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及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二)公司对于利润分配政策出具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其他公司及控股股本公司/本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公开发行前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证券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
解决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对下列事项作出承诺和保证: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未控制任何经营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营实体(以下合称“经营实体”),未有其他可能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公开发行前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2、本人保证,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经营实体现时及将来均不开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现时及将来均不新设或收购经营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经营实体,现时及将来均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可能存在竞争的业务、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3、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经营实体将采取如下措施确保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其他有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方式。 4、本人保证,除公司或者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外,若本人或者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经营实体将来取得经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商业机会,本人或者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经营实体将无偿将该商业机会转让给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公司有权依法要求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公司所有。本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止。
解决关公司控股股东、实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先生对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内容如下:公开发行前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联交易际控制人万仁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倍特尔、特浦斯、森特尔、刘钧先生、蔡友良先生、胡锦桥女士、同晟金源、广州广祺、辰途华迈、辰途六号、辰途十五号、辰途十三号、辰途十四号和谢(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等关联企业与威迈斯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有)已充分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威迈斯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有)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威迈斯权益的情形。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威迈斯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现时及未来均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威迈斯《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不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威迈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威迈斯相关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威迈斯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威迈斯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5)本人将督促本人的近亲属,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6)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威迈斯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 (7)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8)本人承诺以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本人违反上述
广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对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公司完成上市前,若前述说明情况发生任何变化或发现相关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等,则本人将在相关事实或情况发生后及时告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 (10)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威迈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倍特尔、特浦斯、森特尔、刘钧先生、蔡友良先生、胡锦桥女士、同晟金源、广州广祺、辰途华迈、辰途六号、辰途十五号、辰途十三号、辰途十四号和谢广银对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内容如下: (1)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等关联企业与威迈斯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有)已充分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威迈斯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有)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威迈斯及其子公司权益的情形。 (3)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关联
(7)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8)本人承诺以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对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公司完成上市前,若前述说明情况发生任何变化或发现相关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等,则本人将在相关事实或情况发生后及时告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 (10)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威迈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其他公司公司对于股东信息披露出具专项承诺: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股东信息。 2、除已披露的情形外,本公司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情形,亦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本公司股东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5、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公开发行前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对于保障公司独立性出具承诺: 1、公司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公开发行前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际控制人万仁春存在对本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销售、管理系统,拥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职能部门和技术、管理人员,独立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本公司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业务经营活动的情形。 3、本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本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4、本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本公司合法拥有与业务经营有关的房产、商标、专利等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本公司的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5、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本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独立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处领取薪酬,不存在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代发的情况;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6、本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7、本公司已经制定并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况。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对于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出具承诺: 如果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在报告期内未按照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或规章的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遭受任何处罚,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有权部门要求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遭受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上述损失并承诺不向公司进行追偿。公开发行前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对于公司劳务派遣用工出具承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且部分月份存在用工人数超过用工总量的10%的情况。若相关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处罚,导致公司存在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公司的上述损失。公开发行前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1、公司承诺 公司对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出具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完全有效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遵守以下约束措施: ①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公开发行前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核心技术人员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③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④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 ⑤如未能按时履行承诺事项或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先生对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出具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作出或披露的公开承诺,并承诺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本人将在股东大会、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

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12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5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余龙、陈硕京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余龙4年、陈硕京4年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反担保情况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上海威迈斯全资子公司威迈斯企管15,0002022/2/172022/2/172037/2/16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方项目土地0合营公司
上海威迈斯全资子公司威迈斯企管9,0002023/4/132023/4/132037/2/16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方项目土地0合营公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9,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24,00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是否存在反担保
威迈斯公司本部大连威迈斯软件全资子公司8232022/12/202022/12/022029/06/21连带责任担保0
威迈斯公司本部芜湖威迈斯全资子公司45,0002022/12/022022/12/282032/12/28连带责任担保0
威迈斯公司本部深圳威迈斯软件全资子公司3,0002023/08/172023/08/172026/08/17连带责任担保0
威迈斯公司本部芜湖威迈斯全资子公司4,0002023/08/012023/08/012025/8/17连带责任担保0
威迈斯公司本部芜湖威迪斯控股子公司1,0002023/03/162023/03/162025/03/16连带责任担保0
威迈斯公司本部芜湖威迪斯控股子公司3,0002023/08/012023/08/012025/8/17连带责任担保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11,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56,823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80,823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23.92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53,823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53,823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不适用
担保情况说明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资金来源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86,600.0086,600.00-
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38,000.0038,000.00-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募集资金总额其中:超募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本年度投入金额(4)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7月21日199,090.9050,786.14183,581.54133,230.33133,230.33106,084.2179.62106,084.2179.620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性质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是否使用超募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本年投入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本年实现的效益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节余金额
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生产建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7月21日62,000.0062,000.0055,833.2755,833.2790.052024年3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龙岗宝龙新能源汽车电源实验中心新建项目研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7月21日21,230.3321,230.33250.95250.951.18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补流还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7月21日50,00050,00050,000.0050,000.00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0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38,804.16万元。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起始日期结束日期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2023年8月17日100,0002023年8月17日2024年8月17日38,000.00

其他说明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78,857,14210010,319,823---10,319,823389,176,96592.45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1,540,0010.4111,758---11,7581,551,7590.37
3、其他内资持股377,317,14199.5910,300,062---10,300,062387,617,20392.08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165,382,03243.6510,293,183---10,293,183175,675,21541.73
境内自然人持股211,935,10955.946,879---6,879211,941,98850.35
4、外资持股--8,003---8,0038,003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8,003---8,0038,003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1,780,177---31,780,17731,780,1777.55
1、人民币普通股-------31,780,1777.5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378,857,14210042,100,000---42,100,000420,957,1421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6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100,000股,并于2023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由378,857,142股变更为420,957,142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100,000股,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项目2023年(不发行新股)2023年(发行新股)
每股收益(元/股)1.331.27
每股净资产(元/股)8.968.56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年初限售股数本年解除限售股数本年增加限售股数年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万仁春--80,934,33880,934,338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7年1月26日
深圳倍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469,39632,469,396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7年1月26日
深圳特浦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469,39632,469,396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7年1月26日
刘钧--27,379,30927,379,309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5年1月26日
蔡友良--22,699,43922,699,439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7月26日
胡锦桥--21,076,00321,076,003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7月26日
深圳市同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同晟金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996,84420,996,844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7月26日
深圳森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173,96416,173,964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7年1月26日
李秋建--14,266,99014,266,990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7月26日
北京丰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波丰图汇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2,968,37812,968,378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7月26日
洪从树--10,539,70710,539,707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7月26日
韩广斌--9,730,0379,730,037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7月26日
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尚颀三期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7,873,9027,873,902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7月26日
杭州三花弘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428,5717,428,571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11月22日
广州盈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广祺辰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925,3356,925,335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7月26日
孙一藻--6,824,0266,824,026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7月26日
广东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一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6,300,0006,300,000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7月26日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辰途华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190,4766,190,476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11月22日
冯颖盈--6,077,4776,077,477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5年1月26日
杨学锋--5,837,2715,837,271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5年1月26日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辰途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65,3885,065,388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7月26日
姚顺--3,670,3023,670,302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5年1月26日
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佛山尚颀德联汽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00,0002,600,000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7月26日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辰途十五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76,1912,476,191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7年1月26日
北京丰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波丰北天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39,4302,039,430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11月22日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辰--1,857,1421,857,142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11月22日,
途十三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7年1月26日
万斌龙--1,706,0061,706,006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7月26日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540,0011,540,001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7月26日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辰途十四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38,0951,238,095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11月22日
黎宇菁--1,194,2041,194,204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4年7月26日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谢广银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9,524309,524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份限售2027年1月26日
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10,1451,910,145战略配售限售2024年7月26日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432,6091,432,609战略配售限售2024年7月26日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91,014191,014战略配售限售2024年7月26日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威迈斯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716,6412,716,641员工战略配售限售2024年7月26日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威迈斯2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900,824900,824员工战略配售限售2024年7月26日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1,268,7671,268,767保荐机构跟投限售2025年7月26日
部分网下配售对象--2,360,5232,360,523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2024年1月26日
合计--389,637,665389,637,665//

注:公司已于2024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数量为8,471名,持有限售股共计2,360,5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并已于2024年1月26日起上市流通。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
普通股股票类
A股2023/7/1747.29元/股42,100,0002023/7/2642,100,000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6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10万股,并于2023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1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37,885.7142万股变更为42,095.7142万股。报告期初,公司资产总额为405,839.90万元,负债总额为300,986.1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16%;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7,230,785,604.26元,负债总额为3,836,116,658.73元,资产负债率为53.05%。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3,50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7,49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万仁春-80,934,33819.2380,934,338--境内自然人
深圳特浦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469,3967.7132,469,396--境内非国有法人
深圳倍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469,3967.7132,469,396--境内非国有法人
刘钧-27,379,3096.5027,379,309质押6,000,000境内自然人
蔡友良-22,699,4395.3922,699,439--境内自然人
胡锦桥-21,076,0035.0121,076,003--境内自然人
深圳市同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同晟金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996,8444.9920,996,844--境内非国有法人
深圳森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173,9643.8416,173,964--境内非国有法人
李秋建-14,266,9903.3914,266,990--境内自然人
北京丰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波丰图汇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2,968,3783.0812,968,378--境内非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清洁能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768,140人民币普通股1,768,14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信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36,065人民币普通股1,036,065
富国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富国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传统可供出售单一资产管理计划720,606人民币普通股720,60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668,919人民币普通股668,919
富国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富国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658,755人民币普通股658,75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睿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624,311人民币普通股624,311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九零二组合432,884人民币普通股432,88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环保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32,100人民币普通股432,1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动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02,600人民币普通股402,600
李岱石391,938人民币普通股391,938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约8,093.43万股,且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倍特尔、特浦斯、森特尔三个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控制公司19.26%的表决权。综上,万仁春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38.49%的表决权。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万仁春80,934,3382027/1/26-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并延长6个月
2深圳倍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469,3962027/1/26-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并延长6个月
3深圳特浦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469,3962027/1/26-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并延长6个月
4刘钧27,379,3092025/1/26-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并延长6个月
5蔡友良22,699,4392024/7/26-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6胡锦桥21,076,0032024/7/26-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7深圳市同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同晟金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996,8442024/7/26-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8深圳森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173,9642027/1/26-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并延长6个月
9李秋建14,266,9902024/7/26-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0北京丰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波丰图汇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2,968,3782024/7/26-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约8,093.43万股,且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倍特尔、特浦斯、森特尔三个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控制公司19.26%的表决权。综上,万仁春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38.49%的表决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存托凭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威迈斯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716,6412024/7/26-2,716,641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威迈斯2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900,8242024/7/26-900,824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与保荐机构的关系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保荐人母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1,268,7672025/7/26-460,7001,268,767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万仁春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公司董事长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万仁春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公司董事长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天健审〔2024〕1-379号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迈斯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威迈斯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威迈斯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四)及五(二)1。

威迈斯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销售车载电源。2023年度,威迈斯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522,663,044.06元,其中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441,997,983.08元,占营业收入的98.54%。由于营业收入是威迈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威迈斯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对于内销收入,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对账单及银行回单等;对于外销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对账单及银行回单等;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6)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8)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三)、五(一)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威迈斯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215,048,921.49元,跌价准备为人民币50,140,420.10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64,908,501.39元。

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由于存货金额重大,

且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存货可变现净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存货可变现净值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选取项目评价存货估计售价的合理性,复核估计售价是否与销售合同价格、市场销售价格、历史数据等进行比较;

(4)评价管理层就存货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所作估计的合理性;

(5)测试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6)结合存货监盘,识别是否存在库龄较长、生产成本或售价波动、技术或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形,评价管理层就存货可变现净值所作估计的合理性;

(7)检查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威迈斯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威迈斯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威迈斯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威迈斯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威迈斯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威迈斯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余龙(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硕京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1,556,602,810.74532,929,203.6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七、21,149,001,015.81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七、4315,997,829.05246,866,674.79
应收账款七、51,418,039,383.69934,398,487.49
应收款项融资七、7138,702,819.64282,112,472.48
预付款项七、838,770,529.4014,389,824.7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925,217,770.0844,133,408.4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101,164,908,501.391,000,878,242.5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68,163,102.1139,812,390.67
流动资产合计5,875,403,761.913,095,520,704.8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七、17103,854,823.20114,844,402.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905,906,557.74485,441,014.24
在建工程七、2260,694,263.18144,143,563.4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七、2529,883,651.0439,761,357.28
无形资产七、2678,362,238.3061,765,558.73
开发支出
商誉七、275,355,091.014,156,325.18
长期待摊费用七、2841,710,881.7628,005,059.78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29238,021.5167,604.01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0129,376,314.6184,761,022.30
非流动资产合计1,355,381,842.35962,945,907.18
资产总计7,230,785,604.264,058,466,611.9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2323,531,683.74234,295,197.22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七、35868,519,348.91479,612,173.50
应付账款七、361,886,274,729.751,604,362,985.85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七、38109,309,244.51104,498,763.4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108,418,331.2377,882,154.61
应交税费七、4058,383,930.8212,607,048.53
其他应付款七、4171,073,734.39124,092,078.6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347,946,655.9619,673,009.98
其他流动负债七、448,849,092.9410,074,314.37
流动负债合计3,482,306,752.252,667,097,726.1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七、45243,457,803.26249,246,334.19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七、475,454,708.9314,065,670.35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七、5074,520,283.0848,148,385.48
递延收益七、5126,771,595.9528,514,484.28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293,605,515.262,900,904.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53,809,906.48342,875,778.80
负债合计3,836,116,658.733,009,973,504.9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420,957,142.00378,857,14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2,063,840,181.06261,379,537.6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999,259,450.4934,633,948.5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794,421,428.54356,651,530.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378,478,202.091,031,522,158.52
少数股东权益16,190,743.4416,970,948.5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394,668,945.531,048,493,107.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7,230,785,604.264,058,466,611.98

公司负责人:万仁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荣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401,996,807.73433,076,317.61
交易性金融资产751,106,816.98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35,029,892.39234,607,186.35
应收账款十九、12,860,457,404.401,004,765,466.56
应收款项融资115,293,020.84228,013,382.48
预付款项70,199,756.0853,406,553.00
其他应收款十九、2239,559,907.13147,086,149.5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913,139,011.231,006,320,292.49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8,789,735.8313,300,800.43
流动资产合计6,605,572,352.613,120,576,148.5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九、3949,116,078.53308,518,704.8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09,234,845.95412,036,753.21
在建工程16,901,513.0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23,362,966.6428,622,616.16
无形资产38,692,963.7125,761,670.2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0,822,194.1022,139,974.71
递延所得税资产191,823.51
其他非流动资产13,474,376.9013,933,055.98
非流动资产合计1,454,895,249.34827,914,288.28
资产总计8,060,467,601.953,948,490,436.7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88,504,412.91219,277,551.39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834,000,907.85423,729,817.76
应付账款2,866,653,258.721,858,475,403.7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96,459,023.9495,612,857.02
应付职工薪酬60,547,923.5648,113,224.17
应交税费25,318,598.801,671,663.20
其他应付款352,086,019.17121,424,408.9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055,619.7311,415,243.47
其他流动负债7,190,919.279,093,850.88
流动负债合计4,539,816,683.952,788,814,020.5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60,925,994.19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5,130,210.1910,794,115.64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79,691,128.9446,125,718.50
递延收益16,927,711.5413,695,170.51
递延所得税负债68,383.7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01,749,050.67231,609,382.61
负债合计4,641,565,734.623,020,423,403.1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20,957,142.00378,857,14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061,974,384.64259,494,570.4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99,259,450.4934,633,948.54
未分配利润836,710,890.20255,081,372.6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418,901,867.33928,067,033.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8,060,467,601.953,948,490,436.78

公司负责人:万仁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荣华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七、615,522,663,044.063,832,765,501.06
其中:营业收入七、615,522,663,044.063,832,765,501.0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七、614,980,975,936.183,490,723,821.66
其中:营业成本七、614,426,727,037.953,075,501,010.7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18,080,096.029,123,862.93
销售费用七、63130,170,546.4887,216,899.23
管理费用七、64136,350,702.4695,688,453.59
研发费用七、65268,980,290.98191,409,555.24
财务费用七、66667,262.2931,784,039.93
其中:利息费用16,263,563.5616,580,778.84
利息收入16,987,261.814,359,277.20
加:其他收益七、6784,307,220.5355,342,782.2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8-3,995,450.38-817,012.9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878,940.45-1,327,573.2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03,001,015.8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30,641,960.39-32,136,400.2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2-21,215,386.00-31,497,586.6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3-18,664,134.89-287,502.8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54,478,412.56332,645,958.96
加:营业外收入七、74854,244.99232,986.49
减:营业外支出七、751,525,268.01679,721.9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53,807,389.54332,199,223.55
减:所得税费用七、7652,111,365.1938,475,562.6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01,696,024.35293,723,660.9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01,696,024.35293,723,660.9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02,395,400.12294,709,076.59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699,375.77-985,415.6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501,696,024.35293,723,660.92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02,395,400.12294,709,076.59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99,375.77-985,415.6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70.78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270.78

公司负责人:万仁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荣华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九、45,355,688,525.493,655,967,992.77
减:营业成本十九、44,773,950,724.553,206,645,516.35
税金及附加8,490,256.403,078,123.62
销售费用107,260,015.3174,201,872.56
管理费用103,539,397.8473,613,414.18
研发费用185,250,344.9879,491,908.67
财务费用895,196.3430,803,263.47
其中:利息费用15,568,242.8315,573,500.31
利息收入15,724,663.824,202,774.01
加:其他收益43,978,580.4322,313,646.3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九、5470,292,885.40244,348.2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629,026.36-241,826.0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06,816.9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6,908,316.32-26,715,585.7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4,484,199.95-23,250,882.8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6,942.84-1,191.3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50,355,299.45160,724,228.56
加:营业外收入851,682.86214,986.39
减:营业外支出1,350,034.69679,611.0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49,856,947.62160,259,603.90
减:所得税费用3,601,928.0985,453.5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46,255,019.53160,174,150.38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46,255,019.53160,174,150.38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646,255,019.53160,174,150.3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万仁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荣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763,248,011.092,296,904,283.0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83,723,636.1871,764,480.4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46,309,526.00166,088,364.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93,281,173.272,534,757,127.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309,384,455.031,759,463,695.0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40,599,500.71366,880,400.50
支付的各项税费127,443,664.77111,673,524.7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288,462,710.92200,389,547.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65,890,331.432,438,407,167.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7,390,841.8496,349,960.0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608,898.50695,929.7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63,550.0042,2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93,000,000.00148,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5,772,448.50148,738,129.7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17,997,883.39367,049,798.77
投资支付的现金19,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5,183,119.5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270,000,000.0086,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93,181,002.94472,049,798.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7,408,554.44-323,311,669.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876,568,353.484,601,273.81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4,601,273.8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44,797,259.50438,985,900.0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21,365,612.98443,587,173.8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25,448,994.19184,104,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5,245,319.0914,207,340.9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69,967,563.9815,455,775.1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0,661,877.26213,767,116.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10,703,735.72229,820,057.7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378,050.44-284,462.8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44,064,073.562,573,886.0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0,113,418.46227,539,532.4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74,177,492.02230,113,418.46

公司负责人:万仁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荣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257,287,106.752,093,545,624.63
收到的税费返还42,726,058.5837,327,554.0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05,617,967.70383,086,757.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05,631,133.032,513,959,936.3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845,013,391.281,899,654,747.43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37,815,036.46254,470,593.97
支付的各项税费27,329,629.0214,443,460.2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95,501,586.44395,889,945.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805,659,643.202,564,458,746.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9,971,489.83-50,498,810.5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77,352,010.97150,639,501.5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63,550.0022,6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3,000,000.0014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40,515,560.97295,662,101.5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01,317,471.55129,912,473.39
投资支付的现金641,069,936.00194,809,04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50,000,000.0078,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92,387,407.55402,721,513.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1,871,846.58-107,059,411.8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876,568,353.4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18,013,796.24320,665,560.0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94,582,149.72320,665,560.0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09,625,994.19155,904,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4,534,294.1813,495,650.1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1,294,475.2712,405,382.9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5,454,763.64181,805,033.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09,127,386.08138,860,526.9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621,015.69-250,425.3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60,848,045.02-18,948,120.8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1,633,622.66190,581,743.5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32,481,667.68171,633,622.66

公司负责人:万仁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荣华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378,857,142.00261,379,537.6134,633,948.54356,651,530.371,031,522,158.5216,970,948.511,048,493,107.0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78,857,142.00261,379,537.6134,633,948.54356,651,530.371,031,522,158.5216,970,948.511,048,493,107.0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2,100,000.001,802,460,643.4564,625,501.95437,769,898.172,346,956,043.57-780,205.072,346,175,838.50
(一)综合收益总额502,395,400.12502,395,400.12-699,375.77501,696,024.3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2,100,000.001,802,460,643.451,844,560,643.45-80,829.301,844,479,814.15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42,100,000.001,793,715,437.161,835,815,437.16-100,000.001,835,715,437.16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8,764,376.998,764,376.998,764,376.99
4.其他-19,170.70-19,170.7019,170.70
(三)利润分配64,625,501.95-64,625,501.95
1.提取盈余公积64,625,501.95-64,625,501.9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20,957,142.002,063,840,181.0699,259,450.49794,421,428.543,378,478,202.0916,190,743.443,394,668,945.53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378,857,142.00253,637,328.9318,607,988.1577,920,655.70729,023,114.784,731,396.17733,754,510.95
加:会计政策变更47,758.4747,758.473,172.9350,931.40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78,857,142.00253,637,328.9318,607,988.1577,968,414.17729,070,873.254,734,569.10733,805,442.3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742,208.6816,025,960.39278,683,116.20302,451,285.2712,236,379.41314,687,664.68
(一)综合收益总额294,709,076.59294,709,076.59-985,415.67293,723,660.9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7,742,208.687,742,208.6813,221,795.0820,964,003.76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2,350,330.5012,350,330.5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8,613,673.268,613,673.268,613,673.26
4.其他-871,464.58-871,464.58871,464.58
(三)利润分配16,025,960.39-16,025,960.39
1.提取盈余公积16,025,960.39-16,025,960.3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78,857,142.00261,379,537.6134,633,948.54356,651,530.371,031,522,158.5216,970,948.511,048,493,107.03

公司负责人:万仁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荣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度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378,857,142.00259,494,570.4934,633,948.54255,081,372.62928,067,033.6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78,857,142.00259,494,570.4934,633,948.54255,081,372.62928,067,033.6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2,100,000.001,802,479,814.1564,625,501.95581,629,517.582,490,834,833.68
(一)综合收益总额646,255,019.53646,255,019.5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2,100,000.001,802,479,814.151,844,579,814.15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42,100,000.001,793,715,437.161,835,815,437.16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8,764,376.998,764,376.99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4,625,501.95-64,625,501.95
1.提取盈余公积64,625,501.95-64,625,501.95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20,957,142.002,061,974,384.6499,259,450.49836,710,890.203,418,901,867.33
项目2022年度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378,857,142.00250,880,897.2318,607,988.15110,916,112.88759,262,140.26
加:会计政策变更17,069.7517,069.75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78,857,142.00250,880,897.2318,607,988.15110,933,182.63759,279,210.0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613,673.2616,025,960.39144,148,189.99168,787,823.64
(一)综合收益总额160,174,150.38160,174,150.3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8,613,673.268,613,673.26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8,613,673.268,613,673.26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6,025,960.39-16,025,960.39
1.提取盈余公积16,025,960.39-16,025,960.39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78,857,142.00259,494,570.4934,633,948.54255,081,372.62928,067,033.65

公司负责人:万仁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荣华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VMAX POWER (CAYMAN)LIMITED(中文名称为威迈斯电源(开曼)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于2005年8月18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44030150324917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威迈斯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威迈斯有限公司以2018年7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75566106A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2,095.7142万元,股份总数420,957,142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股票于2023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389,637,66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31,319,477股。

本公司属汽车制造业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新能源汽车动力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产品主要有:车载电源的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电驱系统的电机控制器、电驱总成,电动汽车通信控制器以及液冷充电桩模块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本公司将深圳威迈斯软件、上海威迈斯、威迈斯(香港)、芜湖威迈斯、华源电源、威迈斯电源、海南威迈斯、日本威迈斯、上海威迈斯软件、威迈斯汽车科技、芜湖威迈斯软件、上海威迪斯、芜湖威迪斯、大连威迈斯软件、海口威迈斯一号、海南威迈斯二号、威聚伊新、上海伊迈斯和常州伊迈斯19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项目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5%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认定为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公司将收入总额超过集团总收入的15%的子公司确定为重要子公司、重要非全资子公司。
重要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共同经营公司将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超过资产总额5%的确定为重要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共同经营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

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2. 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其他应收款—往来款组合
其他应收款—低风险组合
其他应收款—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
其他应收款—应收社保公积金组合
其他应收款—应收备用金组合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5.005.00
1-2年10.0010.00
2-3年30.0030.00
3-4年50.0050.00
4-5年80.008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3.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的分类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

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组合类别确定组合的依据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库龄基于库龄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库龄组合下,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库龄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备件可变现净值计算方法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除备件外其他原材料可变现净值
计算方法
1年以内(含,下同)账面余额的50.00%账面余额的100.00%
1-2年账面余额的0.00%账面余额的70.00%
2-3年账面余额的0.00%账面余额的50.00%
3年以上账面余额的0.00%账面余额的0.00%

14.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15.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16.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17.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3054.75-3.17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59.5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519.00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00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0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00

18.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别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机器设备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房屋建筑物房屋及建筑物初步验收合格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19.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0.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1.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2.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目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登记年限直线法
专利权10年-20年、受益年限直线法
软件5年、受益年限直线法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2)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1)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计入归集范围。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公司所拥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8)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3. 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4.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5.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6.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27.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

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8.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9.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公司销售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货物交付给客户,按月根据领用或签收情况与客户核对确认销售数量及结算金额,核对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

国内销售:在寄售方式下,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将货物运送至其指定的VMI仓,并按月根据客户从VMI仓领用的产品情况与客户核对确认销售数量及结算金额,核对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在非寄售方式下,公司按月根据产品的到货签收情况与客户核对确认销售数量及结算金额,核对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

国外销售:在寄售方式下,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将货物运送至其指定的VMI仓,并按月根据客户从VMI仓领用的产品情况与客户核对确认销售数量及结算金额,核对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在非寄售方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货物报关,在办理完成出口报关程序时确认销售收入。

(2)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相关的开发成果交付给客户,并在客户验收后确认技术服务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0. 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1.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

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2.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3.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35.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67,604.01
递延所得税负债112,240.98
资本公积2,236.72
未分配利润-39,222.19
少数股东权益-7,651.50
2022年度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95,568.37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3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3%、6%、5%、3%、1%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1.2%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7%、5%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20%、16.5%、1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15
深圳威迈斯软件15
大连威迈斯软件20
上海威迈斯25
上海威迈斯软件20
威迈斯(香港)16.5
芜湖威迈斯25
芜湖威迈斯软件20
上海威迪斯20
芜湖威迪斯15
华源电源25
威迈斯电源25
海南威迈斯20
海口威迈斯一号
海南威迈斯二号
威聚伊新
[注]日本威迈斯22
威迈斯汽车科技20
上海伊迈斯20
常州伊迈斯20

注:日本企业所得税包括两部分,一是法人税:注册资本金不足1亿日元的法人其800万日元以下的所得部分适用15%的税率,800万日元至10亿日元的所得部分适用22%的税率,10亿日元以上的所得部分适用23.2%的税率;二是地方法人税:2019年10月1日后为10.3%。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本公司享受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政策。

(2)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威迈斯软件、上海威迈斯软件系生产电子软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

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对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3)本公司之子公司大连威迈斯软件、威迈斯汽车科技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威迪斯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2023年度享受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2.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完成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示,本年度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威迈斯软件于2023年11月15日完成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示,本年度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3)本公司之子公司芜湖威迪斯2022年11月取得被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编号为GR202234006077,2022年至2024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本公司之子公司大连威迈斯软件、上海威迈斯软件、威迈斯汽车科技、芜湖威迈斯软件、海南威迈斯、上海威迪斯、上海伊迈斯和常州伊迈斯属于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收规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企业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本公司之子公司威迈斯(香港)是香港居民纳税人,按照在香港产生或来自香港的应课税的利润缴纳16.5%的利得税,即企业所得税。

3.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税实施办法》深政发(1987)第九条,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不包括违章建造的房屋),自建成或购置之次月起免纳房产税三年,公司自2021年房屋建成之次月起享受该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小微企业享受该税收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7,315.6071,617.60
银行存款1,174,170,176.42230,041,800.86
其他货币资金382,425,318.72302,815,785.19
合计1,556,602,810.74532,929,203.65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14,149,119.50871,761.78

其他说明外币货币资金明细情况详见第十节、七、81“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指定理由和依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149,001,015.81-/
其中:
结构性存款1,149,001,015.81-/
合计1,149,001,015.8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312,390,724.07207,683,658.74
商业承兑票据3,607,104.9839,183,016.05
合计315,997,829.05246,866,674.79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6,00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6,000,000.00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212,925,405.62
商业承兑票据-3,335,755.26
合计-216,261,160.88

注:该等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具有较高信用的商业银行,由其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该等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4). 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16,187,676.68100.00189,847.630.06315,997,829.05248,928,938.79100.002,062,264.000.83246,866,674.79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312,390,724.0798.800.00-312,390,724.07207,683,658.7483.43--207,683,658.74
商业承兑汇票3,796,952.611.20189,847.635.003,607,104.9841,245,280.0516.572,062,264.005.0039,183,016.05
合计316,187,676.68100.00189,847.630.06315,997,829.05248,928,938.79100.002,062,264.000.83246,866,674.7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312,390,724.07--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3,796,952.61189,847.635.00
合计316,187,676.68189,847.630.0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2、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62,264.00-1,872,416.37---189,847.63
合计2,062,264.00-1,872,416.37---189,847.6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1,482,253,572.42982,705,630.67
1年以内小计1,482,253,572.42982,705,630.67
1至2年17,496,810.723,214,199.38
2至3年2,521,183.40977,172.23
3至4年977,172.2045,901.93
4至5年33,872.4112,393.16
5年以上12,393.16-
合计1,503,295,004.31986,955,297.37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9,161,455.090.619,161,455.09100.00-6,164,647.200.623,082,323.6050.003,082,323.6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494,133,549.2299.3976,094,165.535.091,418,039,383.69980,790,650.1799.3849,474,486.285.04931,316,163.89
其中:
合计1,503,295,004.31100.0085,255,620.625.671,418,039,383.69986,955,297.37100.0052,556,809.885.33934,398,487.4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9,161,455.099,161,455.09100.00债务人的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发生变化
合计9,161,455.099,161,455.091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481,190,705.3074,059,535.265.00
1-2年9,919,659.00991,965.9010.00
2-3年2,389,183.40716,755.0230.00
3-4年612,568.32306,284.1650.00
4-5年9,040.047,232.0380.00
5年以上12,393.1612,393.16100.00
合计1,494,133,549.2276,094,165.535.0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2、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转销或核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082,323.606,079,131.49---9,161,455.0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9,474,486.2826,567,954.1329,125.11-22,600.0176,094,165.53
合计52,556,809.8832,647,085.6229,125.11-22,600.0185,255,620.6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一415,544,398.30-415,544,398.3027.6420,857,179.47
客户二252,602,930.21-252,602,930.2116.8012,633,734.35
客户三252,524,015.65-252,524,015.6516.8012,632,112.23
客户四136,330,382.81-136,330,382.819.077,755,056.93
客户五93,162,824.80-93,162,824.806.204,658,141.25
合计1,150,164,551.77-1,150,164,551.7776.5158,536,224.23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138,702,819.64282,112,472.48
合计138,702,819.64282,112,472.48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50,568,406.37
合计50,568,406.37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1,139,420,347.74
合计1,139,420,347.74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38,702,819.64100.00--138,702,819.64282,112,472.48100.00--282,112,472.48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138,702,819.64100.00--138,702,819.64282,112,472.48100.00--282,112,472.48
合计138,702,819.64100.00--138,702,819.64282,112,472.48100.00--282,112,472.48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融资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138,702,819.64--
合计138,702,819.6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2、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37,066,524.7195.6013,859,631.0696.32
1至2年1,665,986.864.30487,179.243.39
2至3年--17,116.060.12
3年以上38,017.830.1025,898.370.17
合计38,770,529.40100.0014,389,824.73100.00

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供应商一20,367,245.3951.57
供应商二4,388,271.5911.11
供应商三1,816,000.004.60
供应商四585,000.001.48
供应商五546,677.191.38
合计27,703,194.1770.14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25,217,770.0844,133,408.45
合计25,217,770.0844,133,408.4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17,440,328.1044,738,529.31
1年以内小计17,440,328.1044,738,529.31
1至2年8,416,623.57463,769.36
2至3年433,750.13496,690.00
3至4年43,360.671,320,122.66
4至5年991,207.0055,220.67
5年以上175,170.00203,254.00
合计27,500,439.4747,277,586.00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11,348,714.6812,718,244.60
政府补助款11,019,007.223,910,792.82
备用金1,178,570.56305,794.99
社保公积金2,993,853.211,905,523.62
往来款960,293.8028,437,229.97
合计27,500,439.4747,277,586.00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2,041,301.7346,376.951,056,498.873,144,177.55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420,831.18420,831.18--
--转入第三阶段--692,122.72692,122.72-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302,005.261,066,576.96-622,280.56-857,708.86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6,400.05-6,400.05
其他变动2,600.75--2,600.75
2023年12月31日余额321,066.04841,662.371,119,940.982,282,669.39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节、五、12、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144,177.55-857,708.86-6,400.052,600.752,282,669.39
合计3,144,177.55-857,708.86-6,400.052,600.752,282,669.3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6,400.05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的性质账龄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一名9,771,905.7835.53低风险组合1年以内-
第二名6,121,427.0022.26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1-2年612,142.70
第三名1,247,101.444.53低风险组合1年以内-
第四名1,053,076.003.83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1年以内、1-2年、4-5年、5年以上406,482.40
第五名868,951.003.16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1-2年86,895.10
合计19,062,461.2269.31//1,105,520.20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42,458,452.1223,216,504.35319,241,947.77324,020,905.6018,115,753.37305,905,152.23
在产品46,987,255.73-46,987,255.7367,856,205.72-67,856,205.72
库存商品425,206,640.4025,989,057.01399,217,583.39251,963,542.7021,017,585.70230,945,957.00
受托开发成本26,060,511.61-26,060,511.6123,454,790.61-23,454,790.61
发出商品338,390,816.24-338,390,816.24295,549,722.59907,756.00294,641,966.59
委托加工物资35,945,245.39934,858.7435,010,386.6578,329,953.12255,782.7378,074,170.39
合计1,215,048,921.4950,140,420.101,164,908,501.391,041,175,120.3440,296,877.801,000,878,242.54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18,115,753.379,716,163.03-4,615,412.05-23,216,504.35
库存商品21,017,585.7010,820,146.961,155,244.347,003,919.99-25,989,057.01
发出商品907,756.00---907,756.00-
委托加工物资255,782.73679,076.01---934,858.74
合计40,296,877.8021,215,386.001,155,244.3411,619,332.04907,756.0050,140,420.10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库存商品用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本期已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售出
发出商品用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名称期末期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备件——库龄组合
其中:1年以内11,202,544.495,601,272.25502,679,621.491,339,810.7550
1-2年2,338,048.952,338,048.951003,781,992.693,781,992.69100
2-3年59,456.1059,456.10100555,777.90555,777.90100
3年以上157,268.74157,268.74100787,742.71787,742.71100
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除备件外其他原材料——库龄组合
其中:1年以内313,752,649.39370,870,398.53
1-2年49,609,345.3214,882,803.603015,375,615.844,612,684.7530
2-3年343,742.14171,871.07502,012,364.531,006,182.2750
3年以上940,642.38940,642.381006,287,345.036,287,345.03100
合计378,403,697.5124,151,363.09-402,350,858.7218,371,536.10-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3、存货。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45,278,715.2724,639,461.62
预缴税费-239,018.46
理财产品-6,018,598.76
待认证进项额22,884,386.844,752,292.96
预付上市费用-4,163,018.87
合计68,163,102.1139,812,390.67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威迈斯企管105,104,737.29---1,249,914.09-----103,854,823.20-
小计105,104,737.29---1,249,914.09-----103,854,823.20-
二、联营企业
上海伊迈斯9,739,664.89---629,026.36-----9,110,638.53--
小计9,739,664.89---629,026.36-----9,110,638.53--
合计114,844,402.18---1,878,940.45-----9,110,638.53103,854,823.20-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905,906,557.74485,441,014.24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905,906,557.74485,441,014.2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95,418,320.07297,692,836.6312,404,839.4827,900,762.739,380,129.6633,249,311.34576,046,199.91
2.本期增加金额210,655,640.85257,837,790.955,921,384.784,810,444.461,282,839.268,281,770.42488,789,870.72
(1)购置830,972.0016,966,763.065,921,384.784,810,444.461,282,839.268,281,770.4238,094,173.98
(2)在建工程转入209,824,668.85240,871,027.89----450,695,696.74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295,065.971,633,719.40238,925.32142,795.10519,867.252,830,373.04
(1)处置或报废-295,065.971,633,719.40238,925.32142,795.10519,867.252,830,373.04
4.期末余额406,073,960.92555,235,561.6116,692,504.8632,472,281.8710,520,173.8241,011,214.511,062,005,697.5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9,144,266.7851,717,200.676,190,843.219,537,950.124,532,533.219,482,391.6890,605,185.67
2.本期增加金额8,677,136.8245,558,212.521,726,941.953,520,784.561,554,383.225,691,513.9866,728,973.05
(1)计提8,677,136.8245,558,212.521,726,941.953,520,784.561,554,383.225,691,513.9866,728,973.05
3.本期减少金额-193,344.86656,480.20215,620.0380,431.4089,142.381,235,018.87
(1)处置或报废-193,344.86656,480.20215,620.0380,431.4089,142.381,235,018.87
4.期末余额17,821,403.6097,082,068.337,261,304.9612,843,114.656,006,485.0315,084,763.28156,099,139.8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88,252,557.32458,153,493.289,431,199.9019,629,167.224,513,688.7925,926,451.23905,906,557.74
2.期初账面价值186,274,053.29245,975,635.966,213,996.2718,362,812.614,847,596.4523,766,919.66485,441,014.24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55,000.00
合计55,000.00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60,694,263.18144,143,563.48
合计60,694,263.18144,143,563.4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龙岗宝龙新能源汽车电源产业基地建设项目96,832.78-96,832.7816,901,513.07-16,901,513.07
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60,597,430.40-60,597,430.40109,164,622.41-109,164,622.41
贴片机设备安装项目0.00--18,077,428.00-18,077,428.00
合计60,694,263.18-60,694,263.18144,143,563.48-144,143,563.48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龙岗宝龙新能源汽车电源产业基地建设项目209,380,400.0016,901,513.076,145,792.7522,950,473.04-96,832.7895.3995.008,311,311.61--金融机构贷款、自有资金
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620,000,000.00109,164,622.41361,100,603.69409,667,795.700.0060,597,430.4075.8576.006,997,851.936,997,851.933.85募集资金
龙岗宝龙新能源汽车电源实验中心新建项目212,303,300.00----------募集资金
常州伊迈斯新能源汽车电驱动轴系统生产项目500,000,000.00-18,702,966.67-18,702,966.67-3.744.00---自有资金
合计1,541,683,700.00126,066,135.48385,949,363.11432,618,268.7418,702,966.6760,694,263.18--15,309,163.546,997,851.93--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1,160,914.9619,795,702.8060,956,617.76
2.本期增加金额6,747,839.401,174,892.027,922,731.42
(1)租入6,747,839.401,174,892.027,922,731.42
3.本期减少金额4,363,846.71-4,363,846.71
(1)处置4,363,846.71-4,363,846.71
4.期末余额43,544,907.6520,970,594.8264,515,502.4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8,291,470.092,903,790.3921,195,260.48
2.本期增加金额13,812,146.871,988,194.4315,800,341.30
(1)计提13,812,146.871,988,194.4315,800,341.30
3.本期减少金额2,363,750.35-2,363,750.35
(1)处置2,363,750.35-2,363,750.35
4.期末余额29,739,866.614,891,984.8234,631,851.4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3,805,041.0416,078,610.0029,883,651.04
2.期初账面价值22,869,444.8716,891,912.4139,761,357.28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4,194,287.9825,211,098.8727,900,000.0087,305,386.85
2.本期增加金额-25,964,440.37-25,964,440.37
(1)购置-21,169,377.07-21,169,377.07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4,795,063.30-4,795,063.30
3.本期减少金额-27,585.59-27,585.59
(1)处置-27,585.59-27,585.59
4.期末余额34,194,287.9851,147,953.6527,900,000.00113,242,241.63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4,575,288.7711,365,573.839,598,965.5225,539,828.12
2.本期增加金额927,239.276,324,947.082,114,137.899,366,324.24
(1)计提927,239.276,324,947.082,114,137.899,366,324.24
3.本期减少金额-26,149.03-26,149.03
(1)处置-26,149.03-26,149.03
4.期末余额5,502,528.0417,664,371.8811,713,103.4134,880,003.3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8,691,759.9433,483,581.7716,186,896.5978,362,238.30
2.期初账面价值29,618,999.2113,845,525.0418,301,034.4861,765,558.73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上海威迪斯4,156,325.18--4,156,325.18
上海伊迈斯-1,198,765.83-1,198,765.83
合计4,156,325.181,198,765.83-5,355,091.01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上海威迪斯商誉所在的资产组生产的产品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不适用
上海伊迈斯商誉所在的资产组生产的产品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减值金额预测期的年限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上海威迪斯3,769.025,058.40-5年预测期内的收入增长率为35.08%、利润率为2.42%根据行业发展趋势确定增长率为0.00%,利润率为4.95% 折现率为15.67%按资本资产模型确定
上海伊迈斯609.64917.69-5年预测期内的收入增长率为-11.43%、利润率为9.63%根据历史实际经营数据和自身毛利率确定增长率为0.00%,利润率为9.55% 折现率为15.76%按资本资产模型确定
合计4,378.665,976.09-/////

注:稳定期的关键参数为折现率。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14,111,129.0428,299,874.6110,430,894.66-31,980,108.99
产能锁定款10,837,500.00-4,462,500.00-6,375,000.00
其他3,056,430.742,136,083.981,836,741.95-3,355,772.77
合计28,005,059.7830,435,958.5916,730,136.61-41,710,881.76

其他说明: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租赁负债15,343,259.912,375,926.7722,626,394.503,739,089.34
合计15,343,259.912,375,926.7722,626,394.503,739,089.34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14,422,061.023,605,515.2611,154,654.062,788,663.52
使用权资产13,805,041.042,137,905.2622,869,444.873,783,726.31
合计28,227,102.065,743,420.5234,024,098.936,572,389.83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2,137,905.26238,021.513,671,485.3367,604.01
递延所得税负债2,137,905.263,605,515.263,671,485.332,900,904.50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34,921,863.68163,965,321.44
可抵扣亏损288,029,441.61402,562,783.43
合计522,951,305.29566,528,104.87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4年1,169,253.813,565,726.03/
2025年8,291,907.0916,481,290.69/
2026年23,264,553.5629,245,304.06/
2027年35,315,973.2136,697,604.68/
2028年52,190,196.114,076,834.53/
2029年12,742,408.4911,969,282.58/
2030年33,305,786.7830,643,510.64/
2031年56,498,493.08152,200,810.11/
2032年29,430,996.49117,682,420.11/
2033年35,819,872.99-/
合计288,029,441.61402,562,783.4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款36,330,893.49-36,330,893.494,758,637.65-4,758,637.65
预付设备款87,620,125.17-87,620,125.1777,095,695.15-77,095,695.15
预付软件款5,425,295.95-5,425,295.952,906,689.50-2,906,689.50
合计129,376,314.61-129,376,314.6184,761,022.30-84,761,022.30

其他说明: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期初
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282,425,318.72282,425,318.72其他票据保证金302,815,785.19302,815,785.19其他票据保证金
应收票据222,261,160.88222,261,160.88质押票据质押、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票据232,784,245.35232,784,245.35质押票据质押、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票据
固定资产207,719,525.19206,188,883.79抵押固定资产抵押195,418,320.07186,274,053.29抵押固定资产抵押
无形资产12,158,017.0011,003,595.58抵押无形资产抵押15,975,300.0012,336,481.67抵押无形资产抵押
应收款项融资50,568,406.3750,568,406.37质押票据质押111,517,333.88111,517,333.88质押票据质押
合计775,132,428.16772,447,365.34//858,510,984.49845,727,899.38//

其他说明: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204,217,887.50234,295,197.22
信用借款24,000,000.00-
已贴现未到期票据95,313,796.24-
合计323,531,683.74234,295,197.22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868,519,348.91479,612,173.50
合计868,519,348.91479,612,173.5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款1,825,084,242.031,581,710,914.60
设备款35,678,936.0418,443,350.79
工程款25,511,551.684,208,720.46
合计1,886,274,729.751,604,362,985.85

(2). 账龄超过一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款109,309,244.51104,498,763.41
合计109,309,244.51104,498,763.41

(2).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短期薪酬76,416,848.02539,054,250.69509,018,907.13106,452,191.58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274,040.7929,764,837.8030,538,649.89500,228.70
辞退福利191,265.802,622,018.011,347,372.861,465,910.95
合计77,882,154.61571,441,106.50540,904,929.88108,418,331.23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75,444,532.15469,828,517.88439,427,396.47105,845,653.56
二、职工福利费-41,113,512.8441,113,512.84-
三、社会保险费801,811.7314,886,419.8415,403,524.80284,706.77
其中:医疗保险费750,052.5712,451,331.5412,948,261.68253,122.43
工伤保险费11,328.86509,369.05514,073.346,624.57
生育保险费40,430.301,879,153.941,894,624.4724,959.77
补充医疗保险----
其他社会保险费-46,565.3146,565.31-
四、住房公积金152,791.0010,690,787.3010,650,537.30193,041.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7,713.142,535,012.832,423,935.72128,790.25
合计76,416,848.02539,054,250.69509,018,907.13106,452,191.58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1,236,722.8028,981,022.2729,732,569.54485,175.53
失业保险费37,317.99783,815.53806,080.3515,053.17
合计1,274,040.7929,764,837.8030,538,649.89500,228.7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21,846,718.593,990,921.16
企业所得税28,117,720.205,636,418.20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953,026.381,582,752.16
城市维护建设税2,171,384.33215,718.79
房产税393,651.24259,974.84
土地使用税77,067.9376,450.00
教育费附加930,907.4994,405.08
地方教育附加620,604.9962,936.74
印花税2,126,653.77660,274.03
水利建设基金146,195.9027,197.53
合计58,383,930.8212,607,048.53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71,073,734.39124,092,078.68
合计71,073,734.39124,092,078.6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押金保证金38,623,813.2981,348,017.26
应付暂收款1,679,428.601,130,938.51
预提费用25,926,936.3237,509,106.39
其他4,843,556.184,104,016.52
合计71,073,734.39124,092,078.68

账龄超过一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36,065,195.67274,876.52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1,881,460.2919,398,133.46
合计47,946,655.9619,673,009.98

其他说明: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8,849,092.9410,074,314.37
合计8,849,092.9410,074,314.37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及保证借款243,457,803.26249,246,334.19
合计243,457,803.26249,246,334.19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额17,937,520.4535,069,511.53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601,351.231,605,707.72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881,460.2919,398,133.46
合计5,454,708.9314,065,670.35

其他说明: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产品质量保证48,148,385.4874,520,283.08计提的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产品售后质量保证金
合计48,148,385.4874,520,283.08/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详见第十节、五、26、预计负债。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28,514,484.287,686,700.009,429,588.3326,771,595.95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合计28,514,484.287,686,700.009,429,588.3326,771,595.9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378,857,142.0042,100,000.00---42,100,000.00420,957,142.00

其他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6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1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90,909,000.00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114,340,646.52元(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115,472,722.00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不含税金额1,132,075.4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76,568,353.48元,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9,620,840.84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835,815,437.16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42,1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793,715,437.16元。本次股本变更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10号)。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27,027,825.121,793,715,437.1619,170.702,020,724,091.58
其他资本公积34,351,712.498,764,376.99-43,116,089.48
合计261,379,537.611,802,479,814.1519,170.702,063,840,181.0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资本公积增减变动详见第十节、七、53、股本之说明;

(2)本期公司内部交叉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使得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减少19,170.70元;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而确认的股份支付形成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8,764,376.99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34,633,948.5464,625,501.95-99,259,450.49
合计34,633,948.5464,625,501.95-99,259,450.49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每年按照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356,690,752.5677,920,655.7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39,222.1947,758.47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356,651,530.3777,968,414.1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2,395,400.12294,709,076.5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4,625,501.9516,025,960.39
期末未分配利润794,421,428.54356,651,530.3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由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39,222.19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5,116,599,652.354,158,175,913.223,613,384,795.712,915,630,206.49
其他业务406,063,391.71268,551,124.73219,380,705.35159,870,804.25
合计5,522,663,044.064,426,727,037.953,832,765,501.063,075,501,010.74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合计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
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5,441,997,983.084,371,901,705.13
工业电源41,876,095.1427,848,267.19
其他38,788,965.8426,977,065.63
按经营地区分类
境内4,841,993,329.313,897,155,456.74
境外680,669,714.75529,571,581.21
合计5,522,663,044.064,426,727,037.9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6,146,059.993,391,987.88
教育费附加2,696,886.731,468,732.14
地方教育附加1,799,418.48979,275.19
印花税5,698,070.292,492,109.36
房产税563,209.68259,974.84
土地使用税318,861.88316,390.16
水利建设基金857,588.97215,393.36
合计18,080,096.029,123,862.93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售后服务费76,717,032.7354,200,771.94
职工薪酬29,970,750.5522,073,965.12
仓储费5,593,498.762,407,504.42
业务招待费4,941,663.463,444,891.70
差旅费2,373,802.341,067,711.18
租赁及水电费1,984,145.78561,067.84
办公费1,100,621.98437,923.62
其他7,489,030.883,023,063.41
合计130,170,546.4887,216,899.23

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64,659,501.8246,334,340.06
折旧摊销费13,041,337.877,504,503.48
业务招待费10,508,373.125,816,283.06
股份支付8,764,376.998,613,673.26
中介机构费7,971,334.147,693,971.73
办公费7,385,471.844,952,326.52
租赁及水电费4,716,500.023,677,520.76
信息服务费4,170,124.01535,597.58
差旅费3,821,345.152,297,121.25
宣传费3,249,715.71149,327.55
其他8,062,621.798,113,788.34
合计136,350,702.4695,688,453.59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75,747,207.31126,761,209.55
材料费及耗材34,689,479.8926,042,176.80
认证检测费23,121,004.6416,807,974.83
折旧摊销费16,162,007.4310,339,188.72
租赁及水电费7,038,694.294,725,634.40
差旅费6,395,881.442,309,761.54
其他5,826,015.984,423,609.40
合计268,980,290.98191,409,555.24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16,263,563.5616,580,778.84
汇兑损益-113,617.3418,277,520.16
减:利息收入16,987,261.814,359,277.20
手续费及其他1,504,577.881,285,018.13
合计667,262.2931,784,039.93

其他说明: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8,724,310.062,046,340.44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62,655,273.6552,848,905.22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287,377.98447,536.59
增值税加计抵减12,640,258.840.00
合计84,307,220.5355,342,782.25

其他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878,940.45-1,327,573.25
购买剩余股权的投资收益2,006,961.47-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6,593,571.14-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2,590,299.74510,560.35
债务重组收益-120,200.00-
合计-3,995,450.38-817,012.90

其他说明: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3,001,015.81-
其中:
结构性存款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001,015.81-
合计3,001,015.81-

其他说明: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坏账损失-30,641,960.39-32,136,400.22
合计-30,641,960.39-32,136,400.22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存货跌价损失-21,215,386.00-31,497,586.69
合计-21,215,386.00-31,497,586.69

其他说明: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38,831.78-287,502.88
在建工程处置收益-18,702,966.67-
合计-18,664,134.89-287,502.88

其他说明: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罚没收入852,699.86232,986.49852,699.86
其他1,545.13-1,545.13
合计854,244.99232,986.49854,244.9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100,000.00100,000.00100,000.0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307,063.7116,628.301,307,063.71
碳排放-562,982.75-
其他118,204.3110.85118,204.3
合计1,525,268.01679,721.901,525,268.01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52,775,937.7638,731,939.21
递延所得税费用-664,572.57-256,376.58
合计52,111,365.1938,475,562.63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553,807,389.54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83,071,108.43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24,208,342.24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1,121,226.05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187,487.12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2,203,229.66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2,622,445.41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36,735,869.60
加计扣除-34,376,768.02
所得税费用52,111,365.1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政府补助38,147,468.8127,959,142.21
往来款项及其他91,174,795.38134,129,806.91
收到的银行利息16,987,261.813,999,415.17
合计146,309,526.00166,088,364.29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银行手续费1,504,577.881,285,018.13
付现的销售费用23,482,763.2010,942,162.17
付现的管理费用49,885,485.7833,235,936.79
付现的研发费用50,396,420.1128,988,487.84
往来款及其他163,193,463.95125,937,942.45
合计288,462,710.92200,389,547.3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93,000,000.00148,000,000.00
合计93,000,000.00148,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1,270,000,000.0086,000,000.00
合计1,270,000,000.0086,0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25,575,125.1915,455,775.14
支付募集资金发行费用44,392,438.79-
合计69,967,563.9815,455,775.1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
短期借款234,295,197.22353,013,796.24217,887.50263,995,197.22-323,531,683.74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49,521,210.71191,783,463.26242,195.67162,023,870.71-279,522,998.93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33,463,803.81-9,347,490.6025,475,125.19-17,336,169.22
合计517,280,211.74544,797,259.509,807,573.77451,494,193.12-620,390,851.89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501,696,024.35293,723,660.92
加:资产减值准备51,857,346.3963,633,986.9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66,728,973.0536,011,561.97
使用权资产折旧15,800,341.3012,804,443.72
无形资产摊销9,366,324.247,253,713.2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6,730,136.616,885,558.8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8,664,134.89287,502.8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307,063.7116,628.3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001,015.81-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6,149,946.2234,858,299.0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995,450.38817,012.9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70,417.501,708,544.9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704,610.76-351,944.9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73,873,801.15-497,112,166.3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73,868,061.57-612,979,453.2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666,539,408.98740,178,937.73
其他8,764,376.998,613,673.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7,390,841.8496,349,960.0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174,177,492.02230,113,418.4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230,113,418.46227,539,532.4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44,064,073.562,573,886.03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174,177,492.02230,113,418.46
其中:库存现金7,315.6071,617.6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174,170,176.42230,041,800.86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74,177,492.02230,113,418.46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14,149,119.50871,761.78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金额理由
货币资金781,305,764.89募集资金
货币资金14,149,119.50境外经营子公司受外汇管制的现金
合计795,454,884.39/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理由
保证金282,425,318.72302,815,785.19票据保证金
定期存款100,000,000.00-购买日起6个月到期,拟持有至到期
合计382,425,318.72302,815,785.1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28,579,958.407.0827202,423,271.36
港币157.020.9062142.29
日元4,936,979.000.0502247,836.35
欧元1,633,312.047.859212,836,525.98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599,276.007.08274,244,492.13
欧元16,761,982.937.8592131,735,776.24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32,096,048.717.0827227,326,684.20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短期租赁费用6,757,161.893,706,680.33
合计6,757,161.893,706,680.33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32,232,287.08元(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租赁收入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租赁收入318,162.50-
合计318,162.50-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75,747,207.31126,761,209.55
材料费及耗材34,689,479.8926,042,176.80
认证检测费23,121,004.6416,807,974.83
折旧摊销费16,162,007.4310,339,188.72
租赁及水电费7,038,694.294,725,634.40
差旅费6,395,881.442,309,761.54
其他5,826,015.984,423,609.40
合计268,980,290.98191,409,555.24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268,980,290.98191,409,555.24
资本化研发支出--

其他说明: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 (%)股权取得方式购买日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上海伊迈斯2023.9.3016,676,400.0055.56外购2023.9.30控制权转移日62,358,052.08-12,732,892.39-2,273,836.99

其他说明:

2023年9月,公司以1,667.64万元人民币收购上海伊迈斯55.56%股权。根据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深中联评报字〔2023〕第182号),以2023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2,779.40万元,合并成本与其差额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确认为商誉。上述股权转让款已于2023年9月28日支付,后续完成手续交接及工商信息变更。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上海伊迈斯
--现金16,676,400.00
合并成本合计16,676,400.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6,676,400.00
加:递延所得税负债影响1,198,765.83
商誉1,198,765.83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海伊迈斯
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
资产:42,930,124.7538,135,061.45
货币资金11,336,816.4511,336,816.45
应收款项--
存货12,018,567.3112,018,567.31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4,795,063.30-
预付款项12,840,689.8512,840,689.85
其他1,938,987.841,938,987.84
负债:15,136,124.7515,136,124.75
借款--
应付款项14,224,805.5614,224,805.5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911,319.19911,319.19
净资产27,794,000.0022,998,936.70
减:少数股东权益11,117,600.0010,221,739.42
取得的净资产16,676,400.0012,777,197.28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详见第十节、五、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的取得时点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的取得比例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的取得成本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的取得方式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账面价值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购买日之前与原持有股权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上海伊迈斯2021/9/1040.00%1,000.00设立911.061,111.76200.70以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合并成本公允价值/

其他说明:

2023年9月,上海伊迈斯注册资本为4,500.00万元,其中公司占2,000.00万元,对应比例为

44.44%;上海伊迈斯实收资本为2,500.00万元,其中公司实缴1,000.00万元,占实缴比例为40.00%。根据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深中联评报字〔2023〕第182号),以2023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上海伊迈斯以收益法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2,779.40万元。购买日,公司支付对价1,667.64万元收购其他股东的全部股份。合并完成后,认缴层面,公司占比从44.44%上升至100%;实缴层面,公司占比由40.00%上升至100%。公司账面根据权益法计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911.06万元与公允价值1,111.76万元差异200.70万元,在合并层面计入投资收益。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股权处置方式股权处置时点
威聚伊新注销2023年11月22日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资本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深圳威迈斯软件广东深圳100.00广东深圳软件业100.00设立
大连威迈斯软件辽宁大连800.00辽宁大连软件业100.00设立
上海威迈斯上海市8,000.00上海市制造业100.00设立
上海威迈斯软件上海市100.00上海市软件业100.00设立
威迈斯汽车科技上海市3,000.00上海市批发业95.62设立
芜湖威迈斯安徽芜湖82,000.00安徽芜湖制造业100.00设立
芜湖威迈斯软件安徽芜湖100.00安徽芜湖软件业100.00设立
上海威迪斯上海市1,600.00上海市制造业56.4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芜湖威迪斯安徽芜湖3,000.00安徽芜湖制造业56.4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威迈斯(香港)中国香港中国香港商业100.00设立
华源电源广东深圳4,000.00广东深圳制造业51.00设立
威迈斯电源广东深圳100.00广东深圳软件业100.00设立
海南威迈斯海南海口12,000.00海南海口创业投资100.00设立
海口威迈斯一号海南海口88.00海南海口商务服务业9.0909设立
海南威迈斯二号海南海口131.40海南海口商务服务业14.1553设立
日本威迈斯日本日本软件业100.00设立
上海伊迈斯上海市4,500.00上海市制造业100.00收购
常州伊迈斯常州市10,000.00常州市制造业100.00收购
威聚伊新海口市602.00海口市商务服务业199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之子公司海南威迈斯分别对海口威迈斯一号持股9.0909%,海南威迈斯二号持股

14.1553%,海南威迈斯按照认缴出资比例享有可变回报;同时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海南威迈斯担任海口威迈斯一号与海南威迈斯二号普通合伙人即执行事务合伙人;且仅由海南威迈斯参与管

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进行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海南威迈斯在海口威迈斯一号的所有者权益份额由7.2727%变更为9.0909%。公司子公司海南威迈斯在海南威迈斯二号的所有者权益份额由11.4155%变更为17.8082%。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海口威迈斯一号海南威迈斯二号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现金16,000.0084,000.00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16,000.0084,000.00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15,991.1483,970.91
差额8.8629.09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8.8629.09
调整盈余公积--
调整未分配利润--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威迈斯企管上海市上海市咨询业50.00权益法核算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威迈斯企管威迈斯企管
流动资产34,665,551.1122,312,570.49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20,557,620.863,747,811.96
非流动资产556,401,512.18333,092,619.02
资产合计591,067,063.29355,405,189.51
流动负债84,032,518.2414,505.60
非流动负债299,325,038.57145,181,209.32
负债合计383,357,556.81145,195,714.9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07,709,506.48210,209,474.59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103,854,823.20105,104,737.29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103,854,823.20105,104,737.29
营业收入59,267.89809,913.16
财务费用-18,693.73-5,265.92
净利润-2,499,968.11-2,171,494.32
综合收益总额-2,499,968.11-2,171,494.32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11,019,007.22元(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转入其他收益本期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收益相关
递延收益28,111,806.017,384,100.00-8,724,310.06-26,771,595.95与资产相关
递延收益350,000.00--350,000.00--与收益相关
递延收益52,678.27302,600.00-355,278.27-
合计28,514,484.287,686,700.00-9,074,310.06355,278.2726,771,595.95/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8,724,310.062,046,340.44
与收益相关75,295,532.4952,848,905.22
其他355,278.27479,921.73
合计84,375,120.8255,375,167.39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之说明。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76.51%(2022年12月31日:70.55%)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和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数
账面价值未折现合同金额1年以内1-3年3年以上
银行借款603,054,682.67654,206,436.38369,706,473.27184,492,907.48100,007,055.63
应付票据868,519,348.91868,519,348.91868,519,348.91--
应付账款1,886,274,729.751,886,274,729.751,886,274,729.75--
其他应付款71,073,734.3971,073,734.3971,073,734.39--
租赁负债17,336,169.2217,937,520.4512,346,118.625,591,401.83-
小计3,446,258,664.943,498,011,769.883,207,920,404.94190,084,309.31100,007,055.63

(续上表)

项目上年年末数
账面价值未折现合同金额1年以内1-3年3年以上
银行借款483,816,407.93556,223,371.34249,638,946.8320,474,019.68286,110,404.83
应付票据479,612,173.50479,612,173.50479,612,173.50--
应付账款1,604,362,985.851,604,362,985.851,604,362,985.85--
其他应付款124,092,078.68124,092,078.68124,092,078.68--
租赁负债33,463,803.8135,069,511.5320,508,253.6614,561,257.87-
小计2,725,347,449.772,799,360,120.902,478,214,438.5235,035,277.55286,110,404.83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309,280,803.26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49,246,334.19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1,149,001,015.811,149,001,015.81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149,001,015.811,149,001,015.81
(二)应收款项融资--138,702,819.64138,702,819.64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1,287,703,835.451,287,703,835.45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结构性存款,公允价值根据相关资产与其预期收益率及本金得出。

对于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较小,故公司采用其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节、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第十节、十、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深圳市依网信智慧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00%以上股份的股东蔡友良之弟蔡友孝持有41.60%的股权并担任董事
深圳市宝安区老万精酿啤酒吧由本公司前员工控制经营,且本公司员工餐饮报销是其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视同本公司关联方,相关交易视同关联交易进行披露(已于2023年10月25日完成工商注销程序)
上海上次这里餐饮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经由本公司员工控制,且本公司员工餐饮报销是其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视同本公司关联方,相关交易视同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上海纳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参股公司威迈斯企管50.00%的股权
深圳市首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杨学锋之妻马莉娜担任董事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依网信智慧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产品管理软件及服务--9,433.96
深圳市宝安区老万精酿啤酒吧接受劳务196,299.00494,254.00247,127.00
上海上次这里餐饮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119,761.001,963,353.001,308,902.00
深圳市首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接受劳务6,744.69243,035.3237,735.85
合计1,322,804.692,700,642.321,603,198.81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威迈斯企管150,000,0002022年2月17日2037年2月16日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万仁春40,000,000.002023年12月5日2024年11月29日
万仁春、深圳威迈斯软件40,000,000.002023年2月27日2024年2月27日
万仁春、深圳威迈斯软件10,000,000.002023年3月30日2024年3月30日
郭燕、万仁春5,000,000.002023年3月28日2024年2月13日
郭燕、万仁春10,000,000.002023年2月14日2024年2月14日
郭燕、万仁春13,000,000.002023年3月27日2024年2月13日
郭燕、万仁春26,000,000.002023年2月8日2024年2月8日
郭燕、万仁春、深圳威迈斯软件 [注1]30,000,000.002023年1月13日2024年1月13日
公司、万仁春、郭燕[注2]271,873,803.262022年12月19日2029年6月21日
公司[注3]7,407,000.002022年12月28日2032年12月28日
公司[注4]15,000,000.002023年3月28日2024年2月13日
公司[注4]15,000,000.002023年11月9日2024年11月9日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该笔借款系郭燕、万仁春、深圳威迈斯软件为本公司进行担保;注2:该笔借款系本公司、万仁春、郭燕为子公司芜湖威迈斯进行担保;注3:该笔借款系本公司为子公司大连威迈斯软件进行担保;注4:该笔借款系本公司为子公司深圳威迈斯软件进行担保。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712.281,623.82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深圳市首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6,744.69-
合计6,744.69-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本期授予本期行权本期解锁本期失效
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
管理人员------21,360.66165,573.25
合计------21,360.66165,573.25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行权价格的范围合同剩余期限行权价格的范围合同剩余期限
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研发人员、生产人员---31个月

其他说明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对于本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参照授予日同期外部投资价格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最佳估计作出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59,379,426.22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销售人员1,065,554.12-
管理人员1,861,586.25-
研发人员5,518,700.22-
生产人员318,536.40-
合计8,764,376.99-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252,574,285.2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252,574,285.20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以未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0,957,142股,预计分红金额2.53亿元。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2,906,316,687.821,039,017,910.62
1年以内小计2,906,316,687.821,039,017,910.62
1至2年18,935,325.568,070,670.53
2至3年7,377,654.55977,172.23
3至4年977,172.2045,901.93
4至5年33,872.4112,393.16
5年以上12,393.16-
合计2,933,653,105.701,048,124,048.47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9,161,455.090.319,161,455.09100.00-6,164,647.200.593,082,323.6050.003,082,323.6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924,491,650.6199.6964,034,246.212.192,860,457,404.401,041,959,401.2799.4140,276,258.313.871,001,683,142.96
其中:
合计2,933,653,105.70100.0073,195,701.302.502,860,457,404.401,048,124,048.47100.0043,358,581.914.141,004,765,466.5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9,161,455.099,161,455.09100.00债务人的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发生变化
合计9,161,455.099,161,455.091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关联方组合、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关联方组合1,670,656,487.88--
账龄组合1,253,835,162.7364,034,246.215.11
1年以内1,241,072,318.8162,053,615.945.00
1-2年9,919,659.00991,965.9010.00
2-3年2,209,183.40662,755.0230.00
3-4年612,568.32306,284.1650.00
4-5年9,040.047,232.0380.00
5年以上12,393.1612,393.16100.00
合计2,924,491,650.6164,034,246.212.1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082,323.606,079,131.49---9,161,455.0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0,276,258.3123,728,862.7929,125.11--64,034,246.21
合计43,358,581.9129,807,994.2829,125.11--73,195,701.3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深圳市双赢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9,125.11/清算/
合计29,125.11///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995,092,343.78-995,092,343.7833.92-
第二名641,727,145.55-641,727,145.5521.87-
第三名415,019,398.30-415,019,398.3014.1520,830,929.47
第四名252,602,930.21-252,602,930.218.6112,633,734.35
第五名136,330,382.81-136,330,382.814.657,755,056.93
合计2,440,772,200.65-2,440,772,200.6583.2041,219,720.75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239,559,907.13147,086,149.58
合计239,559,907.13147,086,149.5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226,645,520.32124,861,732.54
1年以内小计226,645,520.32124,861,732.54
1至2年13,273,043.1223,700,918.49
2至3年629,777.50518,985.84
3至4年80,256.51331,284.16
4至5年321,284.1651,220.67
5年以上169,170.00201,254.00
合计241,119,051.61149,665,395.70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10,158,557.8611,505,054.76
往来款228,875,294.89136,792,674.28
备用金376,311.9726,402.48
社保公积金1,708,886.891,341,264.18
合计241,119,051.61149,665,395.70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1,997,663.7629,082.74552,499.622,579,246.12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411,553.18411,553.18--
--转入第三阶段--335,467.02335,467.02-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377,392.34717,937.46-354,246.71-1,013,701.59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6,400.05-6,400.05
其他变动----
2023年12月31日余额208,718.24823,106.36527,319.881,559,144.48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节、五、12、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579,246.12-1,013,701.59--6,400.05-1,559,144.48
合计2,579,246.12-1,013,701.59--6,400.05-1,559,144.48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6,400.05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的性质账龄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一名195,742,179.6981.18合并范围内关联方1年以内-
第二名15,431,871.766.40合并范围内关联方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第三名15,077,720.436.25合并范围内关联方1年以内、1-2年、2-3年-
第四名6,121,427.002.54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1-2年612,142.70
第五名1,099,350.020.46应收社保公积金组合1年以内54,967.50
合计233,472,548.9096.83//667,110.20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949,361,474.53245,396.00949,116,078.53299,024,436.00245,396.00298,779,040.00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9,739,664.89-9,739,664.89
合计949,361,474.53245,396.00949,116,078.53308,764,100.89245,396.00308,518,704.89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其他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深圳威迈斯软件1,000,000.00---1,000,000.00--
威迈斯(香港)245,396.00---245,396.00-245,396.00
上海威迈斯80,000,000.00---80,000,000.00--
芜湖威迈斯200,000,000.00620,000,000.00--820,000,000.00--
威迈斯电源1,000,000.00---1,000,000.00--
华源电源16,000,000.00---16,000,000.00--
海南威迈斯250,000.004,550,000.00--4,800,000.00--
日本威迈斯529,040.00---529,040.00--
上海伊迈斯-16,676,400.00-9,110,638.5325,787,038.53--
合计299,024,436.00641,226,400.00-9,110,638.53949,361,474.53-245,396.0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上海伊迈斯9,739,664.89---629,026.36----9,110,638.53--
小计9,739,664.89---629,026.36----9,110,638.53--
合计9,739,664.89---629,026.36----9,110,638.53--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4,967,782,966.574,504,476,668.723,446,396,839.683,026,772,673.77
其他业务387,905,558.92269,474,055.83209,571,153.09179,872,842.58
合计5,355,688,525.494,773,950,724.553,655,967,992.773,206,645,516.35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合计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
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5,273,006,025.364,712,495,063.63
工业电源14,593,567.379,335,433.52
其他68,088,932.7652,120,227.40
按经营地区分类
境内4,675,018,810.744,244,379,143.34
境外680,669,714.75529,571,581.21
合计5,355,688,525.494,773,950,724.5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629,026.36-241,826.09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6,430,099.21-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2,352,010.97486,174.30
子公司股利475,000,000.00-
合计470,292,885.40244,348.21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997.12第十节、附注七、73、74、7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3,918.51第十节、附注七、67、7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300.1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59.0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91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200.70
债务重组损益-12.0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3.60
减:所得税影响额223.5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63.76
合计2,448.41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4.481.271.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3.291.211.21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万仁春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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