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追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事项进行了审核,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追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追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均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满足了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褚君浩、蔡绍宽、乔久华、杨钧辉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