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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环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钧)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钧)

本人杨钧,2021年7月19日起担任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2023年01月01日-2023年12月31日)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杨钧,1969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期从事审计、资产评估工作。2021年7月19日至今任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担任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公司共计召开2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了所有的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 次数亲自 出席 次数委托 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880022

2023年,本人积极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情况发生,对所有审议事项均投了同意票。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兼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期间本人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同时,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审部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积极参加委员会会议和日程沟通,公司共召开了2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拟定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确保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要求。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未召开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相关人员展开审计沟通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把握与公司中小股东交流机会。参会期间,通过交流了解中小股东切实关注公司的事项,介绍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视频会议、高层交流、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主动了解并进行检查,时刻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定期报告的编制进度及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为公司已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董事以及改选董事会委员会成员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智慧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人对拟任董事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且其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较为熟悉公司状况,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核查,在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本人也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及业务人员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作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与之配套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公司后续将择机出售股票,返还员工本金及利息,剩余资金归属于公司,确认资本公积。本人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出售子公司暨重大资产重组

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

案。本人就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相关进展。通过对交易对手方、交易方案及细节的研究,本人认为此次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暨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事项能够改善公司的业务结构、经营及财务状况,为后续转型发展创造条件,提高上市公司的竞争力,推动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

任职期内,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努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特此报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__

杨钧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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