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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锐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1. 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文”),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并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 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 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 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变更,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2022年度和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报表项目变更前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变更后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影响数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100,974,177.02112,195,468.57-11,221,291.55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1,108,929.3711,667,596.34-10,558,666.97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45,497,049.1346,159,673.71-662,624.58
利润:
所得税费用-6,516,930.27-6,740,639.56223,709.29

单位:元

母公司报表项目变更前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变更后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影响数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90,375,681.67101,317,820.18-10,942,138.51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1,108,929.3711,388,443.30-10,279,513.93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14,660,616.9015,323,241.48-662,624.58
利润:
所得税-240,696.23240,696.23

单位:元

合并报表项目变更前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变更后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影响数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94,457,246.75106,734,483.70-12,277,236.95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165,111.5412,003,433.20-11,838,321.66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73,543,586.7573,982,502.04-438,915.29
利润:
所得税费用-30,780,937.40-31,219,852.69438,915.29

单位:元

母公司报表项目变更前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变更后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影响数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90,375,681.67102,252,292.27-11,876,610.60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165,111.5411,619,793.79-11,454,682.25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54,265,456.3154,687,384.66-421,928.35
利润:
所得税-26,699,372.32-27,121,300.67421,928.35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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