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献慧女士、王玉春先生、乔法杰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周献慧女士、王玉春先生、乔法杰先生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