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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山集团: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整体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向非关联方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189,9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全资子公司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14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江苏丰山农化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23,9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南京丰山化学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湖北丰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江苏丰山全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5年)。

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银行保函、贸易融资等;公司及子公司可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等方式为自身授信(含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审议通过后,公司将甄选有竞争优势的金融机构进行实际合作,以有效控制资金成本,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该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授信事项的办理

为提高融资效率,及时办理授信及对应担保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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