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16日作出的《关于同意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1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18,51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56.50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629.63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9,472.4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5,157.20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769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该制度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
下:
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余额 | 存储形式 | |
杭州银行科技支行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301040160014510609 | 销户 | |||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626312065 | 0.69 | 活期 | ||
中国银行杭州江汉科技支行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75376639046 | 销户 | |||
杭州银行科技支行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301040160014510534 | 销户 | |||
工商银行杭州钱江支行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202021429900545649 | 3,802,819.24 | 活期 | ||
建设银行杭州滨江支行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3050161812700002089 | 销户 | |||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71110122000041547 | 销户 | |||
杭州银行科技支行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301040160013544641 | 951,571,968.10 | 119,379,182.43 | 活期 | |
合计 | 951,571,968.10 | 123,182,002.36 |
公司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严格遵照监管协议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三、 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及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1202021429900545649)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投项目“智慧城市安全大脑及安全运营中心升级项目”已结项,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截止目前,余额包括利息收入合计约3,812,985.07元)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拟注销上述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