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宇春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董秦川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莉女士,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包括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因素,并综合考虑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收费标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信永中和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对该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审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