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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运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永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葛永波)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谨慎诚信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葛永波: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2004年9月至2009年7月,任山东财经大学副教授、教授;2009年7月至2020年9月,任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2020年10月至2022年3月,任山东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教授、博导;2022年3月至今,任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教授、博导;2019年4月至今,任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707022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的审批程序,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积极参与讨论发表意见。本人对2023年度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遵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3年任期内,根据公司全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价,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进行审查,同时审核了董事长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和主要职责,并结合业绩完成情况,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进行审议。

2.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搜寻符合政策要求和公司战略发展的候选人员,为公司2024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有利支持。

3.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经营与未来战略发展走向,包括业务上下游和延伸产业发展趋势以及资本市场再融资的最新政策,建议公司要定期研判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政策,进行专项解读并及时把握政策机会;此外,在稳固客运主业基础上,建议合理优化现有资产配置,更要注重研究外延式发展机会,结合数字化转型思路,审慎拓展物流、旅游等延伸产业。

自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立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的情况

本人发挥专业优势,本着保障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科学合理性以及重大事项的实施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进行必要的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意见。

1.2023年4月25日,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就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就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2.2023年8月23日,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意见。以上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报工作沟通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代表关于年度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的报告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年审工作安排和预审开展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财务、内部控制的年审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以及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结合资本市场典型案例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分享,建议公司管控好互动易、公司新闻等非法定渠道的信息披露,确保所有投资者能够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同时,参加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解读相关培训,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倾听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情况,同时通过电话、网络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舆情,并就最新经济金融形势和热点问题,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管理状况与管理层进行分享,并将个人的分析研判及建设性意见反馈给公司。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详细讲解了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情况,并及时、准确地提供了文件资料,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

(七)其他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就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讨论并发表了相关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出发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且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控制在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预计额度之内,不存在超额部分。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评价过程中未发现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其中,四次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业绩预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专项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2022年度经济管理指标、职责分工和年度指标分解完成情况,确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和工作履历等情况,制定了董事长薪酬;此外,根据公司业绩情况和主管

职责分工变化,调整了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坚持事前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特别注重监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管理等事项,督促公司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平等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发挥好独立董事的监督、赋能作用,持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联系方式

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现将本人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电子邮件:yongboge@163.com

独立董事:葛永波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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