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利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事项 |
1 | 2023年10月25日 |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2 | 2023年9月19日 |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3 | 2023年8月30日 |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4 | 2023年8月25日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 | 2023年4月27日 |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7、《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出席股东大会及列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了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监督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深入了解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有效履行了监督职能。
三、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审查业务资料等多种形式,认真履行监督及其他各项职能。监事会就公司2023年度经营运作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在职权范围内,准确、全面地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财务状况
2023年度,监事会多次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制度、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未发生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制度的情况。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操作规范、程序严谨、交易价格客观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2023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是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传递、编制、报告等各环节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向监管部门报备。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7、关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度,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重要事项监督,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完善公司治理及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监督作用,监督公司财务运作情况、定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及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监督执行,促进公司提高管理水平,强化经营管理风险防范意识。
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身职责
依法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时了解、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关注各项议案和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切实防范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
3、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提升业务履职能力
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对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监事会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
特此报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