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黄原胶项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项目名称:2万吨/年黄原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原总投资额为48,994.66万元,本次拟增加投资11,059.31万元,投资总额调整为60,053.97万元。
●本次增加投资金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加投资金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黄原胶项目的议案》,拟以自筹资金48,994.66万元投资建设2万吨/年黄原胶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黄原胶项目的公告》(编号: 2023-009),目前项目建设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黄原胶项目的议案》, 同意增加投资11,059.3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动力及环保系统升级等支出,投资总额调整为60,053.97万元。
本次增加投资金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加投资金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投资建设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万吨/年黄原胶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3、建设内容和规模
建成后形成年产2万吨黄原胶的产业化生产能力。
4、项目实施计划
该项目建设期为1年,实施期限从2023年08月至2024年08月。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1)项目原投资计划为48,994.66万元,本次拟增加投资11,059.31万元,投资总额调整为60,053.97万元。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6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①年产10000吨黄原胶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2100.00万元;
② 补充流动资金7500.00万元。
项目建设资金其余部分由企业自筹解决。
三、本次增加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本次新增自筹投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动力及环保系统升级等支出,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助力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实现产业优化升级,积极践行降碳、减污、扩绿的发展理念,实现公司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所涉及的投资总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估数,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