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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普莱得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进行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9,37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4,303,522.0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5,066,477.9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19号)。2023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35,776,975.57元;

(2)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42,770,173.51元;

(3)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6,000,000.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278,547,149.08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23,617,067.32元(其中含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金额2,943,933.38元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53,805.0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23年6月6日,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浙江自贸区金华金义新区支行、交通银行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公司及各方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元)账户性质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金华金义新区支行3305016767420000113611,683,396.31活期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33789999101300010396994,314,437.71活期存款
小计105,997,834.02活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金华金义新区支行现金管理217,619,233.30定期存款
合计323,617,067.3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277.02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出募集资金金额 29,454.72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669,370,000.00
减:发行费用54,303,522.05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15,066,477.95
减:募集资金支出金额294,547,149.08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35,776,975.57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42,770,173.51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943,933.38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53,805.07
实际募集资金余额323,617,067.32
其中:专户活期存款余额105,997,834.02
定期存款余额217,619,233.3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截至2023年6月6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23,577.70万元,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305.33万元,共计23,883.03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置换事项已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3]D-048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3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3日及2023年6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21,761.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号银行名称理财产品名称金额产品类型产品起止 日期预期年化 收益率
1中国建设银行浙江自贸区金华金义新区支行三个月定期存款21,761.92定期存款2023/12/29 -2024/3/281.5%
合计21,761.92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506.65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361.93万元。2023年6月12日及6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6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4%。公司承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00.00万元。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进展投入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32,361.71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活期存款余额为10,599.78万元,定期存款余额为21,761.92万元,不存在任何担保质押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第332A008157号)认为:普莱得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普莱得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普莱得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第332A008157号),并通过取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对普莱得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以及普莱得《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钱 旭方 键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24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61,506.65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454.7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454.7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800万台DC锂电电动工具项目56,144.7256,144.7227,854.7227,854.7249.612024.12.31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6,144.7256,144.7227,854.7227,854.72----------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00.001,600.001,600.001,600.00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1,600.001,600.00--------------
向小计
剩余超募资金小计--3,761.933,761.93--------------
合计--61,506.6561,506.6529,454.7229,454.7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506.65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361.93万元。2023年6月12日及 2023年 6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6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00.0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截至2023年6月6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23,577.70万元,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305.33万元,共计23,883.03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置换事项已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出具立信中联审字[2023]D-0488号鉴证报告。截至 2023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后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投入。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32,361.71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存款余额为10,599.7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尚未赎回的金额为21,761.92万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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