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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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变更日期及变更性质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有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