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4日,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一、核销应收款项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为真实反映财务状况,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核、账销案存的原则,对确实无法收回的8项应收款项共计1,881,124.14元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1,881,124.14元,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已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73,580.03元,影响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7,544.11元。
二、董事会说明
本次应收款项核销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核销应收款项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