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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物股份:关于下属子公司承租房产所有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承租房产所有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下属公司天津津城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城丰田”)于2022年9月与原关联方天津浩物骏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骏驰”)签订《土地及房屋租赁协议》,承租其位于天津市河北区真理道54号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及房屋外绿化带以内的场地(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于经营“一汽丰田”品牌汽车4S专卖店。租赁房产建筑面积约为2,816.65平方米、土地面积约为5,850.4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截至目前,上述房产的所有权人已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租赁房产所有权变更的说明

津城丰田与浩物骏驰签署《土地及房屋租赁协议》前,上述租赁房产已由浩物骏驰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并被法院查封,存在被司法拍卖的可能。截至目前,上述租赁房产由天津市河北区资思信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资思信租赁”)通过竞买号W2665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资产平台开展的“天津市河北区真理道54号【其中包括证载建筑物及非证载建筑物(门卫、罩棚)】不动产”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并已于近期取得租赁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

鉴于上述租赁房产的所有权人已发生变更,为保证本公司利益,津城丰田将积极与原出租方浩物骏驰以及租赁房产的新产权所有方资思信租赁协商,终止与浩物骏驰签署的《土地及房屋租赁协议》,并与资思信租赁签署新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租赁房产所有权人变更,不会影响津城丰田对于租赁房产的正常使用,也不会对津城丰田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租赁房产的新产权所有方资思信租赁不是本公司的关联方,津城丰田与其签署新的房屋租赁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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